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车里,就着昏暗的油灯,翻开梁祝的书。
今天看到第三回,是祝英台和梁山伯在书院一同读书的情景。翻了几页,刚好就是那一碗水同床而卧的故事。脑子里开始浮想联翩,映出我和江逢一起的那个晚上,脸颊顿时热得发烫。
忍不住朝自己脑门拍了拍:搞什么啊,我有什么好脸红的?祝英台暗恋梁山伯,我又没有!就算我和那家伙一起躺了一夜,那跟我在荒郊野地抱着块石头将就一夜有两样吗?没有!
一说到江逢那厮,就想起自己被他那机关椅丢出窗外的情景,顿时恨得牙痒痒,连看书的心情也没有了。
春晓发完了东西,便给那些搬粮食的人发工钱,可是这些人连连拒绝,说是马小姐捐了那么多粮食和银子,他们又怎么能不出点力?
春晓很利索地将银子塞到他们手上:“各位大哥赚的都是辛苦钱,忙了一个晚上,怎么能白干活呢?你们这样,往后我们小姐再不敢叫各位帮忙了。”
“这……”为首的大哥道,“马小姐真是大好人啊,我们兄弟以后一定随传随到,绝没有二话的。”
春晓笑道:“那我就替我家小姐多谢众位大哥了。”
人走后,春晓上马车来找我。此时,天已经微微亮堂了。
我叹道:“做个好人还不能留名,实在太亏了,这生意往后要重新算算了。”
春晓顶嘴道:“小姐你哪里在做生意,你分明就是败家,把老爷攒下的家财,像水一样地往外洒,我看着都心疼。”
我何尝不心疼?我的人生可是只有看着白花花金灿灿的金银才能满足的。但是,空有金银财宝,又花不到地方去,那才是悲剧呢。我冯听雨要败家,就要败得其所。
善心的马小姐又派钱粮的事情第二天就在京城传开了。我爹第一时间就去检查了粮仓,结果果真发现了被绑着的老李叔,一下子气得卧床不起。
我身为他唯一的女儿,总得去瞧瞧才行。我婆婆一听我要回娘家,立即说要让江逢陪我回去。我毫不迟疑地谢绝她的好意,并再三强调有春晓就够了。
姜还是老的辣。我婆婆一个旋身表示要去替我炖点汤补补身子,我赶忙拉住她:“若相公陪我去自然是极好的,我只恐怕耽误了他的时间而已。”
一路上静得尴尬。自从上次装晕,两个人再也没说过话。我和他的房间不过几步之隔,却好像有道无形的屏障在,谁也不踏足对方的领域。就算迎面撞见,也像穿过空气一样,视若无睹。
这样的日子,不过是应了嫁进来当天江逢所要求的。----可我竟觉得有些不适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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