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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美娘很少给连翘写信,主要是她不爱将一些感情流露在纸上,她是那种只能当面表达情感的人。若是写信,那也只会干巴巴的。她曾经给连翘连续写过几封信,都是说些生活上的事,那简直就像是现代小学生作文挤牙膏一样。

经过这件事她就很少写信了,一旦写信就是有要紧的事情要说。这种事情与其说是一封信,还不如说是一个写在纸上的口信,往往十分简明扼要。

简明扼要是很好,但是有的时候简明扼要也会让人摸不着头脑。信上说的很清楚,只说家中来了她父亲家的亲戚,让她速回。

这样一桩事砸在头上,连翘大为意外。放下信件,问春儿:“我爹那边还有亲戚?”

虽然连翘才是连家姑娘,但是关于家里很多事情的了解,有的时候还真不如春儿这个大丫头!

连翘穿越而来的确得到了完整的记忆,但是很多原本不知道的事情依旧是不知道啊!小时候年纪小,不记事,很多事情都是模糊的、没有记忆的。但是春儿不一样,她比连翘大几岁,又细心,很有可能知道连翘都不知道的事情。

春儿犹豫了一下,才道:“这个事情奴婢如何敢说呢?不过自奴婢在家里住下以来,就没听说过老爷家有亲戚的事情。”

连翘这几日睡眠都不好,这时候头昏脑胀的,还有一些眩晕,想事情彻底不清楚了。眩晕难忍的时候她伸出手揉了揉太阳穴,呻.吟了一声,道:“是我问了多话,要是真有这样的亲戚,这些年也不至于没人提起。”

连翘的爹连守诚,也就是吴美娘的丈夫来历颇为不寻常。这当然不是说他是什么王孙公子了,这里的不寻常指的是他是一个孤儿。相对于一大家子亲戚,孤儿本来就是不寻常的少数派。

连守诚少年时代在戏班子里长大,据说是家里卖给了戏班——小时候生的清秀,声音条件也好,班主当然乐意买。坏就坏在连守诚长大之后人越来越高大,演旦角显然是不成了。

但这并不是致命的,毕竟没有旦角还有其他的角色呢。要命的是青春期倒嗓,他的声音彻底哑了,这在普通人那里并不算什么,但在唱戏的行当里,那就是打破了吃饭的饭碗。

不过这也有好处,要知道孩子卖给戏班和一般的卖身为奴并不一样。卖身为奴就是从良民变成奴仆,人身权也不属于自身了。戏子呢,虽然名声比奴仆还要坏,具体的社会地位更加低贱,但原则上,他们其实拥有自己的人身。

当初家里卖了他们签订的合同往往是一个年限合同,说定这个孩子多少年内的收入都归戏班或者师傅所有。就算出师了,也有多少收入要抽成出来。

这个年限一般都是十年或者更长——当然了,如果这个孩子学戏学出来了,挣钱了,甚至成为了角儿,根本不可能按照年限办事。师傅和戏班有的是办法让年限无限拉长,若是硬拿合同上规定的年限说事,行内可能就混不下去了!

这就好比后世霓虹国的娱乐圈,艺人和事务所有合约,这个合约就是铁则。即使通过正当手段解除了合约,解除合约的艺人也在娱乐圈混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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