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喜欢他,但是那不是现在。跟何况他不能给予梵塔任何承诺,因为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去,如果能,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放弃梵塔,但是他却没有给予梵塔确确实实的拒绝,他知道是他太贪婪了,什么都想要,又什么都不想给予,他果然是个自私的人。
“我想要的是跟你在一起。”梵塔不知道为什么林说他不是雌性,但是他喜欢的是林这个人他很清楚。
“我连能不能跟你在一起都不确定,我现在并没有喜欢上你,你还想跟我在一起吗?”林晓无奈的笑了,是呀,他连一个确定的答案都不能给,凭什么想要别人全心意的爱呢!真可笑。
“我知道现在你还没有喜欢上我,这个我可以等。”我可以等,等到你也喜欢上我,林只要你一直在我身边你就跑不掉,梵塔在心里这么说着。“至于你说不能确定和我在一起,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原因,但是无论怎么样我也可以等你确定,只要你跟让我跟着你就好,不要跟其他兽人在一起就好。”梵塔尽量表达他要说的,是的,只要林答应让他跟着他,林不会跟其他兽人在一起,他相信林总有一天是他的。
听到梵塔的回答林晓笑了。
“梵塔我可以保证我不会跟其他兽人在一起,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回不去了,或是有一天我因为爱上你而放弃了回去,那么我会跟你在一起。我能保证的真的只有这些,再多我给不了。我要说的都说清楚,我不想以后因为这些背负什么,你觉得我贪婪也好,你觉得我自私也罢,我就是这样一个总是把自己为第一位的人。”
“好!”梵塔抱住身边弱小的人,有这些保证就足够了,林怎么会是一个自私贪婪的人呢?梵塔觉得林恰恰是一个心软的人,因为不想伤害别人,宁愿自己心里苦。这样的林好的让人心疼。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第一次写兽人文,写的不好的地方亲们可以提意见,还是老话希望亲们喜欢。
☆、8吃才是王道
自从林晓跟梵塔说清楚后,两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的改变,只是梵塔对林晓更细心、更体贴,不像以前那么隐晦,有时候会有些搂搂抱抱,占点小便宜。林晓对于梵塔的小动作他不会像以前那么反抗,只要梵塔不要太过分。林晓觉得自己能给梵塔的太少了,这些就当作弥补吧!现在他和梵塔的相处方式很好,就像地球上平常的恋人一样。梵塔当然也看出林晓的变化,他没有多说什么,他乐见其成。
梵塔跟林晓说过他的打算,他决定先完成试炼,然后再带着林晓去看看他长大的部落,再然后梵塔陪着林晓去找回家的路。林晓并没有告诉梵塔他的来历,他觉得还没到时间,梵塔一切都是从林晓只言片语中猜测的,他一直都认为林晓是隐秘部落的人,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他找不到回去的路。可能他的部落不接受外人,所以林觉得不能和自己在一起。梵塔觉得只要他见到林的家人和族人,让他们看到自己诚心、自己可以给林晓很好的生活,他一定能让他们接受他的。梵塔认为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得到林的认可,让林答应成为他的伴侣,所以梵塔没有马上带林回部落,而是决定通过完成试炼的这段时间多跟林培养感情,让林习惯他,离不开他。
