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 雪雨欲来(一)(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西南讼行中,也听到了杜九言接了马玉娘讼案的消息,所有人都很震惊,也很不理解。

刘公宰凝眉道:“这个讼案有什么可辩的?她难道请求朝廷同情马玉娘,来宽恕轻判她的罪行?”

“李大人是朝廷命官,马玉娘乃一介妇人。贺成判凌迟,在清理之中。可就算博取了一些同情,一个斩刑也免不了。”王谈伶道。

这不像杜九言的风格,她接讼案,多是胸有成竹,有机可乘。

这一次的案件,可谓是吃力不讨好。

为了一个承认了杀人罪行的杀人犯做有罪辩讼……结果不会如她所愿的。

“可能太想出风头了。”薛然喝着茶,淡淡地道:“此番,自有她苦头吃的。她当所有衙门都和邵阳一样,所有的百姓都能拥护她被她煽动。”

此去,必定灰头土脸的回来。

“就如上次燕京讼师季仲岸,她若不违规,和桂王狼狈为奸,根本赢不了。”薛然道。

刘公宰道:“别急,这个案子她若分寸拿捏不好,只怕会引来杀身之祸。”

李执是朝廷官员,这个案子如果不判的果断一点,不量刑重一点,如何和朝中那么多官员交代。

当权者,才是真正的律法。

杜九言太年轻,或许她还不明白这些。

刘公宰料定并没有错,宝庆府将重审的文书递交到刑部后,确实引来了不小的震动。

“听说是商贾出身,并未读多少的书,所以三纲五常不懂,才会做出此等失德、泯灭天良之事。”

“正所谓,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位李大人也真是运气不佳啊,寒窗十年好不容易熬到五品,眼见便要升迁,却……却死在妇人之手,可惜啊。”

“谁说不是呢。”

“刑部肯定会否决的!”

百官感同身受,愤怒不已,为李执鸣不平。

郭庭站在刑部外好一会儿,才进去就看到桂王从里面出来,他一愣,道:“王爷……您、您怎么在这里?”

“顺道,过来看看老朋友。”桂王负手看着郭庭,“你来干什么?”

郭庭就低声将事情说了一遍,“……宝庆重审的文书递交上来了,我看大家的态度,生怕刑部会否决,所以过来看看,走一走关系。”

“你走不通的。”桂王指了指外面,“我饿了请我吃饭。”

郭庭心里有事,拱手道:“王爷,末将还是去试试。至于吃饭,您看能不能改天。”

“我办好了啊。”桂王道:“所以你请我吃饭感谢我就好了。”

郭庭一怔,震惊地道:“您、办了?”

“不是我,你以为你可以?就那一群吃饱了饭只会挑刺的人,你进去能说的通吗?”桂王说着,甩着膀子走在前面,“我要去聚福楼吃,你银子够不够,不够就赶紧去借!”

“够,够!”郭庭立刻跟在后面跑了几步,忽然就听到后面传来有人呼喊的声音,“王爷,王爷您……您怎么能私自动用微臣的章呢,这……这要如何向圣上交代啊。”

郭庭目瞪口呆,摸了摸鼻子跟着桂王走了。

刑部将公文递交到御书房,将批复的事情说了一遍,道:“圣上,是微臣疏忽了,实在没想到王爷会去衙门。”

“难得他关注一件事,你就依着他办吧。朕倒是很好奇,能让他关注的案件,到底会有个什么样的内情。”赵煜确实很好奇,“你速速把批复的公文送出去。宝庆府那边定案再送公文,你直接拿来给朕过目。”

刑部官员应是,让急递铺将公文快马加鞭地送出去。

……

五日后,杜九言接到了公文,定在十月初十升堂。

她去了找了胡守业。

胡家和苏家定了亲事,现在看到她去,大家就很紧张,胡守业请杜九言进去,小心翼翼地问道:“杜先生,您……是不是有什么事?”

讼师来家里,他紧张,杜九言来,他更加紧张。

“我有事想请你帮忙。”杜九言道:“当时婚姻的讼案我判定后,你是不是写信去府城给李大人了?”

胡守业脸色一变正要否定,杜九言已经道:“此事和你们没关系,也不会有人追究你们贿赂,我只是想请你作证,以证明李大人收了你钱的事实。”

“真、真的没有关系?”胡守业道。

杜九言颔首,“案件主体不是李大人,所以不会牵连到你。更何况他人已经死了,我有的是法子,让你们干干净净地退出来。”

“好。”胡守业点头,“那……那到时候能退钱吗?”

杜九言摇头,“要不回来。”

“行、行吧。”胡守业也不意外,又想到什么,“那杜先生,我能不能再提个要求。”

杜九言看着他,胡守业咳嗽了一声,“你能不能去调节一下苏家,让他们不要缠着我们?我们真的不想娶那个母夜叉。”

“此事不行。客观的说,那天晚上胡守才和苏知音都有责任,但若要打官司,必然是胡守才输。”杜九言道:“两人其实性格相似,或许能成一对佳偶呢。婚后的感情,都是从相处中得来的。”

“而且,苏家是书香之家,你们是商贾,两家结亲对你们来说是好事。”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ushuwuy.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