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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自七岁等你

作者:阿桡

文案

我自七岁等你

花开了又谢

人去了又回

可是,我爱的人

你什么时候才会回过身来

回过身来

看我一眼

看我最后一眼

深爱,会让人失去所有价值与荣耀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青梅竹马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梅绿开,程烨 ┃ 配角:杨菲 ┃ 其它:

v逆轨v 最新更新:20140124 20:56:17

我爱他,他恨我。

他站着是一幅画,坐着是一首诗,若是他对人笑上一笑,便是一杯醉人的酒。

他说:“梅绿开,我恨你。”

那时,他还只是个冲动的少年,眉目冷冷的,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嚣艳和薄凉,惊人的好看。

我却对他微笑:“程烨,那很好。你恨我,但是我不恨你。”

他大笑起来,摔门而去:“神经病。”

他很喜欢叫我“神经病”,似乎只有通过这样的渠道,他才能发泄他的不满和愤懑,所以我也就随着他高兴了。在家里面,他从不喊我的名字,他高兴的时候会嘲讽地喊我一声“程太太”,不高兴的时候便会叫我“神经病”,而在家里面,他几乎从来没有高兴的时候,好在我也不是太在乎。

“今晚你回来吃饭么?”打了几通电话,却还是没人接。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一如往常的叮嘱:少喝点酒,早点回来,我在家等你。

他总是很忙,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却也只是和我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我没有收回剩下的那副碗筷,沉默地坐到自己的位子上,安静地吃完了这顿饭。

喝完一杯咖啡后,我又在沙发上等了很久,他还是没有回来,也没有给我回短信。我有些困倦,站起来放下了半页窗帘,窗外是静谧的夜晚,夜色很好,清风朗月,很适合散步。我看了看时间,套上外衫,走了出去。

刚走出别墅小区,就看见程烨的凯迪拉克风一般呼啸着开了过来,冷风扫过肌肤,我冷得颤了一下。我总觉得他有些孩子气,即使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年轻尖锐。

我不得不折回去,刚在他车门前停下,他的头就从车窗伸了出来,对着我冷冷道:“你神经病啊,这么晚了还出去闲逛,走路不看车,是不是嫌活得太舒坦了。”

他都等不及下车就将我训斥一顿,我对他笑笑:“你是不是喝酒了,我给你备了醒酒茶。”

他j□j一声,手指揉按皱着的眉头,有些不耐烦:“扶我上去。”

我准备去扶他,他却又将我一把推开,盯着我:“不用你管。”

我拿起他的衣服,追了上去。

我的生活都是以他为中心,我的表姐曾经对我冷嘲热讽:你这一生最大的事业就是爱他,真是好大的野心。

我就是这样,明明命比纸薄,却心比天高。

他的冷漠,别人退避三舍,我甘之如饴。只因为,我爱他。能够看着他,陪在他的身边,我就非常满足。

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无论是外貌,还是能力,所以,我无法自拔。都说,自己缺失的东西,就想从人生的另一半身上实现,很好,我们完美的互补。

我有多平凡,他便有多出色;我有多单调,他便有多繁华;我有多热情,他便有多冷漠;我有多爱他,他便有多恨我。

我们是两条平行线,却偏偏相交了,所以,我注定得忍受轨迹偏离的诅咒。

他睡着的时候,我总是能感觉得到他所有的疲惫,只是我不能安慰他,即使他很需要被安慰,被柔情包裹,可惜我不能,因为他需要的不是我的安慰,我的安慰只会让他更加厌烦和疲倦。

睡到半夜,他醒了过来。他的睡眠很好,只是半夜的时候习惯喝上一杯水,我嫁给他之前,是个睡眠很沉的人,自从嫁给他之后,睡眠就浅了,他一醒,我也就醒了。

我给他倒了一杯水,等他喝完躺下,我却失眠了。

熹微的天光透过半开的窗户照进来,给他的脸蒙上一层薄柔的光晕,我痴迷的看着他,只有这个时候,他才不会对我冷漠,我想摸摸他,却又不敢。

是的,我怕他,这种害怕并不是因为语言和身体的暴力,而是因为他的漠不关心。

我是怎么嫁给他的,是因为我的父亲,也许对比起我来,他更恨我的父亲,还有他的父亲。

这场捆绑的婚姻当中,他是受害者,被胁迫的人质,而爱上仇恨自己的人质,绑架者无疑是悲哀的。我最好的朋友说,像程烨这样的男人,是不可能患上斯德哥尔摩症的,你不会幸福的,绿开,离开他吧。

