第三百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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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外围观的百姓哄然,宇文经面色再变。大理寺少卿莫近山之言可说是退一万步的强辩,显然在阿青与怒山是否为夫妻这件事情上,叶行远已经占了上风。

不知不觉,这件案子进了叶行远的节奏--这也是宇文经最担心的问题。虽然莫近山之言仍旧是无可辩驳,“妾杀夫”与“妻杀夫”两个罪名一样是杀无赦,但终究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妾杀夫如奴杀主,同样是败坏纲常,比妻杀夫的颠覆还是差了许多。五位大学士要在阿清案上治叶行远,本质就是要在纲常大义上将他压下去。

如今为了顺利的翻案,莫近山退让了一步,虽然仍旧可以借此事打压叶行远,但那种让他永世不得翻身的压迫感已经轻了许多。宇文经一想到这一点,就觉得胸中似有隐忧。

不过在堂上的即使是他,在叶行远的词锋之下,只怕也拿不出什么更好的应对方法。莫近山的说辞,本身就是诸人研究之后的最后辩驳手段,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叶行远逼了出来。

叶行远听莫近山这么说,方才微微而笑,拱手道:“既然莫大人也同意下官的看法,认为怒山与阿清不是夫妻,充其量只能算是妾室,那下官便无异议了。”

他主动退让,口舌清气顿时缩减到面前,只剩下一尺来长。却有如实质,在空中显得稠密沉厚,甚至隐隐带着几丝金色。

这一回合的天机舌战,叶行远似乎略处下风。堂上诸人除了卢知府以外都松了口气,尤其是韩霖,他原本被叶行远压制,只觉得胸口憋闷,几乎喘不过气来。

如今得莫近山一言之助,他的口舌清气也在慢慢恢复,总算灵力根基没有受到什么不可逆的伤害。心中连呼侥幸,犹自心有余悸,再不敢小觑叶行远。

刑部剑门清吏司郎中张默生咳嗽一声,打圆场道:“此事既已辩明,诸位就不用多费唇舌。诚如琼关县所言,阿清虽然不是怒山之妻,但怒山亦是阿清之夫。

杀夫之罪,不可避讳。琼关县之前判决,固然有圣人仁恕之理,到底未得真意,宜当推翻重判,诸位大人以为然否?”

卜佥事第一个跳出来表示支持,他瞥了一眼叶行远道:“琼关县年轻,又是初掌县事,一时错漏也难免。如今重判,但凭三法司作主。”

韩霖与莫近山也点头允可,这时候叶行远却又施施然开口道:“且慢!张大人之言谬矣。下官刚才得几位大人认同,证明了阿清不是怒山之妻,不过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我要证明的正是怒山同样也不是阿清之夫!”

张默生一怔,不敢置信的望向叶行远,却见他气度从容,面色平常,丝毫不觉得像是在挑战三法司的权威。而他口中清气,陡然暴涨,又逼到了除了卢知府以外公堂其余几人的面前。

刑部其实不想淌这一摊浑水,老而成精的周尚书与滴水不漏的杨侍郎都认为,三法司会审之中刑部只要充当稻草人的角色。其余各方对叶行远的恨意,就足以将此事板上钉钉,实在犯不着自己赤膊上阵,与叶行远正面冲突。

故而在公堂之上张默生其实一直没有开口,直到此时气氛尴尬,这才出面斡旋。其实他的言语之中虽然支持了朝廷的主流舆论,定阿清为杀夫,但也略有为叶行远开脱之意。

在他想来,这大概是最好的结果,一方面顺了内阁诸公之意,另一方面还能向叶行远卖个好。可没想到叶行远不但不领情,甚至信口雌黄,简直是一意挑衅三法司的权威。

张默生想到这里,面沉如水道:“琼关县,你莫要胡搅蛮缠,阿清不管是为妻为妾,怒山是他的夫君并无疑问,此事何须再议?”

叶行远淡然道:“张大人这话又差了,阿清并非为妻,适才已经说明。至于她是不是妾室,还须讨论。依照本朝律例,贫家女子可由父母出价,典与富家为妾,然则无品阶之人,最多只能有一妾......”

卜佥事冷哼打断他的话,“此前已经查明,怒山虽为蛮族,并未娶妻,也并无蓄养其他妾室。琼关县你想找这个漏洞,那可是异想天开了。”

如果怒山在强占阿清之前,有妻有妾,叶行远或许可以强辩按照轩辕律定其买妾不成立。但怒山是个泼皮无赖,家底终究有限,除了阿清之外,并没有其他女人。

叶行远语含讽刺道:“卜大人这一点倒查得清楚。不过下官并非质疑怒山买妾的资格,而是他到底有没有向阿清父母支付买妾之费?”

