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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这些武器镀一层银,列维尔先生。”乔治说。

“镀银?”

列维尔做过银项链、银戒指之类的首饰,也做过银盘子、银镜子之类的生活用品,却很少打造银质武器。硬要说的话他也的确打造过一套装饰性的刀剑,现在大概挂在某位军官家中的墙上。但是为武器镀银?

他谨慎地拿起那把军刀,手指摩挲着刀刃:“先生,光是镀银可能不好看,刀柄和护手要全拆下来,重做一副才行。”

“我的意思不是往刀柄和护手上镀银,是往刀刃上。”

“刀刃?光刀刃镀银有什么用?这并不能起到多少装饰效果……”

“它们不是用来装饰的,列维尔先生,”乔治凑近列维尔,压低声音,“我用这把镀银的刀,杀死某种东西。”

一周后列维尔把全套镀了银的武器交给乔治。他还是在亚当斯的陪同下,于夜晚悄悄地到来。那之后的一个月,在康科德北桥附近,列维尔亲眼看着乔治用那把镀银军刀杀死了“某个东西”――乔治用银刀将那东西的头削了下来,亚当斯亲切地帮他一把火烧了那些玩意儿。三个人密切监控着火堆,以免引起山林大火。

“那是什么东西?”列维尔偷偷问亚当斯。

亚当斯瞥了一眼乔治,把回答的任务交给了他。乔治面对熊熊燃烧的火堆,火焰把他的皮肤烤得发红。

“一个吸血鬼,扮作行商在乡镇间游荡,杀了许多人。”

“噢天哪,你一定是在说笑。这故事编得太烂了。”

亚当斯和乔治都沉默地望着他。列维尔抓抓头:“我猜,呃,这不是个故事?”

乔治?彭斯一袭黑衣,骑着一匹黑马,就连军刀的刀鞘也换成了黑色的鲨皮,除了惨白的肤色和手中闪闪发亮的刀刃,他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这黑夜中黑衣黑发、月光下肤色惨白的年轻人,就像是一幅黑白的素描画,可他的眼睛却是血红的,成了这黑白画幅中唯一的、艳丽而诡谲的色彩。

他跳下马,拾起那怪物的头颅仔细查看。列维尔捏着鼻子,胃里直反酸水。

“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乔治提着怪物的首级,“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个血傀儡。”

“血……什么傀儡?”

“活死人,僵尸,行尸走肉,你也可以这么叫它们。”

乔治向爱国者的信使展示那头颅:“这是一种古老的黑魔法。血族将自己的血清注入死者的身体,通过一系列仪式,便能将尸体复活,变成供他役使的傀儡。”

“你……你的意思是,这怪物背后有人在操纵?那人还是个吸血鬼?”

乔治丢下头颅,“没错。”

“可是……吸血鬼为什么要袭击我?”

“为了阻止你报信。他们一定是发现了你的行踪。”乔治脸色严肃而阴沉,“在英国,吸血鬼家族与人类政客结成利益联盟,他们会派遣自己的子弟参军,协助军队的行动。如今殖民地军队中已有许多吸血鬼,在马萨诸塞州,光我知道的就有不下十人。英军现在要镇压爱国者的反抗,吸血鬼于是就帮助他们。”

列维尔打了个寒颤。一想到吸血鬼派这恶心玩意儿跟着他、谋杀他,他便由衷地感到一阵厌恶。

“那我们怎么办?还有其他的怪物吗?”

“或许吧。血术士从来不会只带一具傀儡行动。只要他认为你还是个威胁,就一定会追杀到底。唉,如果是我父亲,他一眼就能看出这血傀儡的主人是谁,从而知晓对方的弱点。可惜他不在波士顿……”

列维尔觉得自己快晕倒了。“面对红衣卫我可是一点儿也不怕,但是对怪物……”

“现在已经无法回头!如果没法及时通知康科德的民兵,明日一早红衣卫的远征军就会搜缴所有的武器,那么这几个月来囤积军火的努力就都白费了!”

乔治唤来他的黑马,黑马领着艾米莉一起回来了。小母马喷着响鼻,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乔治扶着黑马的马鞍,轻盈地跳上马背,“走,我跟你一起去列克星敦!”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过生日!!!好开心!!!

