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客栈某个房间,沈默洗漱完脱了外衣上床,原本早就睡下的男子贴上来,跟个大火炉一样。
耳边湿热的呼吸若有若无,挑战着沈默的控制力,他皱了皱眉,“离我远点。”
“无用,你身上好冷。”刘衍打了个哈欠,手臂一伸,熟练的把沈默固定在怀里,带着睡意的声音,“我身上暖和,你抱着我睡。”
沈默嘴角一抽,没说话了,阖着眼想接下来的路程还有多远,没过多久就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中有只大手在他身上乱摸,沈默先是懵了一下,随后立刻睁开眼,抓住已经移到他胸口的手,侧头问,“刘衍?”
“嗯。”刘衍从鼻腔发出一个声音,咧嘴笑起来,黑暗中他的视线一直盯着沈默。
沈默拿手背遮住眼睛,这人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
在刘衍的唇蹭到沈默时,脑中响起了一个声音,“叮,恭喜沈先生,这卷主线任务完成。”
江南梧桐镇
小道上远远看见两个身影,高大的男子背着脸色不太好的青年,两人慢慢走近,均都风尘仆仆。
让刘衍把他放下来,沈默站在那块石碑边上,掩嘴轻声咳嗽。
刘衍拿袖子擦掉脸上的汗水,他摸摸自己咕噜叫唤的肚子,“无用,我肚子有点饿。”
从怀中拿出一个纸包递过去,沈默靠着石碑,快见到李婉书了,似是想起了什么,他扫了眼刘衍,唇角压了下去,发愁着什么事。
刘衍将那块大饼撕开两半,一小半给自己,最大的那份递给沈默。
“刘衍,你真的不记得了?”只吃了几口,沈默把剩下的塞到他嘴里,语气随意的开口,“以前你是主,我是仆,”
“嗯?”刘衍大口吃下嘴里的饼,凑过去小心翼翼的问,“无用,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沈默迈步往镇里走,“是挺讨厌的。”
快步跟上去,刘衍走到他前面,往后退着,眼睛盯着他。
“可是你昨晚还帮我擦背。”
“闲的。”
“夜里你会帮我盖被子。”
“纯碎只是顺便。”
“睡觉前你都会亲我一下。”
“那只是晚安吻。”
“你每次都把好吃的给我吃。”
“那些是我不爱吃的。”
“上个月八号,我们在平福客栈吃饭,他们都骂我傻子,你还生气了。”
沈默脚步一顿,这人记性什么时候好到这个程度了?他眼睛闪了闪,突然捂住腹部,面色痛苦。
看到这一幕,刘衍脸上的明朗笑容瞬间就退了下去,他脱口而出,“无用,是不是以前的伤口复发了?快让我看看。”
钳住他的手,沈默的声音有点冷,“刘衍,你怎么知道我腹部以前有伤口的?”
被这个架势吓住,刘衍拿手按住头,脑海里像是有根针在钻着,他脸色慢慢发白,随后大力摇头,不安道,“我我不知道。”
见对方不像是装的,仿佛刚才不过是本能做出的事,沈默眉头紧锁着,过了会松开他的手继续走路。
“无用,我真的不知道,马大叔说我忘了很多事。”刘衍拉着他的手,勾着唇角,“不过我记得你,会一直记得。”
“忘掉吧。”沈默淡声说了句,不等他反应过来就加快了脚步。
梧桐镇有处大宅子,门前的家丁懒散的靠墙打哈欠,沈默走过去友善的开口,“我是你家主人的朋友,还麻烦进去通报一下。”
家丁上下打量了会,摸摸下巴,“等着。”说完就跟另一个家丁使了个眼色,快步进去。
没过多久,走出来的几人当中有个女子,外表一如从前的端庄高贵,一张口
“无用!”李婉书眼睛一瞟,脸上的欣喜顿时就变成哭丧,她走过去打招呼,“表表哥。”心想,皇上怎么不派人把这个唯一的亲王给灭口?
下一刻李婉书错愕了,她看到刘衍往后缩,退到沈默背后,一副害怕的样子。
沈默拍拍他的手,跟他说了几句,无非就是说面前的女子不是疯子,是朋友之类的。
“哈哈哈哈哈,傻了。”李婉书哈哈大笑,指着刘衍的手在沈默一击目光中收了回去,她清咳几声,“咳,对不起,我失态了。”但是她的肩膀还在耸动着,这个消息真的太不可思议了,从前那个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疯子竟然成了傻子。
直到几人坐在客厅,李婉书才平复下来,她吩咐人去准备糕点和茶水,“无用,你在我这里住下来吧,我们两个一起在镇上做买卖,我想啊,可以做做香皂啊香水啊,肯定能大发。”
摩挲着刘衍的手心,看着那条生命线,沈默轻笑,“你会?”