当然林晓是不会知道梵塔的想法,但是对于梵塔的计划,林晓也觉得很合理,他也不想梵塔因为他而完不成试炼,而梵塔的误会林晓没有刻意的解释。对于回去,林晓现在还没有一点头绪,其实他知道能回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他还是想努力一下,就算要是画上一个句号,他也的亲自画上,如果不那么做林晓会一辈子不安心的。林晓想过回到他掉落的地方,但是他根本找不到那个地方,就算他能找到林晓也不认为哪里能回去,当时他已经看过周围根本除了树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对于梵塔说要陪他找回家的路,说不感动是假的,但是以后的事谁又知道呢!在此这段时间就留给他们两个好好想想吧,他要用这段时间想清楚他对于梵塔是一时贪恋,还是真的想跟他一辈子在一起,他是不是也会像梵塔喜欢自己一样喜欢上他,这些他都必须考虑清楚,他不能连同等的爱都给不了对方就因为贪恋对方温暖和对方在一起,这样对梵塔太不公平。而这段时间对于梵塔,林晓给他反悔的机会,也是在考验他,虽然林晓知道兽人对伴侣忠贞,但是对于二十一世纪看多了背叛的戏码林晓来说,他还是不会轻易选择自己一身的伴侣的。
于是他们收拾了东西,离开了住了差不多一个月的山洞,前往卡塔森林的深处开始了寻找匐地龙旅程。
在一片漆黑的丛林里,影约的丛林深处,一簇篝火显得格外的引人注目,火堆傍边一个黑发少年偎依在一只大白老虎身上,睡得正香,而白色老虎扭着头,那在黑夜里发出精光的兽眼专注的看着安静的躺在他怀里的少年,如果有人近距离的观看,就会看到那老虎的眼里有着不应该出现在野兽眼里的温柔。 夜是如此的静谧,火影在风里飘摇,闪闪烁烁照在一人一兽身上,出奇的和谐。
这一人一兽当然就是离开山洞到卡塔森林找匐地龙的林晓和梵塔了,这十天里林晓和梵塔一直在卡塔森林里寻找,两人走得很慢,都不着急。离冬季还有三个月,只要在冬季来临之前找到就可以,梵塔不着急,他觉得越慢越好,这样就可以与林多单独相处。林晓也不着急,想要回去这件事急也没办法,跟何况现在他有感兴趣的东西。这十天里林晓一直在梵塔的教导下学习认识一些草药和一些动植物,梵塔真是一位不错的老师,经验丰富,教导耐心细致。通过这十天的学习,林晓再也不是那个只会在森林里盲目乱跑,连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都不知道的人了。
这十天来真是惊喜不断,他找到了很多调味料和吃食,好多味道和地球的一样的,什么西红柿、什么生姜、什么大葱,就是样子有点不一样,有些都可以说是奇怪。例如一种叫做红果的果子,红红的有西瓜那么大,挂在高高树上,跟灯笼似的。这种果子分果肉和里面的汁液两部分,果肉没什么味但肉头挺厚也挺嫩林晓觉得拿来吵着吃应该不错。汁液居然是辣味的,就和煮好的辣椒水似的,并且味道更浓更辣。据梵塔说他们平时都不吃这种果子,只是储存起来,冬天太冷了,就喝两口,可以使身体变热。林晓不得不佩服兽人的智慧,尽然知道用辣椒来驱寒。这让林晓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电视剧――长征,八路军在爬雪山的时候,为了驱寒总是带很多辣椒,但是吃的时候还要的冰天雪地里生火煮,如果当时有这种红果,相信只要一个人背上一两个就可以省事多了。林晓还找到一种树,尽然树皮有八角的味,想到八角林晓就想到每年过年他老爸做的红烧肉,真是很怀念那个味道。不过梵塔说这种树叫做亚萝树,夏天在屋里点上可以驱虫。天啊!用八角来驱虫真浪费,不过现在林晓得考虑考虑这种植物是不是有毒了,连虫子都怕,能吃的可能性不大。还有林晓找到一种被梵塔叫做麻麻草的植物,梵塔说他们受伤的时候擦一点可以止痛,林晓初步认定这是以种具有麻醉作用的植物,可以用来当麻醉剂使用,但是林晓还有一种新奇的想法,这种植物是不是能当做花椒吃呢?反正都是麻的,而且都能被梵塔他们当药那么来疗伤,一定能吃,当然这也还要实验一下才行,如果煮出来味道不行怎么办。
当然在森林这些乱窜也是很危险的,这十天来梵塔他们没少遇到过野兽猛禽,但是有梵塔这只会飞的大白老虎在,简直是无往不利。看到那些曾经欺负过他的动物被梵塔抓来当晚餐,林晓尽然有一种报仇了的快感,连吃饭的时候都能多吃几块肉,梵塔乐见其成。
今天林晓他们没有找到山洞,只能以天为被以地为庐。不过这对林晓来说完全没有影响,照样睡得香香的,要知道有一只威风凛凛的白老虎在,既能当被子又能当抱枕,还能当保镖简直是外出旅行必备。
