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真觉得跟我离了,你的日子会更好,那就离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一:对一个人最大的轻蔑,不是仇恨,而是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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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国第一部婚姻法, 于1950年出台,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 把妇女从旧道德、旧伦理关系中解救出来。在这部婚姻法的保障下, 50年代初全国出现过一阵离婚潮。
然而, 进入60年代以后,整个社会风气全部左转,婚姻和性都被视为道德禁忌,离婚则被当成是‘美帝’‘苏修’腐朽生活的证据。一旦有人公开提出离婚,立即会被戴上资产主义腐朽思想,不仅影响夫妻双方, 还会影响孩子的前途。
离婚的代价太大, 真正有勇气提出离婚的人,少之又少。
以上海为例, 一天之内离婚最多不过两对,其他地方更少了。
刘母自以为离婚对刘父的影响, 比对她的影响大,肆无忌惮那离婚的事情做要挟, 要刘父在一些事情上对她妥协。
如今刘父摆明是不想由着她闹,有放弃这婚姻的想法, 刘母立马怂了。
先不说离婚对几个孩子前途的影响, 单就离婚后,她要失去的刘夫人身份,以及这个身份带给她带来的各种附加价值,她就不会傻到真去离婚。
再者, 五十多岁的有钱又有权的男人,离婚后有的是鲜嫩的小姑娘,愿意委身给他。
而五十多岁的女人,离婚后真想再结婚,男人的年龄只能往上找。五十往上的男人再娶,条件好的人肯定不愿意娶她这么个离过婚的半老徐娘,条件不好的她压根儿看不上。
刘母怎么可能真的离婚!
少年夫妻老来伴,刘母身上就算有种种不是,但两人四个儿子,还有六个孙子,就算离婚彼此的牵绊还是在。
再者,就算他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几个儿子的前途,他总得顾及。
离婚是最最无奈的选择,但凡刘母不闹腾点,刘父也不希望走到这一步。
见刘母怂了,他趁机说道,“不想离婚,今后就不要把这两个字挂在嘴边。再有下一次,咱们什么也不用说,直接去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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