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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常,生死只在咫尺间,谁也料不到这一步迈出去,是大道阳关,还是九尺黄泉。

卯时未到,晋王已经带人登上了西北城头。极目远眺,宁城四周一派昏暗,灰蒙蒙的云雾笼罩着整个旷野,天地好似深陷在梦靥之中,挣扎着想亮却亮不起来。在天与地的尽头,绽开了一条青白色裂缝,像是一只蛰伏的猛兽在眯起眼眸蓄势待发,只等时机一到便张开血盆大口将这世间万物吞噬殆尽。

此情此景不由让晋王回想起了同乐二年的朔州之战。当时身为太子的大哥领兵出征,他任随军先锋。因为有大哥做后盾,他便毫无畏惧地一路驰骋突进,不想奸细作祟行踪泄露,队伍开至马邑滩时遭遇到了埋伏,被重重围困。急于立功的大哥完全不顾及他是死是活,竟然趁着敌军左翼被他牵制住的大好时机,径自集结人马前去攻打朔州城了。

那次同样也是孤立无援性命交关,同样也是在一个透着森森寒意的早上发起的突围。最终他成功活了下来,可他最好的朋友、最忠心的手下和追随他冲锋陷阵的几万士卒却永远留在了马邑滩头。所以许多年后的夺嫡混战中,他站在了三哥齐王一边,并费尽心思襄助齐王扳倒了太子。

其实大哥、三哥谁坐龙椅对他来说并没分别,之所以选择齐王,是因为齐王实力够弱,弱到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需要靠他这个弟弟出人出力共谋大业。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活得更长久,更安稳。

古往今来,不管朝代如何更迭,皇宫里永远住着一群锦衣华服的禽兽。他们嘴里大讲着仁爱道德礼义廉耻,手上却做着各种泯灭人性的邪恶勾当。儿子杀死父亲,妻子谋害丈夫,今天你不吃掉别人,别天就会被人生吞入腹。

现在三哥也死了,三哥的儿子当了皇帝,他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贪酒好色的草包去招摇过市,饶是如此依旧免不了被猜忌、防备。卫悠与小皇帝有着杀父之仇,小皇帝依旧被他们兄弟所蛊惑,还信任有加委以重任,自己这个叔叔反倒成了眼中钉肉中刺。究其缘由,卫悠无兵无马无财无势,是个名副其实的光头王爷,而他晋王却兵强马壮财雄势大,是大周举足轻重的塞王。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千百年来都是一样的道理,更何况那狗是恶狗,弓是强弓呢。

城头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聚精会神注视着遥遥相对的敌营,揣测着援军会从哪里杀出。晋王表面镇定自若,内心却比士兵们还要忐忑。他告诫自己不要抱有太大期望,可又难以抑制兴奋之情。

和那些从小养尊处优的王公贵族不同,晋王是沙场上真刀真枪打出来的王爷,漂泊羁旅,半生戎马,他惧怕死亡,但更怕死得太过窝囊!

“快看!”一名小校率先发现了援军踪迹,抬手指向远方山峦。

众人皆屏住呼吸顺势望去,只见峰顶处雾气似被什么庞然大物搅动了一般,四周景致也在微微晃动,好半天,一个极小的黑色影子出现在了山顶,模糊而迟缓,看得晋王几近绝望。可是很快,那影子“唰”一下向两边展开,犹如巨鸟扇动着羽翼……那是大队骑兵一起翻越山巅的壮阔景象!

那些骑兵个个黑衣软甲,骑术精湛,他们如同山洪般席卷而下,迅速染黑了半面山坡。

为首一名少年皮肤黝黑四肢修长,肩背牛角硬弓,手持三尺重剑,胯下战马通体如墨四蹄踏雪,额头一点流星白章,人马合一,俱是英姿飒爽身形矫健。他手握一杆战旗,猎猎飞扬迎风招展,上头黑底红纹斗大的一个“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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