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回去,我陪着你。”
风嘉再一次感到无力,无奈,生意场上是常胜将军,可是面对林书,他现在总有一种挫败感。
“风嘉,风嘉,你相信命吗?”
“命?信则有,不信则无。”
自以为自己可以给他宽慰,可风嘉马上发现,林书并没有听到他说话,他只是在自言自语。
“你知道吗,我觉得有些事冥冥中注定好了,我们家没事,可是别人却出了事。朱大哥的死是因为我,都是因为我,你知道,前些天他还在市场上卖肉,还带我去他家,可是今天他就躺在了血泊里,朱大嫂抱着他,他全身都是血,他死了,他死了,都是我害了他!!”
“小书,你在说什么?你认识那个出车祸的人?”
林书瞪大了眼睛,却两眼无神,“那是朱大哥,我本来想去找他,可是没想到他却死了,他死了,都是因为我……是我摔碎了那对合卺杯,然后朱大哥就死了……”
风嘉掰正他的脸,“看着我,小书,这跟你没关系,那个人的死是因为司机喝了酒,将油门踩成了刹车,速度太快,他又意识不清才开进了小巷子,那个人的死是意外。”
“不,你不知道,都是因为我,上辈子也是,那对杯子是不祥的,害了我还害了朱大哥!”
皱眉,林书的样子像是魔怔,癔症了,自己完全闯不进他的内心世界。
“小书,你看着我,看着我的眼睛,你跟我说,好好说,什么上辈子?”
林书愣愣的看着他,眼神幽暗,深邃,眨了下眼睛,再次昏过去。
病房里一阵忙碌。
风嘉站在一边,仔细理了理自从他认识林书之后的怪事,风嘉被自己的想法惊呆了,随即摇头,什么神鬼妖魔都是不可能的,他的小书是人,每天晚上搂在怀里,是人是鬼他还不清楚么。
只是林书到底经历了什么,才让他行事这么神秘,风嘉觉得自己好像被他排除在外,身体上的相交并没有让林书对自己彻底放心,尽管平日里相处,自己还是不能让他放心吗?
林书……我该那你怎么办?
林书生病了,请假三天,前两天在医院,白天风嘉寸步不离的守着他,晚上的他睡着之后才打开电脑工作,李桂熬汤,林左强偶尔来医院,主要还是看着店面,何荣,穆贵林也带着水果看他。
因为周末就是何荣小侄女的生日,而林书刚好那天出院回家,身体没事,就是精神上有点恍惚,林书觉得自己的思维一直处于迷雾之中,不自觉的就开始发呆,而且一发呆就是半天。
本不想让他参加宴会,可就算是神情恍惚,林书也记得那里面的人脉就是钱脉,没有理由跟钱过不去。
宴会如期举行,风嘉带着林书中午到场,送了礼物,林书就被安置在沙发上,本不想来,他的状态不好,如果不是何荣牵着他,遇到什么他都能撞上去。
何荣有个哥哥,小姑娘是他女儿,也是现阶段家里唯一的孩子。
老人家思想并不守旧,孙子孙女都一样,长孙女也是捧在手里的珍珠。
小姑娘一身漂亮的公主裙,头顶一个水晶王冠,确实很像外国的小公主。
何家子老一辈儿便经商,到了何荣爸爸这辈儿更是在经济上发展壮大,何行长的面子谁敢不给?
所以小公主今晚收的礼物很多,可是何荣拜托林书雕刻的莲花观音最受小家伙喜欢,小孩子的灵魂是纯净的,玉更是受不得污染,两者结合,莫名的吸引。
何行长也对这个玉吊坠感兴趣,林书被推到人前,何荣在一旁帮衬着。
有些时候宴会的目的并不纯粹,借着生日的名义,大家谈论的仍旧是商场上的尔虞我诈,一派和平只是表象。
一听林书是古董店的小老板,又是何荣的同学,何行长笑,以后有什么好东西一定要邀请他去看啊。
林书迷迷糊糊笑,好啊,一定,一定!
风嘉作为贵宾,必然是受到了何行长的重视,一路陪同,看着林书那副魂魄不在体内的样子,他还是担心。
何荣拍拍林书的肩膀,示意风嘉,一切有他!
行长一走,那些商人老板就凑了上来,其中不乏有爱玉之人,林氏古董店?好像听说过,哎!不就是在展览会上拔得头筹那家么!来来,名片发一发,有空来店里玩啊!
