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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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旱逢甘霖(父女)》

你随我姓沈,唤沈贺

我做乞丐那些年,别的没学会,只学会了一点,贪生怕死。这点尤其在我做了沈青戈养女之后,就更是变本加厉了。

前些年四处漂泊,听说北城繁华,遍地可生财,便随着一位老乞丐投奔了这里的总舵,谁知也没比别的地方好多少,半分铜钱子没捡到过,只是少得挨饿了就是。但毕竟是穷苦惯了,我也只觉得活下来就是天大的福分。

谁知,老天让我遇见了他,谪仙一般的美人。

“今后,我便是你爹爹。你随我姓沈,唤沈贺,可好?”

我曾隔着水榭老远地望见过那些才子佳人,倒觉得此生所遇所见之人,都及不得他气度非凡,相貌俊美。许是我见识浅薄,但他始终是我心中难以触及的存在。

他收我做养女,这些年也待我极好,旁人看来那就是百依百顺,千般宠爱,可是我知道,他不喜欢我。

他当年带我回家,许是想找个儿子来养,没想到我却是个女孩。我至今都记得他那诧异的表情,十足的惊讶与不相信。但到底,他还是把我留了下来,给我锦衣玉食,请先生教我识字,琴棋书画也统统一一涉略,只让我做一件事,替他赶走那些他不愿意娶的女子。

办法不论,只看结果。

他甚少与我亲近,我想也是因为我是个女娃。他应当是不喜女子的,只因,能近他身伺候的,惯是男子,府内也是男性居多,当然,除了那死活耐着不走要嫁给她们家檀郎的那些个姑娘们。

初时我还不知,刚进府内的我紧紧抓着他雪白的衣角不肯放手,硬是拧出了乌黑的手印。直到被他的侍卫古奉扔去温泉水池里狠狠地搓掉一层泥后,整个人弄得白嫩嫩香喷喷,才送到他面前,高大的华府和从未见闻的新鲜物件以及珍贵的和他相同的衣服料子,这一切之中,我只抓住了一个他。

那时的我应该已过十岁,因为据老乞丐说,我们一起讨饭已有这么个年头,身体却只有七八岁的模样,纤弱瘦小。

他许是觉得新鲜,也将我搂在怀里同吃同住带了几日。也就几日,之后知道我是个女儿身,便再也不曾这般亲近过我。

我便也尽职尽责收拾那些上赶着往府内凑的姑娘们,也知道他实在是被这许多人烦的紧,生怕他哪天一个不高兴便不要我了。

我说过啊,我贪生怕死,现在尤其。毕竟沈府富可敌国,无人不知,作为沈府的少主,我还实在没活够。衣食无忧的生活确实让人沉迷,尤其对于我这样的人。

可除此之外,我似乎,对我爹爹,逐渐掺杂了些不同于以往的情绪。

我似乎,十分热衷于赶走那些喜欢他的人,噢,不,是那些想嫁给他的小贱蹄子们。

这话我究竟和谁学的……这话真是我说的?不不,这一定是你的错觉,我可是沈府大小姐。

谁让我是刁蛮任性的沈家养女呢?

我爹爹姓沈,名青戈。我得了他的姓,唤沈贺。

爹爹今年二十有四。因父母早亡,小小年纪便抗下家族重担,从小聪慧过人,且经商天赋异于常人。兼之生来便有倾城无暇之容貌,甚至富可敌国的荣华富贵,莫说北城,连北国姑娘也莫不钟情于君。

因着至今尚未婚娶,各路媒娘也是操碎了心,各式各样的美人变着法子的往里送。

他六年前在路边拾回只有十岁的我,供我此生锦衣玉食,享尽荣华富贵。条件却也只有一个,便是帮他断了各路送上门的女子的念头,到是没毁了他翩翩公子的风度柔情,因为不是全落在我的身上了。

较之六年前的阵仗,如今借着各种由头进沈府的人已是收敛了许多。盖因全城上下莫不知,沈家主于六年前拾回一个小女娃收为养女,那可谓是极尽宠爱,有求必应。可这位小少主可不得了,再去去听听外边怎么说的,沈家养女,小小年纪便嚣张跋扈,不知尊敬长辈、不懂礼节,也不过就是个不知从哪里捡来的野孩子,可偏深她们檀郎宠爱地紧,硬是百依百顺,一切都依着她来,哎,也是没法,想嫁给沈家主的女子也只能都拼了命地讨好她,可这姑娘愣是柴米油盐都不进,想方设法地把人往外赶。

