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让槿要弑父,要杀兄,要造反,要把全天下拖进水深火热,难道不该死?难道是别人在逼他死?杀这样一个人难道是错的?
你抛开了所有的客观条件,仅仅单靠一个“爱”字来解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难道就是所谓的正名。
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不是人才有爱,动物也有的,人和牲畜的真zhèng
区别在于,人是理性的动物。你要杀杨凌,或许还可以理解,毒杀失败了,也还有其他办法,但是她义无返顾的把2000个无辜的人拖下水了,“虽然拉下两千多人陪葬,但在那个时候而言实在算不得什么,比起她眼里的让谨,比起她心里的那份痛楚而言实在算不得什么,所以她下手了。”
2000人实在算不上什么,比不过她那份痛苦。恩,感性的动物,她到这个份上也许不用思考了,2000个家庭的痛苦比不过她一人的痛苦,那么周天沐同志也不用思考了了吗?这样的行为凭什么不该称为“毒蝎心肠”?
我们不妨再来讨论下杀人的后果。首先要看到杀的是什么人,内厂厂督,柱国将军,杀这样一个人怎样才能做到天衣无缝呢让人无法追查呢?我想不到,不知dào
有人想到没有呢。
当然拓拔嫣然女士不用去想了,她反正已经随她的爱去了,不过我想她活着的时候,一定是想到了办法,真是个聪明的女孩。可惜还是失败了,白白杀了2000个没用的人。
那么我们暂且不去计较皇帝和主角的反映,我们抛开小说谈谈历史。这样的事件应该怎么定性呢?定个谋反大家认为不算过吧,谋反,诛族。动用五百个人去做诛族的事,事后还想不被发xiàn
蛛丝马迹,又或者自己一人身死了之,我该怎么形容拓拔女士的天真呢?用可爱来形容吗。
不仅是你要死,你父母要死,你姐妹要死,你兄弟要死,很多很多人都要死,可能到时候还不止你杀的2000。不过到最后,都成了一句话,还是那句“比起她心里的那份痛楚而言实在算不得什么。”
本来还有很多可说,可是没必要了。我的意思就是,爱情,不是什么错,可是做错了事不能用这个来当借口。
那么只要有爱,我们是不是就可以藐视一切。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没有似是而非,没有灰色地带。周天沐同志为拓拔女士正名可以,那是你的理解和权利,但是网友们的说法也绝对不是无地放矢,至少就“毒蝎心肠”这一点来说,是无庸反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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