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理会宠物医生的喋喋不休,他们都已经被这个窃听器震惊到了。叶蔚蓝不敢置信得看向季淳风,季淳风依然冷凝着脸,漆黑的瞳孔越加深沉。齐誉不知道这枚窃听器对他们意味着什么,可是他知道这是一枚可以获取机密消息的东西,只要有人在狗的附近说话,就那么对方就可以听到一些消息,更甚者可以命令狗去帮他们做事情。人可以防,但对于动物
三人面面相觑,都是阴沉着脸孔,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后一致看向坐在椅子上睁着空洞茫然眼睛的黎妍。
叶蔚蓝眼睛紧紧盯着季淳风,说出口的话是对着齐誉讲的:“抱歉,今晚不能陪你去见你的兄弟了,我有紧要的事情要马上处理。”
齐誉了然,点了点头,事态看起来很严重,不过不是他能参与的,他对着两人点了下头示意先走一步。
“二哥,我想我们要马上跟大哥他们取得联系。”叶蔚蓝声音沉静,不慌不乱。
“嗯。”季淳风一个单音节回复了她,眯眼看着黎妍。
凌晨十二点,几辆车子的悄悄滑进御景湾范围,过了一会儿,又是几辆车进来。明亮的车前灯划破夜的深沉。夏瑾在跟叶秉兆通完电话后,已经早早休息。所以她不知道在别墅的地下暗室里,即将有一场十分重要的紧急会议要召开。
暗室里面空间很大,摆置了各种高科技的东西,应该是赵世嘉在别墅的时候每天在这里设计出来的。中间一张长椭圆形的桌子。墙面上巨大的屏幕被分成了几块,叶秉兆严肃的脸出现在正中间一块。在他的身后,赵世嘉跟洛特也在。他们是跟着叶秉兆随行一起去了澳大利亚的。十虎中的其他几人,能赶来别墅的已经在了,不在的脸孔也出现了墙上屏幕的其他区域。
叶蔚蓝手中举着那枚改装过了窃听器,她做过实验,证明这枚窃听器是双向的,也就是说,放置这枚窃听器的人可以对狗下达简单的命令。
“我想丁越那老头就是利用我们对宠物不设防的心理,在利特的耳朵里装置了这个窃听器。众所周知,狗的听觉十分的灵敏,将这枚窃听器放置在狗的耳朵里,一来他们以为可以借助狗的听力,将微弱的说话声也能听得清楚。
二来,安放在如此隐秘的地方不易被我们发觉。可是,也正是因为狗的听觉十分的灵敏,将这枚窃听器放在它的耳道内,无疑将声响放大了几十倍甚至在遇到更高分贝的时候,会对其耳朵造成伤害,比如说,击碎它的耳膜。
利特之所以在路上表现地疯狂甚至不受人控制,就是因为当时是车流高峰时期,马路上的汽车鸣笛声十分的刺耳吵闹,所以它表现的非常狂躁不安。在后来的一声长鸣声中,那道声音直接击破了它本来就已经变得十分脆弱的耳膜,所以才出现了耳朵流血。当它痛苦扒拉耳朵时,使窃听器脱离了固定位置,所以宠物医生才说是这个小东西弄裂了它的耳膜。”
叶蔚蓝推断完毕,室内沉默着,消化着她的推断。
“蔚蓝,你是说淳风养的那只叫利特狗就是内歼”赵世嘉问道,这听起来合理又觉得离奇,狗内歼不过确实可以达到让人防不胜防的目的,屏幕里的他在叶秉兆身后微低头,手指放在鼻尖,拧眉思考。
“我想是的。”叶蔚蓝肯定着点头。“也就是说二哥在家里跟大哥通电话的时候,如果这只狗在二哥身边,那么对方就会听见他们的谈话内容。”
闻言其他人都觉得很有这种可能,点起了头,不约而同看向季淳风。“淳风,你跟老大通电话的时候,那只狗有没有在你的旁边”秦章问道。