况且连沈家主本人都说,这事权看我家贺儿的想法,她若不喜,我不娶便是。以是这沈家女主人的位置便一直这么空着。

多少人窥着望着,可就是摸不到分毫。

可天知道我要是敢把那些女子多留在府中一秒,下一秒被扔出去的人就是我了。如我这般惜命又贪财的人,自然得离这位未来后娘有多远,就有多远是佳。当然,永远别出现是最好的。

也不知是否是为了彰显我的不同与他对我的宠爱,除却贴身侍女司桐颇得我心外,跟前另有婢女四人也能力非凡,各司其职,其下各管理若干随从小厮,以及对我的吃穿用度各个方面也是极为用心以外,也是我唯一觉得开心的是,我是唯一可自由出入他的住所的人。

他的寝居,他的书房,他的……浴室……

当然,不能过夜。

他在家的时间很多,除了有时候忙起来外,多数时间都是在住所里。他一在家,我便会带上些新学做的糕点或者一本书,只静静地找张椅子坐在他身旁。偶尔一问一答闲聊几句,我便能开心好几天。

这样的宠爱,我几乎要当了真。可是,他对我最亲近的动作,也不过是有时摸摸我的头。

他对谁都太温柔,所以那些女子才能不管不顾地赖在我们家里不肯走,就是料到了他不会出言赶她们走,放纵的下场就是越来越变本加厉,端得一夜爬了好几个人到他床上,他总不可能把人扔出去,只得皱着眉礼貌地请人出去。姑娘们觉得哪怕能和他说上句话也就值了,爬床爬得乐此不彼。

可我不是他。我拿起了可爱的小虎鞭,利利索索地把这些个弱不禁风的妹妹们抽得在床上躺了好几天。

谁让我是刁蛮任性的沈家养女呢?不做点事怎么对得起这名号。

出了事有我爹爹兜着,我才不怕。

可某人在拿起鞭子之前,怯怯生生拉着沈青戈的衣袖不放手,顶着张白嫩的小脸,声音糯糯地问道,“出了事你罩我?”

床帏之上,薄纱轻掩

六年,完全足够把一个瘦骨嶙峋毫无美感脏兮兮的乞丐小丫头培育成亭亭玉立多才多艺的大家闺秀,一颦一笑皆是勾魂夺魄。

倒像是她生来就该如此华贵,就衬得起这万千宠爱于一身,哪怕是端看那张脸,想来生生父母也非普通人,所以饶是刁蛮的声名在外,但凡见过沈贺的世家公子到是均托媒娘提过亲事,想来自己也是二八年华,正值碧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怕碰不得,放着看看也是好的。

如此尊贵的身份在这里,时间久了,世人便也都习惯了,除了角落里还有些闲言碎语,至少当着我的面,都得拿出毕恭毕敬的态度。毕竟,我背后,是一个沈家,是沈青戈。

近些日子,爹爹去了城西的商行,须得在那边逗留几日。家中那些女郎倒也安静,这也是自然,人都不在,上赶着黏谁啊。我闲来无事,便去爹爹的书房随意选了几本书带回房看。

他们男子看的书自然是比那些专门为女子准备的《女戒》《内训》一类无聊之物有趣得多,天文地理,政治贸易,人情风俗,种种繁繁甚是开拓眼界。况且,为她爹爹这样的人准备的书,又自然要再高普通男子一等。

那时的我尚还不知,这个无聊之时打发时间的举动,彻底地影响了我的今后。也或许是,那本来就是我应该要走的路。

那本书本该好好的在书柜的最角落待着,继续蒙尘,被书虫啃噬。

我也不知我是如何就抽出了那本书随意放入刚挑选出的一堆书籍中,丝绢拂去纤指上沾染的灰尘,吩咐了司桐唤人把书送到我的院落。许是他不在,所以一切事都不再那么令我能打起精神。

随意取了本书看了会也觉得有些无趣,用了晚膳后沐浴更衣,一切行程落到了星月之时,几乎是倦厌地过完这一天。

书桌旁的窗外是半盏弯月,冷冷清清的浅蓝色月光。屋内司桐在一旁奉茶研墨,我练了会字,待墨迹干涸将柔薄的宣纸卷成一卷放入书画瓶中,里面已有这几日的存货,都是等爹爹回来需交于他看的。

司桐洗好笔后候在一旁,我无力地挥了挥手遣退了她,“今夜你且先歇息去吧。”她应了个是,福了福身离去。司桐是个懂我的,而一个知你心意且一心一意待你好的侍女,最是难得。

夜明珠照耀下,是比那月光更亮上许多的柔和,到是分外适合读书。

我起身走向正对着窗外明月的躺椅,木材上铺着昂贵舒适又凉爽的布料,所以躺起来格外惬意,最最适合这样的夏日夜晚。收拢了白色丝质的外衫,躺上椅子,素白的手拾起一旁小桌上看了几页正打开盖着的书。

