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来,睡时的梦里都是唐宁,他拼命喊她的名字,不让她走。
他感到无地自容,深深觉得对不起妻子。他把家收拾得利利索索,做了丰富的晚餐,洗了澡,理了发,带了礼物去岳母家,将妻子和孩子们接了回来。
从此,连在梦里跟唐宁见上一面,都是奢望了。
唐宁去了英国进修英国文学,并在当地的一家华文刊物做兼职。当初选择伦敦的原因,是喜欢那里阴雨的天气,这真是一个奇怪的理由。
如果你见到现在的唐宁,你就知道,只要她想,她自己就是一个发光体,她可以做伦敦的太阳。
只是以前,她从来都掩藏起自己的光芒罢了。
她是文学院里最刻苦的外国学生,她能用标准的英伦腔朗诵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她剪一头利落的短发,组织不同国籍的留学生排练《李尔王》,演中国的《梁祝》。她也尝试着去恋爱,跟看得顺眼的男生约会。如果说生命的前三十几年她一直在跟命运的心魔苦苦斗争,那么现在,尽管青春翩然不在,神采奕奕的芳华却让她更加夺目。
她终于自由,不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抛弃的附属品。
唐宁真正的恋爱来得很突然,她从未想过会爱上一个比自己小很多的男孩。她一直渴望成熟而稳重的肩膀,她渴望了无牵挂地去想念一个人,依靠一个人,如果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她愿意收起自己所有的骄傲去讨好他,体贴到细致入微,做最省心的爱人。
刚来伦敦的时候,她以为自己注定孤独终老。去跟看得顺眼的男人约会,也不过是孤独尽头的点缀。
遇到杰森是在一个叫做“周末综合症”的社团里。这奇怪的名字当初正是吸引唐宁的理由。所谓“周末综合症”,就是一到周末,无聊的人凑到一起做一些有趣的事,每人出一个点子,比如有的人提议一起看一部恐怖片,但是不许发出任何声音,比如有的人提议去山顶辟谷一天,于是一群好不容易爬上山的人饥肠辘辘地看到了绝美的落日。轮到唐宁这一天,她拿出了一大堆毛衣针和各种颜色的小线团,教大家织围巾。
杰森举着线团跑到唐宁面前,苦笑着问她:“这不是猫咪喜欢玩的吗?我是一个男人。”
唐宁说:“在我们国家,织围巾是有意义的,尤其对你这样的年青人。”
她故意漏说最重要的一个字:年青“女”人。
于是英国小伙杰森天真地问她:“有什么意义呢?”
唐宁就随口乱编:“在圣诞节的时候给他心爱的女孩系上啊。”
杰森就看着她,扯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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