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骗子与判官的交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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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骗子与判官的交锋

周邦式慢慢的回忆与赵兴交往的二三事,渐渐的有点恍然:“是了,赵贤弟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他对别人的帮助,总控制在力所能及的范畴,总以不损害自己为要。他家大业大,每天的进项该超过千余贯,秦观等友人拿走几个东西,对他算什么?但章老子要危害的却是他挣钱的产业,他依靠那条商路谋生,帮助章老子他要损害自己的谋生之路,所以他不肯了。

是了!我也是这样。杭州连续两年大荒,中产之家都活不下去了,但我却因为离人的帮助,不仅没受大的损伤,反而每年多得上万贯的收入,所以我不肯舍弃离人。是因离人是我难得的朋友,是我在这个荒年活下去的依仗。离人不肯为章老子毁去根本,亦正如我不肯为章老子得罪离人一样……

那么,反过来想,章老子的要求是否过分了点?驿吏也曾将官诰送达给他,他拒绝了,如今即使再送到一份,又有什么,照常拒绝就行了,但他却要离人为此赌上身家……

我这是怎么了?我本来不打算为官的,我本来就想以田舍翁逍遥终生的,但我现在周旋于权贵间,又为的什么?理念?——赵离人与我同回杭州时,曾在船上说过:王荆公在的日子,新法已经尽毁,毁灭新法的正是眼前这群新党。他们的‘理念’何曾始终如一?现在,这群人现在叫嚷着推行新法……也许,像赵离人曾经说的:骗人!愚民!他们所谓的‘理念’,不过是为了重新为官,重掌大权,排斥异己、搜刮民财的工具。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工具,章老长索求甚多,我不惜损害自己为他们摇旗呐喊,我会得到什么?……成本与效益最大化?我付出成本,希望得到什么收益?一个田舍翁?不,我付出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离人说过:凡是要求他人安于成本、效益不对称状态,凡是要求别人‘无私奉献’的人,就是骗子!他们反对公平交易的目的,是想让自己的效益最大化……”

周邦式的心灵被撬开一个缝,他向章惇汇报的时候,语气很委婉,尽可能替赵兴想出很多理由解释这件事情,章惇一直面无表情的听他解释,许久,他淡淡开口:“知道了,离人既然不肯,罢了!”

章惇说完,也没理拼命解释的周邦式,背起手来走进后堂。

周邦式被晾到一边,颇觉得尴尬,心里对章惇有点不满,此后他不再主动上门,即使章惇邀请,他也开始推三阻四……

当天,赵兴送走了周邦式后,独自坐在半山亭。他徘徊许久,自言自语:“也许,该用上那封信了。”

想到就做,赵兴招手唤过金不二,从怀里摸出一封信,吩咐:“你连夜悄悄进京,将这封信交给太尉冯世宁,记住,一定要亲手交给冯世宁……可先联系童贯,就说是乐至县主的消息,请童贯帮忙约见冯太尉。”

金不二接过信件,转身告辞,赵兴犹自立在石亭里,许久,低声嘟囔:“朝中无人难做官呀!”

章惇是头狼,一头睚眦必报的狼。赵兴的拒绝等于触怒了他,但赵兴却知道,章惇的目的是他的鳅栈。他看到一帮赶时髦的文学青年喜欢通过鳅栈传递书函信稿,想试探鳅栈运行的规律,所以要求赵兴拦截信件——这个头一开,想必今后会有更多的类似要求。

赵兴不是为维护那群书生而拒绝章惇的,是因为章惇的要求太过分。对人无所求的赵兴现在已认识到跟章惇不是一个道上的人,彻底决裂的这一天早晚要来临,现在章惇恰好是势力最弱的时候,这时候决裂正好,为了避免章惇重新崛起后的报复,他只能拿出杀手锏,赶紧拉拢皇家的关系。

第二天,赵兴照常上班,表面上看不出这事对他的影响,高俅也不太清楚周邦式身后还隐藏着一个大佬,他毫无所觉的一路走,一路跟赵兴聊着公事:“今天是放告日,可得忙碌一整天了,我让贱内给我们送午饭。离人,贱内的手艺不高,可得委屈了……”

高俅是想炫耀他的老婆,他老婆也算是京城殷实人家出生的小家碧玉。没经过科举当上小官,娶上这样的老婆,算是高俅幸运了,所以他很得意,时不时要拿出来炫耀一下,上班时间正是最好的炫耀时机。

等俩人走进衙门口时,这里早早围了一堆人。赵兴许久没上任,使得杭州城积累下不少官司。

宋代法律有诉讼时效,所以衙役们也发明了一种对策:看着案子不好审则不接受诉状,或者将诉状放在押司手里,等押司调查了八九不离十,再向上正式递交。如此一来,押司就成了诉讼的关键人物,比如宋江就是这么一个通过包揽诉讼,建立自己的黑社会的小贪官——哦,主流宣传其为“好汉”。

