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槐一般的娱乐项目还真的挺一般的,去爵士酒吧听听音乐,人多的时候就去夜店,那些他们这个阶层的人喜欢去的私人会所,他其实不大去,用钱买来的肯定是最舒服的,但少了追逐和布置的乐趣。何况会所里打造的各种卖点,什么禁欲系少年萌宠系少女,终究是人设,喜欢清纯大学生,还不如去学校旁边的咖啡店,反正对于他来说,只要出手,没有败绩。
普通的恋爱谈厌烦了,就跟艺人模特玩,这些人又懂分寸又会营造氛围,还能给人带来虚荣感,没错,有钱人也是需要虚荣的,比如说身高有完全劣势的任垠予,就靠他的影帝身份弥补了,毕竟,数千万人为他痛哭流涕欢呼呐喊的人,却被自己占有,想想就挺来劲的。
所以沈槐去到酒吧,见到自己的一众狐朋狗友后,这种优越感就藏不住了。
“秦朔,你之前不是说挺喜欢白檀的吗?”沈槐靠在沙发上,“我叫他来?”
“哟。”秦朔夸张地扬高眉毛,“舍得带出来了?”
沈槐看似低调实则嘚瑟得不行地浅笑着:“现在不舍得带出来的是别人。”
“谁啊谁啊?”
“任垠予。”
在座的众人都顿了一秒,下一秒就是此起彼伏的艳羡惊叹,尺度也都刚刚好,持续一会儿就歇了,不会太谄媚,只有秦朔还兴致勃勃,不过是在惦记白檀:“你说叫白檀过来,但人最近不是挺有人气的吗,叫来这种地方不怕被拍?”
“我罩着,拍了也不敢发。”沈槐给白檀打完电话,有对秦朔说,“今晚你自己争取啊。”
秦朔揽着他的肩膀大笑:“够意思啊哥们儿!”
旁边的自顾自啜饮的林修冷不丁来了句:“捡人家用过的,还怪开心。”
秦朔不乐意了:“哎林修你怎么说话的,情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咱们都是穿一条裤衩长大的,我穿沈槐的衣服能叫捡?”
林修:“谁跟你一条裤衩了?也不嫌脏。”
秦朔:“诶你这个……”
沈槐连忙劝和:“一休别说了,秦朔本来就说不过你,今晚给他面子,白檀马上就来了。”
林修闭嘴,继续喝酒。
这群人里,林修跟沈槐关系最好,两家也是世交,小时候沈槐在学校里是混世魔王,林修是模范学生,但其实私底下,却是沈槐总让着林修。林修性格比较别扭,又傲又冷,但是对沈槐很亲近,沈槐小时候觉得林修挺可怜的,好学生总是遭人妒忌,又摊上林修这么个讨人嫌的性格,家长们都觉得林修好,其实在学校里,混得很惨,比扛把子沈槐更是惨了一圈赤道,所以是沈槐一直罩着他,他平时就给沈槐写写作业,一来一往交情甚笃。林修脑子聪明,沈槐就给他取外号,叫他林一休,久了就干脆叫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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