清晨,俏皮的阳光通过浓密的树叶缝隙,洒落一地的斑斑驳驳,清新的空气,轻抚的微风,一切都让人感到舒服。林晓睁开眼睛,没有一丝刚睡醒的朦胧,一双清明的眼睛在诉说着昨天晚上主人睡得多好。撑起身子,看到盖在自己身上的灰熊皮,林晓习惯性的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
火堆旁,梵塔正在用石锅煮着什么,一下加火、一下搅拌锅里的东西,林晓知道那是给自己做的早饭,这十天以来这样的画面林晓已经看过很多遍,那认真的神情还是那么让林晓动容。
讲到做饭,这要从十天前的某一天林晓说不想吃烤肉说起,梵塔知道林晓吃腻了烤肉,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个石锅,用来炖肉汤菜给林晓吃。可能是因为兽人都只擅长烤肉不并不擅长煮菜,开始的时候,梵塔做的菜很简单,就是把一些肉和野菜放在一锅里放水煮加点盐就完事,并不是很好吃,但是对于林晓这个已经吃了一个多月烤肉的娃来说,能喝上热汤他已经感动的痛哭流涕了,还讲究什么呢!后来找到了很多野菜和调料,林晓就亲自动手用这些食材为梵塔他们两做了一顿饭菜,虽然林晓没有大师的水平,好歹一般的家常菜林晓都会做,比起梵塔这个只会一锅煮的人要好吃的很多。其实说到做菜林晓又是一段辛酸血泪史,林晓小时候因为身体不好,不能干重活,于是家里忙的时候,就只能由不能下田的林晓煮饭菜了,当然开始的时候也出现了很多意外,但是煮多了就出经验来了,现在林晓不必感谢那段时光。
就这样林晓终于在这个异世界吃到了第一顿香喷喷的饭菜。哈,虽然没有白米饭,但是林晓还是很满足了!林晓就是这样一个特容易满足的人!而梵塔吃过林晓煮的饭菜后,终于知道了平常自己为林晓准备的东西有多难以下咽,想着林晓每次都没说什么的吃下去,梵塔觉得林晓一定是怕自己不好意思才不说的,他觉得林真的很贴心,为了不让自己难堪尽然忍受那么久。越想越觉得林晓好,梵塔暗下决心一定要学会煮出好吃的菜,再也不让林吃那么难吃的东西了。误会都是如此的美好,林晓当然不会知道梵塔是这样想的,就算知道林晓顾忌也不会告诉梵塔真相,打破别人的美好想法是要不得的。
俗话说得好,有了目标成功还会远吗?梵塔自从有了不让林晓再吃到难吃的食物的目标,就积极的跟着林晓学习做菜,其实林晓会做的菜就那些,没过几天梵塔就学的七七八八,后来梵塔又自己倒弄,还真被他到弄出不少新的吃法来。难道兽人对吃的方面比较有天赋吗?林晓又一次感叹兽人的智慧。但是林晓不知道的是梵塔是因为有了让他吃到美味的食物的志向才发挥了他所有做菜的潜能。
作者有话要说:
☆、9弗里曼
可能是因为林晓看的太专注,梵塔感觉到了他背后的视线,转过头就看到已经在起了发呆的林晓,眼睛不自觉的放柔,“林醒了,旁边的竹筒里有热水,洗洗来吃饭。”说完又转过头去,认真的搅拌锅里的东西。
现在已经的气候向地球上的秋季,早晚都会比较凉,梵塔知道林晓每天早晚都要洗漱,可是他又不愿意林晓凉着,所以每天都会在林晓醒来之前,热好水放着,让林晓醒来可以用。对于梵塔的细心,林晓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等到林晓洗漱完毕,梵塔煮的东西已经散发出浓郁的香味,林晓走过去坐到梵塔的旁边,看了两眼锅里的东西,有他们昨天采到的香菇和一些野菜,再有一些肉,这些东西都被切成了小丁状,闻着香味应该放了前几天找到的姜和味道像胡椒的野菜,最让林晓想不到的是梵塔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鸟蛋。这样的做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林晓教梵塔做地三鲜汤的改良版。但是这里的材料比起地球可是纯天然多了,就连香味也要浓郁得多。
“好香呀!”林晓两眼放光望着锅里感叹道。
“等一下就好了!”看到林晓难得露出这么可爱的样子,梵塔也很高兴。梵塔在心里默默的道,林你就这样吧,就这样一点点的、慢慢的接受我,慢慢的在我面前不用任何顾虑的放任自己!梵塔这些想法,对于只注意着锅里的林晓来说当然是一点都也不知道。其实就算林晓看着梵塔也不一定知道,面瘫就是有这点好处。
“嗯!”