季淳风微微皱眉回忆起来,在他跟叶秉兆或者其他人通电话的时候,好像是见过那条狗走来走去。因为黎妍是听不见看不见的,家里也只有他们两个人加上一条狗,所以有时候他会在家里办公。
“嗯,这么说来确实是这样。”他的眼睛眯起来,脸上带着杀气。竟然会想到利用宠物,想来冥夜这一次次的失误都是由于他。他脸上现出愧疚,对着郑重众人低下头道:“抱歉,是我泄露了核心机密,我愿意接受处罚。”都是因为他,所以叶秉兆差点被害死,这个责任是他无法逃避的。
其他人脸上愈加沉重,居然是向来稳重可靠的季淳风出了岔子,如果连他也被设计了的话,那么没准他们身边也有这样的可疑物体,一时人人自危。
“淳风,那只狗是你买的”叶秉兆未理会季淳风要求的自我处置,问道。
“没错。黎妍一个人的时候需要陪伴,所以我给她在导盲犬中心申领了一条拉布拉多犬,这样还可以带给她一些方便。”
“那么是她主动提出要只狗的还是你主动买给她的”冷芸姿上前一步问出。这个问题十分的重要。如果是黎妍自己提出来的,那么她就很有可疑了。冥夜十虎每个人都不是那么容易的接近。目前为止,除了夏瑾就是黎妍不属于他们冥夜,却是最靠近他们核心领导人的外来人员。
几人目光又重新盯住季淳风,等着他的解答。
“我工作的时候,她会无聊,所以她提出可以买个宠物给她解闷”季淳风说着,忽而话风一变,“你们的意思是极有可能是黎妍利用狗来跟对方传递消息”
展龙硕冷芸姿秦章赵世嘉都点了下头,还有几个保持着沉默,但明显的,他们倾向于冷芸姿的意思。
“如果是这样,那么黎妍的戏做的就过了点。为了接近淳风,特意安排了车祸,然后牺牲自己的视力跟听力,这个牺牲未免太大了些,要知道那场车爆时,要是她跟淳风晚一秒钟逃开,两个人就一起葬身火海了。要说她安排的将将好,只是让自己的视力跟听力受损,继而令淳风主动去照顾她,要把握那个点不是那么容易的。”洛特说出了不同的观点。
“大哥,你怎么看”叶蔚蓝问向叶秉兆,方才只有他什么表态也没有。
叶秉兆敛眸沉思了会儿,然后看向众人:“也许淳风申请导盲犬回来的时候,那只狗是正常的,极有可能在狗出去的时候被人掉包,换了这只带有窃听器的狗回来。”
一时陷入疑云,谁也没有开口说话。到底什么才是真相,仅仅是那只被做了手脚的狗是内歼那只拉布拉多犬是纯种的金毛,没有一丝杂色,所以要从狗身上做出区别实在是很困难,除非去申领狗的导盲犬中心要资料,但也不一定能完全取得。毕竟对狗的管理制度还没有那么完善,时间久了,就连狗妈妈都不一定能认得自己的崽子,更何况是人。再说去取证的过程比较麻烦,需要时间,而他们现在时间紧急,等不了那么久。
听完叶秉兆的论述,叶蔚蓝陷入回忆里。她第一次见到那条狗是跟夏瑾在浦海的街道上遇上了季淳风跟黎妍,那时候马路上也是车水马龙,汽车鸣响频繁,但那时候那只狗是正常的,没有像今天那条狗的过激行为。
她道:“我想大哥的推测是正确的。我第一次看见那条狗的时候,它表现正常,很乖巧地站在一边。”
这时众人才微微松了一口气,如果真是黎妍,那她真的太可怕太狠心了,对自己都下得了手。这样的人悄无声息地生活在他们中间,尤其还进入过这间连那些“老臣子”都没来过的别墅,那么极有可能还被她获取了其他机密。
推测到这儿,危机才稍稍解除了一点点。
“那么那只狗是什么时候被偷换的每条狗都有其自己个性,就像是人一样。原来的狗跟主人相处了那么长的时间,彼此之间已经适应了相处模式。在被掉包后,应该可以察觉出两条狗之间的细微不同之处的。”洛特问道。
