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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师傅。”

“呵呵,拿着吧,这个丹药对你的作用,可能会小于它们,但第一次的作用,相信会令你的修为再升一些的。”

☆、第 147 章

第一百四十六章:

军训最开始的一个星期,学生们过的真是无比艰难折磨。

除了每日常规的训练外,教官们又给增加了晨间的三千米跑步,晚饭后的登山运动等。对于一些平时运动量少的学生来说,这简直就是地狱般的魔鬼训练。

但这还是简单的,待军训的第二个星期,学生们好不适应了这样的强度训练后,所有训练再次加重,每次的晨跑变成了登山长跑,晚间的登山运动,变成了野外露营。其训练不比现代的新兵训练轻多少了。

只是奇怪的是,除了个别的学生,大部分学生居然都坚持下来了。

当然,在很多上进的学生心理,再累也不过短短不到二十一天的时间,过去了就结束了。再说有临床一班,那个奇葩班级在,别的大一新生,就是想偷懒,也得承受自尊受伤的心理压力。而坚持下来的结果是,所有人在离开军营的那一天,步行走过他们来时的大山时,健步如飞。居然有种身轻如燕的感觉。

那些曾经泯灭自尊偷懒的,再回头看好好训练的同学,只恨不得军训重来一次。

军训过后,就是十一长假。离家近的,在归城的车上就在规划一会儿进入市区在什么什么地方下车直接转车回家,离家远的则几个几个一起,商量着乘这个假期将京城的所有名胜古迹给走一遍。好不容易锻炼了这么长时间,不乘现在精神好,到处去多玩玩,以后上课了,人懒了,可没那么多精神了。至于睡懒觉什么的,以后有的是时间。

经过高强度训练之后的好处就是,在不训练的时候,学生们个个都觉得自己精神抖擞,有使不完的精力。不再像以前那样,活动一天之后就要休息三天,还看着就是弱不禁风的白面书生。

哦!当然,军训也有不好的,那就是爱美的女同学们都黑了。上了车就在抱怨着怎么将自己白嫩的皮肤找回来。

在军营的时候,临床一班就有人知道乐天是京城的,本想拉着这个一看就是土豪的家伙,尽尽地主之谊,谁知道人家开口就拒绝了,理由还很充分。

在中国先人为大这一点,不管是新时代,还是旧时代的人都是一样的。同学们听说他要回老家给先人扫墓什么的,纷纷都放弃了邀请。再说,人家也是事先就安排好的。

而且不说乐天,就是他们这些同学中也有一些同学家里,在他们本人接到大学通知单后就去祭祖的。这是中国人的一个普遍心理。

乐天在学校的汽车进入市区后第一站,就随着第一批需要归家的学生下车,上了齐楚阳的吉普车,其实他一直都跟着校车,要不是乐天说要和同学说说话,联络联络感情,恐怕早就将人接走了。

毕竟为了错过第二天的十一旅游的行车高峰期。齐大神的计划是今晚就出发离开燕京。而燕京的四合院里,几位被小包子萌了这么长时间的老人家,却是早就想见见乐天这个包子他妈。

不过,和乐天想的不同的是,虽然几位老人家一早就提出极力的想要见他,但等他人回家之后却并未出现什么惊心动魄的画面。

至少,老人家们没像乐天担心的那样,再次询问他为什么怀上小包子。甚至除了询问他军训的事情,为他做了一大桌子的美食外,就是对包子要离开燕京一个星期,表示深深的恋恋不舍。

本来六位老人家见孩子出门,又是去乐天的老家,也有意思想跟着一起出去转转。可不说,齐家二叔的身份不容许他老人家到处乱跑,就是齐三爷在燕京悠闲了这么长时间,他也不好意思,继续不对自己的家里不闻不问吧,要不小一辈该说他偏心了,更别说他老人家已经从齐那边打听了点东西,准备回去好好督促自己小儿子练功什么的,说不好将来那两位也能跟自己弄出个意想不到的小孙子来不是。

齐二爷和齐三爷跟不上,齐大老爷的心思也就淡了,被齐的几颗丹药一哄,人很有当爹风范的接手了坐镇京城齐氏集团的任务。

三个老头都解决了,三位老太太就不好意思跟上了。于是,当乐天和齐晚上十点多出发的时候,除了汪洋,静海,徐虎和张德庆四个跟着外,就是齐专门调集过来准备带过去做粗活的保镖了。

十月一日下午四点多,乐天一行三辆车,在悍马领头,改装吉普居中,路虎尾随的情况下缓缓驶入乐天家乡所在的城市A市。

A市,曾经,乐天在这里渡过了不甚愉快的一年初中和三年高中的生活。只是当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今生,乐天重生回来就是监狱,自然没机会进入这座城市,仅有的几次,也只是遥遥相望。这一次算是乐天第一次进入这座城市吧。

其实要不是家乡是这座城市的下属地区,而离开了这座小城,往老家那边走的路上,很难再遇到住宿的地方,而他又不给村里人添麻烦,说实话,乐天真不想回来。

在这里生活的那四五年,从心里讲,就没美好过。有时候乐天甚至会想,要不是自己骨子里的基因好,十三岁之前的重要时期又是被外公养着的,估计就冲着在孔文斌家的那几年,就得心里扭曲了,更别说前世后来,还能悠闲自在的写小说潇洒人生了。

A市这座城市的面积很广,只是虽然现在发展了旅游业,但由于它至少三分之二的面积都是山林地带,所以其中心城市并不大。

乐天和孔家以前生活的那几年就是在这座不大的中心城市,虽然前世他离开这里十几年,今生又没回来过,很多记忆中的人,早已忘记;但对于这里的熟人来说,他却离开的最多不过两年的时间。

唉!熟人啊!

