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书院?”这次是方锦书发问:“我记得离这里还挺远。”
虽然都是在北邙山中,但松溪书院在京城的正北面,出了安喜门马车再行驶上大半个时辰就能到。
而净衣庵在京城的西北面,和松溪书院之间,足足隔着好几个山头。而这两者之间,又没有什么交集,并没有直接连通的路。
如果想从松溪书院来到净衣庵,就要先下了山,走到净衣庵的山脚下,再上山才行。
所以,他是怎么来的?
权墨冼的脸上,飞快的掠过一丝可疑的红色。他假装咳嗽了几声,掩饰着心头的尴尬,道:“昨日先生教了我们骑射,所以今日午后我们就到山里来猎野兔。”
结果,他就那么追着一只野兔,也不知跑过了几座山头。终于逮到之时,才发现只剩下他一人,和同窗尽都走散了。
野兔跑得快,他在家中时也没有少干农活,幼时是漫山遍野跑着长大的。就算松溪书院重视御射之术,但同窗的体力像他那么好的人,委实不多。
跑了许久,他也觉得饿了,便将好不容易逮到的野兔就地正法。好在他不是那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那种文弱书生,剖个兔子没有任何问题。
这件事,着实有些丢脸。练习骑射,连弓都不知丢到了哪里,最终还是徒手抓住了野兔。
方锦书眨巴了一下眼睛,方才她要是没有眼花的话,她看见了什么?
堂堂刑部尚书,竟然会不好意思的脸红了?
这,实在是太过稀奇。
这次巧遇,权墨冼不再是那个周身绷得紧紧的少年郎,原来他还有如此有趣的一面。越是细想,她越是觉得好笑。实在是忍俊不禁,埋着头笑了起来。
权墨冼无奈的看着笑得浑身发抖的小姑娘,心中暗道:笑吧笑吧!我就知道,这件事若被人知道了,就是这个反应。
都是你这个死兔子!把你吃了真是一点都不冤枉。
芳菲没搞懂方锦书在笑什么,不过看着姑娘开心,她也高兴。
过了半晌,外面的雨势逐渐变小。权墨冼手中的烤兔,也变得金黄金黄,传出了诱人的香味。
盯着往下流淌着脂肪的烤兔,芳菲情不自禁的吞了一下口水。就连方锦书,闻到烤兔的香味,也情不自禁的抽了抽鼻子。
她们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吃了这么久的斋饭,虽然没什么不适,方锦书更不是嘴馋的人。但闻到这样许久不曾尝到的肉香,也口舌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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