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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小姐不是奴隶,她是个获得自由的黑人。”

“自由?你是说那个破烂自由文书吗?哈!一张纸而已!黑鬼生来就是要当奴隶的,他们根本不配和人类平起平坐,更别提和血族了!是啊,我是杀了她,那又怎么了?要罚我多少钱?我有的是钱!”

“《大宪章》禁止血族杀害人类,如是蓄意谋杀,或吸血时害死人类,血族必须受刑。既然你对罪行供认不讳,那就请跟我走一趟吧。宪章法庭设在巴吞鲁日①,我们可以乘汽船去。你的刑罚不会太重,因为你还没有得到个人的信物,也就是象征你已独立,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戒指。你的家长要负更多责任,因为他没有教导好你。”

“一派胡言!谁要跟你走!”

拉米那以极快的速度越过半个房间,出现在富恩特面前,抓起他的一只手:“老实点儿,休怪我不客气。”

富恩特挣脱他,拔出腰间的左轮手枪,对准拉米那,连开五枪!

砰!

砰!

砰!

砰!

砰!

五发子弹全部打进拉米那身体里!

拉米那被子弹的冲击力震得后退了小半步。但他没有理会身上的伤口,好像他没有身中五枪,只是被小猫挠了一下而已。

旅馆里立刻乱了起来,听见枪声,人们纷纷发出尖叫。楼梯上传来纷乱的脚步声。“有枪声!”“是从哪里传来的?”“好像是埃斯特拉先生的房间!”

富恩特打空了子弹,惊慌失措地丢下手枪。他知道血族中弹并不会死,可没料到这男人竟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怪物!他是个怪物!

花花公子此刻形象全无。他奔向房门,但还没等他的手碰到门把手,便有丝绳一样的东西从后面勒住了他的脖子。

拉米那用一条掺了银的细丝勒住富恩特的脖子,使劲收紧。富恩特求救的喊声被银丝掐断。他抓着自己的喉咙,鲜血脖子上的伤口里不断涌出。拉米那的手猛然收紧,银丝勒进血肉,硬生生地切断了富恩特的脖子!

有人狂敲房门。

“埃斯特拉先生!我是旅馆老板!我听见了枪声,您还好吗?请开开门!否则我要破门而入了!”

拉米那将银丝收进马甲的口袋,从地上捡起富恩特的外套,将富恩特的头颅放进外套里裹好,然后来到窗前,拉开窗户向下望去。

街上有几个人,应该是听见枪声慌忙从旅店里逃出来的人。拉米那推开窗,用隐身术隐去自己的身形,自窗口一跃而出。

与此同时,房门被一脚踢开,旅馆老板和几名伙计冲进来,愕然发现富恩特?埃斯特拉的无头尸躺在地板上。老板立刻就吓晕了。其他的伙计知道现在要“保护现场”,于是把老板抬了出去,又派人去通知了警察。

这起谋杀案相当轰动,第二天便上了报纸头条。更古怪的是,当警察们勘探完现场,把富恩特?埃斯特拉的遗体抬出旅店的时候,清晨的阳光照在遗体上,遗体立刻无火自燃,化作飞灰,只剩一套空荡荡的衣服。

裁缝店的露西?麦克格雷小姐当然也从报纸上读到了这条消息。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杀害玛丽的嫌疑犯竟然死在了旅店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天下午,裁缝店收到了一封给露西的信,信上只有收件地址,没有寄件地址。信中写道:

致尊敬的露西?麦克格雷小姐:

您的朋友玛丽大仇已报,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请在阅毕后烧毁此信。切记。

落款是一个红色的花纹印章――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

露西潸然泪下,抓着信纸跪在地上,感谢洞察万物的上帝,和行了如此义举的人。她一连祈祷了十几分钟,然后去后院点起一堆火,连信封带信纸一起烧掉了。

当火苗吞噬纸张时,裁缝铺老板也走进后院。

“露西,你在烧什么!”

露西抹了抹眼泪:“没什么,先生,等烧完了我就把火灭掉。”

裁缝铺老板也在报纸上读到了富恩特?埃斯特拉遇害的消息。他惊疑地看着露西:“你……傻姑娘,你没做什么亏心事吧!”

“当然没有了,先生!是万能的主提前降下了审判,接义人上了天堂,叫恶人下了地狱。”

裁缝铺老板想起了他惨死的可怜雇工和那满脸淫邪的花花公子。“嗯,我也觉得那个埃斯特拉不是好人。而且你听说了吗,他的尸体一见阳光就化成了灰!”