小姿势:

真实历史中,与保罗?列维尔一同报信的是一位名叫威廉?道斯的爱国者志士,列维尔从波士顿北方的老北教堂出发,途径查尔斯镇、梅斯蒂克(米德福德)、孟努多美(阿灵顿),道斯则从波士顿南方出发,取道洛斯贝利、布鲁克莱恩、剑桥和孟努多美,两人在列克星敦集合。这时当地的爱国者普雷斯科特加入他们,三人一同前往康科德,但半途被英军巡哨拦截,列维尔被俘虏,道斯逃回列克星敦,途中落马,只有普雷斯科特成功突围,到达康科德,并继续西行,通知了其他乡镇。在本文中道斯和普雷斯科特这两位志士自然是……神秘消失了,陪同列维尔的变成了乔治?彭斯和【哔――】。

附上维基上的一张爱国者信使和英国远征军路线图。

23

23、无名之夜03

钟敲一声时,两匹奔驰的骏马如同乘风破浪的燕鸥,飞进了列克星敦,急促纷乱的马蹄声惊醒了熟睡中的镇民,像有人往平静无波的池塘中丢了一块石头。涟漪从汉考克与亚当斯藏身的小屋扩散开去,很快变成了一朵浪花。当乔治?彭斯下马时,他敏锐的听力告诉他,每一栋房屋里都传出了脚步声,但所有人都在安静等待,等着这两位深夜中不请自来的客人会带来何种消息。

列维尔砰砰砰地敲打着小屋的木门,“开门!约翰!是我!”屋子里亮着灯,几乎是立刻的,门开了一条缝,门缝里露出约翰?汉考克疲惫却又有些兴奋的脸。

“保罗?”汉考克惊疑地瞪着他,“还有,这位是……彭斯先生?你们这么晚来干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塞缪尔在吗?”

“在。到底怎么了?”

“正规军来了!”列维尔急切地说,“他们从水路登陆,要到康科德搜缴武器!”

汉考克皱起眉:“什么?我一点儿风声也没听到……”

“我也是今天……不,昨天刚刚知道的,所以连夜赶来通知你们。你和塞缪尔最好换个地方躲一躲。”

“塞缪尔安排了一条往内陆地区的路线,我们随时可以出发。但是这边怎么办?列克星敦的民兵数量不多,恐怕挡不住正规军。”

“沿途的各乡镇我都通知到了,他们还以钟声和鸣枪通知其他乡镇。另外,我马上就去康科德。”

汉考克点点头:“多亏了你们,否则我们就要被打个措手不及了。不过,也许我们应该留下――”

一个陌生的声音从小屋里传出:“别傻了,约翰,你们应该立刻就走。民兵们或许还好说,可是红衣卫决不会对你们手下留情,被抓住了最少都是进监狱的下场。”

约翰?汉考克将门完全拉开,列维尔看见两名男子从屋内的桌子旁起身,来到汉考克身后。他认得其中一人,是塞缪尔?亚当斯,另一人却是全然陌生。方才说话的就是这个陌生人。

“你是……?”列维尔问。

汉考克说:“这位是亚当?勒梅先生,他来自新奥尔良,也是一名爱国者。”

亚当?勒梅一头栗色卷发,琥珀色的双眸在夜色中熠熠生辉。他身穿一件深蓝色的外套,腰间缠着白牛皮的腰带,胸口别着一枚古怪的银色徽章――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

乔治一见那徽章便扬起眉:“共济会?”

“不能算是。”亚当?勒梅凝视着他,双眼中饱含着某种复杂的情绪,像重逢时的激动,又像离别时的哀伤。最奇怪的是,这人是乔治平生头一回见到,他为什么要这样看着自己?

“勒梅先生,我们……认识吗?”

亚当?勒梅张开嘴,似乎想说“认识”,但最终确摇了摇头:“不。你并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你。”

“什么?我完全不记得了!我们在什么地方见过吗?”

“关键不是何地,而是何时。”

说着,他又摇了摇头,转身按住亚当斯和汉考克的肩膀,“你们两位还是快点动身吧。我跟列维尔先生与乔……彭斯先生一起去康科德。”

汉考克严肃地看着他:“这可能很危险。去康科德的路上有红衣卫的巡哨。”

“我们每个人都处在危险中。况且,我能应付的。”

说着他按住自己腰右侧火枪的枪柄。乔治这才发现他的左侧则系着一柄长剑,剑的护手又细又长。这种十字剑现在已经很少见了。

发现乔治探寻的目光,亚当斯解释道:“放心,乔治,勒梅决不是坏人,否则他早把我们的藏身之处透露给红衣卫了。”

乔治仍有些怀疑,列维尔却不疑有他:“没问题,多个人多个帮手。事不宜迟,咱们走吧!正规军恐怕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几人去屋后的马厩里牵马,亚当斯和汉考克往内陆去,列维尔、乔治和亚当?勒梅继续西行,前往康科德。当地的民兵队长已经在挨家挨户组织民兵,传讯的钟声也已敲响。

列维尔三人骑马离开列克星敦,沿着道路进入一片橡树林。艾米莉跑了半个夜晚,却还是精神抖擞,健步如飞。然而当三人进入橡树林深处时,它忽然长嘶一声,猛地扬起前蹄,不肯再走。另外两匹马也有样学样,止步不前,拼命在空气中嗅闻着什么,不安地跺着蹄子。

“刚才也是这样!”列维尔惊恐地说,“艾米莉突然停下来,说什么也不肯走,然后那个血傀儡还是什么的怪物就出现了!它肯定是感觉到危险了!”