可是,我离不开他。

早上,阳光还未照进来,他不在。他不喜欢吃我做的早餐,即使是我做了他最喜欢吃的,他也不屑于看上一眼,好像我是一种毒药,让他的人生无可救药。但是我还是乐此不疲的做,日日如此,因为万一他要吃的话,而我没做,那便是我做妻子的失职。为了这几千分之一的几率,我没有放弃过一个早上。

“愣着干什么,赶紧去做点吃的,我饿了。”他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杯牛奶,我有些失神,然后赶紧收拾:“你今天不上班么?”

“怎么,我不上班,你不高兴”,他嗤笑。

“不。。。没有,我很高兴,那,你想吃什么。”

“神经病”他看着我惊慌失措的样子,估计很好笑,他很不屑的笑了起来。然后他向我摇了摇杯子:“随便。”

我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与他商量:“我给你做饭好不好,我昨天新学了两道菜,是你喜欢吃的。”

他打开电视看新闻,悠闲的躺在沙发上,没有吭声,我知道这就意味着他答应了。

我把饭菜摆好,然后叫他吃饭。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若有所思的样子。我脸一红,问他:“是不是脸上有脏东西?”

他哼了一声,道:“你真的是一个没有追求的女人,我就在家里吃个早餐而已,你就高兴成这个样子。”

我抿嘴笑:“是啊,我很高兴。”

这顿饭,开始的时候,吃得很高兴。我做的菜,他也许不会吃,但是从未挑剔过。

只是,饭吃到一半,我问他:“今天不用忙么,有什么打算吗?”

我不该问的。

他笑起来,扫了我一眼,带着玩世不恭的冷漠,道:“怎么,你要管我?”

“不”我低下头去,“我只是问问,你很少有在家休息的时候。”

“你想知道的话,我就告诉你,我今天要陪杨菲出去,她是这个项目的代言人,我要带她去外地选景,刚好,今天是她的生日,公司为她举行了一个生日晚宴,要给她过生日。”

我抬起头,看他,笑道:“那很好啊。”

他顿时就不高兴了,盯着我道:“你有病吧。”

“不是,程烨”我一如既往的笑,道:“你既然高兴那你就去吧,我要的并不多,只要你最后回家,那样就行了。我也不能阻拦你,我没那个能力,更没有那个魅力,何况,如果那样能让你得到快乐,你就便去做吧。”

他笑得很张狂,带点孩子气,语气却是冷冰冰的:“很好,你很有自知之明,变得聪明了。”

我除了他,什么都没有,我能怎样挟制他?

我停下筷子,看着他,踌躇一会儿才道:“程烨,我想与你商量一件事。”

他头也不抬,只是“嗯”了一声。

我继续道:“欧叔叔介绍的那个学校前天给我来电话了,昨天我过去面试,他们让我过几天去上课。”

他的饭已经吃完了,看着我,嘴角上挑,有一种残酷的美和凉薄的媚,他道:“怎么,我养不了你么?不想在这个家待就出去,不要给我出去丢人现眼。”

每一次,我提出要出去工作,他就是这个样子,我用婚姻绑架他,他就用家庭囚缚我,有时,我想,他大概是在报复我吧。因为他不得自由,所以我也不要想好过。他却不知道,他不快乐,我又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我怕他生气,因为这意味着这桩婚姻连最基本的和谐都无法完整。

由爱故生恨,由爱故生怖,他恨我,不是因为爱,我害怕他,却是因为爱。

“我不是。。。”我尝试辩解,道:“我在家很无聊,我想找点事情做。”