季淳风浓眉再次堆起,又一次深深回忆比较起来。叶蔚蓝一开始说的话提醒了他。原来的狗很安静,大多时候都趴在黎妍的脚下,甚至是对她寸步不离的。而后来,那只狗可能因为经常听到比原来要高出很多分贝的响声,故而常常动来动去,有些焦躁不安。有时候他在书房或者自己房间讲电话的时候,那条狗也会悄悄跟进来。狗是具有服从性的动物,这么说这时候的那条狗是听了丁越的命令跟着他的
他脸色沉重严肃,肯定着说道:“是在半个月之前,四月三十号。那天我跟黎妍带着利特出去散步,但是途中它曾挣脱过黎妍的手,过了很久我们才找到它。我记得很清楚,那天回来之后,黎妍打破了一个水杯,那只狗当时就表现的很不舒服,在屋里乱跑,撞翻了不少东西。可恶,原来从那个时候就已经掉包了,我当时虽然奇怪,但只是以为它受到了惊吓,没有太在意。”
“唔,这么算来,是在老大去澳大利亚之前,所以他们能及时跟着过去。”秦章摸着下巴,得出结论。
“好了,不管怎样,这件事情到此结束,以后各自注意自己身边的人事物,我不希望下次再有这种荒唐的事情发生。”叶秉兆冷声道,“淳风,这次事件你要负全责,明天开始由你来排查帮内的安全隐患,包括每个人的网络摄像头窃听器等等。”
“是的。”季淳风领命,其实叶秉兆不说他也会这么做的。对方对冥夜的渗透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他们处在一个危险的边缘
“大哥,你没有真正结束这次窃听事件,是吗”在叶蔚蓝的房间里,她正跟叶秉兆进行着私人视频。
叶秉兆承认:“嗯,有用狗来做内应,就会有人。光我的嫡系力量中就有上百号人,要混个内应进来,没那么困难。只是那个人到底是哪方人马的,还是个未知。也许是丁越的,也许是克伦斯的,都是个迷。毕竟他们之间并没有表面那么亲密。我想上次的毒品案那个内应将我们的计划泄露了出去,所以他们临时变了计划,而我们也被他们摆了一道,断了克伦斯那边的消息。
不过现在狗已经被发现,丁越那边会乱一段时间,也会收敛一阵子。而因为狗的事情,那个内应已经被惊动,必然会先蛰伏起来,不敢再有动作。等过了风声才会再次出来。淳风去查也不过是例行办事。真正的捉鬼要在淳风扫查以后才开始。除此以外,如果这个时候我坚持彻查,反而会弄得人心惶惶,互相之间产生怀疑,彼此不信任,那么冥夜就变成了一盘散沙,很容易给别人有可趁之机。”
“大哥,你果然想得很透彻。”叶蔚蓝点着头,叶秉兆的想法她很赞同。人心是很容易被挑动的。对方一直在算计着,如果只知道内应的存在而不知道是何人,其结果就是动摇人心,而没有任何对冥夜有利的地方。
“不过,这么做我们不是依旧处于危险之中那个人一直在,在找出他以前,我们不是什么也做不了”
“蔚蓝,不是我们。”叶秉兆沉默了一会儿郑重道:“你不要参与进来,虽然我对你放心,但你已经脱离了我们的世界,就不要再掺和进来了,刚才我这么跟你说,是希望你自己小心,以后可能我会顾不上你。”
叶蔚蓝点头,又摇头:“嗯,我会做到自己小心。不过,大哥,这件事情你既然愿意跟我说,就是说明你需要我帮忙的,为什么又让我不参与进来呢况且我已经参与进来了,既然我知道了,我是不会放弃的。”她坚持说。
“现在冥夜有难,我应该义无反顾回来帮忙才是。大哥,冥夜不是你一个人的,它是我们叶家一代代传打拼下来的,我生下来就姓叶,从来都是里面的一份子,这会儿,我们兄妹两个应该并肩作战才对。不管是丁越还是克伦斯,现在前有焰门对我们虎视眈眈,后有内应在我们内部捣鬼,我们正面临着腹背受敌。”
