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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把它改建成了地牢?”

“物尽其用嘛。”

狭窄陡峭的楼梯终于到了底,密道变成了一条平直的通道。堂娜看见通道两旁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扇厚重的金属大门,其后想必是牢房。

三人在通道左侧第六扇门前停步。卡尔文从腰上解下一串钥匙,灵巧的手指在钥匙上抚摸着,辨认它们的特征,几秒钟后就找到了他的目标。他将其中一枚钥匙插进门上的锁孔里,口中念念有词,接着将自己的左手平贴在大门上。堂娜察觉到一股魔力在厚重的金属门上涌动,只见一道闪电般的蓝光从钥匙里流出,如灵蛇般在门上游移,最后化作一个古怪的图形――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图形如电光般很快就消失了。锁孔里发出“嗑嗒”一声。堂娜歪着头,觉得那图形有些眼熟,却想不起自己曾在何处见过。

卡尔文拔出钥匙,将钥匙圈挂回腰带上,推开门。

“请进,堂娜?伊莎贝拉,女士优先。”

“噢,真有绅士风度,如果是在舞厅里而不是在这乌漆墨黑的地牢里就好了。”

堂娜提着裙子,在两位男士的陪同下走进牢房。

牢房狭窄逼仄,从一角到对角大约只有五步,房间里没有床或被子,只有一个齐胸高的石台,石台上放着一只长宽一英尺多,高一英尺半的玻璃水箱。水箱上部是敞开的,里面的水并非清澈透明,而是带着微微的红色。淡红的水中,赫然浸泡着一颗头颅。

“这位就是富恩特?埃斯特拉。”拉米那介绍道。

听见声音,头颅蓦地睁开眼睛。他的瞳孔依然浑浊,眼白布满血丝,如果验尸官看见这样的眼睛,一定会宣布此人已死,可富恩特?埃斯特拉仍然活着,虽说离死也不远了,可到底还是苟延残喘着。

堂娜?伊莎贝拉长长地“咦”了一声,走到玻璃水箱前,弯下腰,双手撑着膝盖,平视富恩特的浑浊的双眼。不过富恩特大约已经看不见她了。

“就是你伤了我最心爱的小儿子?”

富恩特的嘴唇动了动,没发出一点儿声音。他当然发不出声音,因为他现在只剩一个头了,没了肺和气管,就算他空有一把歌剧演员的好嗓子也出不了半丝声音。

堂娜?伊莎贝拉直起腰,双手背在背后,像严厉的家庭女教师瞪着调皮捣蛋的学生一样瞪着富恩特的头颅。

“你们为什么把他的头放在地下室里?”堂娜问,“我不知道奇怪结社是怎么规定的,但是在我们佩德雷加斯家族,像他这样的人――杀了人,又攻击家族的执法者――要绑在刑柱上曝晒至死。”

卡尔文回答:“因为他还没拿到个人的信物,堂娜,就是那枚蓝色的戒指。”

拉米那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左手的两枚戒指。绝大多数血族都有这样的两枚戒指。当一个人接受初拥,从人类转变为另一种生命形态后,他的血族之父或血族之母便会带他拜见家族中直系的长辈,由长辈赠予一枚红宝石的戒指,里面封着这位长辈的一滴血。拿到这枚戒指,就代表新生的血族得到了家族的承认,成为血脉系谱的一员。大部分情况下,年长的血族都很乐意给自己的后代送出戒指。但少数时候,尤其是这位新子嗣不符合加入家族的条件,或是血族父母违背家族的意思,胡乱繁衍后代,这名子嗣得不到家族的承认,就会沦为“私生子”、“野种”,人人得而诛之。有些血族非常热衷于狩猎“野种”,他们认为这是清理门户、净化血脉的必由之路。当然,在新大陆,情况有些不同。许多血族都是第一代移民,他们找遍整片大陆也不到比自己更年长的“直系长辈”,于是守望者规定,在有三位比亲代更年长的血族的见证之下,可以由这位血族之父或血族之母直接为子代送出戒指。

而另一种戒指,蓝宝石的,则是血族个人身份的证明。转变之后,新生的血族要跟随在父母身边,学习血族的规矩和生存方式。这一过程有长有短,不同的家族有不同的规定,《大宪章》的规定是十年,并且要通过“适当的测试”,之后这位年轻的血族就能得到封着自己血液的蓝宝石戒指,代表他已经“成年”,可以离开父母独立生活,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那之前,假如他犯下错误,那么不仅他本人要受罚,父母也须因“教育失当”、“监督不力”而负连带责任。

富恩特?埃斯特拉就是这样的人。拉米那判断他血族的年龄大概还不满五年。他在这个年纪的时候仍待在堂娜?伊莎贝拉左右。佩德雷加斯家族规定父母必须教育子女十三年,可拉米那跟随堂娜?伊莎贝拉超过三十年,因为尊敬的堂娜最宠这个小儿子……每次想到这个,拉米那的脸就会开始抽搐,他非常想跟那些嫉妒他的兄姐换一换,让他们也感受一下堂娜可怕的溺爱。

堂娜听了卡尔文的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的家长真是不负责任。那是谁?”