这些天风嘉一直守着他,让他连进空间的机会都没有,林书虽然迷糊,可是却很想进空间泡澡,他也清楚现在自己这种状态不对劲儿,可一直苦于找不到机会。
晚上何行长仍旧没打算放过风嘉,何荣便先送林书回家,锁了房门,林书闪身进了空间,他一进来,本来向他飞奔的小化愣是急急的刹了车,站在远处不安的蹦跳看他。
林书脱了一堆衣服去泉水里泡着,大面积的莲花盛开,粉黄,粉红,粉白,却在林书下水的一瞬间黑了几朵。
洗过澡,林书从空间出来,大摇大摆的下楼,风峰好几天没见他,现在见到他马上粘了过去。
小手往上一抱,小脸一仰,白嫩的跟豆腐似的,“哥哥,你没事了吧?”
两只手掐住他的腋下,林书皮笑肉不笑,“没事了啊,不过我有预感你会有事……咱俩好像还有账要算啊!”
风嘉担心林书,没过多久也赶了回来,还未进屋就听见里面人仰马翻。
“哥哥,哥哥,我错了,不要追我!哈哈!”风峰稚嫩的小声音。
“果果,你这孩子,快停下来,别弄伤了他!”李桂担忧的声音。
“看我不抓到你,敢骗我这么久,对我撒谎,你给我站住!”没有怒气,林书的音色很好听,心情明显非常好。
推门进去,风嘉一溜烟儿跑到老爸身后紧紧抓住他的裤子,“哈哈,哥哥抓不到!”
眼神清亮,炯炯有神,笑容也很灿烂,风嘉松了口气,转身提着儿子的衣领就扔给他后妈,特别大方的往前一伸手,“送你了。”
“哇哇哇,爸爸你怎么能这样,我不喜欢你了!”
☆、第三十二章 前兆
林书抱住小家伙,两个人倒在沙发上,挠他痒痒肉,“让你骗我,还敢不敢了!”
“哈哈,哥哥我错了,真的错了,你放过我吧……呜呜呜呜……”
求饶,卖萌,撒娇,假哭,无所不用其极!
李桂在门口看见儿子跟风峰玩的不亦乐乎,松了口气,她听着林左强说他摔了刚买的古董还傻呼呼笑的时候,她的心跳都快停了。
当初这孩子突然变得懂事,确实让她省心不少,她是个母亲,她对儿子的爱是无私的,不管他变成什么样,总归都是她的儿子。
脚步轻快的转身去厨房做饭,儿子不好,她连做饭的心情都没有,今晚多做点好吃的给儿子补补。
风嘉上楼换衣服,两个人闹累了,风峰躺在林书的大腿上,林书摸摸他的头发,有点汗湿,“起来,咱们洗澡去。”
“不要,哥哥,来,我给你看我的作品。”
一脸神秘的拉着林书去房间里,小家伙最近迷上了模型组装,他的房间里摆放着一架小飞机模型。
这飞机组装起来非常麻烦,零件多,小零件就更多,是8-10岁小孩子的益智玩具,这东西耗费时间,还考验智力,而小风才5岁,就能自己组装成功,果然是天才,妥妥的!
摸摸头,夸奖一下,真厉害,风峰害羞的笑着搂住林书。
只有在跟林书在一起的时候,风峰才是个小孩子,孩子的天性解放的一般无二,自由自在,毫无顾虑。
两个人在屋里玩顶牛,玩算盘,玩成语接龙,小风唱英文歌给他听,小不点儿唱歌找不着调儿,可是英文单词发音很准。
林书时不时给他鼓掌,小孩儿唱的更起劲儿了,童音一声比一声高,但是声声都没在调上。
风嘉进门,林书躺在床上给他讲故事,自从知道了小风智商很高之后,林书就买了几本厚厚的故事书,童话已经不适合他,现在林书讲的都是带着寓意的寓言故事。
中外寓言汇总,讲完古老文化再穿插着外国文化,与国际接轨妥妥的!
其实小风对里面的道理特别通透,他在课余时间,喜欢看风嘉的商业管理学,对于那些数字图表他更感兴趣。
可是听林书讲故事却是必修,小孩儿还是渴望爱,以前风嘉太忙了,没人陪着他,孩子独立是被逼出来的,自己洗澡,自己吃饭,如果可以他也很想像普通孩子一样长大,被人喂,跟大人一起玩,虽然那样子看起来很傻。
所以每当跟林书在一一起,他会尽量把自己的智商拉低……咳咳……
“那狮子为什么输给蚊子啊?”
风峰继续爬到林书身上,悠闲的躺在他肚皮上,“是因为狮子小看了蚊子,他太轻敌了,而且骄傲自满,觉得自己能赢。”
“没错,狮子是很强大,可是总有自己的弱点,蚊子小可是也有自己的优点,要谦虚不能骄傲自满……”
“爸爸!”风峰从床上爬起来,哥哥住院,爸爸不让自己去看哥哥,但是今天看到了哥哥,还听了故事那就原谅他好了。
“没事了?”小风在,两个人都按捺着自己,不做出格的事。
“恩。”林书点头,“你能帮我去查件事吗?”
