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瑾看看,还挺不错的,高兴地收下:“好!石榴喜欢做女红吗?”
“少爷让做什么,石榴都愿意。”
文瑾很不喜欢布袜子,想让石榴给她织一双针织的。
可惜她只在大学时,只织过围巾,其余的一概不会,最后,干脆把这个教给石榴,让她先学着给自己织一条围巾。
石榴会纺线,文瑾买来羊毛,她便忙活起来,小姑娘手已经好了,做事还挺快的,从纺线到制成,用了十天时间,这期间,她还要每天给文瑾烧炕、烧水沏茶,扫地抹桌子干杂活,没多少业余时间呢。
石榴是个要强的孩子,刚开始织的不好,她都悄悄拆了,交给文瑾的围巾,针脚已经均匀整齐,看着挺像回事的了。
文瑾高兴了,又买来羊毛,交给石榴:“有时间再织,别累着了。”
“给老爷、太太吗?”
“是的,我还有个哥哥。”
“是!”
文瑾搜罗了好些书,不光有种地养鸭方面的,还有巨荣朝的一些历史典故和地理介绍,她必须得了解这个朝代到底处于怎样的状态,别自己闷着头一心忙发财,忽然战祸连绵,她的努力还不都打水漂了?
每每文瑾看书的时候,石榴的脚步都放得轻轻的,唯恐惊扰了主子,有时候见家里没事,也会找小燕说说话。小燕对石榴的围巾特别感兴趣,也让爹爹买来羊毛,纺了织围巾,她会的服装样子可就多了,和石榴在一起琢磨,竟然织出了文士巾给文翰。
文瑾拿着跟个小房子样子的帽子,觉得石榴挺巧的,夸了两句,小女孩越发来劲,竟然给文瑾织出了一双毛袜子。底儿脚尖还有后跟,都是布的。
这个时候的袜子,都是布的,底儿裁成脚底的样子,上面用两块布合成面子,和底儿缝在一起。
石榴就是在这基础上织出的袜子,布底儿四边,用线缝一圈,然后用这些针脚的线做起头,进行编织,慢慢收针,最后形成袜子。
“嗯,不错,比布袜子舒服,也软和。”
石榴很高兴,有空就做,一天到晚手不闲着。结果钱家人过年前一人一条厚毛围巾,两双毛袜子。
文瑾拿到的卖身契上写石榴十一岁,看着最大才十岁,是因为长时间吃不饱,才又瘦又小的。跟着文瑾,吃饭不成问题,小女孩脸上的青黑之气慢慢退掉,变得白皙,个头也窜了一圈,走起来脚步都蹬蹬蹬的有了力量。
文瑾有了帮手,轻松了很多,不至于每天从早到晚,忙那些家务琐事。
文瑾留下长得快、身架子大的十几头母猪,把剩下的都卖了,这才如期给石振宗交付了剩余的四百多两银子,两家重写了契约,这两千亩地,便实实在在属于了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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