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送大礼(上)
屯田兵大营内再次支起了锅灶,不过这一回做的可不是稀粥。几个大锅架在地上,甘甜的麦子被倒在了锅里,随着温度的升高,炒麦子的香味飘荡在周围。旁边的锅里面,猪肉也渐渐的被炖熟了,肉香味让士兵们忍不住咽着口水。营内为数不多的面粉与大米,早已经出了过。面粉被拍成了饼子,准备带到路上吃,而雪白的米饭则已经盛到了士兵们的碗中。
大营外面不远处的草丛中,王小虎伸着头望着不远处的大营,如今这大营当中灯火通明,喧闹声不断的从里面传来。
其他的屯田兵都跑了,而王小虎却没有跑,因为王小虎根本不知道应该跑向哪里。王小虎自小就在这屯田大营里长大,对于王小虎来说,这屯田大营就是王小虎的家,除了屯田大营,王小虎根本不知道该到哪里。
就在此时,那炒麦子的香味从空气中飘来,虽然到了王小虎身前的时候,这味道已经非常的淡薄了,但是正是这一股轻飘飘的味道,却让饥肠辘辘的王小虎感到十分享受。虽然是吃不到东西只能闻到香味,可已经让王小虎觉得很满足了。
几名换岗的士兵走到营门前,其中一人手里还拿着一个大饼,大饼里夹着一块肥腻的猪肉,透明油脂时不时的滴下,在火把的照应下散发着水晶色的光芒。
“你们快进去吃饭去吧,再不去可就没肉了!这里我们帮你们守着!”那名拿着大饼的士兵喊道。
七煞卫士兵完成了换岗交接,原来那些受灾营门口的士兵都进去吃饭去了,而如今门口站着的是已经吃的酒足饭饱的人。
“老五,你说你真没出息的,都出来站岗了,还偷了块肉出来,这要是让大寨主知道了,非得抽你!”
“去去去,一边去!一群怂货。这肉可是老子亲手从锅里捞出来了,你看看我手都被烫红了!”这名七煞卫士兵说着,又咬了一大口肉。咀嚼起来。
王小虎活了这么大也没有吃过猪肉,但是那猪肉的香味却能够勾起王小虎心中那生物原始的冲动,那是动物面对食物的本能反应。肉香味刺激着王小虎的嗅觉,看着鲜滑的油汁从这名叫老五的七煞卫嘴边流出,远处王小虎只觉得时间仿佛一下子静止了,这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那老五手中拿着的一块肉。无边无际的饥饿感在这一刻传遍了王小虎的全身,渗透到王小虎的没一根指头里。此时王小虎的眼中只有那块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吃过的猪肉!
“好香!”不知不觉中,王小虎向前爬去,想多闻闻那猪肉传来的香气,终于王小虎爬出了草丛,来到了众人眼前,暴露在大家的目光之下,而此时,王小虎却依然浑然不觉。
“什么人?”
“有奸细,抓住他!”
门前守门的士兵一眼就望见了王小虎,立刻冲上前去,将王小虎按在地上,此时王小虎才清醒过来,看看周围这几名如狼似虎的士兵,王小虎知道自己闯祸了!
此时的阿斗正坐在中军大帐当中,在阿斗眼前的桌案上,摆着一副地图,这幅地图是在这中军大帐中发现的,上面详细的标明了附近五百里之内的所有兵屯和民屯的地点和人数。而在这幅地图旁边,整整齐齐的放着一沓书信,这都是送到这个屯兵大营的文书。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东西,可都是重要的情报。虽然向飞等人也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军屯,哪里有民屯,可是山贼所得到的情报哪里能够跟曹军自己的情报相比,如今阿斗手里的这些东西,可远比之前向飞所提供的那些情报要准确的多。
根据这地图上所标明的,周围有六处军屯地点的人数都在一千人左右。还有两处稍微大一些,一处有三千人,而另一处军屯大营则有五千人。至于附近的民屯也有不少,但是大多数都是被安置在一些村庄里。
民屯都是些老百姓,所以阿斗也没准备碰这些民屯,这些百姓大多数被曹操从别地强行迁移过来的,背井离乡本来就非常可怜了。可是军屯则不一样。这军屯所产的粮食十有八九成都是要供给曹操大军的,虽然那些军屯士兵也都是些流民,同样很值得同情,但是在给汝南制造混乱这一点看来,袭击军屯大营肯定是有着非常显著的效果。
阿斗手指轻轻的在地图上指了指,圈了个圈,这里就是阿斗下个目标,一处仅有一千人的屯田军营。
就在此时,那牛大猛从外面走了进来,开口道:“公子,我们抓到一个奸细!”
