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工作也差不多结束了。
养殖场的仓库里停着几辆农用三轮车和两辆摩托车,其他的倒是没什么问题。
在屋子里,找到十多把管制刀具,四五个电击棒,还有十几条铁链和套索,还有一些拳套之类的东西,零零碎碎一大堆。
所有搜查出的东西,都被铺在了屋子前的地面上,看着这些凶器,在场的民警都有些后怕,还好这些家伙刚才没有想到反抗,而是选择逃跑,假如真的打起来,自己这边,恐怕不死也要伤几个。
这十几号强壮的汉子,各个都是满脸横肉,被民警们拷着,蹲成一排。萧晓白看了一眼,这帮人怎么看都不像是干养殖场的,倒是十足的暴力团伙。
萧晓白跟黑水镇派出所的所长商量了一下,决定把这帮人带回派出所进行审讯,这里留下几个民警照看。
回到派出所,首先提审的是那个金鱼眼的男人。审问之前,萧晓白做了一下血迹检验测试,发现那些管制刀具中,有两把砍刀带有血迹,还有一把尖刀带有血迹。
这个家伙叫王德强,是这个养殖场的场长,这家伙案底倒是挺清白的,没犯过案子。据他交代,养殖场之所以有那么多管制刀具,主要是防贼的时候使用,主要是吓唬对方,自己这边从来没有真正动手过。
这小子圆滑得很,没有留下一点把柄,至于刀具上的血迹和猪圈里的肉和骨头,他说是自己几个人用刀宰了一头猪,吃不完扔给了猪吃了。
这些话让傻瓜听了都不信,那把尖刀也就算了,还有两把砍刀也带有血迹,拿砍刀宰猪,除非是脑子秀逗了。至于拿肉喂猪,有谁会拿肉喂猪?有钱没地方扔了?但是不管萧晓白怎么问,怎么用心理攻势,他就是死咬着刀是宰猪时沾上的血,肉是猪肉,自己吃不完扔给猪吃的。
萧晓白他们看这样耗下去也没有意义,就提审了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结果让萧晓白大跌眼镜。
刀具的用途,所有人的回答都是用来防贼,保护养殖场用的。但是刀具上的血迹来源,答案却是五花八门,有说是自己割破手沾上了,有说是砍猪肉砍的,也有说防贼时伤到了对方。但是有一点却出奇的一致,那就是猪圈里的肉,都说是宰掉了一头猪,吃不完扔给猪吃的。
这让萧晓白有些奇怪,按说从刀具的血迹上,已经打开了突破口,但是对方所有人却都死咬着猪圈里的肉是自己宰掉吃不完的猪,也许,他们说的是真的,猪圈里发现的肉真的是猪肉。
那么,叶礼成从这里运回的胃部带人肉的猪,又是怎么回事呢?
在审讯过程中,萧晓白并没有提到猪的胃部发现有人类指节的事情,他想先从其他方面进行深挖确认之后,再进行心理攻势。
仔细的对比了一下审讯记录,萧晓白决定再次针对刀具上血迹的事情,进行深挖审讯,希望以此为突破口,得出结论。
正思考着,手机响了,是老李打来的。
“小萧,这一次你可让我白跑了一趟,这猪圈里的肉和骨头,都是猪肉和猪骨头,没有属于人类的。行了,我这边检查完了,先回去了,你忙你自己的吧。”
通完话放下手机,萧晓白陷入了沉思。猪圈里的肉,老李检查之后,确认无误是猪肉,骨头也是猪的腿骨,那么,这些人说的就是事实了。但是谁又会浪费到用猪肉喂猪呢?这就好比拿钱当柴烧一样,除非钱不是自己的。
对啊!自己一直想着他们是养殖场,但是却没有想到过,这些猪可能不是他们养的,而是偷来的。
再一次提审这帮人,结果很快出来了。他们是一帮以养殖为掩护,专门进行盗窃家畜的盗窃团伙,并低价进行销售,牟取暴利。
他们在夜间活动,十几人一起出动,到下面农村去,当找到有家畜的人家之后,他们先不着急偷窃,而是敲门骗取主人开门,开门之后,立即用刀具进行威逼,不许主人说话。控制场面之后,外面的人进行偷窃,而屋子里会有人守着,防止主人大叫。