从进入这座城市开始,乐天发现自己就算已经是元婴期的修真者,也不过还是个俗人。心中那种既期待又害怕的情绪,真TMD不好形容。

不过,乐天还是希望别TM那么有缘,远见什么熟人。A市不大,但也不小吧!孔家的那破事,在这座城市中现在恐怕已经传遍了。而孔家父子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还有那两女的呢!万一哪个熟人好事,他估计这次回来就热闹了。

“老大,豹,呃,根据老涂给的资料,靠近北边的就一家能算得上四星级的酒店,我们今晚就住那边。”改装吉普车内,汪洋回头向齐报告。

齐此刻一个人坐在后座闭目养神,在他的背后,虽然有汽车行驶的噪音,但仍然能隐约听见乐天和傻帽包子的声音。小朋友的消化能力,尤其是一个月的婴儿总是比大人快,眼看到了下午茶时间,小家伙是怎么也不愿意放弃这一餐,所以从刚刚进城就开始各种卖萌,各种闹,只闹的乐天不得不去给他喂食。

“干净就行。”齐睁开眼睛说了一句,想了想又道,“一会儿到了酒店,你们先去办乐乐单子上采购东西的事情,明天我们要一早过去。……尽量多买一些,到了那边估计还要直接住那边。”

“行。”汪洋点头。来这里之前他们就对周围的环境,尤其是乐天曾经住的地方进行了再次调查。

调查的结果就是那个山村里的人很淳朴,村里人对于乐天这个孩子的感情,也让他们将本来指定的方案做了调整。

以他们对那边的了解,相信明天到了村里,是铁定会被挽留的。虽然那地方怎么看怎么穷,也没什么好的地方给他们住。但谁在意呢。不说乐天和老大不会在意,就他们这些当兵的,什么地方没睡过。

在傻帽包子狼吞虎咽的吃了个大饱,一双黑黑的,圆溜溜的眼睛开始打架的时候,乐天一行的车辆也终于到达了他们早就预定好的酒店。

看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半了。因为乐天单子里的一些东西,买卖的地方,可能不是二十四小时营业,汪洋他们几乎是办理好入住的手续,就转身出了大门。

乐天他们这次住的这酒店并非A市最好的酒店,却是距离乐天老家最近的酒店。乐天原本想着,为了怕遇到熟人增添不必要的麻烦,住进酒店后,就不出门了。

结果,下午五点多的时候,齐就提议出去吃饭。

“这边也没什么好吃的。”坐在沙发上的乐天不想起身,“你要想吃什么,我允许你点餐,我给你做,我做的可比外面做的好吃多了。”反正就是别出去。

“呵呵,吃地方上的小吃,当然还是要到地方上吃。我知道你对这边的菜很有研究。只是,既然我们都出来了,也该到处走走。”齐伸出一根手指逗了逗,才睡了不到一个小时,又精神抖擞,四处张望的傻帽,“现在天色还早,或许出去还能遇到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

靠!乐天白了某人一眼,他就是不想遇到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才不出门的。

齐无视乐天的白眼,笑了笑。为了提高乐天出门的兴趣,继续道:“我记得你曾经说你们那边的老人家都很少买新衣。你就不想乘这次机会表现下自己的孝心?”

“不想。”乐天扭转了下身体,躲开了齐再次捏傻帽肉包子脸的动作,孩子虽然皮实,但也不能一直捏不是,万一哭了,一会儿可不好哄。“你要是把他弄哭了,一会儿吃饭的时候你哄啊!”

“哈哈,没事。”

“……恩,我们还是不要出去了,奶奶,二奶奶和三奶奶都给准备了不少老年人需要的东西。衣帽鞋子,春夏秋冬的一样不少,估计够我熟悉的那些老人家们用很久了。”

齐:-_-|||!早知道在家他就不跟那几位说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们缺什么。”过了一会儿,乐天又说,“但今天我列的那个单子上的东西,要是能够弄齐的话也够了。太整齐了,到时候估计还要被人说我太客气,太见外了。”

“呵呵,上次我调查的时候说是你们家的房子还在。”齐道。

“哦!”乐天怔愣了,然后恍惚的想起什么,前世他跟着孔文斌住的时候,偶尔回老家的时候,好像还住过他和外公的房子,只是后来颠沛流离,几乎把老家跟忘记了,只是午夜梦回的时候,常常站在自己家门前院子里的柿子树下看着对面破败的黑砖砌成的房屋。“还在,也应该很破,很乱了吧。估计这会儿院子里的野草都能长到一人高了。”

“我要说没有,你相信吗?”