“奸细?把他带上来吧!”
牛大猛一挥手,两名士兵将王小虎给带了上来。
阿斗看见王小虎,微微一愣,没想到这奸细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身体挺瘦弱了,而身上也没有战场上的那种杀伐之气。从衣着看来,这人穿的倒是曹军的军服,但是起来好像是屯田兵才穿的,而且非常破旧,补丁上还套着补丁。这人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奸细。
“这就是你们抓的奸细?”阿斗好奇的问道。
牛大猛急忙答道:“公子,刚刚我们的人看到这小子躲在营外的草丛中,鬼鬼祟祟的,想必就是奸细,所以我们就将他抓了过来!”
阿斗微微笑了笑,这牛大猛当真是头脑简单,看这衣服都知道,这是从营中逃出去的屯田兵。不过那伙屯田兵应该都已经逃跑了,这个年轻人在这里应该是有什么事情吧。
突然,阿斗注意到了一个问题,汝南的屯田兵营大多是当初官渡之战结束到赤壁之战开始这一段时间所建立的,基本上所有的屯田兵营都建了有十几年了。跟屯民不同,屯田兵大多是一些因为战乱产生的流民,而且军屯当中只有男的没有女的,所以不会有新的血液加入屯田兵当中,因此汝南的屯田兵,年轻的也已经是三十岁以上了,年纪大的五六十岁的都有,如今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出现在自己面前,确实不太符合常理,难道他真的是个奸细?
想到这里,阿斗仔细的打量起王小虎,可是阿斗看了半天,并没有发现任何破绽,眼前这个青年,无论是外表还是气质,都不像是一个奸细。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来这里干什么?”阿斗开口问道。
“我叫王小虎,我原本就是住在这里的。”王小虎开口答道。
“你是这里的屯田兵?”阿斗饶头兴趣的问道。
王小虎点了点头,开口说道:“恩,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我就住在这里了。”
只听王小虎接着说道:“我是个孤儿,后来干爹收养了我,干爹是这里的屯田兵,所以我从小就住在这里。”
“那你干爹呢?”
“干爹几年前死了。”
阿斗点了点头,这王小虎说的也是合情合理。在刚刚阿斗问王小虎话的时候,曾经非常留意王小虎的呼吸频率,这一般人说谎的时候,很可能面不改色,但是有时候心跳和呼吸的节奏却会出现细微的变化,而王小虎回答的时候呼吸并没有任何变化,所以阿斗判断,这阿斗所说的应该有七八成的真实性。
阿斗接着问道:“其他的屯田兵都跑了,你为什么不跑?”
“我……我没地方可以去。”王小虎声音略微有一些委屈,“而且我干爹留给我的东西还在营里……”
“咕噜……”就在王小虎说话的同时,他的肚子也开始叫了起来,王小虎觉得一阵尴尬,便没有接着说下去。
看着王小虎的窘态,阿斗笑了笑:“很久没吃东西饿了吧!牛大猛,带他去吃点东西,然后让他去拿着他干爹留给他的东西,放他走吧!”
清晨时分,太阳才刚刚出现在地平线上,温润的阳光铺洒在汝南大地上,渐渐将沉积了大半夜的雾气冲散。
远处,一团烟尘弥漫在空气中,由远及近,只见数百匹马穿破了薄雾,行走在官道上。
这些马匹身上全都油光锃亮,各个都膘肥体壮,线条都非常的优美,哪怕是外行人都能够看出来,这是上等的战马!
如今这些战马上面并没有坐人,甚至连马嚼和缰绳都没有安放,就这么排着队走在官道上。而在这群战马的周围,游弋着一些轻骑兵,轻骑兵大约一百来人,从衣着看来这伙人是曹军,但是却不是虎豹骑。在马队的最前面,是一个中年人,中年人身旁举旗官举着一面大旗,上面绣着一个“田”字。
领兵的这名将领名叫田彭祖,是田豫的儿子。田豫最早是公孙瓒的手下,后来归降了曹操,被曹操委以重任,一直以来都是镇守幽州,抵御乌丸匈奴能族,在建安二十四年,也就是关羽进攻襄阳的时候,曹操恐南阳有失,于是将田豫调往南阳担任太守。
田彭祖是田豫的儿子,原本一直跟着田豫在幽州,这田豫调往了南阳,可是田彭祖因为身上有官职在身,不能跟随田豫一起前往南阳,所以田彭祖便留在了幽州,在曹彰手下做事。
前些日子,曹彰跟匈奴人打了一仗,从匈奴人手里缴获了千余匹战马,恰好那时候曹操大军驻守摩陂,曹彰从中挑选了五百匹上好的匈奴战马,准备送去给曹操助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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