叶蔚蓝的目光囧囧,她已经做下决定了,“就算你不让我查,我也会自己去做。”
兄妹两个的目光透过一层薄薄的屏幕对视着。叶蔚蓝的个性他这个哥哥怎么会不清楚。当初为了回来,就算弄得遍体鳞伤她也要达到目的。可是这次不同以往。他抿着唇,看起来动了怒气:“蔚蓝,是不是我这个大哥的话你也不听了”
叶蔚蓝咬了咬唇,捏紧了拳头,愤愤别过头。
叶秉兆缓了缓语气道:“蔚蓝,我好不容易让你从黑暗走向光明,怎么会愿意让你走回头路我的理想是将来,我们冥夜的每一个人都会是堂堂正正走在太阳底下。你是第一个走上光明大道的人,别让我的努力白费了。”
“还有因为夏瑾的原因,是吗如果我也加入了你们,那么她迟早也会为了你而加入进来,你不希望她成为第二个唐苑,对吗”叶蔚蓝微微侧过头看向屏幕里的人。
叶秉兆的表情变得难以捉摸,好像回到了一段久远的回忆,半天他才喃喃道:“是,还有因为她。她为我,一步步走到这个地步,义无反顾。她不怕我这个黑帮老大,执意跟着我。就跟当初的阿苑一模一样。如果有一天她为了守着我而加入进来,我一点也不会怀疑。可是那样的话,我会后悔我当初的决定,跨出那一步接受她。”。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下去,“我之所以告诉你,还因为我需要你帮我照看好夏瑾。她什么都不知道,对我们的世界一无所知,所以极有可能会成为别人下手的目标。她这个人很单纯,你在她身边,我可以放心一些。但是如果连你也加入进来,那么她也会被卷入进来。以后对于夏瑾的安排,我会通过你来做联系,而不是别人,这一点我希望你能体谅。毕竟我这个老男人这个年纪遇上一个爱上的人很不容易。”他最后说得有点轻松,不过不是很成功。
叶蔚蓝动了动唇,敛眸思考了一会儿,表情没有那么僵硬了:“大哥,我明白的,在唐苑之后,她是唯一一个可以走进你心底的人。”这些年他过得有多辛苦,她这个妹妹怎么会不知道“好,我答应你的要求。你来守护着冥夜,而我,会守着我的大嫂,让我大哥回家时,有老婆可以抱。”她笑了出来,笑得有些忧伤,“不过,大哥,如果到最后关头,你坚持不下去了,你要跟我说,我会做你的后援,秘密后援。”
她伸出手指贴上屏幕,“我们贴掌盟誓。”叶秉兆笑笑,他很感激他的父亲,带给他这么一个妹妹,他的家人,同一血脉的家人。“好。”他伸出手掌贴上。蔚身堪色憬。
叶蔚蓝满意笑笑,移开手掌后侧着头,犹豫着要不要说一件事情。再三衡量之后她还是说出了口:“大哥,有件事情我想问你很久了。你有没有跟夏瑾具体提过唐苑是怎么死的还有,有没有说过唐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想夏瑾对于这个很苦恼。”
叶秉兆皱眉,夏瑾会在乎这个吗唐苑在他心中的位置“你们女人,不是最忌讳自己的男人将你跟前一任做比较吗”他回避了叶蔚蓝的提醒,换了另一种方式来回答。
叶蔚蓝“扑哧”一声笑出来:“忌讳但不代表不好奇。每个女人虽然害怕被比较,但是下意识地还是在做着对比。只要你回答得圆满,令你的现任满意,那只会增进你们的感情。大哥,我想你对于感情方面还真的不像你在其他方面的智慧那样高超。”
叶秉兆抿唇,对于感情一事他一向内敛,对一个女人动心都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怎么会把那些话挂在嘴上,他眉间痕迹变的更深。