李婉书摇头,“但是我相信你肯定会。”
“我不会。”沈默直白的话语直接打破了李婉书的发财梦。
接下来都是李婉书在说,吐着苦水,原来皇后似乎捕捉到什么风声,早在宫变前几日派人给她报了信,当天,她就收拾东西离开江北城,一路马不停蹄的跑到江南。
那夜,在得知乾于帝命归九天之后,皇后就穿上高贵正式的凤袍吊死在大玉宫,死在她耗尽手段跟心思住进的地方。
“无用,你说新帝会不会把我也给灭了?”连着吃了几块糕点,李婉书很小声的问出了自己这些日子都睡不好的事情。
“不会。”沈默挑眉,“他想当仁君。”
李婉书翻了个白眼,“翼哥哥跟赴哥哥的子嗣全死了,说是遭遇马贼,这理由也就骗骗三岁小儿。”
沈默没吭声了,总归还是会留点的,否则等冷无痕老去,皇位继承人都没。
翌日,带着刘衍从镇上溜达一圈,给他置办了些新衣物回来,沈默就去找李婉书,说明来意。
吃完午饭之后,李婉书就吩咐丫鬟去取了一样东西过来,她摊开那张纸,对低头数着沈默手指头的刘衍说,“表哥,你在这上面按个手印。”
“不要。”刘衍拒绝,而后又继续一根根摸着沈默的手指。
李婉书脸上的笑容一僵,也不生气,诱哄道,“你按了之后,我让厨子给你做你爱吃的红烧肉。”
大拇指沾了点红泥在纸上按下去,刘衍认真的强调,“不要红烧肉,要清蒸鱼,无用爱吃。”
“叮,恭喜沈先生,支线任务完成。”脑中的声音让沈默微微一顿。
李婉书闻言把视线放到沈默身上,见他脸上并无一丝表情,心下觉得傻表哥挺可怜的。
夜间,睡前沈默把贴身带着的金牌放到刘衍怀里,一再叮嘱,“这是能保住你性命的东西,一定要随身带好,别弄丢了,别让其他人知道。”
刘衍抓着沈默的手,像是在吃糖一样舔着他的指尖,双眸期盼的看着他,“无用,我想跟你睡觉。”
沈默看着刘衍,眼底出现了细微的波动,他阖了眼帘。
凑过去轻碰他的嘴唇,黑暗中刘衍的眸子闪过一丝光芒,或许当事人自己都不知晓那里面的欲?望跟占有欲。
“我出去办点事,要过很久才回来,你在这里住着,婉书是你表妹,跟村里的花花一样,是个好人,不会打你骂你。”
冲?刺的动作一停,刘衍粗重的呼吸打在沈默脸上,“我也要去。”
“连我的话都不听了是不是?”沈默没睁开眼,他的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沙哑,“下去!”
刘衍胸膛快速起伏,最后不说话了,把沈默抱在怀里,喉头轻微哽咽了几声,律动的节奏慢了下来,缓缓的摩擦着,他舍不得早早结束,想一直停在这人温暖的身体里面。
像是个委屈的孩子,怕被抛弃,所以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心思藏好。
第二天天没亮的时候,沈默走了,再也没回去过。
而刘衍又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蹲在门口看着那条人来人往的大街,指望能看到一个身影。
两年后来了一个极美的女子,她的脸色过于苍白,眉间笼罩的忧愁分外浓郁。
她看着让自己唯一放心不下的男子,瘦了,三十多岁的年纪,就已经白了双鬓。
那时,是这人自己过来找她索求“断膊荨保说想忘掉过去,不给自己留退路,如今好了,那些过往忘了,过的却并不好。
相识那么多年,她终究还是不能看透这人的心,也走不进去。
介绍了她的身份,在提到一个名字时,原本无精打采的男子双眸瞬间就亮了,“无用什么时候回来啊?”