韩霖重振旗鼓道:“阿清父母欠怒山二十两银子,自愿以女抵债。虽然他们不懂律例,写得不是买妾文书而是婚书。

但依二十年前刘大学士《西北诸省文书判例折》与先帝的批复,小民无知,都以买妾计算,这一节只怕琼关县你还不清楚吧?”

先帝秉承仁宗皇帝遗风,善待子民。当时的首辅刘安尤擅刑名,他知道西北诸省教化不足,民多愚蒙,文书中经常被人钻漏洞。

因此特别上书,将几个常见的文书错讹导致案情难清的判例向先帝说明。先帝感叹之余,深为赞同,便批复依刘首辅之意办理。这也是西北诸省判案之时经常援引的依据之一,也是本朝轩辕律的变通之法。

叶行远漫不经心扫了韩霖一眼,笑道:“下官虽不成器,也不敢怠忽学问,这《西北诸省文书判例折》自然粗粗读过。婚书作买妾文书事,并无疑问。但是怒山这二十两银子究竟有没有给阿清父母,这件事诸位大人还不曾知晓吧?”

此言一出,莫近山、韩霖、张默生与卜佥事都是浑身一震,彼此大眼瞪小眼。他们哪里会在意这种细枝末节之事,难道怒山抢占了别人的闺女,居然还要小气的去讨要那二十两银子不成?

叶行远不待他们反应过来,立时传召阿清父母上堂作证。阿清之父涕泣禀告道:“诸位大人在上,草民不敢欺瞒。那怒山禽兽不如,虚钱实契,夺了我家女儿身体。还不死心,日日前来骚扰,要小老儿还他二十两银子。

草民虽然不愤,但他凶横霸道,不敢相抗。这二年来,积蓄被他掠夺一空,这才勉强还上债务,每一笔钱都有亲友邻居证实,绝无一句虚言。”

堂下百姓听到这种事,都是义愤填膺。有人怒喝道:“这怒山真是该杀!骗了一个清白的黄花大闺女,还要欺负她家人,蛮子果然毫无人性!”

有人也抱不平道:“怪不得老是听说怒山在婚后还欺负阿清家,原以为是家务纠纷,没想到还纠缠这二十两,真真不要脸!”

又有人慷慨激昂道:“要是早知如此,不用阿清动手,咱们就上去杀了这蛮人。这是咱们人族的地方,难道还让人在头上拉屎拉尿不成?”

得民心之助,叶行远口舌清气大张,幻化花瓣之形,笼罩在公堂之上,三法司三人与卜佥事尽皆被笼罩在其中,惶惶不可终日。

宇文经面无人色,站在门外死死的瞪着叶行远,心中明白大势已去。真没想到叶行远心细如发,居然能够找到这个破绽,他们这些鸿儒高高在上,谁会关注这二十两银子?

但这偏偏是叶行远翻盘的关键一击,只凭这二十两银子之事,叶行远成功的煽动了百姓的情绪,占得了大义名分,此后就算是三法司舌灿莲花,最终能够判了阿清死刑,民心却已经尽在叶行远与阿清一边。

至少在这西北之地,对叶行远名望的打击,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的效果了。

其实百姓软弱可欺,只要用纲常礼法将他们束缚。即使受到伤害,大部分民众都并不会反抗,这也是统治者得以不断剥削小民,却能维持统治的重要因素,但这个关键就是伤害的“度”。

当伤害的“度”超过了百姓所能承载的限度,便会引起激烈的反弹。官僚们通过炫目的手段将其包装之后,才能肆无忌惮的从他们手中夺取一切,可一旦撕破这些温情脉脉的假面具,就会揭露出丑陋的真相。

怒山只付出二十两银子的代价,便可左右阿清的生死,阿清无法摆脱他,甚至阿清只是迫于无奈与激愤轻伤他,就要被凌迟处死。

这样不平的事,在纲常之下,百姓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但“二十两银子都不给”,这却像是一把锋利的刺刀,戳伤了这些人的心,激起了一片义愤。

这本来就是御民之法,宇文经本身也精通,但他这一次却疏忽了。也是因为他的疏忽,让叶行远完全掌握了主动。

他废然叹息,木讷的听着莫近山的垂死挣扎,“圣人有云,奔则为妾!既然婚约不成立,买妾也不成立,但阿清与怒山有夫妻之实足足两年之久,这就是最大的证据。她,到底还是怒山的妾!”

听到这话,宇文经羞愧无地,而耳畔百姓们的怒吼也更大。这确实是将此事定案的一个关键说法,但已近死皮赖脸,更是对人族百姓的侮辱。

如此一来,针对叶行远的文官们彻底站到了公义的对立面,叶行远就算输了这个案子,也不会输了民心和声望。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叶行远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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