“我们还不知道,所以要送他去巴吞鲁日受审。巴吞鲁日的仲裁庭有办法恢复他的身体,让他开口说话。”

“所以你们现在把他泡在水箱里,还往水里注入鲜血,吊着他一口气,不让他死?”

“是的,堂娜。”

“然后他就可以去死了?”

“以他的罪行,肯定得判处死刑。没当场击毙他就算不错了。”

堂娜?伊莎贝拉一拍手:“哎呀你们怎么不早说,只是让他说出自己的父母是谁而已,这很简单嘛!”

卡尔文和拉米那同时一脸见鬼的表情。

“您……有办法?”

堂娜?伊莎贝拉咬破自己的手指,踮起脚尖,将手指悬在水箱上方。她用力地挤压自己的伤口,将几滴鲜血滴进水箱里。

卡尔文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却本能地觉得害怕,仿佛草原上的鸟看见狮子捕猎羚羊,也会本能地逃窜一样,即便堂娜不是针对他,他也觉得心惊胆战。他求助地拉住拉米那的胳膊,黑发血族环住他的腰,安慰似的拍了拍,默默注视着水箱。

堂娜的血液浓稠发黑,一碰到水,就像植物生根发芽那样迅速扩散,又像蜘蛛攀着蛛网爬行,八条细长的腿攫住猎物,用蛛丝把它从头到脚裹住。黑色血液化作千丝万缕,从富恩特的耳朵,他浑浊的眼睛,他的鼻孔,他大张的嘴,还有他脖子断面的血管,钻进他的头颅里。当血液往里钻的时候,富恩特的眼睛起了变化,眼白转变为墨汁一样的黑色,而原本深受名媛贵妇喜爱的天蓝虹膜则变成了猩红色。

堂娜蹲下来,双手托腮,像天真无邪的小女生观察小动物一样凝视着富恩特?埃斯特拉的眼睛。

“你的父亲或母亲是谁?”她问,“他或她叫什么名字?”

富恩特?埃斯特拉张开嘴,吐出一串无意义的呻吟。

“你的父亲或母亲是谁!”堂娜严厉起来,“他或她叫什么名字?”

现在连拉米那都觉得害怕了。堂娜的声音充满了威严,不仅在空荡荡的牢房里回响,更随着他的血液,在他全身上下回荡。他的耳膜上振动的全是堂娜?伊莎贝拉的声音:你的父亲或母亲是谁……是谁……是谁……他或她的名字……名字……名字……

拉米那简直不敢想象富恩特的感受,那家伙的头脑里现在全是堂娜的血液。

富恩特的眼睛往上翻,舌头在嘴里抽搐,假如他还有身体,此刻肯定全身痉挛。他的嘴唇向两别咧开,露出一个痴傻的笑容,好像被什么美妙绝伦的东西俘获了一样。拉米那听见了他的声音,但不是用耳朵听见的,而是通过血液的共鸣――那个声音直接出现在了他的头脑中。

“巴蒂斯特?拉尔热!”富恩特尖叫着说,“我的父亲!我的主宰!我的救世主!巴蒂斯特?拉尔热!拉尔热!拉尔热!”

接着,只听见“噗”一声,像笨手笨脚的仆人摔碎了一只熟透的西瓜,富恩特?埃斯特拉的头颅在水箱中爆炸,黑红的血液瞬间将水箱染色,破损的眼球在水中载沉载浮。

拉米那转过头。他的胃已经失去消化功能,不再蠕动了,可他还是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发生了什么?”不知所措的卡尔文抓住拉米那的衣襟,又惊又怕地问。

“幸好你没看见,否则你会把午餐都吐出来的。”拉米那说,“富恩特的头爆炸了。”

“什么?”卡尔文提高声音,“他还没说出他的父母是谁呢!”

堂娜?伊莎贝拉道:“他说了,只不过你听不见。”

“什么意思?”

“我把自己的血液注入他的头脑,逼迫他回答我的问题。噢,别那么看着我,拉米那,血族常常用这种方法拷问犯人,越是年长的血族,其血液的威力就越大。同一血系的人可以通过血液的共鸣听见他的声音。不过犯人常常挺不过这种拷问,一个不小心就会浑身血管爆裂而死。”

“他……他爆炸了?”

“是呀。”堂娜?伊莎贝拉眼神无辜,“幸好你们把他放在水箱里,过去在我们家的地牢,犯人如果自爆了,那血液那肉块呀……啧啧啧,弄在地上墙上擦都擦不干净,恶心死了。我们拷问犯人之前还得先在周围泼水,以便清理。”

卡尔文虚弱地倚在拉米那肩头。“我……我感觉不太舒服……”

“亲爱的,你没事吧,”堂娜亲切和蔼地说,“噢噢噢,如果你们那个奇怪结社追问起来,就说是堂娜?伊莎贝拉把那家伙的人头弄坏了。背黑锅我来嘛。”

拉米那扶着卡尔文,慢慢走出牢房,回头冲堂娜道:“那您不如也清理一下水箱里的残骸?”