眼眶渐渐红了,孔月露出一个笑容,“他还有些事没做完,说都处理完了就回来看你。”
刘衍哦了声,不难看出他脸上的失望和难过,无用怎么还不回来,是不是不要他了
孔月偏头,泪如雨下,她拿帕子快速擦掉脸上的泪水,低头将带来的包袱递过去,“这些是他的衣物,你收好,还有这个。”她将一个木头小人放到刘衍手里,脸上的笑容挂不住了,她的声音颤抖的厉害,“是他亲手雕刻好让我过来送给你的。”
刘衍摸着那个小人,嘴里自言自语“真像,跟无用真像。”
“他说你要按时吃饭睡觉,别每天跑出去等他,也别多想,他没有抛弃你,他还让你多看书学点东西,等他回来要检查。”孔月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说完这些话的。
“嗯,我会听话。”刘衍把小人放进怀里,又摸了摸,他的唇角弯了一个弧度,“如果你见到无用,一定要告诉他,我很想很想他。”
孔月再也呆不下去了,她匆匆起身出去,躲在柱子后面哭了。
两年前青年去找她的时候就已经快走到尽头,就算师傅在世,也不可能把他从病魔手里抢回来,过了半月不到,青年就死在床上。
她按照青年的要求把他葬在江北城城西的树林里。
知道体内的冰毒压不住了,所以孔月想在最后做点什么,不知道这样做究竟是对是错,心想,让刘衍有个希望总比没有好。
承天四年七月初七,皇后于寅时殡天,悲痛欲绝的天子颁发旨意,后宫永不纳妃。
承天七年十月十九,当年月满楼的花魁孔月奄奄一息之际命陪伴她一生的丫鬟取出那枚本该被毁的解药,偷偷放进刘衍的杯中让他服了下去。
并且将她最大的秘密说了出来,她没有失约,因为那时她只是在刘衍面前承诺有生之年会保守下去,最后一个字落下,她安心的合上了双眸。
刘衍恢复记忆,得知他等了七年的那个人早就死了,又是哭又是笑的将自己关在房中,那几日李婉书吓的彻夜不眠,就怕又变成疯子的刘衍血洗宅子里的所有人。
几日后刘衍便前往江北城找到那座墓碑,成日守在那里,酒坛子扔的到处都是,可他就是不醉,清晰的记得那人的点点滴滴。
承天七年腊月二十六,天降大雪,刘衍死在坟前。
是李婉书吩咐人给刘衍安排的后事,将他跟沈默葬在一起,两副棺材靠拢着,就像是两人并肩躺在一起。
☆、70?卷九
C市的天干净,万里无云。
暖黄色的窗帘拉开,站在窗户那里的少年斯斯文文的,带着一副黑框眼镜,过长的刘海打下来,看不太清脸上的情绪。
“叮,第九卷《爱在零点》,攻略对象温祈,任务目标,咱们结婚吧。”
沈默把桌上的所有东西都给砸了,他把脸捂在双手中,那种压抑的痛苦一点点扩散在这个房间。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狠狠的抹了把脸上的泪水,奔溃的情绪慢慢拉回来,他打开电脑,在百度搜了一首以前爱听的歌,原本不抱任何希望,没想到还真有。
慢慢的,他冷静了下来。
“111,我终于知道你们挑选参与者的要求是什么了。”沈默蹲下来收拾东西,在心里讽刺的说,“如果不是有异于常人的意志和控制力,早就疯了。”
“叮,沈先生是七十亿人口里面,精神力,意志,控制力等综合素质最强的,没有之一。”
“不敢当。”
拿扫帚把玻璃杯碎片扫干净,沈默把一室一厅环顾了一遍,也整个打扫了遍,换了身衣服出门。
呼吸着城市的燥热气息,听着耳机里的歌,沈默往公交站牌那边走,在心里问着有关这卷任务的详细资料。
这副身体的主人叫路向北,刚成年没多久,孤儿,高中念完之后找了份餐饮店服务员的工作,喜欢写点东西,在贴吧发表之后收到不少人的鼓励,他渐渐投入精力进去写小说,也成功签约,从小真空成了小透明,月收入不多,对于一个极少出门的宅男来说,勉强够了。
但是长期的生活饮食不规律导致体质变弱,为了爬首页的榜单,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他的文,路向北连续熬夜通宵,不分日夜的写文,最后猝死在电脑前。
活了18年,除了文下那几个一直支持他的小伙伴们,就只剩下苹果台零点电台主持人温祈的声音陪伴着他,活在自己的世界太深,以至于看不到这个世界值得去看的风景。
公交车来了,沈默拿出两块硬币放进去,清脆的两个声音落在耳边,久违了的感觉,内心无疑是激动的,他甚至犯贱的有些怀念公交车里的那种拥挤感觉,汗水的味道,香水味等各种气味混合在一起,是脚踏实地的真实感。
中途转了一次车,他直接去了市区一家医院挂了心理科。
坐在椅子上,沈默率先开口,“医生,我最近总是做梦,感觉什么都不真实。”
桌子对面的医生是个五十出头的中年女人,她翻开病历,拿出笔问,“你都梦到了什么?”
“很多。”沈默垂着眼帘,平静的说了很多,“很多人,他们都向我伸出手,我走不过去”
听完之后,医生揭开杯盖子喝了口绿茶,她诚恳的说,“建议你直接去精神科。”
沈默抿唇,“医生,你怀疑我是精神病?”
过了会,医生把病历递过去,双手交握着,“恕我直言,我觉得你已经病的不轻。”
沈默嘴角抽了一下,他起身拿走病历,认真的问,“精神科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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