等到盗窃结束后,负责盗窃的人赶着猪先走,而屋子里守着主人家的人,在半个小时以后将主人家架上摩托车,一起开车到公路上,在几公里之外才将人扔下,等到主人家跑回村子里叫人时,他们早已溜之大吉。
就这样,他们以养殖场为掩护,进行盗窃和销赃活动。
刀上的血迹,尖刀倒是真的屠宰时沾上的猪血,而砍刀上的血迹,是他们在盗窃过程中,有主人家反抗,砍人所伤。
看来,杀人之后喂猪的人,真的不在他们中间,他们只是恰好偷到了凶手家的猪,而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人肉喂出的猪,通过低价方式,卖给了贩猪的叶礼成。
叶礼成在运输猪的过程中,遇到了算是半个朋友的田愣子,田愣子将自己喂的猪让他帮忙捎给城里的顾班长,但是在运输的过程中,叶礼成将猪弄混了,结果顾班长误将有人类指节的猪的消化物,炖给了自己的妻子吃。
想明白了这些,萧晓白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计划。既然猪是盗窃来的,那么,只要找到猪的主人,那么,凶手是谁,也就自然明白了。
翻了翻手中的口供记录,萧晓白对照着地图,在地图上圈圈点点,那些都是这群人招供出的盗窃地点。
下一步工作,是寻找一个丢失了猪却不愿意报案的失主了。
也许,还需要寻找一个失踪的老太太。
ps:这种盗窃团伙,是我在农村见到过的,当时我们那一带农村,此类犯罪很猖獗,耕牛、猪是最常被盗窃的,后来没有此类犯罪了。不是因为被打击了,而是因为没人养猪养牛了……
手指煲汤 第十一章 下桥疯子
大寺村是黑水镇最南边的一个村,靠近山里,并没有公路连接,路况很差,一路上颠簸的厉害。大寺村在大寺山脚下,大寺村的村支部,就设在这里。
传说这里在唐朝时有一个远近闻名的寺院,因此而得名,但是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村落,原有古寺存在的证明,也只有山顶上一些露出地面的浅浅的石根。通往山顶的阶梯还留有一些,不过也只是顽童玩耍的去处。
大寺村总共下辖有七个村庄,几乎都是隔山分布,从这一座山到另外一座山,才能到达另外一个村庄。
这里就是萧晓白他们此次的目的地。按照养殖场抓到的那帮盗窃团伙的供词描述,十六日晚至十七日凌晨,他们在这一带的村庄盗窃了近二十头大肥猪,几乎每个村子都有分布,他们也不知道到底那几头猪是从哪个村子盗窃而来。
萧晓白他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着村子进行询问调查。
上桥村是他们的第一站。今天恰好是星期天,山村里的孩子都在村边玩耍,看到警车过来,一阵风的都跑到村口看警车。村里的大人们也被惊动了,也都凑成群,站在村口,指指点点。
“萧哥,农村人怎么那么爱看热闹啊?你小时候是不是也一看到警车就屁颠屁颠跑过来跟着看?”小钱凑过来跟萧晓白打趣。
“屁话!我小时候哪里能看到桑塔纳型的警车,能看到一辆拖拉机就跟着跑着看半天。”
两个人一遍说着闲话,一遍走下了车。
“老乡们,我们是来调查前几天你们这里被盗的事情,你们村上有哪几家被偷了猪的,请带我们去查看一下,然后做一下记录好不好?”萧晓白的话一落地,人群中“哄”的一声就炸开了窝。
“老山,你不是说报案也没用嘛,都没去报案呢,警察都来了。”一个看起来有四十多岁的黑瘦中年人扛了身边的人一膀子:“快去啊。警察都上门了,还不去说。”
人群中站出两个男子,都在五十多岁的样子,萧晓白明白,他们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的样子,很可能只有四十岁。农村的日子太苦,这些勤劳的汉子,各个都是劳累过度,未老先衰。
