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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时,黔驴技穷的逃犯,一下拎起了眼冒金星又呆若木鸡的真绮一,毫无悬念地持刀架住了真绮一的脖子。就在此时,王至天像野山猫一样飞檐走壁着穿梭而来。一瞬间,震撼住了迷迷糊糊渐渐清醒过来的真绮一的心。

这个颇为戏剧化的开端,带来了王至天和真绮一的略有滑稽的相识相知。

俊美的真绮一是个性格文弱而又傻白甜的男人,烧得一手好菜,种的满院子花草。王至天却是大大咧咧,秉性彪悍,锐利敏捷,热衷惩奸除恶。

他们是货真价实的阴差阳错,阴盛阳衰的古怪组合。两个人家境悬殊、秉性相逆、处事方式和行为习惯南辕北辙,人生际遇更是天差地别,却被命运莫名其妙地撮合到了一起。

二十三年前,两个人结婚。二十二年前,生下了真崎兰。

即使嫁作人妇,为人民安危无私奉献着热血和青春的王至天,也几乎不在家。

总是匆匆来匆匆去。

妈妈这个名词,在真崎兰的世界里,也就是一个名词而已。

渐渐长大,真崎兰看着周围的小朋友总是和各自的妈妈呆在一起,就特别难过。

虽然真崎兰看似温顺,但却有着让人难以理解的固执。

比如,为了阻止妈妈继续做警察,只有四岁的真崎兰仰着小脸冲着妈妈吼“我若赢了你,你就辞职在家里。”说早熟也好,说聪明也罢。总之,真崎兰很生气。而真崎兰的生气也让妈妈产生了一瞬息的犹豫。

王至天当时答应“好!哪天你若是赢了我,我就留在家里,哪里也不去了。”

从那之后,真崎兰就跑去附近的剑道馆里学剑道。

一学很多年,就为了赢妈妈一次。

十一年前的夏末,真崎兰赢了妈妈王至天,但王至天没有履行诺言。

事业,或者说是别人家的幸福,在王至天的眼里,比自己的家庭更重要。

十年前的初春,妈妈王至天去世,真崎兰已然十二岁。

那天,正好是元宵节。

家家户户团团圆圆的良辰美景之时,王至天却在追捕歹徒,被一粒子弹射穿太阳穴,当场毙命,如愿以偿的为自己挣得了死后的英名,却留给真绮一和真崎兰永恒的伤痛。

当王至天成为了墙壁上悬挂的黑白照片之后,真绮一家终于团圆了,却人鬼殊途。

唉……想到了小时候,真崎兰眼眶默然酸涩胀痛,赶紧揉了揉。

嗡嗡嗡~手机在掌中震动。是蓝紫冧的来电,真崎兰擦了擦眼角,滑屏接起。

“喂,冧冧?”本想说,想我了?但转念放弃了,要是又惹她不高兴了怎么办?

“你坐上车了?”

“嗯……在半道上堵车……”

“那个,你明天,有没有空?”

“呃……”这是在约我?一阵心悸,但又觉得不该如此频繁的见面,不想再一次陷进深渊。真崎兰想了想,回复“约了同学去游乐园……”有些心虚,但还是说了。

“游乐园?哪个?”

“大概,是南岸的那个,只有那个最大了。”

“那祝你明天玩开心……路上注意安全。”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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