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你还记得我以前遇到扫把星的事吗?后来你是怎么帮我转运的?”陆晓风想起一茬,打断了程炎对往事的追忆。
这是陆晓风压在心里十多年的疑问。
程炎顾左右而言他,开导他道:“要学会记住美好的记忆,知道了吗?”
陆晓风一下子看出来了,这家伙不肯说,嘴可真够严实的!
当年,懵懵懂懂的少年非说自己招惹了扫把星,程炎作为朋友,看在眼里,暗自焦急。为了安慰陆晓风,程炎装作一副很有把握的样子,说他有办法。
其实程炎自己那会也就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又懂什么呢。
程炎走在步行街上,有个算命的拦住了他,说他的至亲之人一个月内必将遭受血光之灾。听得他心里一个咯噔。
算命的又说,破解的方法也有,就是要买下开过光的金刚经,每天一边诚心默念,一边将亲人的名字抄写九九八十一遍。
一开始程炎死马当活马医,真的像个和尚那样,每天抽出时间念经写字。当陆晓风憨憨地对程炎说,好像扫把星真的被赶跑了的时候,这个习惯便遗留了下来。程炎专门有个本子,用来写陆晓风的名字。后来陆晓风在程炎的书架里发现了飘落的纸张,上面写满了“陆晓风”三个字。他以为程炎在拿自己的名字练钢笔字,也没有多想。
陆晓风。
那三个字程炎不记得写了多少遍。
书写他的名字,是程炎年少记忆的一部分。
当厚厚的本子写完之后,金刚经已经印在了他的心里。长大后的程炎也是年轻人中少有的迷信,其实源头就出自于这里。
因为陆晓风想要一个网管,程炎选择了自己的未来职业。因为陆晓风而变得迷信。陆晓风丝毫不知自己在程炎的许多人生大事里,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第37章 秋天
程炎跟陆晓风的恋爱关系确定下来之后,脑子里就开始想些龌龊的事情,每天理智与欲望都要进行一番艰难博弈。
毕竟,白白净净又透着一股老实劲的陆晓风,在程炎眼中是天仙级别的人物。
更别说陆晓风平时工作的时候,穿着一身警官制服,戴着宽沿的军帽。肤白貌美大长腿,每次程炎看到都想要袭警。
陆晓风经常很晚才下班,程炎开车去接他。连呼吸声都格外清楚的深夜,程炎出于对那身警服的敬崇之心,才没有在车里对陆晓风做点什么。大部分时间陆晓风都睡在程炎家,但是两人始终没有进行那最后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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