叶蔚蓝忽然摆了正经脸色道:“不过,大哥,你才多大啊,哪有一个才三十四岁的男人认为自己老的,还自称老男人,那可是一个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有事业,又有阅历,就像一坛子酒,时间太短,酒味还没出来,时间太久,酒味过于重口。这个时间刚刚好。”她对自家大哥很有信心。“我想夏瑾就是被你这个迷倒的。”
“错了,蔚蓝。夏瑾会爱上我,源于唐苑。”叶秉兆双手交叉放在桌子上,淡笑着。
叶蔚蓝张嘴,夏瑾是因为唐苑而爱上大哥
为什么流感病毒君跟口腔溃疡君这么爱我涅,好吧,我表示我又中双枪了,亲爱的妹纸们,最近天气转凉,要注意身体哦~
第一百零二章 旧人旧事
南城,丁越私家别墅。
丁越因为狗的事情被发现,确实已经气得直跳脚。他费了那么多的心思才把狗弄到季淳风的身边,却不到一个月就被人识穿,怎不叫他生气
“丁老,你看,现在也不是只狗的事情。而是叶秉兆那小子有没有发现我们,知道是我们做的手脚。如果被他知道了,我们可就是死路一条了啊。”说话的男人就是平安夜那天跟丁越说话的矮个子男人孙德海。此刻他眼神游移,搓着双手来回踱步,十分的紧张。
“就算他怀疑是我又怎样,没有证据他奈何不了我,哼。有能力设计出那么精细的窃听器的,可以是赵世嘉,能在狗耳朵内安装窃听器的,可以是秦章,更何况,买狗的是季淳风,谁都可以说。”丁越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鼻子里重重哼气。
“怎么说我也是冥夜的元老,他想动我还嫩了点儿。但是,你知不知道以后我们要知道他们嫡系一派的消息就难了叶秉兆借着开发御景湾,差不多将大半个冥夜都搬了过去,只留下我们这些跟他不合的人。如果我们没有可靠的消息来源,迟早会被那小子赶尽杀绝的”
“说来说去,都怪叶蔚蓝那死丫头,让她给发现了。我们好不容易借着季淳风身边的那残废女人想出这么一招,这下子他们有了警觉,我们以后做事就难办了。”孙德海一拳头揍在掌心,愤愤说着。
丁越翘起了二郎腿,点上雪茄,顿时,大厅里弥漫起一股浓浓的呛鼻的烟味儿。他眯着眼睛,眼角的皱纹随着他的这个动作被挤了出来,那目光里闪着阴沉。
“克伦斯那边如果知道我们没了内应,咳咳,对他来说,我们就是没用的棋子了,将来也就不会再供货给我们,而且,我们会少了很多的便利。没了焰门这个大靠山,我们的毒品生意这条路就被掐断了。咳咳,丁老,我们要想想办法呀。”见着丁越只抽烟不吭声,孙德海急了,他有严重的鼻咽炎,此刻闻到这浓重的雪茄味也顾不得了,一边咳嗽,一边说。
丁越阴沉着脸斜睨了他一眼,重重吐出一口烟,引得孙德海又是一阵猛咳。
“这个我知道,不用你废话。”他冷冷道。更要紧的是,他的儿子丁坤还在等着宣判。如果没有焰门的内部人员做调剂,阿坤就麻烦了。
“丁老,你这么镇定,是不是有什么没告诉我呀”孙德海见丁越始终不急不躁,不免怀疑起来。“咳咳,坤少还在拘留所拘着呢,如果你没有给克伦斯好处,他不会帮你的。”
丁越一下子掐灭了烟头,盯着孙德海,阴狠的目光逼得孙德海不得不低下头,“丁老,你别生气,我说错话了,我说错话了。”这番动作,很对的起他的姓氏,被丁越一瞪,立刻没了声响,十足的孙子模样。
“孙德海,我有什么隐瞒过你这几年来,有什么发财路子我没想着你,啊叶秉兆要走正道,我们这帮人跟着他只能饿死,如果不是我,你今天能住大宅,想有几个女人就几个女人这会儿你怀疑我对你有所隐瞒,你这是不信任我吗”