“讨厌,”堂娜又抽出她的小折扇,遮住脸,只露出蓝色的大眼睛,东瞟西瞄,假装四处看风景,“你们两个大男人怎么能让淑女干这种不体面的事。”

“您真好意思说!”

作者有话要说:

38

38、黑色利刃07

拉米那扶着卡尔文,让他慢慢坐到卧室的床上。盲眼青年脸色苍白,看起来真的快把午饭都吐出来了。

“我猜,你大概也不想吃晚餐了吧?”

卡尔文缓缓摇头。

“我光是想象一下那个场景就要把肠子都吐出来了,你亲眼看见,怎么受得了?”他抱怨道。

拉米那耸耸肩:“大概因为我的胃已经一百多年没装过固体了吧。”

卡尔文的卧室里有一座酒柜,里面琳琅满目,摆了许多好酒。管家老托马斯对于在卧室里放酒这种做法极为不满,三番两次试图说服主人把酒柜挪到其他地方去,但卡尔文说他喜欢这样。更何况酒柜摆设是前任主人安排的,卡尔文这么说了,老托马斯便也没辙了。

拉米那在酒柜里挑挑拣拣,拿出一瓶琥珀朗姆,给卡尔文倒了小半杯。他把杯子塞进卡尔文手里,托着他的手腕,生怕盲眼青年把酒给洒出来。卡尔文乖乖地把酒喝完,脸色终于好了些。拉米那把酒瓶放回酒柜里,杯子他打算下楼的时候顺手丢给厨房。如果让管家知道他让庄园主人夜里空腹喝酒,准会把他骂个狗血淋头。

“地牢里那个恶心的水箱怎么办?”卡尔文阴郁地问。

“我会去收拾的。”

“你的母亲一向这么……呃……剑走偏锋吗?”

“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千里迢迢跑到美国来。”

卡尔文偏过头,噗嗤一声笑了。拉米那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他伸出一只手,轻轻梳理卡尔文的金发,指尖时不时碰到卡尔文的脸颊。盲眼青年温顺地任由他碰触。

“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受伤了?”他问。

“小伤而已。”

“难怪那天杰姬告诉我你去厨房要了宰牛时放出的血。我早该察觉的。你从来不在早上进食,更何况只有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你才会去喝动物血。”

“它们味道不佳。”拉米那说。

卡尔文握住黑发血族的手腕,将他的手掌轻柔地贴在自己脸颊上。“人血的味道好吗?”

“美味至极。”拉米那低声说。

卡尔文松开领巾,解开领口的扣子,把它往旁边一扯,露出白皙的颈项和锁骨。

“你可以喝我的血。”

“……卡尔?”

卡尔文双手环住拉米那的脖子,牵引着他的头,靠向自己。

“如果你受伤了,请告诉我。”

拉米那伸出舌头,舔了舔盲眼青年的锁骨,换来他一阵颤抖的喘息。

“我不希望你为我担心,卡尔。你要烦心的事太多了。”

“那些都不重要。”卡尔文闭上眼睛,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拉米那咬住了他的脖子,“可我偏偏喜欢为你担心。”

拉米那的尖牙深深陷入盲眼青年的血肉,啜饮着对方体内奔腾着的甘甜血液。卡尔文力气尽失,全靠拉米那抱住他的身体才不至于瘫软下去。拉米那品尝着那生命的液体,耳朵里全是卡尔文失神地呼唤他名字的声音。他们一起倒在柔软的床铺上,身躯紧紧交叠在一起。总会这样。拉米那心想,喉间全是那腥甜的滋味。真像个甜美的诅咒。

堂娜?伊莎贝拉在布莱克庄园过夜,第二天清晨,她和卡尔文?布莱克一起去庄园附近的猎场骑马。现在还不是狩猎的季节,正适合跑马。接近正午时,两人返回庄园。堂娜表示新奥尔良的太阳太毒辣,会晒黑她的漂亮脸蛋,于是躲进卧室里,直到下午才再次冒头。卡尔文这时在书房处理事务,拉米那则还没起床(他一向昼伏夜出),所以堂娜叫了几个女仆一起玩纸牌。女仆们教她新奥尔良的纸牌玩法,她学得很快,到下午四点时,牌桌上已无人是她的对手。卡尔文承诺明天带她去城里游玩,然后乘船沿密西西比河北上,沿途游览各地美景。

晚上时,卡尔文、拉米那和堂娜?伊莎贝拉共进晚餐,当然,餐桌上只有庄园主人一个人在动刀叉,拉米那和堂娜只是边喝掺了血的饮料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席间,一名仆人前来通报:“主人,海塞姆画廊的人来送货了。”

卡尔文奇怪道:“怎么才来?他们不是说今天下午送来的吗?这都晚上了。”

“是。画廊送货员说拉货的马车半路上坏了,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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