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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郡主倒得了意,趾高气昂地训斥道:“笨呐,名字叫做葫芦,还真是个木瓜脑壳!”

沈思被二人聒噪得睡意全无,只得披了衣服走出来,斜倚在书架子上随口提点道:“不可战于险阻之间,须要平易宽广之地,闻鼓则进,闻金则止,无有不胜。”

目标终于现身,金葫芦飞快瞄了眼绯红郡主,郡主则将手藏在袖筒里偷偷朝金葫芦竖起拇指比划了一下。

沈思瞬间明白过味来,看这二人你来我往煞有介事地问对了一早上,哪里是在探讨什么兵法?分明是费尽心思想哄自己多说些话!

看着两个不甚精明之人在耍着不甚精明的小伎俩,他竟心头一热。抛开晋王不说,这府中众人他是无论如何恨不起来的。先有冯卓生因救他而死,后有孙如商、张世杰等人为保他性命连日奔波劳碌,尊贵如王妃也在亲自动手照料着他的一应饮食起居,现在连绯红那刁蛮的小丫头也在绞尽脑汁逗他开心了,这还教他如何冷眼相对呢!

金葫芦并不知道自己的小计谋已被拆穿了,犹在卖力表演着:“还是公子于兵法上头足够纯熟,这段日子我也将架上的兵书看去不少,可脑子太笨,能记住的委实不多。”

沈思牵起嘴角勉强笑了一下:“器械者,因时变而制宜适也,死记硬背是没用的。就算将前人的兵书典籍都装进脑袋,也不过是个纸上谈兵的赵括而已。”

见“背兵书”的法子并未起到预期效果,金葫芦可怜巴巴望向郡主求助。郡主转转眼珠,又有了主意,一番挤眉弄眼暗示之后,金葫芦终于拍着脑门顿悟了:“诶呀公子,差点忘记,前日詹将军偶得了一把宝刀,说要赠予公子。那刀又窄又长,也不知使起来是否趁手。”

说着话他跑进厢房,很快取来一把银光闪闪的佩刀交给了沈思。那刀刃长三尺,柄长四尺,握起来沉甸甸分量十足。沈思持刀在手细细打量着说道:“此乃斩马刀的一种,由唐代横刀演变而来,锋利异常,精于劈砍。”

只随意甩动了两下,竟是龙吟虎啸,凛凛生风,果然宝物。所谓剑走轻灵,刀行厚重,与剑相比,刀更显亢直阳刚。所谓“城头铁鼓声犹震,匣裏金刀血末乾”,那曾是怎样一场激动人心的胜利……

兴之所至,沈思不自觉施展起了少时修习过的一套刀法。不想一时大意,挥手劈砍间用力过猛,直觉腹部一阵钻心的疼痛,随即有股温热缓缓化开。他心里暗道不好,赶紧收势将刀递给金葫芦,又借口体力不济要喝茶歇息歇息,而匆匆回房去了。

到房中解下外衫一看,缠在腰间的布带果然被血晕湿了,看来定是方才舞刀舞得忘形,挣裂了伤口。他不想给人知晓了再添什么麻烦,当即衣服一遮,打算去向牛黄讨些止血的药粉,只胡乱涂抹在伤口上就是了。

自打晋王回到王府,大大小小各色难题便已摆在了眼前。

且不提别的,单说那小皇帝派来的钦差吧。钦差大员入境晋原,当然要先拜会拜会镇守一方的晋王爷了。可真的王爷千岁明明还在水上飘着,整日窝在府中饮酒行乐那个只是容貌相近的西贝货,远看还似模似样,一说话可就要露陷了。辜卓子、孙如商当然不敢拿他出去见人,因此只能想尽各种借口一味拖延着时间。

钦差大人被晾在行馆好几天,耐心就快了要磨光了。如今晋王总算赶了回来,这一面越早相见越好。可见面之前,晋王还需将这段日子以来王府内外发生的大小事宜熟记于心才行,哪怕细枝末节也不能放过。否则万一言语之间出现纰漏,难保会给对方顺藤摸瓜探到虚实。

除此之外,还要遣人去彻查这位钦差的身家背景、脾气秉性、所属派系,诸如此类林林种种。只有知己知彼,才可万无一失。在晋王看来,没人绕得开“欲望”二字。有人嗜酒,有人好色,有人见钱眼开,有人贪图虚名……搞清楚对方想要什么,收服起来就不难了。京城与晋原间隔着千山万水,是相安无事也好,是剑拔弩张也好,这钦差所说出的每一个字,传到小皇帝耳朵里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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