“不不不,丁老您误会了,多亏了丁老你我才能继续吃香的喝辣的。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我怎么会对你有所怀疑呢,咳咳。”孙德海立马求饶。
“哼,没有最好。”丁越冷哼。“叶秉兆现在一定会查的紧的,我们得想想办法,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才行。”
“分散他的注意力怎么说”
“叶秉兆不是没有弱点的。”丁越眯起眼,那缝隙里面透出出来的是阴狠,“还记得平安夜上的那个女人吗”
“对啊。”孙德海恍然大悟,“如果动了那个女人,叶秉兆一定会方寸大乱的。记得那时候唐苑母子被绑了,他几乎疯了。”他的脸上也露出了阴狠的笑,看上去无比的卑鄙。“不过,我们要怎么做,经过唐苑那件事情后,叶秉兆做足了防护措施,那个女人在御景湾受着严密的保护,我们很难下手啊。”
“任何防护都是有漏洞的。”丁越瞥了一眼孙德海,眼神里透露着鄙视,“你别老想着那些乌七八糟的点子。绑架什么的,要是被叶秉兆查到,我们就死得很难看了,没准上回唐苑跟他儿子的死也一并算在我们头上。那件案子的幕后人主使人叶秉兆至今没有跟他清算,我可不想当了冤大头。那女人不是有个私家厨房吗我们只要给她找找麻烦就可以了。”
“丁老你说的是,不过要怎么给那女人找麻烦据说那家私家厨主客不相见的,很多人就连谁是做菜的都不知道,我们想要下手很难。”孙德海躬身哈腰,笑得谄媚。
“我有说过是我们的人去吗”丁越依然是轻蔑的目光扫视着他,“你可别忘了那女人的背景,天狼沈总裁的前妻,还有跟她有纠葛并且对她恨之入骨的宋诗菲。啊,这么想想,我倒是很期待了。”丁越一手摸着自己的唇瓣,似乎在回味着什么。“宋诗菲那女人可不是什么善茬,呵呵”
孙德海越听越糊涂:“丁老,你的意思是”
“哼,我们可以利用宋诗菲给她找找茬,到时候就算出了问题,叶秉兆也不会查到我们的头上。”
“可是,那个宋诗菲怎么会听我们的呢,何况她现在是个过了气的时尚女王,也不知她跟沈总裁出了什么问题,据说在时装界被封杀了,目前忙着给她孩子赚奶粉钱呢,未必会肯给我们办事啊。”
“孙德海,女人的复仇心是很强的,尤其是宋诗菲那样的女人。”丁越冷笑起来,脸上露出一丝淫秽的笑,“有件事情我倒是真的忘了告诉你,那个女人目前是我包养的情妇。”
孙德海乍听这件事情,眼睛都瞪大了,生过孩子的女人丁越也要,啧啧,口味下降了啊。以前的丁越玩的最厉害的时候,只要处的,标准的老牛吃嫩草,而且还喜欢越嫩越好。不过他可不敢有什么异议。他张大了嘴然后又飞快得闭上了,咽了一大口口水,不过像宋诗菲那样的女人,曾经是站在时尚界顶端的人物,玩起来可能滋味会不一样吧,怎么说也是名人,身价可还是有的。
“如果我帮着她东山再起,她会老老实实听我的话的,不是么”丁越看了一眼孙德海那副吃惊的脸孔,有些自得。“我会帮着她打入娱乐圈,以她那张脸孔那副心计,一点问题都没有。她会对我感激涕零,任我予取予求的。”
孙德海忙点头:“是的,给了那女人甜头,她还不乖乖听话跌落谷底的滋味她已经尝过了,还不紧紧巴着丁老你”
浦海,御景湾,桃源居。
今天的客户有些特别,夏瑾见到客户的留言请求以后,答应了下来。这是自桃源居开张以来,第一次主客相见。说起来这个客户有点儿特别,是她以前工作时跟她不太对盘的一个女同事。
