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好好歇息的几人,来这里吃上一顿饱饭也是不错。
不一会,菜上了八个,毛禄忍不住向一直站在窗口欣赏风景的纪元彬叫了一声:“纪大人,人犯跑了的确是下官失职,但饭还是要吃的,你等着,我一定把人犯抓回来。”
纪元彬回身走到桌边,道:“迁都不久,人心不稳,这次施雪菲的案子指挥使张大人下令彻查,只是没有想到我赶到时,人都不见了,只怕会结外生枝。”
“呵呵,没事没事,她年方二八,就一养在深闺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姑娘,哪能跑出这京城去?再说她一个南京人,女儿家自小就没有出过远门,这一路押到京城,人生地不熟的,就算她能走出诏狱的门,也翻不过这皇城的墙。”
纪元彬微微一笑坐了下来,拈着花瓣在鼻尖下嗅闻着,见毛禄给自己斟满一杯酒,毕恭毕敬的送到跟前,他伸手按下毛禄的杯子,推辞道:“我不喝酒。”
毛禄眼珠一转,未曾收手,道:“那好,纪大人,咱们以茶代酒。”
说完,放下酒杯,转而去拿茶壶倒水。
“既然喝,就不用杯子,显得小家子气!”纪元彬随手将自己跟前的饭碗,送到毛禄的眼皮底下,示意杯太小,得用碗,“这碗勉强可用,就用它了。”
毛禄只得依他,一坛子酒倒向了碗中,没有倒上两碗,坛中便空了。
奉禄不多,纪元彬又如此好酒,毛禄暗自叫苦,他钱袋里的宝钞估计不够这顿酒饭钱,但话赶话的,没有退路,只得换了一副嘴脸,谦卑道:“下官等会还要追缉人犯,这酒是专给您喝的,我就不喝了。”
见他不肯喝酒,纪元彬轻笑,从怀中摸出早上毛禄送他之物,将那支金灿灿的簪子执在指间,道:“用这东西换酒钱可好?”
毛禄一愣,不知如何回答,装作未听见,拿起筷子举过头顶,双手送到纪元彬的眼前:“吃菜吧,凉了发腻。”
刚刚进来放下最后一盘青菜的小二,见到那簪子,眼神微变,上前作揖道:“客官,这簪子可是锦衣卫百户,施雄,施大人的?”
“啊,小二哥也认得?”
“三年前,施雄大人西征之时,到小店来过,那日为一众兄弟们践行,酒钱不够,施大人,便拿出这簪子交给我让我去跟掌柜的说,用这物件当酒钱,一年后若是得胜归来,将用赏钱来换这簪子,若是一年之期到了,他不回来,这簪子就让掌柜的拿去太子府上换酒钱。”
小二说起这段往事,脸微微发红,似是当年之事历历在目,重演了一遍一样。
他继续道:“我家掌柜见是去抗元的义军哪里肯收,只说是请施大人得胜归来时,路过这里,再来吃酒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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