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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部《the kid》她跟路肖维就一起看了三遍,在一年时间内。

某种程度上他是一个专一的人,每次他都会在同样的片段发笑,就连笑的幅度,是微笑眉眼一起笑还是大笑,几乎都是一致的。至于伤感的地方他倒也不哭,她能看见他的喉结在动,每当看到她长时间地注视他,他就会回过头来捏她的脸,两只手一起,十分用力,看到她的脸疼得皱在一起,他便问,“你怎么不哭?”

她不知道他在问是她疼得不哭,还是看电影不哭,前者是怕丢脸,后者则是她看电影的时候虽然眼里看的是电视,可她的另一只眼却在睃他,她清楚记得他在哪个片段笑了眼红了,笑的频率,眼红的浓度,可电影里的情节并没在她的心上逗留。

她是个笨人,不能一心二用,可她不能让他知道她这么笨。

世界上自嘲不够聪明的都是聪明人,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软肋暴露给别人。

有次她真的挤出了一滴眼泪,他倒是很惊讶的样子,拿手在她头上胡噜呼噜说至于吗,大不了你捏回来就是了。她并不是个崇尚暴力的人,所以只象征性地弹他一个脑瓜崩儿,然后冲他笑一笑,那时候他也并没有说她笑得很难看,大概是不好意思说吧。

她以为这就过去了,没想到还有下文。

第二天是周一,前两节课他的座位一直是空的。

路肖维高二那年过得十分嚣张。

他在noi上拿了金奖,十分豪爽地放弃了集训队名额,跟n大签订了一本线预录取协议书,协议书上写,只要他能到一本线,便能直接去n大。他们高中虽然不是本市最好的,但一本线录取率也接近百分之百。他成绩不算好但也不怎么坏,所以去n大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既然考五百多和考六百多是一样的结果,那为什么一定要多考几分呢?

他的课本卷子从来都放在学校里,一次都没拿回家过。

不过翘课倒是第一次。

那节大课间他出现在她面前,递给了她一个牛皮纸袋,里面装的是糖炒栗子。

当时是夏天,她虽然喜欢糖炒栗子,但主张什么时候吃什么东西,糖炒栗子是属于秋冬的。况且这个时节也实在不好买,买了也不会好吃。

事实证明,果然很难吃,不仅皮不好剥,且过于甜了,是一种十分廉价的甜,好的炒栗子应该用麦芽糖而不是用糖精和料。

为了这袋难吃的栗子,他写了一篇千字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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