我除了日日等他,年年等他,守着这个他回也匆匆去也匆匆的家,我的世界,一片荒芜。

其实我完全可以这样说:我一直在家等你,但是你几乎是不愿意回来的,我的精神很空虚,所以我想要生活充实一点。可是我不会说,我不会告诉他,我等他,等了他多久,正如他明明知道我爱他,却永远不会说出来一样。因为我的心甘情愿,所以他心照不宣的戳我的痛处,无所顾忌的说恨我。

“呵,想找点事做?你不需要做什么,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这个世上,没有我做不到,只有你想不到。”

我知道,他不仅仅是在骄傲,他更多的是在嘲讽我想象力的贫乏和安贫乐道的狭隘。我想要的,只有一样,他如果乐意的话,随时都可以给,但是他不愿意,他会给别人,就是不给我。而其他的,再好,我都不需要。

“你爸不是还给你留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吗,你就是躺着每天也有成百上千万的收入,你还有什么好抱怨的。该有的你都有了,不该有的你也占了,不要太贪心,程太太。你这种乖乖女,就应该呆在家里,外面的世界太危险,还是不要乱闯的好。”

我从小到大,就是标准的乖乖女,他曾经嘲笑我,你除了学习成绩好,还会什么?社会上没有追求没有本事的人才会去做老师,你这样的人去教书,只会误人子弟。

他嚣张起来,也是非常好看的,他是那种带着侵略性的俊美,十分打动人心。我顿时就妥协了,让步道:“那我去小学好么,小学不会像高中那么累,一天也就两个小时的课程,我上完课就回来,也不会耽误家里的事情。”

他冷冷道:“你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是吗?你不想要这个家就算了,反正我也不稀罕。”

我不说话了,然后我开始收拾碗筷,道:“你不喜欢,我就不去,你别生气。”

他准备出门,我把熨好的衣服递给他,我看着他,带着期待:“那你晚上会回来么?”

他皱眉,道:“去挑一套衣服,晚上我来接你。”

“你要带我出去?”

他说这样的话,就是要带我出去的意思。

他面无表情,我却笑了起来。

他唇角勾起来,然后向我勾了勾手指,我便乖乖地走过去。他的身影笼罩了我,即使相对这么多年,我在面对他的时候,还是习惯性脸红。他微微低下身子,抬起我的头,我不敢看他,眉眼低垂。

他冷笑一声,从我身边走过去。

我已经习惯了。

v冷园v 最新更新:20140124 21:08:29

杨菲是个很美丽的女人,知性,优雅,高贵,温柔,美丽,纯粹,会跳典雅多情的芭蕾舞,也会热烈明朗的弗朗明哥;会弹古雅清正的古筝,也会流丽舒畅的钢琴;会画画,有见识,聪明,开朗,没有那个男人能抗拒她,连程烨也不能。

她是天上的一轮明月,众星拱垂,我呢,只是一片不起眼的绿叶,永远开不出璀璨的花盏。

她像个高贵的公主,穿梭在会场,言笑晏晏。

她弹奏的是莫扎特的小夜曲,穿着纯白色镶钻曳地长裙,头发用一根宝蓝色的缎带挽了起来,漫不经心的纯真诱惑,钢琴上是他送给她的一束香水百合。

到处都是人,我踩着高跟鞋,挽着他,到处都是人,我被挤到人群之外。

钢琴曲完毕之后,她站起来,很多人向她殷勤邀舞,她一一礼貌的拒绝,笑得甜美而妧媚,大方得体而又给人留三分遐想,最后,她走向了人群中最出色的男子,那是我的丈夫,是我的爱人,是程烨。

我不顾一切的拨开人群,冲到最前面。

大家都叫我:“程夫人。”却没有人过来招呼我,因为他们都知道,我不得宠,虽然我有凤冠,但是她才是他心里的正宫,我是红颜未老恩先断,她却是万千宠爱在一身。

他对我的厌恶,竟是如此的昭然于世人,不留余地的晦涩和难堪。我不是他心尖上的人,不是他梦里的人,不是他眼中的人,我只是开在路边的绿叶,再蓬勃盛大的爱意也挽留不了哪怕半步的踟回,只有那些鲜花,她们生来就是要被追求的、被呵护怜惜的,享受尘世的幸福。可是,那都算了,至少我还在他身边,我那么爱他。

