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金条?”他眯了眯眼睛,俊朗的脸上透着些诡异的气息。
此人脸皮果然够厚,明摆着的事实,也能睁着眼睛说瞎话。
“确实,有些人一辈子连个金疙瘩也没见过,难怪会起这种贪念。”
他愣了愣,随即哼笑了一声:“我确实不像你冯家大小姐,天生在钱堆里长大。”说完,他转身就要走。
我赶紧拦住他:“你没兴趣就算了,那个床的开关怎么开啊?我的金条还在里面呢。”
他望了望床榻,然后做出一副歉然的样子:“真对不住,我也不知道那床有机关。恐怕,你的金条是找不回来了。”这回是真的不回头地走了。
我怔怔地看着床榻半天,那一箱金条够买几十座大宅子了,他竟然看都不看一眼?但凡是个正常人,也肯定会想趁此发笔小财吧?不帮我把床给劈了,也起码帮忙递根斧头呀。
种种现象看来,那货肯定是想独吞!做他的春秋大梦去!
2
以前待字闺中的时候,我的丫鬟春晓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姐,老爷好不容易把你培养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你整天这么暴躁,对得起他老人家的栽培吗?”
我觉得春晓实在太天真,而且人生阅历不够。但凡她受过我爹这种人的迫害,天天弹琴作诗写字七八个时辰,她也会和我一样暴躁的。
但我的暴躁也并不是常态,大部分时间还是能够维持理智的。只有当发生的事情超越了理智所能承受的范围时,我才会选择暴走。
比如,金条掉进床里面捞不出来这种事情,就显然超出了我理智的承受范围。
在摸遍了床榻的每一寸角落无果以后,我火急火燎地去柴房寻了把锄头回来。
“就算你的机关再精妙,不过就是块木头。等我把你劈个稀巴烂,还怕找不回金条?”
可惜,这十几年来,本小姐受的训练,是如何用纤纤十指,柔柔地在纸上作画,而不是开山劈石。于是,我抡着锄头劈了一夜,也没把这床劈开一星半点。
到了早上,春晓来喊我的时候,我正靠着锄头耷拉脑袋打瞌睡。她惊讶地问:“小姐,昨晚姑爷没回来么?你就这么等了一夜?”
我真想捏着她那婴儿肥的脸问,你看过人抱着锄头等人的吗?就算你家小姐我再标新立异,好歹也是要点形象的。
我抓过春晓的手,摸了摸,略显粗糙,顿时看见希望之光:“来来来,你帮我把这床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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