说着,老板往地上啐了一口,像要驱除什么邪秽:“呸!他肯定是个怪物!活该!”

等火苗渐小,老板说:“露西,把火灭了吧,别酿成火灾。还有几件衣服的领子没缝,你快点回来干活!”

露西擦干眼泪,露出笑容:“是!我马上就来!”

注释:

①巴吞鲁日:路易斯安那州首府。

作者有话要说:

35

35、黑色利刃04

小托马斯挎着他装满信件的挎包,从马儿背上跳下来。此时正是清晨时分,布莱克庄园的仆人们刚刚起床,两个女仆在洒扫庭园,炊烟从大屋的烟囱冒出来,小托马斯隔着那么远都能闻到面包的香气。

小托马斯是布莱克庄园管家的儿子,今年十四岁。管家老托马斯和他的妻子杰姬(现任庄园厨房的大总管)曾蒙前任主人亚当搭救,于是发誓一生都忠心耿耿地服侍他。八年前,亚当主人“外出旅行”,把家产传给了他的养子――年仅十八岁的卡尔文?布莱克少爷。管家一家于是也一样忠心地为卡尔文少爷服务。

卡尔文?布莱克是新奥尔良知名的运输业大亨,他拥有两家规模庞大的船运公司,一家专跑密西西比河航线,一家跑海上航线。铁路和陆路运输自然也少不了他。此外,他还是本地最大的蔗糖经销商。这样的家业有一半是他的养父留给他的,但另外一半则是他凭自己的本事挣来的。当他的养父一去不返的八年间,他努力将自己的财富翻了一倍。这样一位新奥尔良知名的年轻实业家却很少出现在公众视线中,向来深居简出。外人和八卦小报推测,这是因为他双目失明,行动不便所致。但实际上――小托马斯知道――是因为他在从事某种不为人知的工作。小托马斯不知道那工作的具体情形,但知道它十分危险,却又充满了正义。少年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成人,帮上卡尔文主人的忙。

小托马斯聪明伶俐,卡尔文主人很器重他,还请人教他读书写字,说将来小托马斯一定能子承父业,做布莱克庄园的管家,甚至能成为主人事业上的帮手。对于主人的提携,管家夫妇感激涕零,小托马斯则更是愿意为卡尔文主人赴汤蹈火。这不,主人将一个重要任务交给了他,就是替他收信。

这可是非同寻常的信件。普通的信,比如生意上往来的书信,会有邮差送到庄园里,无需自己去取。主人的另一项事业则不同。来自新奥尔良,甚至路易斯安那各地的书信源源不断地寄到“布林威斯利大街13号卡尔点心铺”,从邮局的专门通道寄到一个中转点,那个中转点再寄给下一个中转点,最后汇总到庄园附近的最后中转站。小托马斯每天都要去中转站收取信件,带回来交给卡尔文主人。虽然是件小事,谁都能干,但小托马斯觉得这是主人信任的标志。要是连这种小事都出差错,他以后要怎么面对主人交给他的重任呢?所以不论刮风下雨,抑或酷暑高温,小托马斯一定在天没亮时就出发,清晨时分带着信件赶回庄园,这样主人早上在书房办公时就能“读”到信了。

黑人少年飞一般地跳上门廊,轻快地跑进大屋,沿途差点撞倒抱着一堆衣物的女仆。他登上楼梯,在二楼遇见了拉米那先生。黑发黑眼的男子手里拎着一个布包裹,上面沾着可疑的液体。

“早上好,拉米那先生!”小托马斯充满活力地打招呼。这可真是罕见,他很少在白天见到拉米那先生。

拉米那向他点点头,当作是回礼了。

“去取信了?”他问。

“嗯!”小托马斯从挎包里拿出一叠信件。

“给我吧。”

少年把信件交到拉米那空着的那只手上。黑发男子掂了掂重量,说:“吃早饭了吗,托马斯?”

“还没呢!”

