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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墨连连点头:“明白,我懂你的意思,继续。”这个组合很有搞头,他可以拿来做虚拟偶像。

任明卿受了鼓舞,又给他讲了一些其他人设。这些人设都在他的小本本里,是他以前写的,跟安老师这个故事没有任何关系,但他觉得可以用在这里,每个脑洞庄墨都觉得很有趣。

其实之前庄墨还有点担心,仙侠放在现在的读者面前,不太讨喜。除非是升级流,不然只喜欢吃快餐的人群不会去碰这个题材。

现在任明卿抛出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设定,放在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题材里,足够吸引眼球,又足够接地气,奠定了一个轻松愉快、全民消遣的基调。

任明卿讲了三五个核心角色,开始编剧情,这些角色各自有什么故事,跟安老师有什么关系,后来发展出什么爱恨情仇……他兴奋极了,他这几天实在憋死了,然而话到了嘴边,他才发觉自己的嘴有多笨,他自己又没有完全想清楚,讲得颠三倒四、支离破碎,跟他想象中的效果完全不一样。

庄墨却听得很认真,甚至津津有味。任明卿被他的入迷安抚了,渐渐放松下来,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故事,在讲到主角组某人牺牲的时候,甚至还难受地哭了起来。

庄墨给他递上纸巾,像哄小孩一样拍着他的背:“你这个东西,暂时先缓一缓。”

任明卿的情绪刚稳定了一些,听到他泼冷水,又紧张起来:“为、为什么?是哪里不好么?”

庄墨摇摇头:“不是的。是你太好了。”

任明卿根本不知道自己抛出了一个怎样牛逼的概念。

首先,他说的没错,仙侠说白了就是武侠的变体,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东西,它的受众非常庞大,这意味着这个故事的门槛很低,谁都能看得懂。

其次,他做了一个非常牛逼的元素叠加,他把武侠和超级英雄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融合在一起,去创造了一个世界观。网络文学发展到这个地步,什么题材没人写过?在单一门类中要做到头部已经非常难了。但是元素叠加就不一样了,你在武侠里写科幻,在科幻里写宫斗,你就是独一无二的,非常具有市场竞争力。

除了题材好、设定新颖以外,他又完全有能力把故事讲好。他内里的故事核非常传统,也有足够的现实关照,大家都会知道你其实在影射城市与农村的二元对立,很有代入感。以任明卿的功底,他能真正把读者留下来,爱上这些角色、这个世界。庄墨听他说的这部分故事已经足够精彩了,写出来绝对不可能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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