我除了爱他,什么也不能做。而这爱,正是他所恨的。

我更委屈了,也更愤怒了,我是多么的悲哀。

到处都是百合花,我几乎都要窒息了,头晕目眩,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帝王带着他的爱宠在辉煌的灯光下相拥、旋转,他们是那么的默契,耳鬓厮磨,肩腰轻擦,意味深长的暧昧,他们的手指绞缠变幻,无尽的欢喜妖娆。

我几乎跌倒,我在人群中,孤零零地看着他们。

他没有回过头来,没有看我一眼。

我拼命拉扯自己,心里却有一个声音疯狂的敲打自己,我问他:“为什么不回过身来看我一眼?”

我掩住口鼻,大口大口的呼吸,心肺几乎要炸开,一个劲的咳嗽。

就在这时,所有的音乐停下,灯光打开,照在杨菲身上。我看见程烨从一个红色的礼盒里拿出一条项链,深邃蓝,心的形状,像极了《泰坦尼克》中的海洋之心,水晶璀璨夺目,中心是一朵栩栩如生的百合花。他为她戴上,她笑得仿佛整个世界都开了花。

他的侧影温柔俊美,嘴角噙笑,眸光深邃,整张脸生动无比,平日的冷漠不羁化为骄傲沉稳。他像一个国王,高高在上的掌控一切,掌控着他的臣民,他的爱情,他的婚姻,我只能卑微的匍匐。

周围的人发出一阵阵欢呼声,然后就是潮水般的掌声,因为高贵的公主泪盈于睫,拥抱住了国王。

周围的人起哄:“亲一个,亲一个。。。”

我呼吸急促,却挪不动脚步。我的腿骨发软,汗水涔涔,我恶心。

“小开”我醒过来时,已经是在会场之外了。

“喝点水”欧叔叔给我递过一杯水,我一口气喝完,感觉舒服多了。我抓了抓头发,不好意思的笑道:“抱歉,欧叔叔,麻烦你了。”

“这么见外做什么,你身体没事吧,多注意休息,你看看你瘦成什么样子了,你爸爸看见你这样,不知道要多难过。他最宝贝的就是你,走之前唯一舍不下的就是你,你这个样子,他做的,不就是白忙活一场。”

我低下头去,不知道该怎么回话,他说起爸爸,我的鼻尖顿时就酸了。

“你这孩子,从小就这样,太能忍了,也太懂事了,什么都不说。”他又给我倒了一杯水,我握着不动,整个人沉默又可怜。

欧叔叔是我爸爸相交多年的好朋友,我只在饭局上见过他几次,他出身乡野,白手起家,对人很是慈和,他的声音,让我想起了父亲。

“好了,我也不说你了,你自己多休息,程烨他忙完了应该就会过来接你,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以后有什么事就联系我,我能帮得上的一定会帮你。”

我低着头,不发出一点声音,欧叔叔拍了我的肩膀,叹了口气。我听见他走远的声音,终于再也忍不住,趴在沙发上哭出声来。

晚风一吹,我觉得冷,坐在那儿发了一会呆,平复心绪之后,我就离开了。

我没有再进去会场,我不能质问他,你为什么不那样对我,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如果我这样问他,他一定会连轻蔑都懒得给我,然后对我冷笑:“这是你自找的。”

我是自找的,在他面前难过,那是自虐,是咎由自取。

我漫无目的的走下去,虹霓闪耀,车水马龙,歌舞升平,无处是我的安宁。

路过天桥的时候,有人正在唱歌,沙哑低回的嗓音,在浮躁喧嚣的尘世中,有一种被磨砺过的纯净和沉静,仿佛岁月回归美好的往昔,情窦初开那年,我在街头遇见你,怦然心动。

我站在他旁边,他弹着吉他,低低地唱,很忘我。除了我,没有其他观众,但是他很陶醉,闭着眼睛,下巴微微扬起,脚尖一下一下点着拍子,落拓不羁的面容上是平静淡然的笑,微卷的长发散落在肩上,很是潇洒。