“去吃吧。我刚才路过厨房,看见你母亲做了火腿三明治,配新鲜的牛奶。”

少年欢呼一声。那是他最喜欢的早餐。他匆匆向拉米那鞠了一躬,蹦蹦跳跳地下了楼梯,奔着仆人用餐的餐厅去了。

拉米那看着少年的身影消失在通向厨房的走廊中,这才转身走向卡尔文?布莱克的书房。他边走边用袖口擦了擦嘴。他刚才路过厨房,在杰姬那儿喝了点儿宰杀动物时留的血。味道不怎么样,不过早餐就这么将就着吧。

卡尔文?布莱克,新奥尔良年轻的实业家,不仅仅是位成功的商人,还是一名“守望者”。

美国是个充满了各种移民、各种文化的国家,对于人类来说是这样,对于血族来说亦是如此。欧洲古老吸血鬼家族的法典和信条在这片文化庞杂的大陆上行不通,于是当人类的建国之父为国家奠基时,血族的先贤们也齐聚一堂,制定了约束血族的新法典,即《新大陆血族联合宪章》,简称《大宪章》。随之成立的是维护法律的秘密结社“守望者”。守望者的成员遍布各地,既为血族隐匿行踪,又约束他们的行为。卡尔文?布莱克就是新奥尔良的守望者执法人。不过,执法人并非单打独斗,而是分为一个个小组。新奥尔良的“黑刃”小组当中,卡尔文?布莱克担任组长,身为执法人的代号是“乌鸦”。他还有一柄“刀”,在执法人的暗语中,“刀”指的是最前线的战士,直接进行处刑的人。

卡尔文用过早餐,来到书房开始一天的工作。他不需要有人陪同,因为他对这所房子再熟悉不过了,只需要一根细手杖,他就能“巡视”自己的领地。(事实上连手杖也不怎么需要,只不过他的管家喜欢操心,勒令他必须带着手杖。)

书房里一片黑暗,和阳光明媚的清晨实在不搭调。窗户上拉着三层窗帘,几乎遮挡了全部阳光,只有当人的眼睛完全适应了黑暗后,才能勉强看清周围的家具。不过这对卡尔文来说不算问题。他本来就看不见,也不需要什么光线。

他的“刀”在书房中等他。拉米那已经把信件码成一摞,放在了书桌右侧。卡尔文的书桌空间一向如此分配:左侧是生意相关的文件,右侧是守望者相关的文件。两本的纸堆都码得高高的。两座纸张高塔之间的位置铺了一块黑色的布,布上放着一个包裹。

“完成了?”卡尔文熟练地走到书桌后,将手杖挂在抽屉的拉手上,拽着椅子坐下。

“嗯。他拒捕。”拉米那简略地答了一声,走到卡尔文对面,解开包裹。

包裹里赫然是富恩特?埃斯特拉的人头。他瞪着眼睛,眼珠间或一轮,竟然还没死透。血族生命力顽强,即使被斩首也不一定会死,只要处理得当,人头接上合适的身体,甚至能恢复原状。当然,对于富恩特?埃斯特拉这样年轻的血族来说,被斩首之后,只要得不到鲜血供应,头颅很快就会化作一堆齑粉,彻底死去。

卡尔文厌恶地挥挥手,想驱除那浓重的血腥味。“拿到地下的密室去,别留在这儿恶心人。”

“知道了。”拉米那将头颅重新裹好,连同那张垫在下面的黑布一起打了个包。

“今天的信呢?”

“在你右边。”

“给我读一读。”

卡尔文双目失明,自然不可能读信。每天早晨,他都要让拉米那为他读信,等守望者的事处理完,拉米那就可以去休息了,直到属于血族的夜晚时分来临,他才会再出现。之后卡尔文会叫来他的秘书(也是小托马斯的家庭教师),协助他处理生意上的事。他的两位助手就是这样交替轮班的。

拉米那拿起一摞信最上面的一封,快速拆开,读出信上的语句。这封信来自一名铁道工人,他声称他所管理的那段铁路“闹鬼”,时常发生“灵异现象”,比如扳好的铁道莫名其妙地恢复了原状,险些酿成重大事故。

“哪有血族会这么闲!以我名下运输公司的名义写信给铁路公司,让他们留意一下这事。”卡尔文说。

拉米那又拿起下一封信。这封信出自新奥尔良郊外某个小镇子的孩童之手,因为字体幼稚,还有许多语法和拼写错误。这孩子说他家养的鸡接二连三地死亡。卡尔文扶着额头。他每天都要受到十几起这种与血族完全无关的投诉,他还得耐着性子一桩桩解决,因为他天生爱管闲事,无法坐视不理。

“大概是鸡瘟,当地应该有医院吧?联系一下。”

接下来的几封信也都是诸如此类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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