“俺家丢了两头。”被叫做老山的男子说道。
说完这句话,他开始哆哆嗦嗦在怀里使劲的摸,萧晓白以为他要掏出什么证据之类的给自己,结果发现他掏了半天,掏出来一个皱皱巴巴的香烟盒,从里面摸出几根都折弯的香烟,递给萧晓白和小朱小钱。
“警察同志,抽根好烟。”
萧晓白仔细一看,原来是五块钱一包的红旗渠,一时间无语。
“我不抽烟的。”萧晓白真的是不会抽烟,而小朱和小钱倒是会抽。
“咋了,看不起俺农村人的烟。”汉子的手,抖得更厉害了。
萧晓白知道,农村人是最实在的,只有他喜欢你的时候,才会把自己觉得最珍贵的东西给你,假如你拒绝,他会觉得遭受了侮辱。萧晓白无奈的接过香烟,凑在汉子点燃的火柴上吸着了,吸了一口,就呛得萧晓白直咳嗽。
人群中响起一阵善意的笑声。“老山,人家后生仔真的是不会抽烟,哪里有你这样劝人吸烟的。”
“男的有几个不会抽烟的,不会就学。”老山一边说着,一边帮小朱和小钱也点上了。
“老乡,咱先办案行不?去你家看看盗窃现场怎么样?”萧晓白趁着老山点完烟,赶紧插了一句话进来。
“先去老木家,他们家丢了四头,俺家不着急,等去完他们家,再去俺家。”老山指了指另外一个站出来的汉子。
这个被称作老木的汉子,站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直勾勾的盯着萧晓白。
“他就那样,不会说话,跟木头疙瘩一样,心眼可实诚了。要不咋会叫老木呢。我领你们去吧,他见了生人就更不说话了。”老山一把拉过萧晓白的手,紧紧的攥着:“今天中午不准走,在俺家吃饭,谁要是敢走,就是看不起俺。走,老木,去你们家。”
萧晓白感觉攥着自己的大手,像老树皮一样粗糙,忽然间想起了父亲的手,不由得心中一酸。
老木家的猪圈已经空了,猪圈有小半间房那么大,里面空空如也。萧晓白看了一下,地面上只有烂泥和一些青草的印迹,没有任何的异常。
“老木家里都有些什么人?”萧晓白向老山问道。
“他还有他闺女跟儿子。”老山回答。
“没有其他人了?”
“他爹妈早十年前都死了,前两年老婆跟人跑了,只给他留下一个闺女一个儿,是个可怜人。本来喂了四头猪,想过年弄点钱话,被那些断子绝孙的狗东西给偷跑了,老木当时还被踹了几脚。”
“哦。”萧晓白点点头,看来老木家的猪并不是自己要找的。“过一段时间,我们把案子查清结了的时候,会有部分赔偿送过来,过年省着点,够用了。”
“哎!”老山听了这话,激动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是一个劲的点头。
记录了一下老木家的损失,萧晓白一行又来到了老山家。他们的身后,一大群人紧紧的跟着,村里人议论纷纷,都说第一次见到这么和气的警察。
老山家的猪圈要小一点,猪圈地面是用水泥砌成的。“猪圈做的真漂亮,这手艺不错。”一句话把老山说的乐得合不上嘴,连连摆手说:“自己瞎搞的,瞎搞的。”
猪圈的地面是水泥的,所以,更好检查,地面上还留有猪粪和一些食物残渣,同样没有发现有任何可疑的痕迹。
看完这些,萧晓白准备叫上小朱和小钱,到下一个村子去。老山似乎看出了萧晓白的意图,死死的拉着萧晓白的手:“说了今天中午在俺家吃饭,这会都快晌午了,你要是走,就是看不起俺老山。”
“老山哥,不是我不愿意,我实在是要赶紧调查案子啊。”萧晓白也有些无奈,农村人的热情,有些时候让人无法拒绝。
“在俺家吃,这大寺村的事情,没有俺老山不知道的,你想知道什么,俺跟你说。”
萧晓白回头看了小朱和小钱一眼,后者无奈的对他耸了耸肩。
饭桌上,萧晓白向喝的有点醉醺醺的老山问道:“山哥,最近咱这村,听说有老人走失,或者突然死了就下葬的没有?”