一曲完毕,他没有睁开眼来,而是倚在栏杆上,头往后仰,深深地呼吸,胸膛起伏,有愉悦的笑声在夜空中低低响起,很放松。

我往他的琴盒里放了十张一百的,程烨说的对,我是一个有钱人,那么,我为什么不能做我想做的呢。

“小姐,你还有钱打车回家么?出租车是不能刷卡的。”

我惊讶地抬头看他,他的头颅向后仰,从一开始就没有看过我,他的声音很愉悦。

我笑起来:“不,我走路回去。”

“那么,谢谢你。”

“我也要谢谢你。”

“那我们是平等的了。”

“你的汉文说的很好。”

“因为我的父亲是个中国人。”

“那你的母亲一定长得很漂亮。”

“哈哈,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么?”

“不,只是我的逻辑是乱码的,你可以当做笑话来听。”

“小姐,这么晚,你还不回家么?还是你是个伤心人,想要在夜晚流浪。”

“不,我有家,我是要回家的。你的歌很好听,你的声音也好听。”

“我不想谢谢你,因为很多人都这么说。”

“你是一个流浪者,那么你晚上住在哪儿?”

“不,我只在白天流浪,晚上我也是有家的。”

我很好奇,问他:“你白天到处流浪,晚上就回去,有人在家等你么?”

他突然身子向前一跳,过长的额发遮住眼睛,只依稀可见闪烁的眸光,他唇边的笑容,带着戏谑。

我吓了一跳,向后退一步,差点摔倒。

“哈,原来真的是一个小姑娘。”

我很气愤:“不,我已经有丈夫了。”

他眨眨眼,道:“是么,可是你没有一点女人味,你的男人,是不是不行啊。”

我脸一红,反身抬脚就走。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只是看你看着很亲切,真的,我就只是想逗逗你。我是教徒,我可以对上帝发誓,我真的不是要侮辱你或是欺负你。”

我回转身来,走到他面前,脸红道:“请不要开这样的玩笑,他很好,什么都好。”

他乐了,笑得露出八颗雪白的牙齿。

“和你挺聊得来的,这样吧,我可爱的小姐,为了弥补我的粗鲁和冒犯,让我为你献上一曲,你想听什么。”

我想了想,道:“那你给我唱一首《the shape of my heart》吧。”

“你很喜欢大叔和萝莉的爱情啊。”

“不,我只是喜欢爱情。”

他笑起来,非常的干净,修长的手指弹奏出一串流畅的音符,我靠在天桥的栏杆上,头向后仰,闭上眼睛,风吹起我的长发,雨丝落在了眼帘上,冰冰凉。

他的声音像雨水一般响起来,一幅幅画面忽远忽近,晦暗不明,却又异常清晰,所有的画面中,浮现一个人的身影,那是程烨,我爱了很久很久的程烨。

“。。。。。。while the memory of it fades。。。。。。x”

马婷达对杀手莱昂说:“我已经足够成熟,我只会老去。”

十七岁的尾巴,订婚宴席上,我如今天的杨菲一样,万众瞩目。虽然我还未成年,但是我的人生是可以看得见的辉煌灿烂,所有人都在祝福我,我被甜言蜜语所包围,那个时候,我像个被上帝优待的公主。

可是,那天,程烨却没有出现,先前祝福的客人一拨又一拨的散去,人来如潮,人去如汐。

我等着他,倔强地坐在那儿,就是要等他。直到午夜过去,爸爸和程烨的父亲吵架。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失眠,睁着眼望着天花板,眼泪没有流出来。

我安慰自己:他只是现在不喜欢我,日久生情,我对他好一点,再好一点,他慢慢也就喜欢我了。

第二天,他带上订婚戒指,来到我家,却并不是道歉,而是将订婚戒指扔到了我的脸上,然后笑得凶狠又薄情,对我冷声:“梅绿开,我会娶你,放心,你将会成为风光无限的程太太。但是我这一辈子都不会爱你,我要让你一辈子都活在痛苦中,眼睁睁看着我爱别人。”

