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坐直了身体:“请出示证据。”
沈夏时在投影仪上播放着死者宁希和男友的照片:“我们调查所知,俩人已经交往一年多,更令人惊奇的是,两人的恋情发生在认识金申鸿之前,那么不知辩方所言,金申鸿和宁希的恋情又是怎么回事?”
丁乘舟镇定的答:“之前论坛那些帖子已经证实了宁希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脚踏两条船也不是没有可能,说不定她一边吊着金少爷,一边用金少爷给她的钱养着自己的小男友。”
听到此,旁听席已经有人跟随着点头,沈夏时却是冷笑:“听听丁律师说的话,‘可能’,‘说不定’,原来这就是青云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水平。不去调查,却在法庭上用这等模棱两可的词语混淆视听,丁律师干脆不要去做律师了,改写小说好了。”
丁乘舟憋着气:“法官大人,检方人身攻击我。”
法官垂着头,淡淡说道:“我不觉得这是人身攻击。”
沈夏时看向法官:“请法官大人允许我向辩方的证人提问。”
“批准。”
刚才那位女同学再次站在证人席上,沈夏时问:“你说看见金申鸿与宁希约会?”
“是。”
沈夏时点头:“你说金申鸿经常会开车接送宁希?还会经常送她名牌包和衣服?”
“是。”
“你还说宁希会经常同你们炫耀?”
“是。”
沈夏时站在她面前,轻声的,却不容置疑的问:“那么请你告诉我,究竟是什么品牌的包包和衣服。”
“我不知道。”
当她说出这句话,丁乘舟握紧了双手,沈夏时故作疑惑的问:“可是你明明说宁希经常跟你们炫耀,你怎么会不知道?”
“我…”
“因为你撒谎!”沈夏时下了结论后学生慌了神:“我没有,我不知道,我不认识!”
“那好,你可以描述一下包包或者衣服的款式,我想这么多奢侈品牌,总会找到一款与你的描述相同的。”
学生急中生智,把自己心仪却买不起的名牌包描绘出来:“那款包包是白色,上面有一只小猫的logo,设计很简约,背带是黑色的,上面有英文字母sweet。”
她想沈夏时不可能马上派人搜查宁希的屋子,就算让人去搜了之后没有找到相同的包,她也可以说宁希把她卖了用钱去养小男友了。
沈夏时听完后扬眉:“好巧,这款包我有,是pink系列的经典款,只是半年前就售罄了,而照你们所说,金申鸿与宁希一个月前才开始交往,怎么会送这款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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