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走进偏厅的时候,小蓝和冰块已经就坐了,他们很默契的在他们之间空了一个座位。阿达则低头,面无表情地站在小蓝身后。
看见我的到来,小蓝一副吊儿郎当地坏笑,冰块则依旧是“冰冻三尺”的酷样,不过他们眼中都透露着惊艳与赞赏。美吧?我心中十分得意。不过,转念一想,我已经从他们男色的迷仗中清醒了。
小蓝和冰块该不会是成立联合阵线了吧?情敌见面不是应该分外眼红的吗?怎么会那么默契?t***,(好孩子别学chu话,鄙视自己一下!)而我竟然被是情敌的两个男人耍的团团转?想到昨天晚上,我真的是越想越不甘心,我就不坐你们给我留的位子!
我很“随意”的坐了个位子——离他们最远的那个。这个行为很自然的换来了我想要的结果,小蓝收起了痞子式的笑容,而冰块的脸则更冷了,像是要刮暴风雪了。看见这情景,我得意的在心中乐开了花,表面上则依旧一副庸懒的没睡醒的样子,还装腔作势的打了哈欠。
“小姐~~”静奴在一边似乎感到气氛不对。
“去,那有空位。”我又很“随意”地指了指小蓝和冰块之间的空位。
“可……您身边不是也……?”静奴很为难的看了看那两个英俊,可现在似乎在隐忍些什么的帅哥。
“阿达,来,坐啊~~”我挥了挥手,示意阿达过来坐。
可阿达始终没有动静,一脸的不知所措,只好继续站在小蓝身后。
哼!我指挥不动你,静奴那个丫头片子还得听我的,于是——
“还不过去坐,别人没的坐,你还在这里别扭什么?”我巧笑倩兮,“轻轻”的推了静奴一把。
“是~~~”静奴的声音在颤抖,很不情愿地走向那个座位,非常之缓慢地坐下。
“吃呀~~~”我狼吞虎咽起来。
“是~~~”静奴手哆嗦的拿起碗筷,碗和筷在她手中拼命的抖动。
“别光吃粥,吃菜!”小蓝很气愤地对静奴说,一边还往静奴的碗里夹各式的小菜。不一会儿,静奴碗里的菜就有小山那么高了。
“是~~谢~~~”静奴对小蓝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然后冰块也递给静奴一个馒头。“谢~~~~~”静奴更加委屈了。
站在小蓝身后的阿达皱起眉头,却什么也不说。而静奴旁边的冰块,则依旧吃着馒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
我看着这幕情景,不自觉地就想笑,你们不就是想做出戏给我看吗?那我可要当“好”这个观众哦~~我低下头猛啃馒头,企图掩饰笑意。
“静奴啊~~~”我忽然抬头叫唤道。
“扑——”静奴显然吓了一跳,一口粥喷了出来,手中的馒头也掉地上了,“小姐~~~~”很委屈的声音,再看小脸上,眼睛里已有泪花在打滚了。而她身边的小蓝和冰块纷纷皱起了眉头。
“啊哈哈——”我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一边还用手指着静奴和她身边很不爽的两个男人,我笑玩了腰,眼泪水也被笑得挤了出来。
“哼!”小蓝很生气的把手中的碗筷朝桌上一放,便离开了,从我身边走过时看也没看我一眼。阿达则跟在他身后,经过我身边时,停了下,若有所思的看了我一眼,便匆匆跟着小蓝走了。待他们走后,我笑够了,我继续吃早餐。
“小悦!”冰块唤了我一声。
“哼~”我不甩他,低头奋斗中。接着冰块什么也没说,也离开了。
“小姐~~~”
“*** up!”我瞪了静奴一眼。
“啊?”
“吃你的!”我佯装发怒,其实心里已经充满了复仇的快感,爽翻了天了。谁叫你们联合起来骗我?找死!!不是看在你们帅、以前对我不错的份上,你们早被我get out——三振出局了!!给你们个教训,要不改天又爬我头上去了,我还要不要活了啊!?
就这样,我快快乐乐地大吃特吃,在“节约粮食、决不浪费”的座右铭的指导下,我消灭了两碗粥,一个r包,两个菜包和不计其数的小菜。在酒足饭饱之后当然是要履行我另一个座右铭——“生命在于运动”,饭后散步逛街去也!拉着静奴的小手,兴冲冲地来动阔别已久的街市,体验一下讨价还价的乐趣。反正冰块和小蓝一时半会不会气消,那就让我再恢复下“单身”咯~~
很快的,我被一个卖首饰的小摊吸引了,摊位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饰品,可是我惟独被一个银制的发簪给吸引了,很简洁的式样,只是在尾端有一颗小珍珠,外面围着一圈碎钻,很典雅别致,当下我就决定要了它。
“喂,这怎么卖呀?”我晃了晃手中的发簪。
“五两。”小贩看了看我,得意地笑着回答道,仿佛是屠夫遇见了千年难得的“待宰肥羊”般神采飞扬。
当我白痴啊?我在心里暗骂。
“静奴,给他二两银子。”我转身欲走。
“这位小姐,是五两!”小贩急叫,拉住我的衣袖。
我回头,愤怒的盯着被小贩拉住的衣袖,撇了撇嘴,小贩很识相的放了手,我满不在乎的开口道,“这簪子给你二两你已经赚了,这簪子外面是镀银的,不是纯银,珍珠色泽不好而且是半颗,周围的碎钻也不值几钱。再何况前面那为小姐买的比这个还漂亮的你也只收了二两,凭什么我要付你五两啊?”
小贩被我说地不知所措,羞愧难当,开不了口了。
我等的不耐烦,问:“你还有意见吗?”此时,周围已有些人聚了过来凑热闹了。果然还是“中国人”,有着多管闲事的劣gx。而小贩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给怔住了,不甘地开口,“好拉好拉,就二两!”
切!跟我斗?不屑地飘了眼那小贩,终于明白什么叫奸商了,即使只是个小贩!不过拜在皇g住了那么久所赐,炼就那么副辨别珍宝的“火眼金睛”,还是让我收益匪浅的,正好运用到日常生活中的“讨价还价”中,这叫大材小用吗?当然不是,这叫“因地制宜”,以我之长攻其之短……呵呵……好不得意啊!谁说美女只懂爱美和傻笑?
拿起战利品——发簪,我就随意把脑后的长发一卷,再用发簪一固定,头发就被盘了起来,立马觉得整个人利落清爽了不少。
“小姐,未婚女子是不能盘发的!”静奴提出严整警告。
“哦~~”我随便应了声,可是并没有打算把簪子拿下来的意思。毕竟凉快最重要,反正自己家里还住着两,不,三个大男人呢,随便拉一个对外宣称是我的“丈夫”,那么就没有人可以妨碍我把头发盘起来了吧?做我丈夫?那两个白痴应该会很乐意吧?
正在我窃喜之季,忽然觉得背脊凉飕飕的,我猛一回头,谁,是谁在看我?我看了看四周,没有发现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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