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她最初的家,被包裹在繁华之中,却游离在繁华之外。
但只要有家,无论繁华或清寂,都是好的。
只是,七岁生日那天,父亲对她说:“灵歌,你要离开山庄,永远不许回来,也不再是,绯鸽山庄的人。”
她便背着小包袱很知趣地走了,不哀求不哭泣,因为自小便清楚,自己是身上系着诅咒的不祥之人,会给山庄带来无尽噩运,能被养育到这样的年纪,已是额外的恩惠。
她没有老师,不识字,亦不会华丽词句,只在临走前跪在父亲脚下,重重磕了三个响头,稚嫩的额头落在湿润得长出青苔的砖面上,声音闷闷沉沉。她咧开嘴巴笑:“谢谢阿爹将灵歌留在家里这么久,让灵歌吃得饱穿得暖。从此之后灵歌要自己在外闯荡了,阿爹放心,灵歌一定会自力更生,虽然不再是绯鸽山庄的人,但身体里也还流着让我骄傲的血,所以,灵歌绝不会给百里姓氏丢脸。”
她说完,小心地抬起头,看看那张不苟言笑的脸,弱弱地问:“娘亲留给我们的海磁石,阿爹还带在身边吗?”
脸上沉霜降雪的男人拳头微微紧了下,却皱眉道,“那石头,我早已扔了。你不要再惦记着靠它找回到山庄,陈伯会把你送到很远的地方。”
“灵歌知道,”她略略垂下头,“灵歌本想想阿爹的时候,就会看看海磁石,有它在就能知道家在哪里,阿爹在哪里,这样,灵歌也就可以朝着那个方向眺望了。”
男人扭过头,似不耐再听下去。
“灵歌走了,阿爹保重。”她直起身,额头上肿起高高一块。
她似乎被蒙着眼带到了很远的地方,睁开眼却发现,她并未走远。巷子两边都是结满灯笼一样花朵的猩猩草,她仍在鸽子城。
就这样,她在鸽子城游荡着终于可以独立谋生,不久却听闻,曾遍布中洲的绯鸽山庄分部一夜之间瓦解消散,她一路跑回城东,偌大的山庄竟已人去楼空,多余的佣人杂役早在几个月前已被遣散,庄里的贵重物事都被搬得七七八八,于是显得愈加空旷萧索。只有那个曾经属于她的角落,依旧整齐如初,像始终不曾有人来过。
整个百里家族,就这样从鸽子城的土地上悠地消失,独独她这个不为家族承认,也不为外人所知的例外留了下来,茫然四顾,无所适从。
她将自己那块海磁石放在青砖上,黑色的石头旋转着,静止下来时鱼首指向了北方。没有过多思虑,她已踏上北上的路。七岁的孩子,徒步千里,中间波折磨难她已不太记得。她总是习惯性地将苦难轻松遗忘,却牢牢记着每一点滴的快乐。
最后,她停在了商州,海磁石上的鱼儿将她一路引到珍珠湖畔便不再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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