“有!下桥村那个老疯子说跑得找不到了,现在还在找呢。他们家当家的,听人说也疯疯癫癫的。”
“老疯子?男的女的?”
“女的,都六十多了,疯了几十年了。她生那个儿子,也是疯疯癫癫的,今年有快四十了吧。”
手指煲汤 第十二章 褐色血痕
“都怎么个疯法,给说道说道。”关键时刻,小钱的八卦天分马上发挥了出来,头伸的老长,还好耳朵不会乱动,萧晓白估计,假如小钱的耳朵能乱动,跟局里的警犬遇到情况时差不多一样,都支起来了。
“那个老疯子是老黑子的媳妇,也就是他家太穷,人长得又太难看了,当年娶不起媳妇,在外地用一袋面换回一个疯子当老婆,就为生个儿子传宗接代。谁知道换回来这个女的,疯的太厉害了。疯起来的时候咬人,上去两三个男人都收拾不住。”
“西河那边的先生给瞧了,说是鬼附身,先生说自己收拾不住,也没办法管。你说是疯病吧。她大冬天下雪天光着身子跳到河里,跑上来身上还冒热气,也冻不生病;发起疯来,几个年轻小伙子按胳膊按腿都按不住,一个女人,不是鬼附身,哪里有那么大力气?”
“生了娃之后,疯病好多了,刚开始是隔几天犯一次,生了娃之后,一个月犯一次;最近几年没听说犯过病。可是前一段时间听他们家里人说,又疯着跑了。老黑子也是可怜,这大寺村没有人不知道他,可怜啊,买了个老婆是疯子,生个娃吧,也是半个疯子。”
“他们家孩子也是疯子?怎么回事?”这一次开口的是萧晓白。
“老疯子生了个娃,是个男娃。老黑子可高兴了,没让老疯子喂,农村都知道,吃疯子的奶,娃长大了也是疯子,给人家村上一个女的五袋麦,给他带了两年娃。”
“小时候看不出来,就是说起话来憨憨的,长到二十多岁要说媳妇的时候,也犯病了。这个疯起来更厉害,平时看起来跟普通人一模一样,可是犯起病来,抓起刀就追着人砍,吓死人了。有时候抱着他爹的手就咬,咬得血直流,他还在那里当水喝,看得恕!?br />
听到这里,小钱正喝着的一口茶,“噗”的一声,全部喷在了饭桌上,自己呛得转过身弯着腰咳得喘不过来。
萧晓白和小朱,也顾不上尴尬,对视了一眼:也许,这个老疯子和她的儿子,正是他们正在寻找的。
饭桌上,老山已经笑得喘不过气了:“这个小钱,怎么听个这都能吓成这样……”
临走的时候,萧晓白塞给老山一条红旗渠,老山死活不要,萧晓白用一句:“不要就是不把我当自己人。”硬是给塞了过去去,老山一个劲哆嗦着嘟囔:“你让我这老脸往哪搁,你让我这老脸往哪搁。”
车发动之后,走了老远,还能看到老山跟村里的人站在村口朝这边挥着手张望。
坐在车上,小钱凑了过来:“萧哥,你说老山说的那个老疯子,是不是就是被碎尸喂猪的女人?她那个疯疯癫癫的儿子,会不会就是凶手?”
“不好说,不过这个事情,听起来总是有些怪怪的,农村的事情,很多都是以讹传讹,有时候不能全信,但是老山说的这家疯子,是有很大可疑,而且这个女人的年龄跟死者的尸体骨龄测试十分吻合。我们先去看看吧,不要那么早下结论。”
下桥村跟上桥村隔着一座山,山间还有一条小河,小河上有一座看起来相当古老的石桥,萧晓白揣测,这两个村子的名字,可能就是因为此桥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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