乔治深吸了一口气,“没错,我闻到它们的味道了。真是令人作呕。血术士到底在路上埋伏了多少这种玩意儿?”

“什么?数量很多吗!那我们怎么办?”

“你和勒梅先生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我来对付它们!”

“不。”亚当?勒梅冷静地拒绝,“我知道血傀儡是什么。我跟你一起战斗。”

“什么?”乔治越发困惑于此人的身份,“勒梅先生,你怎么会知道?”

“我还知道你是吸血鬼。另外,叫我亚当就好了。”

“好吧,亚当。可是你……”

“闲话少叙。过后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聊。”

乔治暂且压下自己心头的好奇,转向列维尔:“保罗,你自己藏好!”

列维尔的声音从路边的一块岩石后传出:“哦!”

乔治抽出镀银军刀,刀锋在月光下反射着凄厉的寒光。橡树林里传来了沙沙的响声,那不是风拂过树梢时发出的轻柔舒缓的美妙音乐,而是什么东西正在快速地掠过树丛和草地。

一个黑影从树林中走出,紧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一个接一个,仿佛从人类最可怕的噩梦中浮出的阴影。乔治暗叫不好。他原以为只有两三个血傀儡,没想到现在出现了整整五个!那五个行尸走肉从东南方向慢慢逼近,要把他们合围在中央!

“亚当,记得砍掉它们的头,或是破坏大脑!只有这样才能阻止它们!”

“我知道!你已经教过我一次,我不会忘记的!”

乔治本想问“我什么时候教过你这个我们明明才刚认识”,但已经来不及了,第一个血尸已经迫近到他面前。他催动黑马,向那血尸发起冲锋,高高举起手中银刀,利用冲力和高度优势用力劈下。那活死人的脑袋当即被劈成两半,腐烂的身体向旁边一歪,倒在路上。倒地的血傀儡将它背后的同伴绊倒,两具活尸叠在一起。乔治一勒马缰,黑马人立起来,钉了铁掌的马蹄猛地一踏,竟将第二具活尸的脑袋直接踏碎!

其余傀儡聪明地避开了这黑衣死神,转而去攻击亚当?勒梅。乔治调转马头,回头去支援亚当。然而亚当根本不用他人出手相助。他拔剑的动作快得连乔治都难以看清,只见银光一闪,两个血尸便人头落地。

最后一个傀儡摇晃着转移目标,去攻击看起来最无害的列维尔。

“开枪!列维尔!瞄准它的头!”

列维尔从岩石后面探出头,一边大叫着“救命!它过来了!他朝着我过来了!我要死了!”一边开枪射击。子弹正中血尸眉间,留下一个流出浓黑血液的黑洞。血尸像断线的木偶一样倒在地上,额头的黑洞不断冒出烟雾,似有东西在里面燃烧。

只有一种东西能让血族和血傀儡的内部如此燃烧,那就是银。

“你用了银弹?”乔治问。

“对啊,自从看你烧过吸血鬼之后我就自己制作了一批银弹,这次我带了一部分铅弹一部分银弹,没想到真能派上用场!”

列维尔得意洋洋地望着自己的杰作。然而他的喜悦很快从脸上退去。

“快看!”他指着乔治身后,“那是什么?”

自血傀儡们出现的地方,又一个黑影快速逼近。这一次的黑影比先前几个都要高大,和骑马的乔治差不多高,而且长得……与众不同。当它走出树林,乔治才敢相信自己的所见――那怪物不是一般的尸体,它有三个头,每一个都张着长满尖牙的血盆大口,喷出恶臭的气息;它的肩膀上长着三对奇长无比的手臂,可以同时对付前方和背后的敌人(事实上乔治根本不敢确信哪边才是它的“前面”);最恐怖的是它下`身,它的腰部以下长着四条腿,两条向前屈着,两条向后屈,这让它得以像有四只脚的动物一样快速移动。

“不是说要打头吗!它有三个头,我们该打哪儿?”列维尔绝望地喊到。

“那是合成尸,经过黑魔法改造和强化!”乔治引着马儿慢慢后退,“没想到血术士连这种怪物都造出来了……”

“乔治!保罗!我们走!”亚当喊道,“它速度很快,但绝对追不上马匹,我们能甩开它!”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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