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成掂了掂手里的三股鱼叉,拿在手中握好,安静等待。
不一会儿,果然有鱼游来,罗成眼疾手快,三股鱼叉破水而入,正中鱼腹。
大胡子青年拍手道:“好!公子一点就透,看来不但是功夫练得好,还是个聪明人。”
罗成笑道:“哪里。我常年在外,生逢乱世,也学了一些功夫傍身。最常用的,就是一杆枪,跟这鱼叉,用起来也差不多。”
两人寒暄一阵,赤脚上岸。
早有大胡子青年的侍从送来纯白的手巾,两个人擦干了腿上的水,整理好衣冠,坐在篝火旁喝酒。
罗成知道眼前这人必是突厥贵族,但此时显然并不愿意被人知道身份,恰好他自己也没打算现在就以北平王的身份相见。
于是两个人竟然很默契地都没有自报家门。
“草原上的酒就像草原上汉子的性情,入口便是迎头而来的烈。爽快!”罗成说着,将碗中之酒一饮而尽。
大胡子青年哈哈笑道:“爽快!我原本以为商人都是重小利的蝇营狗苟之辈,没想到也有公子这样的爽快之人!只可惜我有事在身,不然真应该陪你转转草原的风景。”他看到罗成的马队驮着些许木箱,罗成又穿得华贵,便以为他是来做买卖的客商。
这本就是罗成乔装的目的,他自然不会否认,只是笑道:“说什么可惜?若不是恰好有事在身,你我又怎么会在这洛水相遇?若不是在这洛水相遇,我这趟草原之行,岂不是少了下水叉鱼、上岸饮酒、还有如此这般英雄人物相陪的乐趣?”
他笑得灿烂,上排雪白的贝齿齐刷刷露出一排,映的嘴唇更红。
大胡子青年突然怔了一怔,忙端碗往嘴边送,却发现里面已经没有了酒。
罗成举坛倒酒,笑道:“大哥海量。”
他平日里不喜欢笑,是因为他知道他笑起来太好看,好看得几乎要少了威严。
但他也知道,想要与人迅速相交,最好的黏合剂,也正是笑容。
没有人会拒绝一个热情爽朗笑容可掬的人。
银钩高悬,星光渐弱,两个人都喝得脸颊泛红,眼神迷离,罗成才回了帐。突厥牙帐的大概方向,也被他探了个七七八八。
再行几日,人烟渐渐密集,罗成将百人队解散,乔装成贩夫走卒混入市镇。自己则带着张公瑾和另外九个亲兵,还是做商人打扮进了城。
张公瑾道:“少爷,派出去的人已经查到了莫贺咄设的住处,但是,他几日之前出了门。如果消息没错,他竟是去了中原。”
罗成有些诧异,这莫贺咄设本就是拉拢中原反王最积极的一个,也是目前看来最有可能接任身体状况不佳的始毕可汗,继位突厥大汗的一个。他此番过来,不带大军,不带符信,就是要用百分百的诚意赚取他的信任。只要他肯说话,幽州和突厥的和平协议不难达成。却没想到正赶上他不在。
张公瑾道:“不然,咱们过段时间再来?这突厥的防范意识好像很弱,咱们一路走来竟是没有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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