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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毅拉了拉舒浅的袖子:“这种婚事,衙门不承认的。”

作者有话要说:  _(:3」∠)_我又写起了案子……

谭毅:我背了那么多律法终于用到了!!!

第75章

在场大部分,包括舒浅在内, 都对谭毅所说的“良贱为婚”没多少概念。

贱民包含了奴籍, 也就是原先薄家的情况。

崇明教这儿一群人生活在一起, 很意外没什么奴籍的人。就算有,这日子还是照常过, 和别的教内人没什么差别。

民间越是偏僻的地方,越是没什么良贱为婚的概念。

看着有人能这么干, 他们就也这么干,管他主子奴婢的,反正能过日子就成, 全然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不合规不合法的事。

可谭毅很清楚这条。

良贱为婚,与同姓成婚, 几乎可以说是一个性质的事。

开国以来, 几任帝王多次强制奴籍改良,便是想让一群贫穷时卖身为奴的人去种田, 而非伺候人。奴籍在律法上现在只作为如杖刑一样的惩戒措施在实行。

谭毅在舒浅的影响下, 知道律法永远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一条律法如今其实已慢慢不妥,可反正现在没改, 断案就是按照现行律法在做。

他说什么都不能让乔娘被拉下水。

被他拉了袖子的舒浅总算是心情好上了那么一点, 下了命令:“把人捆起来。”

守门的教徒都是正儿八经被当成边疆将士在红六手下训过的,一听这话,立刻眼明手快上前抓住了万良志,脚往腿关节那儿一踢, 让人直接给跪下了。

绳子暂时没有,教徒便一把扯下了万良志的腰间布带,将人手脚给捆在了一起。

舒浅带着谭毅走到万良志面前笑眯眯问谭毅:“谭毅,这为人父的知道对方以前在自家当仆役的,杖多少?”

“本该是减二等,但若是不知悔改或罪孽不止如此,少说要加三十杖。”谭毅直白表达了意思。

舒浅点头,这才对上万良志:“那现在你是想要直接被扔到衙门去,打个五六十杖呢?还是想要见一见乔曼,回头打个一百一十杖?”

万良志从被一脚踢跪在地上,头脑就有点发懵了。

在听到要受杖刑,整个人都有点晕:“怎么就要打一百一十杖了?”

舒浅重复了一遍:“良贱不婚的,不知悔改,八十加上三十,不就一百一了。拿出婚书送到衙门里去,知州都不会认的。对了,薄家的郎君,恐怕现在已有婚约了吧?”

乔曼逃婚了那么多年,薄家那男子但凡没什么问题,恐怕早就写了休书之类,再另外娶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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