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余氏大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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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客酒楼后面的小湖旁有个杂志亭,吴铭不想对这个世界太一无所知了,所以每周都要在那里买一本关于实事的杂志,油亮的封面人物,风度偏偏的创业着,感人励志的打工奇迹,那些都是吴铭身心疲劳后的午夜食粮。沿着杂志亭走十分钟,是一个废弃书报回收点,由一个六十来岁的干瘦老人独自经营着。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个地方是个肮脏下贱的无人区,但很少有人发现这是一个廉价的天堂。后来吴铭就发现了。

那是个星辉波澜的早夜,夕阳还没完全沉下,天际就铺洒满了漫天的星星,那些恒星,行星,流星映衬着小湖尽头血红的夕阳。吴铭沿着小湖散步,他随着最后一抹夕阳的地方寻去,在一颗翠绿的柳树下,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那瘦小的影子依偎在高大的影子里,她们脸紧紧地贴着,嘴纯甜蜜的粘连在一起,瘦小影子的头发被风吹得一阵阵地飘荡。原来,吴铭所要寻的最后一抹夕阳,它金黄灿烂的余光,全照射在了女孩侧面脸颊,多么美啊。

吴铭走到了跟前,他没有说话,他的脸上洋溢着笑意。

多么美啊,吴铭想。

最后一抹夕阳渐渐退到女孩眼角,额头,鬓发,最后消失于天际。

女孩甜蜜够了,突然发现旁边一条人影,吓得尖叫起来,唯美全然消失了。这时男方也不由得羞涩了,低着头不说话。

一对恋人像面对审判一样低着头,还是男方先开口。

“吴铭兄弟,这件事……”

吴铭微笑着示意,道:“这件事我不会和任何人说的,尤其是余老板,放心吧!”

余宛然红着一张小脸,这张脸在黑红相间的空间里显得极是腼腆,她抿着嘴唇不知说什么才好,最后只开口道了一声:“谢谢你!”

吴铭头也没回,继续朝前走去,走了几步突然扭头叫住宛然:“我才该说谢谢,对不住。”说完话吴铭继续沿着石子路飞速前行。那时,他心中总有个说不出的感觉,不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而是,总一天他会离开宛然,王国栋也会离开她。

小湖也不长,走到末了再往右边一拐。也就和小报亭的路重合了。吴铭想透透气,就继续向前胡乱地走。没走多久,眼前就没什么建筑了,左边是城市处理生活垃圾的场子,这就是附近的人们一天下来,勾心斗角后澎湃或失落留下的杰作。右边是个小场子,一盏黄色光线的吊灯高高悬在墙壁上,老远看去,灯火阑珊处倒像是个绝世孤立的隐士之居。吴铭好奇地走了过去。那是一个低矮的院子,有两间并排的门房,踮起脚跟就能摸到屋檐上的瓦片。一间大概是主人的居室,另外一间从里到外堆满了废弃的书刊报纸,吴铭站在门外看得出神。

一个苍老尖利的声音穿过黄色的灯光,响响地停在他的耳膜边:“小子,大半夜的想打劫我老头子呀,告诉你,我身体壮着呢。”

吴铭一急,脸上顿时汗水如珠。口里直说:“没……没,你误会了,我怎么可能是打劫的?”,一边转身,拔腿要走。

老人噗嗤地大笑起来,忙说:“过来坐坐吧,难道是怕老头子劫了你不成?”

吴铭又是一阵急,傻恁恁地道:“没……不是,我,你不会的。”回转身来一看,老头子约莫六十多岁,背直挺立,一张枯树褶皱的脸上闪烁着一双矍铄的眼睛,手似鹰爪却仿佛遒劲有力。然而短平头上,却早已花白如雪了,显得有些苍老而可爱。

吴铭走近:“打扰了,大爷。我只是傍晚散步,偶然经过贵地,没有别的意思。”

老头子又是高兴得哈哈大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什么大爷,叫我老余就可以了”

吴铭想,原来他姓余,那就叫他余大爷吧。

这余大爷说话时,口里吐纳出来的气味总是弥漫着酒的辛辣与芬芳。余大爷拉着吴铭的手进了自己的居室。里面陈设简陋,墙壁的四周用旧的报纸糊上,屋顶处有几块大的掉漆痕迹,屋里除了床,桌子,板凳,一个大的黑色木柜之外,几乎没有多的器具。大爷拉住吴铭的手,手虽然粗超,但暖暖的,他说:“我那个不肖的龟儿子给我送了点酒肉,我不怕他毒我,嘿嘿。”他笑的高兴,让人觉得似乎他是真的高兴,他接着说:“养个儿子还不如养条狗,狗吃饱了还知道摇两下尾巴,哈哈。”说话同时,他又添了一副碗筷。

碗里有一根小小的稻草,轻轻地依附在碗口,吴铭发现了,悄悄将它抠出。这时余大爷已经为他倒上了一杯酒。吴铭想安慰一下余大爷,余大爷却已经开口了:“没事儿,小伙子。啊?你大爷没事儿。”

吴铭想,还是赶紧转移话题吧,就道:“大爷,来,我敬你一杯,祝你身体健康,延年益寿。”

余大爷高兴急了,不住地笑,一边大筷夹着盆里的烧白,吃得满嘴油滋滋香喷喷。那天吴铭也很高兴,他第一次自由的,不为任何目的,只为自己为生活而痛快的喝酒。他终于觉得,原来和一个没有带面具的人说话,自己也会变得诚实,也会变得如此畅快。虽然余大爷只是一个收废书的孤独老人,而他一定也还有许多没有说出的故事。但吴铭,却像在这个偌大而冷漠的城市里,终于找到了知音,也终究有了心灵哭泣的家墙一样。夜晚回去的路上,他也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爷爷,对啊,好久没有听爷爷讲故事了。他的眼眶有些朦胧了,那个熟悉的贫穷的家乡又清晰地浮在了他的脑海,一颗思乡的种子,悄悄在某个时刻播种在了他心里的某个土壤,然后生根,发芽。

从那以后,吴铭有空便会到余大爷那里坐一坐,喝点小酒。后来他发现,余大爷那个装废书的房间,简直就像永远掘不枯竭的矿床。他不断的挖掘走矿产,矿产又不断地填满房间,各色各样的书都肆意地躺在那个房间,有好些几乎还是全新的,就被论斤头卖掉,实在很可惜。有一次,吴铭亲眼看见两个大学即将毕业的小伙,一人抓一头,拧着一个沉沉的麻布口袋颠簸着到了余大爷哪儿,手一放,击起厚厚一层灰烬。好不容易歇口气,两个小伙满意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拿着卖掉的钱,加上角票整整十二块,于是欢快轻松地走了。

余大爷看吴铭如此痴迷,索性每次收来废书以后,先让他挑够了看够了再处理掉。对此,吴铭是既感激又愧疚。他没有钱报答,只好把这份感情转移成敬重与爱戴,最后这些感激与知遇的元素又凝聚在一起,组合成纯真的情感,有时,他甚至就认为,这余大爷就是他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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