梵塔看煮得差不多了,就拿了个林晓专用的竹碗盛了一碗递给林晓,“小心点,别烫着。”
“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梵塔越来越像老妈子了。”林晓接过碗,撇了撇嘴,真是的,梵塔比他老妈还要嗦,。梵塔当然不知道林晓说的老妈子是什么意思,他也不在意,反正这些天梵塔已经已经习惯了林晓要不要来两句他听不懂的话。自己去处理猎物,虽然煮的菜很好吃,平时尝尝可以但是要梵塔只吃那些东西他还是不习惯,他比较喜欢吃香喷喷的烤肉,更何况石锅就那么大,煮的就那么一点是特意给林做的!
说到竹碗竹勺和筷,当然也是梵塔的杰作了,林晓可没有那样的天赋,但是好歹他提供了制作方法。当然兽人也是有筷子和碗的,但是林晓用不了呀!石碗就不用说了,就连木碗也有十多斤重,跟他在寝室里用的脸盆似的,能用吗?而筷子没多大,只和林晓用的那根拐杖有得一拼,要是他能用那样的筷子,他早就去参加那个用大筷子夹东西的电视节目了,好歹有奖品拿!为了自己方便,林晓发挥了他有限的脑细胞,想到用竹子来做碗筷,既轻,材料还好找。而梵塔又发挥了他超强的制作天赋,根据林晓的描述做出了勺子、杯子、盘子等。当然一样只有一副,一是这种东西对于梵塔来说就是跟小学生玩具似的,太小不适用;二是他们现在在荒郊野外,做多了也没地放,虽然梵塔力气很大但是在这没有行李箱装东西的世界还是麻烦!
林晓端着一个竹碗,拿着竹子制作的勺子,喝着美味的肉汤,人生美好不过如此。
看到林晓吃的一脸满足的样子,梵塔的整颗心都好像被什么填满似的,他越来越离不开林,对,不论怎么都一定要林答应成为他的伴侣,一辈子看到。梵塔这样想着,手上的动作又快了几分。
“哇!好香呀!”林晓感觉到一阵旋风吹过,反射性的额闭上了眼睛,等他再次睁开眼睛,梵塔已经到他面前,这时林晓才看见石锅傍边多了一只火红的狐狸,一颗大脑袋埋在石锅里,正在吃着石锅里的食物,吃的好是欢快,刚煮好的食物他也不怕烫到,可能是因为食物太好吃了,那只狐狸蓬松的大尾巴在身后一个劲的摇晃,表达着主人的愉快。这是怎么回事,林晓有点反应不过来,看向傍边的梵塔。
梵塔收到林晓询问的眼神,他看向前面那只正在吃着自己给林晓做的食物的狐狸眼神更加冷了。
可能是梵塔的冷气实在太强,让人实在无法忽略,那只馋嘴狐狸终于发现了他旁边还有人在,当然林晓觉得更多可能是因为锅里的食物终于吃完了,有空理他们两了。摇身一变,那只火红的狐狸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一头火红头发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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