书中讲诉着北国的节日风俗,算不得出众,倒也能耐着性子就着这月光继续看下去。

再翻一页,竟然出现了一张彩色的图。

床帏之上,薄纱轻掩,女子全身赤裸地骑在男子身上,通身是雪白细腻的肌肤,那男人的手,竟然是狠狠捏在她丰满的胸丨乳丨之上。女子面色潮红,双眼迷离又似乎带着泪花,两人下身紧紧贴合,表情是难受又仿佛有着莫名的渴望。

我难得失态地任由书籍从我手上坠落至地面。

砰的一声。什么声音也在我的脑海里响了起来。

摸了摸滚烫的绯红脸颊,我竟然,盯着那两人,看了这许久……

(碎碎念,都没人给我留言和我聊天,瘪嘴,我要碎觉了去了……)

这就是丫鬟们私下里谈论的,秘戏图?

良久,几乎待到夜色都静谧。

我脸上的温度也不曾降下了半分,心跳剧烈地撞击着我的心房,从未有过的感受如同潮水一般向我涌来,耳边是心跳带动着耳膜鼓动的声音,眼前虽已消失的书本,却在脑海中镌刻了不灭的画面。

这就是丫鬟们私下里谈论的,秘戏图?

我捏了捏紧拳头,直起腰身,终于才垂眼将目光移到那落在地面上的书籍之上,可是,书本竟然没有合上,反而稳稳地在地面摊成两半,那幅图片就在月光之下,带着难以言喻的朦胧感,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

男女之间行那等私密之事时,居然是这样的。

啊,沈贺你在想什么。

我几乎是以极快的速度一气呵成地起身把书从地上拾起,合上,再扔在一旁的小桌之上。脸通红地连呼吸都停止了几分。

目光却没有从那本书的封面上移开,好一本《北国节日通赏》,里面藏着的竟然是这种事物,我咬了咬唇,不愿承认自己此刻犹如被诱惑一般,理智在一寸寸地遗失掉。

这莫不是,爹爹看过的书?特意藏在别的书里?不过爹爹那般不染尘俗的人,也会看这样的书?想到这里,不知为何,全身却发起热来。

脑中最后的一丝防线也被戳破,我的手探向了桌上那本一本正经的书籍,翻到了刚才的画面。

小脸上全染上了一层绯红,我几乎屏着呼吸,生怕惊扰了自己,其实画风看起来真的,还……挺美,画里全都是容貌上好的才子佳人,公子美人,各种类型,各种姿势,直让人内心忍不住在面红耳赤之余惊叹不已。

原来,这便是那闺房之乐。男子下体那般昂扬之物竟然可以进入女子的私密之处。

热意几乎把我的全身烧得滚烫,脑子里一片迷糊,却在这一夜,这本书里,懂得了更多男女之间的事。

下身那一处在我合上书起身时两腿磨蹭的那一刻,传来了一阵让我全身无力的从未有过的感觉,像是尿意,却又不全是。更像是一种渴求触碰的空虚,那叫做身体的欲望。

我捧着来不及收拾好的脸红心跳,褪了外衫,上了床歇息,粉嫩的肌肤上是一层薄汗。人在看书之时,难免会有代入感,而她的幻想对象,竟然是她的爹爹。

沈贺啊沈贺,你这胆子也忒大了些,那可是你爹爹啊。我心里念叨着,体内的热度却不减半分,双腿不自主地摩擦着腿间的被子,由此带来的异常的舒适感让我不自主眯紧了眼,眉间微颦,睁开的双眼满是渴求,却迷茫不知该如何继续。

已是深夜,无力地折腾了一阵也终于渐渐睡去。

那本一本正经的书躺在小桌上,安安静静地,浑然不知自己影响了多少人的命运。

那是本伪装得过分厉害的春宫集,春宫集出自前朝一位以技法着称的画师,仅得此一本,独一无二。而此书则是来自一位向来严肃的教书夫子,这位夫子年轻时得了这本珍宝之后,便想方设法找了本纸质大小相似的书,天衣无缝的把两本书拼合在一起,除却厚度有所差异外,不亲自翻看,必然也是无人能知晓的。

