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简直是娱乐圈一股清流,连和女明星的同框都找不出几张来啊。
----何止没同框?我总觉得他不喜欢女人。
----楼上敢不敢不要信口开河?我赌一百包辣条,方初是直男!你没听过他写的《少年》、《追风》还有所有热血歌?
----我就直说吧,他本身热血不热血跟喜欢不喜欢女人没毛关系。
辛懿越往下看,越满头黑线。
回想起来,从她认识庄景安,确实没有见他与任何异性有比较亲密的接触,就连叶展眉,他显然也并无好感,更不必提金悦之流。
他对待女性,似乎一直都是彬彬有礼,冷淡疏离。
这样一想,辛懿觉得自己头一夜借酒撒疯地跟着他回家,没有被丢在马路上真是烧高香了。
评论画风分两路,一路认定方初坐怀不乱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不喜欢女人。第二路则认定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只不过是心有所属,所以心无旁骛。
无论画风是不是清奇,总之,一直半处于圈外的庄景安莫名其妙的成了“网红”。
辛懿是越看越好笑,忍不住给他打电话,没想到才响了两声就被接听了。
与穆晟的手机嘈杂不同,庄景安似乎在非常安静的环境里。
“你在干嘛呢?”辛懿不由得带了点笑音。
庄景安调笑地问:“在酒店,怎么?想我了?”
辛懿抿嘴笑,真该让他们听听庄先生调情的语气,保管再没谁说他对女人没兴趣。
“不是参加婚礼吗?为什么一个人待在酒店,不去浪吗?”
“谁说我是一个人待在酒店?”庄景安轻笑,“房里还有辣妹,你想不想看一看?”
“是不是皮肤特别白,眼睛特别大,腿长腰细娇滴滴的那种?”辛懿说得都快要笑出声了。
“嗯,而且还很省布料。”庄景安压低嗓音,“她刚睡着,不然我让你和她聊聊了。”
还想骗她!辛懿揉了下鼻尖,嘿嘿一笑:“‘她’是不是还长了条长长的尾巴,叫起来声音咪呜咪呜的?”
存心调戏小丫头的庄景安一愣,低头看了眼手底下正眯着眼小憩的白猫,笑了声:“你怎么知道?”
辛懿说:“谁让你不玩微博?都要变网红了,你自己都不知道。”
庄景安无奈地摇头,他就知道那天偷拍了他之后,还跑来要求交换微博和微信的姑娘不是盏省油的灯。
手机里传出辛懿带着些许撒娇语气的声音:“那么多漂亮姑娘,你为什么不跟人家跳舞喝酒,一个人跑去喂什么猫?”
庄景安垂下眼睫,看了眼迷迷糊糊醒来,正伸出粉舌轻舔他食指的白猫,轻声说:“因为我觉得它们很像一个人,独立,倔强,柔软……又坚强。”
他又想起头一次见到辛懿,哦,不是,应该是第二次见到她。在那个夜深人静的箱子里,本可以转身逃走的她,毅然决然地举起高跟鞋投入乱投的模样,还有在庄家老宅的地毯上媚态入骨的缠着他的她……一体两面的小野猫,野心与温柔的综合体。
辛懿觉得贴着手机的耳朵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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