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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好看啊。”余锦年忽地蹦下凳子,钻到橱子里翻箱倒柜,季鸿问他找什么,他也不说,过了好大一会儿才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翻出一把素扇来,是月夕日时季鸿投壶来的,他将素扇打开铺在桌上,把笔塞季鸿手里,求他给“随便写一个”,末了又补充:“要好看的。”

季鸿想了想,抿墨于扇上题道:半帘烟雨斗酒满,十里长街一碗香。

最次的羊毫笔,最贱的烟墨小锭。

因笔墨之贵,余锦年向来是斤斤计较着用,这回墨也研得有些稀了,季鸿收笔时习惯性地停顿了一下,便不小心将一小滴墨甩溅在了旁边的空白上,他思索片刻,又由着那个墨点,随手撇出了一支墨梅,还好没有将整扇面都作坏。

余锦年捧着扇小心地吹干了墨迹,掖在怀里,眼角眉梢都透着笑意。

他见清欢改衣裳还要有一会儿,便提出去做点小食来犒劳他们,于是拔腿就往外面去了。

清欢针下娴熟,望着余锦年的背影笑道:“年哥儿真是好哄呢。”

季鸿置笔停墨,也和煦地“嗯”了一声。

没多大会儿,余锦年就端着一碟甘荀薄脆片回来了,即是切薄片的甘荀用盐腌去水,再下油锅猛炸,硬脆后捞起控油,装盘便是,与薯片是一个做法——白瓷青纹的大白碟子,里面小山一样装着红彤彤的甘荀片,翘着首尾,吃起来清清脆脆,咸中透甘,配上一盏清茶,当做午后小食吃最是惬意。

待说着笑着干掉了一碟薄脆,清欢也将衣裳改好了。

余锦年迫不及待上身来试,合身得不得了,只要不仔细去看就十分完美,他直夸清欢手艺神奇,穿上了更是不愿意脱掉,幸好时近傍晚,食客不多,否则他这般小心翼翼、生怕弄脏了衣服的姿态,别说是在厨间干活了,便是提个水桶、喂喂鹅子都束手束脚的。

晚上又对着镜子孤芳自赏良久,最后是被季鸿给拐到床上去的。

他转过身,拿脚踩了踩季鸿的小腿肚,好声道:“阿鸿,再借我穿两天,好不好?”

季鸿见他喜欢得紧,本来也没打算再要回来,只是听少年绵柔柔地说话很受用,便刻意僵了一会儿才答应他,余锦年半撑起身子,吧嗒在季鸿脸上嘬了一口,乐开了怀。

衣服放在床头,素扇摆在枕边。

过了会儿,听他在背后仍不消停,季鸿回过身去,见他还在看那柄并不如何精美的扇,齿间小声地念着上头的字,他捋起少年的一缕发丝,轻道:“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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