现在,杭州衙门这个角色由高俅承担。

宋代官府接受诉讼状,没有收取登记费、手续费、工本费,等等费用,但接受案子,他们按例都有一份红包。然而,宋代的衙役倒没有明清时代的恶形恶状,后者没有钱是坚决不接诉状的。高俅虽然收红包收到手软,但也有不收红包接案的例子,因为宋朝的官职设置“叠屋加床”。这意味着监察官员特别多。

杭州通判衙门有好几个押司,还有一名专管刑狱的法曹,叫毛滂。但赵兴强势上任后,很多押司都自觉的辞职,以便腾出位子让他安置自己人,这是官场惯例,一般称之为:一朝天子一朝臣。

不过,原先跟赵兴关系好的押司也留下来,使得衙门事物不至于出现断层。那些去职的,一部分随揭枢转去新任,一部分则谋取新官——以前,他们跟新科进士拉关系,就是为此铺路的。这些人走后,剩下的空白则由赵兴的族人添补。

现在,赵兴族人处理衙门事物还很生涩,多数是唯高俅马首是瞻,因为这个缘故,高俅接受的诉状特别多。然而高俅也是个伶俐的人,他住在赵兴家中,自觉地收太多的钱不妥,所以收的红包一半拿出来给衙役分享,这倒让他在衙役中获得了不错的人缘。

整个一上午,高俅领着程氏族人都在忙碌,偶尔,有好审的案子他会写上判词转给赵兴,赵兴在衙内二话不说盖上大印——这案子就算了结了。而稍稍复杂点的案子,高俅会调派衙役前去调查——那些所谓的“特别复杂”的案子有多复杂?最多价值二十贯。

下午时分,秦观晃晃悠悠的来上班了,他开口先替苏轼请假:“离人,参寥子来了,老师要陪他,今天不来衙门,有什么事你看着办。”

赵兴翻了个白眼——他苏轼什么时候好好上过班。

嗯,苏轼这人在杭州的经历,一句话可以概括:不携名妓携名僧。虽然他也做过很多事,都是些为民办事的实事,但大多数时候,他是在携带名妓名僧游玩的过程中,玩着玩着,把事情筹划好了,让手下去办。

这也说明苏轼是个极不专心的人,玩的时候都不专心致志。而大宋朝其他的官员可不像苏轼,他们玩的时候专心玩,处理公务的时候也专心玩。所以他们只玩,“不为俗务操心”。

苏轼如此,可苦了赵兴这群下面人……当然,这里面不包括秦观,这家伙最多只能算半个人,除了偶尔帮苏轼誊录一下文件,其他时间都找不见影子——嗯,在勾栏瓦舍里一定能找见他。

秦观招呼一声,又晃晃悠悠走了。不一会,午时已过,赵兴开堂正式审理案件,押司们已经将各自负责案件原告被告召集全,证人也齐备了,对于那些几贯钱的纠纷,赵兴处理的很快,该打板子的打板子,该罚款的罚款,掏不出钱来,就让他做劳役。

苏轼是个赞同免役法的人,他到杭州,已经将差役法悄悄修改成免役法的变种:那些犯小错的人用劳役代替罚款,而大户人家不出劳役,出钱,用钱购买别人的劳役,这笔钱刚好相当于刑事罚款。如此一来,等于犯人的刑事罚款由大户出了,犯人则需用劳役来偿还大户的钱。

这种似是而非的“差役法”让人说不出话来,因为原版的免役法是要雇闲散劳力进行的,而赵兴这里是判罚犯人劳役,是对犯人的一种法律惩罚,只要当事人愿意,出钱的人愿意,谁都没法指责。

早有准备的赵兴处理这些小案件速度非常快,他以每个案件两三分钟的速度,三言两语下了结论,高俅在一旁奋笔疾书他的判词,日落时分,新刷的粉壁前已经贴了五十多张布告,全是当天处理的案件。

开衙审理了三日,将积压的案件全部处理一通,赵兴手里头只剩下三件大案了,他反复掂量着这三份案件,高俅在一边提醒:“大人,不能拖了,这三份案子都该到期了。”

“传徐子川”,赵兴决定从徐子川案件着手。

这个案件是一份典型的宋代争产案:徐子川家贫,考中贡举后,某富家翁将女儿阎氏嫁过去,阎氏带了一份很丰厚的嫁妆,让徐子川的家境得到改善,使他可以安心读书。

按宋朝法律,女人的嫁妆是专用来“添妆”的,除此之外就是养活她的女儿,如果女人未生过孩子就过世,这份嫁妆要还给女家父母。

徐子川有两个兄弟,不学无术,生性好赌。阎氏变卖了部分嫁妆,给两个小叔子娶了媳妇。原本这两个小叔子应该分家另过,但由于这两个人毫无谋生手段,所以坚持不分家。而徐子川的唯一本领就是读书,阎氏便操持起了家务,无奈她再有本领,也架不住两个好赌的人和一个只会看书的人,不几年,她的那份嫁妆被折腾一空,而后,她在生产时难产死了。

阎氏生的是一个小女儿,这个小女儿由徐子川抚养,岳父随时接济点,也能凑合过。但两个赌徒欠的赌债越来越大,徐子川无奈,将女儿卖入青楼抵债,就此惹怒了他的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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