“你是说林叔收的那对儿杯子?”两个人默契十足。
“恩。”林书觉得自己不正常跟那对合卺杯有关,虽然他现在没事了,但是他想查清楚,无论是朱大哥的死还是……
“好。”
两个人的手拉在一起,大手包小手,风峰把自己的手也伸过去握住两人,拖过来抱住两个人,风嘉觉得自己的心就缠在这两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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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了风嘉的电话,说查到了合卺杯的消息,林书往风天国际赶。
一楼大厅,鞋带开了,林书踩到差点摔了自己,急忙蹲下系,身边走过两个人,“副总真是客气,不用送了。”
“赵先生再见。”
站起身,透过玻璃,赵兵一身西装革履让林书晃了下眼睛,那是大兵?他怎么会在这里?
“林先生,您好,总裁在楼上等你。”前台接待的小姑娘这次算是认识他了,上次总裁还跑下来找他,啧啧,她对这种朦胧的感觉最萌了,哎呦,真是特别特别有爱!
看到林书,风嘉脸色有点难看。
林书被看的寒毛直立,他没做什么事啊,这么看他干什么,果然人长的帅,就是特别特别吸引回头率!
总裁室的大门关上,一股低气压就这么毫无预兆的扑过来,果然他是不是出去过会儿再来比较好?
“过来自己看!”
第一次,风嘉对他说话如此的严肃,脸色黑的跟锅底一样,这是要尸变咬人?
网页上是合卺杯的资料,看完之后,林书拉下脸来,这对儿杯子是古人结婚之用,可惜被人当成了陪葬品,是考古队在一处儿明代墓葬群里发现的,可惜出了扒手,这对儿杯子消失了。
其余的东西都被收进了博物馆,一张张照片完整的体现出从发现到挖掘到出棺一系列的过程。
可偏偏在出棺的前一天,墓道进人了,除了这对儿合卺杯其余什么都没顺走。
这件事当时没闹大,那帮考古的是实习生,大家还指望着开了棺写点论文,找个好工作,可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心人想查也能查出来,这不,就被风嘉找着了。
林书小心的看着他,墓葬品他也收了不少了,可从未遇到过这种事,笑笑,拉住风嘉的手,“我现在没事儿了,那东西让我砸了……”
说道砸,林书突然打了个寒颤,风嘉连忙抱住他,哪怕真的有什么脏东西,他阳气足不会出事的。
林书推搡着他,声音有点急促,“放开我,快点放开我!”
卧槽,这又是出什么幺蛾子,风嘉死死的搂住他,就差学道士咬破手指画个符了。
欲哭无泪,林书诺诺的开口,“我要憋不住了……”
“……”
风嘉看着他跑出去上厕所,笑着摇头,自己都快被他吓出神经病了,养小峰都比养他省心。
林书没事了,最高兴的莫过于风嘉,这段时间林书没精神喜欢发呆,常常是躺在床上也睁着眼睛,看着都吓人,神才会有心思做那事!
总裁室的门一锁,林书陷进沙发里,从头到脚被亲了个遍,两个人腻歪着。
完事儿风大总裁开窗通风,亲了亲昏昏欲睡的人,反反复复的告诉自己他还小,不行不能,可是真到了情动处,他真想让这个人成为自己的。
风峰是个很独立的孩子,从小没有妈妈,他从未抱怨过,也没有哭闹着问自己为什么自己没有妈妈。
自己上班,每天很忙,家里的保姆隔段时间就换一个,每次都是风峰自己提出来的,这个保姆对他不好,那个保姆在家里打电话,吃零食,让他自己玩,对小风,他亏欠了太多。
风嘉可以上班,可以在商场上无敌,可是他不会养孩子,对孩子他毫无办法,父子俩的相处,对话也如大人一般的模式。
风峰在他面前从来没有撒过娇,偶尔还会鄙视,表现出不屑,他也从未觉得这样不好,他就是这样的个性,儿子随他,将来一定可以张成一个男子汉,很好!
林书的出现出乎意料,这个清秀的少年闯进了自己跟儿子的生活,小峰喜欢他,在他面前,儿子才真的像是一个5岁的孩子,可以肆无忌惮的笑,可以没有智商的耍宝卖萌,可以安稳的缩在他怀里听他讲故事,好像他们才是真正的父子一般。
只是想着儿子喜欢他,如果可以就用钱买他来照顾孩子,前提是改掉他身上的一身毛病。
尤其是通过调查,林书这个人也只是个文艺乖巧的名字而已,之前做事不顾后果,吃喝玩乐,无一不精。
可是通过接触,这个少年给了他不一样的印象,没有纨绔子弟的一些流氓习气,对小峰也是真的好。
一个人突然改变本来就惹人眼球,后来看到他被人围堵在小巷里,如果那天自己没有回去,没有路过那里,林书,他会遇到怎样的对待?
林书,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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