叶蔚蓝本来是不赞成的,因为她答应过叶秉兆会帮着他照看好夏瑾,确保她的安全,尤其是在冥夜不太太平的情况下。但是她架不住夏瑾的坚持,那条留言上写的内容触动了夏瑾的心,说实话,她自己也有点儿动容,有点儿气愤。那留言上写的是:
你好,桃源居的主人,我是一名家庭主妇,我发现我的丈夫出轨了,都说留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留住他的胃,我想可能是我不会做饭才失去了他的心。听说桃源居的菜具有家庭温暖,具有治愈的神奇效果,曾经帮助别人修复了很多即将破裂的感情。所以我想前来跟着主人家学习做饭,亲自做一桌菜给他吃,也希望以后能每天做那样的菜给他吃,让他的心只停留在我的身上。请同意我的请求,帮助我守护我即将破裂的家庭
夏瑾看到这条留言神情很是低落,似乎回到了她跟沈逸珲的那两年时光里,她叹息着低喃,又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你错了,男人的心不是一桌菜能挽回的”那两年,七百多个夜晚,她做了那么多的饭菜,守候了他七百多个日子,可最终也没有挽回他,她守候的只是一个梦,醒来了,只是个梦魇。
不爱你的时候,即便你是掏出了心窝子,他也不会怜惜你的
叶蔚蓝愤愤念叨着:“什么傻女人,男人的野心就是这么惯出来的,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狠狠抽他才对。要么让他滚蛋,要么自己滚蛋。”忽而,她的眼睛也落寞下来,爱到心坎里的人,会舍得下手吗不爱了,放手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等到自己遍体鳞伤再悔悟,太晚太晚,不但挽不回那个人,也丢了自己的自尊
夏瑾准备好了当令新鲜菜品,站在桃源居的门口等着那个女客户的到来。
进入了梅雨季节,雨水滴滴答答的,顺着桃园居的屋瓦落下来成了丝丝缕缕的天然水帘子。夏瑾看看灰暗的天空,心里无端蒙上一层忧伤,她情不自禁伸出手接上,不一会儿,微微弯起的手心里已经接满了水,顺着她的指缝儿流出,化作五道水帘
“蔚蓝,他什么时候回来呢”低低的声音,透着浓浓的思念,她已经有差不多一个月没见到他了吧
叶蔚蓝站在她的身侧,看了她一眼,动了动唇,大哥的事情是不能被夏瑾知道的。她挤出一抹笑来:“快了吧,大哥办完事情就会回来的。很想他,是吗”
“嗯。”夏瑾点点头,想他,很想很想,他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有没有变瘦了有没有其他的女人出现在他的身边,就像沈逸珲那样,突然就变了
桃林前面,千万缕雨帘下,模糊出现一个瘦弱的身影,撑着一把伞,走在通往桃源居的青石板路上,风吹起的时候,吹动她的雨伞,摇摇晃晃的,似乎再大一些就可以把她连人带伞一起吹跑了。雨水打湿了她半个身子,当她的面容渐渐清晰起来的时候,夏瑾几乎没有认出她来,这个还是当年那个活泼开朗的穆湘湘吗
苍白的脸孔上发丝纠结,冻得发</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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