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连翘在两三天后接到了来自苏州沈金玉的新包裹,这一次总算没有了贵的吓死人的古董,有的是对方送来的新字帖——自己写的。
看着漂亮的字帖,连翘一边感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有这样一笔字,一边毫无心理负担地收下了。
从这开始连翘和这个‘沈金玉’的交往进入了一个快速的升温期,沈钰欣赏‘乔琏’的才华、眼界,也倾慕其人品。至于连翘,‘沈金玉’的人生经历简直能让她羡慕地哭出来。
虽然对方没有直白地告诉她,但是从只言片语可以推断出来,对方走南闯北,还开船经商到达海外。应该是个名门大族出身,同时自己又非常有能力...完全就是小说里面的主角模板!
无论男频女频!
连翘来到这个世界之前虽然是个宅女,对于旅游这种事毫无兴趣。至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也很难想要去做这些事——这个时代虽然很无聊,环球旅行能有意思一点,但是考虑到这个时代海上事故的几率,世界各地奇奇怪怪的传染病...还是算了吧。
活着...不好吗?
不过即便如此,对小说主角模板一样的存在,连翘还是非常羡慕的。这么一对比的话,对方似乎才是穿越者该有的水平啊!
不过转念一想,这么想似乎也不对。如果考虑到几百年的后世,写出了大量脍炙人口作品的自己,肯定会比这个时代一个巨有钱的大家族子弟要有名气。具体可以参考曹雪芹老爷子、罗贯中老爷子等人,也难怪古人都爱著书立说,看来他们是发现了,写在书中的人物总是不如写书的那个人能够名传千古。
自我鼓励,或者阿q精神胜利法(?),总之连翘很快恢复了自己的信念。说真的,有一瞬间,她是有一丝丝动摇的。要不要靠着写书赚的钱去做本钱经商呢?说不定也可以捞个‘富可敌国’当一当呢!历史上会怎么评价她,女范蠡?
打醒她的是冷冰冰的现实,商人的话事情好像很复杂呢,需要官场上的关系,还要有各种经营计较。如果是行商的话,还要走南闯北——啊,果然还是宅在家里写小说最棒了!
宅女其实到了哪里都是宅女...
第144章
春夏之交,时间过的很快,仿佛昨日还是乍暖还寒,今天就艳阳高照了。过了四月,气候不再捉摸不透,换下夹衣穿上单衣,虽然还有真正到夏天,但是百日越来越长,这也是一年之中最舒服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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