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钩。怎么用这张照片,我的具体消息又值多少,你比我更明白。”
沉默半晌,他夸奖我:“忍之,你是聪明人。”
我疲倦的闭上眼,不再讲话。窗外阳光照在脸上,眼前一片血红。疼的再厉害,忍一忍,伤口总有时候能痊愈。就当这是我生命中最糟一天,往后每一分钟,都只会变得更好,更好…
方诺之缓声讲:“忍之,答应我日后不再联系方二,我不会亏待你。”
‘我不会亏待你’,这话罗迅也讲过。
结果如何呢…我禁不住冷笑,方诺之说:“如今方二已因你焦头烂额,我不希望有第二次。你也想有身份堂堂正正回去见罗爷,我办得到。”
他做一切事情,不过为了方战之。多好的大哥,若我是方战之,也可安心将双生哥哥托付给他,自己去处理烂摊子。可惜他只认方战之,并不认我。我一条烂命换来他一句承诺,恐怕他还嫌多。
哪里还有别的选择呢,我只有回答:“好。”
“我一诺千金,你可以放心。”
“讲实话,我不信你。”我与他开玩笑,“但我信方骞取名字的远见。”
第十三章
方诺之与罗迅如何谈妥,用我换了多少东西,我并不清楚,但回国养伤三个月,没有人来找我麻烦,可见不是坏结果。
断掉肋骨已长好,拆了左眼的纱布照一照镜子,那只绿莹莹眼睛变成毫无生气的灰,旁边却没留下一点疤。方诺之确实一诺千金,从未亏待我,叫我住带温泉与日式庭院的三层洋楼,用最好医生将我身上每一处旧伤都抚平,一月初的暴雪天,腿都不再刺痛。
每日除了吃便是睡,泡温泉泡到皮皱,简直是人生中最惬意时光。
可深夜我总梦到过去。
十九岁的罗迅站在窗边,微微低着头抽一支烟,非常的漫不经心,侧颜像一卷水墨画,衣角被风吹得来回飘动。等他转过头来,忽而变成英俊而冷漠的成年人,讲:“方,你以为你能走到哪里去…”
醒来满背冷汗,眼前全是罗迅挑起一边嘴角,讥讽我、轻视我的样子。
我想他,我爱他,我畏惧他…自己也搞不清惊醒那一刻,心里翻涌的感情到底属于那一种。
只想知道,十三年日夜相伴,离开后,他是否也会想起我…多遗憾现在不在他身边,要得到他消息,再不像以前那样方便,不然我会将一日二十四小时都用来关注他在做什么。
离开罗迅第一百一十二天,我再次见到了方诺之。那时我在书房翻译一本英文教材,他进来向我兴师问罪:“忍之,为何不接受眼角膜移植手术?”
我装模做样回答:“瞎了就瞎了,留作纪念,以免日后重蹈覆辙。”接着问,“战之近来都好吗?”
“他很好。”说起方战之,方诺之就露出微笑,“不过你也到时候回去了。”
我叼着笔,挑起眼角看他。他猛然怔住:“你与战之…”没说出口的,大概是‘真像’两个字。
我趁机讲:“我想,我还可以多留一些日子。”
“为什么?”他一手撑在书桌上,迫人气势像座不可摧毁的巍峨山峰,“你养伤要多久,罗爷算的很清楚。我与他讲好,三个月后送你回去,现在逾期十天,他已在催了。”
我坦然的撒谎:“我失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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