偏偏到了老时,自己却也忘了。他的一位学生得了他的藏书后,便全部献给了沈家,而这一本,便随着其中一部分,进了沈青戈的书房。

书房之中藏书若干,沈青戈也并非本本都看过,加之这本书放得偏僻,直到今日,才被这位漫不经心的沈家少主给临幸了。

自从没忍住诱惑偷偷看完了那本春宫集

不得不说,这是最难以控制又蔓延得最快的一种欲望。

甚至可以说,无师自通,一点点蛛丝马迹抓住之后,你便知晓,如何继续下去。

春宫集连着其他几本书,我隔日便送回了书房。只是,这并不是一个结束,只是一个开始。

市面上的各式话本子,都被我私下差人搜罗了回来。内容嘛,也没有什么,不过是些风月之事,但难免带点男女之间趁着夜黑风高之时不得不做的事,甚至有些,是专门写的这档子事。外人看来,我也不过是一时兴起,买了些谈情说爱的故事来看。

可是同时故事看得越多,就知道的越多,懂得越多。

知道如何去填满身体里的那种饥渴,知道如何才能满足那止也止不住不停滋生的欲望。

这具十六岁身体,已经发育得足够成熟了,哪怕是早年苦难所导致的消瘦,在后来的精心调养之下,也逐渐恢复,甚至更是凹凸有致。多年的富贵生活也将这具身体养成了真正的大小姐,肌肤白嫩光滑有如凝脂,白里透红更是水嫩无比,身体娇且柔,连我这样看惯了自己爹爹天人之姿后,以至于挑剔无比的人眼里,也是极为满意自己这幅身体的。

清晨醒来时,湿了一块的底裤,沐浴时,不小心触碰到胸上的殷红也会不自主地颤抖,还有那神秘的幽密之处,也仿佛被唤醒了一般,我更是不敢停留太久。生怕一个忍不住,便会像书中所描写的那样,自己玩弄自己。

一个又一个露骨的名词,一声又一声的呻吟,一次又一次的深入。

自从没忍住诱惑偷偷看完了那本春宫集,我只觉得我近来约摸是发情了,入梦的都是那些个yin糜不堪入目的画面,以至于不得满足的白日里,由着巨大的空虚左右思维。甚至小丨穴里时刻分泌着那些湿滑温热的液体,仿佛只等着那灼热坚硬的rou棒狠狠贯穿进花心最深处,又不停地把自己的情欲一阵阵撩拨。

我每每想着爹爹,脑海里都是自己在他身下的影像。这几日我想了许多,这档子事,我只愿同爹爹一起做,只愿被他触碰,甚至被他玩弄到哭出来。可是,他是我爹爹。男女交合,必然是因为两人心里欢喜对方,那种感情,书里面称作相爱。

那我呢?我可是爱着爹爹?爱着沈青戈?

她也会因他的靠近脸红心跳不止,会不喜他与别的女子过分亲近,会想要与他翻云覆雨。会因他喜而喜,因他悲而悲。

这些年一直克制的那些东西,在这短短的几天里。黑白分明,清晰可见的呈现在她的眼前,甚至容不得她再有半分的逃避。

我爱那个人,也想要那个人。无论是身体,还是这颗心,都在这样对着她呐喊道。

可是此刻听司桐说他回府了,我却不敢再如往常那般一样飞奔着迎上去。

只是收拾好这些个话本子,换了件水蓝色的白茶花儒裙,才慢悠悠的亲自动手给自己画了个妆容,选了配饰。心里却乱得一塌糊涂。

若是让他知晓我这些糊涂心思,我还能在沈家呆多久。

还真是一点信心都没有,也不敢有。

(听说这章挺露骨的……不出意外,明早六点预约更新,默默继续码字去了……珍珠、收藏、留言、宝物都是我的动力……极大的动力!爱各位小流氓~~)

我从来不知,他为何选择了我

自打有记忆里来,我便是丐帮中的一员,无姓氏,只隐隐记得曾有人唤我小贺。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贺字,只是跟着的老乞丐识过些字,便给我定了个恭贺的贺字,说唤着喜庆,闲来无事讨不到饭时,便也就教了我些字认,讲了些道理同我听。

老乞丐也算个读书人,只是多年乡试不中,妻离子散,最终也就落到了这个地步。其实人也不过中年,但外表早已历尽沧桑以至于磨砺得十分粗糙。

我是女娃,我知道,可我不在意,也没人在意这点,一个骨瘦嶙峋的脏得要死,最低微最破贱的路边的乞丐,一个约莫十来岁却还未发育,只为了多吃上一口饭,只为了活着的孩子,性别还不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我遇见沈青戈那天,因为初来乍到,同老乞丐和别人抢地盘没抢赢,因而被赶到了另外一处地方乞讨,偏偏当时不知被谁撞了一下,我就那样跌倒在了路中间,挡住了他的马车,而他,便坐在那豪华舒适的的软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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