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走出了牢房,被外头的料峭寒风一吹才稍稍恢复了几分冷静。回程马车上,晋王一直沉默不语。行至半途,他忽然掀起毡帘唤过一名侍卫吩咐道:“回府去看看沈公子在做些什么,看好过来禀报。”
侍卫一愣,暗思量马车不出一时半刻便能到达王府了,又何须特意赶个来回?但王爷有令怎敢不从,他只好恭恭敬敬一俯身:“是,属下即刻去办。”
沈思起床的时候,早有下人在外间准备好了一应梳洗用具,等他将自己打理清爽,王妃又亲自盛了粥出来,说是特意为他煮的。沈思也不客气,一尝之下果然甚合心意,只不过他一行吃着,王妃一行在旁边笑眯眯盯了他看,直看得他浑身不自在,最后不得已找个由头赶紧溜了出来。
回到小院,金葫芦刚好练完一趟剑法,正在擦汗,一见沈思他立刻交代起了有关新军的善后事宜。
沈思听罢微微点头:“你虽资质略差了些,但胜在认真谨慎,勤奋好学,若是胆量再大一些,信心再足一些,将来未必不能成就一番事业。”
金葫芦听了傻兮兮问道:“依沈将军意思,我如肯用心的话,也能做成将军?”
沈思满不在乎地大手一挥,“英雄不问出处,狄青囚犯出身可做将军,卫青家奴出身可做将军,你有何不可?只不过,想做将军起码得换个像样些的名号,否则两军阵前自报家门,听见你叫金葫芦,岂不惹人笑柄?”
金葫芦挠挠头很是为难:“乡野人家哪懂什么名号不名号,生我那日菜园的篱笆上结了颗大葫芦,我爹一眼瞧见,便随口将我唤作了金葫芦。这可比他老人家叫金二狗贵气多了。”
沈思“噗嗤”笑出了声:“葫芦者,福禄也,倒是个好意头。莫若我来做主替你改名‘金福禄’如何?再赠你表字‘多寿’,如此一来凑齐了福禄寿三星报喜,今后必定大吉大利。”
“金福禄……金多寿……”金葫芦默念两遍,拍手赞道,“甚好甚好!这才像样,听起来竟比我老家的县令、财主还要气派!”傻乐了一会儿,他又低下头吞吞吐吐说道,“只是……只是小的没念过书,也不知这福禄、多寿几个字到底长得哪般模样……”
沈思闻言,当即取过宣纸一张,工工整整写下了金葫芦的新名字。他从小喜动不喜静,舞枪弄棒无师自通,舞文弄墨就一窍不通了。什么诗词文章曲谱碑帖,看上两眼必定犯困,更是从未在练字上下过功夫,尽管他集中精神很努力去写,笔触依旧有些生涩。
可金葫芦却对着那几笔狗挠般的字迹大赞不已,他手指虚浮在半空描摹了一遍,喜不自胜。待墨汁彻底干了,他先将手掌在衣襟上擦擦干净,这才加倍小心地将其折好,揣进怀里跑回房,照着练习去了。
看着金葫芦如获至宝的滑稽模样,沈思反倒过意不去了。左右没事,他索性研得了墨、蘸饱了笔练起字来。手悬纸上,心随手动,横竖撇奈游走下来,竟是“卫守之”三个字。沈思捏着下巴细细评断着自己的字,嗯,“卫”字要好一些,四平八稳不会太丑,“守”字就略逊一筹了,上大下小头重脚轻失了比例,至于这“之”字虽笔画最少却最难写,歪歪扭扭拐来拐去,越看越是憋闷。
他强压住心头浮躁,调整气息,重又写了无数个“卫守之”,准备从中挑挑有几个看得过眼。不想小狐狸贪玩从窗口窜了进来,正跳上桌面,顿时扑腾得宣纸也皱了、笔架也翻了,还一脚蹬在砚台上,泼了沈思满身的墨汁。沈思手忙脚乱收拾着,一时连如何生气都忘记了。
于是晋王一进门便见到了这幅景象沈思手里提着笔,脸颊、双手连带衣襟上都沾着大片的乌黑,桌面上乱糟糟一团废纸,还有数只毛笔散落在地上,而小狐狸则蹲在身后书架子上幸灾乐祸地看着自家主人。
晋王不觉失笑:“念卿这是……在作诗吗?”
沈思听出晋王是在打趣自己的狼狈相,顺势鬼扯道:“可不正是,过不几日就是上元节了,万一府中再办酒宴,来个吟诗助兴,我不先演练演练怎么行。”
“哈哈哈,你呀……”晋王开怀地笑过一气,又去逗他,“那今日念卿有何大作,不知是否有幸拜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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