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到美国留学,再回来时他们仍在a大聚会,应湘从没有感觉他离开过自己,直到有天,他穿着一丝不苟的正装,无名指戴着戒指,从登记处出来时,她恨上帝给了自己一双眼睛……
“她身体还好吗?”这种无意义的太过于寒暄的问题,应湘不想问的,但是身为朋友,如果不关心与他切身悲喜相关的人,这朋友做的不是太假了吗?
“能醒,其他问题都不是问题。”费忆南情绪很淡,仿佛当年那个为明熙暴瘦三十斤骨瘦如柴的人不是他。
“听说失忆了?”应湘勉强维持着笑容,“今天,我看她,好像对你真的没有任何印象。”
“在我眼里,她是完整的。”费忆南停好车,侧眸看她,“到了。”
应湘下了车。
中介早已在旁边等候,双方见了面,简单的了解过后,应湘跟着中介上楼,她表示不需要费忆南出面,于是他等在楼下。
这套房子地段好,房型优越,中介信誓旦旦保证,一定会卖出好价格。
应湘点点头,这一瞬间,她其实听不清外人在说什么,说她矫情也罢,说她傻也罢,她认了,可能别说三年,就是三十年,再见到自己整个青春爱过的男人,依然会魂不守舍。
会希望车子永远开下去,到不达目的地。
也希望她下楼时脚步如蝼蚁般缓慢,那样,隔着重重油桐花瓣,会看到一个高挑英气的背影,永远的在等候她一个人。
怎么办,人生没有他如何才能完好的过下去?
费忆南沉沉地将剩下半只烟蒂按进垃圾桶,身后,有个女人沉重地呼吸声提醒他,两人不过分开半支烟的功夫。
“这么快?”费忆南若无其事转过身,长臂一只按着烟头在垃圾桶上的碎石子里,一只垂在身侧,面料挺括的西裤版型完美,将大腿肌肉崩地结实而恰到好处。
应湘的目光随着他最后一个唇部上扬的动作,而停止了在他身上的搜寻,最后对上他的眼睛,同样若无其事笑了笑,“对,就是很快。走吧,我想提前去车站。”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只怕自己会心动太多次——划重点,失忆前的明熙可是很狂野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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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初潮
明熙在山上玩得尽兴,这种天气就该踏青。
镜湖边上的这座山不高,但妙就妙在几百年前这山就是皇家后花园,明□□皇帝曾来山里的寺庙,在庙前的曲折山路上下了高头大马,自己一步一步走了上去,因此现在被修整的满是山间碎石铺着的山路,被称为一条街——下马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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