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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所拥有的比我多很多,而且也比我懂得利用它。

这儿也有不少人像我一样,他们都记得安迪。我们都高兴他走了,但也有点难过。有些鸟儿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所以你只能放它们走,否则哪天你打开笼子喂它们时,它们也会想办法扬长而去。你知道把它们关住是不对的,所以你会为它们感到高兴,但如此一来,你住的地方仍然会因为它们离去而显得更加黯淡和空虚。

我很高兴把这个故事写下来,尽管故事似乎没有结尾,然而故事勾起了往事(就好像树枝翻搅了河中的泥泞一样),不禁令我感到有点悲伤和垂垂老矣。多谢你肯耐心聆听这个故事。还有,安迪,如果你真的到了南方,请在太阳下山以后,替我看看星星、摸摸沙子、在水中嬉戏,感受完全自由的感觉。

い?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故事还能继续写下去,但我现在坐在桌前再补充个三四页,这次是用新本子写的。这本子是我从店里买来的,是我走进波特兰国会街的一家店里买来的。

原本以为我在一九七六年一个阴沉的一月天,已经把这个故事写完了,但现在是一九七七年五月,我正坐在波特兰一家廉价旅馆的房间里,为这个故事添增新页。

窗子是敞开的,不时传来外面车子的喧嚣声,震耳欲聋,也挺吓人的。我不断看着窗子,确定上面没有装铁栅栏。我晚上常常睡不好,因为尽管房租很便宜,这个床对我来说仍然太大,也太豪华了。我每天早上六点半便惊醒了,感到茫然和害怕。我常做噩梦,重获自由的感觉就好像自由落体骤然下降一样,让人既害怕又兴奋。

我是怎么了?你还猜不到吗?他们批准我假释了。经过三十八年一次次的听证会和一次次驳回,我的假释申请终于获准了。我猜他们放我出来的主要原因是我已经五十八岁了,如此高龄,不太可能再为非作歹了。

我差一点就把你们刚刚读到的故事烧掉。他们会详细搜查即将假释的囚犯,就好像搜查新进犯人一样仔细。我的“回忆录”中所包含的爆炸性资料足以让我再坐六到八年的牢,除此之外,里面还记载了我猜测的安迪的去处。墨西哥警察将会很乐意和美国警方合作,而我不希望到头来得牺牲安迪来换取自己的自由——另一方面,我也不想放弃这么辛苦写好的故事。

这时候,我记起安迪当初是怎么把五百美金偷渡进监狱的,于是我把这几页故事以同样方法偷渡出去。为了保险起见,我很小心地重写了提到齐华坦尼荷的那几页。因此即使这篇故事被搜出来,我得回去坐牢,警察也会到秘鲁海边一个叫拉思因楚德的小镇去搜寻安迪。

假释委员替我在南波特兰一家超级市场找了个“仓库助理”的差事——也就是说,我成为年纪很大的跑腿伙计。你知道,会跑腿打杂的人基本上只有两种,要不就是年纪很轻,要不就是年纪很大。但不管你属于哪一种,从来没有客人会正眼瞧你。如果你曾经在史布鲁斯超市买过东西,我说不定还曾经帮你把买好的东西从手推车中拿出来,放到车上……但是,你得在一九七七年三、四月间到那里买东西才碰得到我,因为我只在那里工作了一个多月。

起初,我根本不认为自己能适应外面的世界。我把监狱描绘成外面社会的缩影,但完全没料到外面的世界变化竟然如此之大,人们走路和讲话的速度都变快了,连说话都更大声。

我一时之间很难适应这一切,到现在还没有完全适应,就拿女人来说吧。近四十年的牢狱生涯,我几乎已经忘记女人占了世界人口的一半。突然之间,我工作的地方充满了女人——老女人、怀孕的女人(t恤上有个箭头往下指着肚子,一行大字写着:“小宝宝在这儿”),以及骨瘦如柴、不穿胸罩、乳投隐隐凸出的女人(在我入狱服刑之前,女人如果像这样穿着打扮,会被当街逮捕,以为她是神经病)等形形色色的女人,我发现自己走在街上常常忍不住起生理反应,只有在心里暗暗诅咒自己是脏老头。