他的额头上还有被重物砸中的伤,嘴角的伤口裂开,血丝游弋,但这无损他的俊美,反而为他增添了一分年轻的妧媚。

然后,他扬长而去。

爸爸将我的头死死按在怀里,第一次,我看见从来高大威严的父亲抱着我哭出声来。我迷茫得不知如何是好,又是害怕又是无助,只是眼泪一直掉一直掉,可能是那天的眼泪掉得太多,所以,后来,我总是笑,没有眼泪,即使他再怎么伤害我。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看着莫名其妙就对他微笑的我,总会冷漠而不屑地叫我:神经病。我不会生气,也不会感到难过,我只是觉得很遗憾,他也许可以叫我一声“傻子”,那样,要亲昵得多,那样我会很高兴的,可是他永远不会对自己讨厌的人慷慨,所以我没有那个幸运,我了解他,也很自知。

我在十七岁的时候,在我和他的订婚宴上等他的时候,我就已经成熟了,但是我还是会幻想,幻想他有一天会回过身来看我一眼,但是我等了那么多年,我不知道我的心是不是开始苍老。

爱和时间,都是容易让人变老的东西,唯有死亡,才能让人永远年轻。

而在有生之年,我是那么的眷恋他。

“。。。the mask i wear is one 。。。。。。that”s not the shape of my heart。。。。。。”

马婷达问莱昂:“生命如此艰辛,还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

20岁的时候,我嫁给了程烨,用他的话来说,是我嫁给了程家,而不是他。

那是一个春天,万物复苏,花开大地,一派欣欣向荣,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我步入礼堂,身边没有父亲。

我的父亲,在两年前,走得匆忙而决绝,他将我送入程家,送到我爱的人身边。

他走得时候没有跟我告别,留给我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和一大笔遗产,我却连他的面都没见过。他们说他穿着我妈买给他的一件蓝色衬衫,没有挣扎和愤怒,平静的离开,却轰动而悲壮。我从学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化为灰烬了,他不见我最后一面,也不让我看他最后一眼。

天宇集团是父亲和程烨的父亲一手创办起来的,为什么在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却抛弃了我,义无反顾的奔赴死亡?外人讳莫如深,我却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了一点消息。当时天宇集团爆出财务黑幕,刚好遇上新官上任,于是,天宇集团便首当其冲,成为众矢之的。

父亲一力承当,他做出了牺牲,为了天宇,也为了我。

我不知道他和程家达成了什么样的协议,却也知道,程家会突然解除和杨家的婚约,接受平凡无奇的我当他们家的媳妇,绝对不是没有条件的。

父亲留下遗书,揽了所有的罪。

他是那么的聪明,没有给别人留下任何破绽,他是那么的伟大,却有我这样一个女儿,什么都不能为他做,只能按他为我安排的路,一步步走下去。

我曾经问父亲:有我这样的女儿,是不是很失望?

父亲对我说:你很好,别人也许比你聪明,比你漂亮,比你讨人喜欢,可是别人不是我的宝,你却比我的生命更重要。我的女儿不必太聪明,太聪明累得慌,只要每天简单开心地活着就好。

他说,姑娘,你爸是个粗人,但是爸爸爱你。

那是他坚持让我离家和同学出去玩的前一个星期,非得拉着我谈话,那是他唯一一次对我说他爱我。

他是那么的认真,认真的我忍不住笑他琼瑶附身。

我穿着雪白的婚纱,走向程烨,走向我这一生唯一的一次爱情。

上帝说,人都是有罪的。也许,我的幸福,便是原罪。

他的表情冷漠,嘴角含一丝讽刺的笑,像一根针扎在我的眼里。

婚礼上全是郁金香,我坚持。别人都觉得我执拗不可理喻,大小姐脾气,我不说话,就是不要百合,不要玫瑰,我说,父亲喜欢郁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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