☆、第 148 章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不会吧?”

“还不错。”齐忽然看着乐天夸奖了一句。

“啊?”

“呵呵,那个村子还不错,你那几个小时候的伙伴,人也不错,虽然有两个现在已经不在村里,但留在村里的那个,以及村里的那些老人家,都会时不时的去你以前的家帮忙打扫。”

“……”真的吗?乐天忽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了。

“呵,真奇怪!”好久,乐天皱着眉头,苦涩的笑着,“有些人,你明明拿全身心去对他好,他却永远不会满足,而另外一些人,明明你几乎什么都没做,却能为你做很多,虽然那些并不值钱,但却最为珍贵……。”

“……没关系,如果你觉得自己需要为他们做些什么的话,现在就有机会,有条件回报你们。”齐摸摸乐天的软软的头发,“当然,这并不是让你势力的意思,而是你的诚意。因为送东西的那人是你。”

“呵呵,对。”乐天一开始没想通,半晌狠狠的点头,“你说的对。他们的确是从一开始就并不想过那样做,我要如何回报他们。但我现在有条件,我是他们的孙子,我可以做我想为他们做的一切事情。”

“……”

“啊!我想起来了。”乐天惊喜道,“我记得黑蛋子曾经说,他把他奶奶陪嫁的一只银镯子弄丢了,他奶奶哭了好久,他老爹老妈和爷爷都很生气,狠狠揍了他一顿。后来我去他们家偷柿子干吃,被曲奶奶抓了,呵,也不知怎么的,我就财大气粗的跟人承诺,说要给她老人家买金镯子。”

“哈哈!那时候你应该很小吧?”看着也不是个傻的,怎么会做这样的买卖?齐好奇。

“是啊,那会儿大概是我五六岁的时候。我应该是同情黑蛋子。后来八九岁的时候,我想起来就后悔了,因为曲奶奶把那话当笑话说给村里人听,然后大家就老拿那话题臭我。我还跟黑蛋子抱怨说我要是给他奶奶买金镯子的话,我就吃亏了。然后黑蛋子为了我不吃亏,从那以后就常常拿他们家的东西给我吃。”

齐看了一眼兀自回忆着的乐天,对方那脸上的笑容,是那么朦胧而幸福!大概那段童年的记忆,非常的完美吧。

“我另外一个发小叫罗平,小时候我叫他骡子,他奶奶很会过家,恩,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有点小吝啬。不过,那老太太对我还是挺好的,每次给罗平煮鸡蛋,都会给我也煮一个,这个殊荣,村里其他的野小子是每份的。不过,在我的记忆里,那位老人家好像一年到头都穿的是一件黑灰色的麻布衣服。恩,不过这回给老人家的衣服的事情就不用我办了,在家的时候三个奶奶就给准备很多。要不,我另外就跟和曲奶奶一样,也给她老人家准备金镯子?”

“老人家戴玉器会好一些。”

“嘿,这话你可说错了。”乐天鄙视了看了一眼齐,得意的说,“你们城里的老太太或许觉得玉器什么的很好。但在我们那边,玉器说句实话,就是一块石头。要遇到识货的还好,不识货的人家都会以为你是路边几块钱买的工艺品。并且我们那边的老人家总在干活,买玉器容易碰碎。金银的东西就不同了,在我们村里,有金子的人家都是非常有钱的。就是有银镯子的人家也很少。那都是压箱底的东西。”

“呵呵,”齐笑着点头,因为他忽然想起当兵时候的一些事情,似乎在中国的很多农村,大家对玉器的情谊很多要少于金银。“你可以想好了再一起去做,珠宝店在晚上九点前是不会关门的。”

“其实除了那一群和外公好的老人家,其他人有你带的那些烟酒就解决了。”

“是吗?”

“恩。”

“可我想的是,既然要给外公移坟,你是不是顺便宴请一下他以前的那些朋友?以后,回去的次数不会很多。”

“这个……”

“算了,按照我们来时说的,既然这次我是以你父亲的身份,那这事儿就我出面吧。”

“呃,那我觉得要买不少东西。乡下人觉得在城里吃饭不实惠,我觉得到时候,我们搞不好要被劝在就在村里做。”

“呵呵,这也没什么。如果村里有厨子的话,我们出菜就好了。”

“那随你吧。”

“走吧。”齐伸手将乐天怀里的包子抱过来,“不是要去买东西吗?出门吧。”

靠!乐天后知后觉的想到这个。看来今天是不想出门也得出门了。

出了酒店大门,一辆威风凌凌的黑色悍马就出现在两人的面前。虽然就现在居住的酒店,到附近珠宝店的距离来说,打的也很是方便。但因为跟着的那些保镖,怎么也要带着一两个,就不得不自己开车了。

以乐天和齐的能力,倒是根本用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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