上厕所是另一件我不能适应的事。当我想上厕所的时候(而且我每次都是在整点过后二十五分想上厕所),我老是有一股强烈的冲动,想去请求上司准我上厕所,我每次都忍得很辛苦才没有这么做,心里晓得在这个光明的外面世界里,想上厕所的话,随时都可以去。关在牢中多年后,每次上厕所都要先向离得最近的警卫报告,一旦疏忽就要关两天禁闭,因此出狱后,尽管知道不必再事事报告,但心里知道是一回事,要完全适应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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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第四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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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上司不喜欢我,他是个年轻人,二十六、七岁。我可以看出在他眼中,我像只爬到面前乞怜、惹人厌的老癞皮狗,其实连我自己都厌恶自己。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我真想告诉他:年轻人,这是在监狱里过了大半辈子的结果。在牢里,每个有权的人都变成你的主子,而你就成为主子身边的一条狗。或许你也知道自己是一条狗,但是反正其他犯人也都是狗,似乎就没有什么差别了,然而在外面世界的差别可大了。但我无法让这么年轻的人体会我的感受。他是绝不会了解的,连我的假释官都无法了解我的感受。我每周都要向假释官报到,他是个退伍军人,有把大红胡子,一箩筐的波兰人笑话,每周见我五分钟,每次说完波兰人笑话后,他就问:“雷德,没去酒吧鬼混吧?”我答说没有,咱们便下周再见了。

还有收音机播的音乐。我入狱前,大乐团演奏的爵士乐才刚刚开始流行,而现在每首歌仿佛都在谈xing爱。路上车子这么多,每次过街时,我都心惊肉跳,捏一把冷汗。

反正每件事都很奇怪,都令人害怕。我开始想,是不是应该再干点坏事,好回到原本熟悉的地方去。如果你是假释犯,几乎任何一点小错都可能把你再送进监牢。我很不好意思这么说,但我的确开始想,要不要在超市偷点钱或顺手牵羊,然后就可以回到那个安静的地方,在那里,至少一天下来,你很清楚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

如果不是认识安迪的话,我很可能就这么做了,但一想到他花了那么大的工夫,多年来很有耐性地用个小石锤在水泥上敲敲打打,只是为了换取自由,我就不禁感到惭愧,于是便打消那个念头。或是你也可以说,他想重获自由的理由比我丰富——他拥有一个新身份,他也有很多钱。但是你也知道,这么说是不对的,因为他并不能确定新身份依然存在,如果他没有办法换个新身份,自然也拿不到那笔钱了。不,他追求的单纯是那份自由。如果我把得之不易的自由随便抛弃,那无疑是当着安迪的面,唾弃他辛辛苦苦换回来的一切。

于是我开始在休假时搭便车来到巴克斯登小镇,那是一九七七年四月初的事了。初春的田野,雪刚刚开始融化,天气也刚暖和起来,棒球队北上展开新球季。我每次去的时候,口袋中都带着一个罗盘。

我想起了安迪说的话:在巴克斯登镇北边有一大片牧草地,在牧草地的北边有一面石墙,石墙底部有一块石头,那块石头和缅因州的牧草地一点关系也没有,那是一块火山岩玻璃。

你会说,这还真是愚蠢的行为。像巴克斯登这样的乡下地方,会有多少牧草地?五十?一百?说不定比这还要多。即使我真的找到了,也不见得认得出来,因为我可能没有看到那块黑色的火山岩玻璃,或更可能的情况是,安迪把那块玻璃放进口袋里带走了。

所以我同意你的话,我这些举动还真是愚蠢行为,毫无疑问。更何况对一个假释犯来说,这趟旅行无疑是一大冒险,因为不少牧草地上都竖着“不许践踏”的牌子。你要是误踏进去一步,很可能吃不了兜着走。我真傻,但是花了二十七年的光阴在混凝土墙中敲敲打打,也同样傻。不过既然我现在不再是监狱里那个什么都弄得到手的万事通,只是个跑腿打杂的人,有件事情做做,让我暂时忘掉出狱后的新生活也好,而我的嗜好就是寻找安迪藏钥匙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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