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极天式改写命运之后,他更再也无须用面具、用术法遮掩什么,因为曾经浮现在面颊上的黑色斑纹,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我是鬼夷人……从母系血统那边来说,确实是如此。和胭凝的情形类似,只不过状况相反过来,我自幼努力的目标,就是洗去体内鬼夷之血所带给我的耻辱记号,发誓要世上再没剩下半个鬼夷人……直到我遇上了你。”
淡淡的几句话里,包含着无数的仇怨与愤恨,那是一种鬼夷族根深蒂固于血中的恨意,曾令公瑾在万千个夜晚里,咬牙发下切齿的誓言,但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而回想着相识的经过,公瑾面上浮现一丝苦笑。
“你是人类,努力装成鬼夷人;我流着鬼夷之血,却当自己是个人类。我们夫妻两人,其实很像……很像……”
当两段相似却又相异的人生,相互扭曲而缠绕在一起,公瑾曾因为如此而找到了生命的热度。现在,螺旋的其中一段永远断了,公瑾只能静静地蹲跪在这里,泪眼朦胧地看着妻子的容颜,回忆着他们在鹏奋坡上的初识、地底矿坑中的并肩作战、中都城内的生死与共,还有如今的永诀。
不知不觉,公瑾放开了妻子的手,静静地蹲跪着,像是一尊无懈可击的石像,做着万古不变的永恒沉思,直到太阳晨曦照耀大地,公瑾的面前发出异样响声。
“……呜……呜……呜呜……”
一声声怪异的呻吟,与极度腐臭的血肉气味,一同随着阳光而明显出现,腐臭与邪异呻吟的源头,则是公瑾身前的那具尸首。
当尸臭迅速蔓延,把周围十呎的草地全数化为枯黄,再无生命气息的尸首突然仰身坐了起来,发着诡异幽光的青碧眼睛,凝视前方那个垂首默立的男人。
一如小乔之前所交代,被命运之神施加的惩罚,会让她的来世出生在魔界,变成她人间界同胞最憎恨的魔族;至于这具失去生命的躯体,强烈魔气会将它妖化,成为一头毫无理智,只懂得追噬生人血肉的邪恶东西,如果放着不管,这妖物会在人间界造成重大灾害,一如它此刻贪婪饥渴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呜……呜……呜呜……”
由于目标一动也不动,似乎完全没有威胁性,它猛地伸出半腐烂见骨的爪臂,要去掠取第一滴尝到的活人鲜血,但在鲜艳的血光迸现之前,凌厉剑光却似急电乍现,轻易地闪过它的咽喉,将那不甚牢靠的身首一剑分离,紧跟着,熊熊火光就吞卷了掉落两处的分离身躯。
尘归尘,土归土,当晨曦完全照耀于这片山地的每一处,这里只剩下一堆灰烬,再没有半具尸首。
男人一直跪在那里,没有抬头,不敢抬头,紧紧牢握的左拳血出如涌,靠着痛楚来压下心头的恐惧与悲愤,直到他确定大火已经熄灭,才缓慢而吃力地站起身来,目光越过前方的两处大火余烬,遥遥望向山下的中都城墙,以及被团团护卫的皇宫。
“小乔,我……带你回家……”
※※※
“这一次,我要多谢你,如果没有你的协助,我无法及时出来收拾善后。”
将中都城外的景物尽复旧观,更一举清除了所有的污化,月贤者理所当然地又成为人类世界的救世主。不过,心中知道并非如此的陆游,并没有多加解释,只是第一时间使用水镜,向故人表示谢意。
“不用谢,若有得选择,我也不想再被卷入人间界的斗争,说起来一切都是你这放翁臭贼狂妄自大,才会让敌人有机可趁!人该记取教训,趁着还来得及,放弃那无谓的面子,去向你弟子把一切解释清楚吧!”
隔空相助,山中老人大损元气,本来就不愿意多做谈话的他,迅速切断了水镜通讯,然而,西纳恩还是有所顾忌,担心陆游为了尊严与面子,故意承担下这污名,造成师徒不可弥补的仇恨,所以才在切断通讯前,破例地多提醒两句。
可惜,尽管相交千年,人们还是无法完全了解对方,西纳恩并没有把握住月贤者的真正心思。
(情感与情爱,实在是突破武学修练的强大动力,这几年公瑾经过世情历练,武功突飞猛进,远比我教导更为有效,如果这样下去,突破地界为时不远……)
弟子有此进境,陆游着实感到欢喜,但他也担忧,如果公瑾疏于锻炼,甚至丧妻之后自暴自弃,难得的一个武学奇才,岂非就此毁了?
(对了,只要让他持续有一个目标去追,渴求实力的心,便会自强不息,仇恨总是武者求进的最大动力……如此说来,为了他好,这件事情的最佳处理是……)
心里开始思索,在半空中俯视大地的陆游,注意到了皇宫方向所发生的骚动。
中都城内的皇宫,这一天实在很不平安,光是万物元气兽的骚动,就令整个皇城天翻地覆,大批难民又冲撞宫门,与守卫官兵发生冲突,险些就要战起来了。好不容易所有事情过去,大部分人松懈了警戒,各自回去休息,一个疯子又仗剑闯入宫门,武功奇高,轻易斩杀数百兵丁,一下子就冲入了皇宫内部。
御前侍卫虽然也有若干好手,却根本拦截不住这名如同鬼神般强悍的超卓剑手,甚至连他怎么出剑都没看见,银光一闪,溅血哀嚎倒地。在玫瑰红的潜修、昨晚的激战,让公瑾的武功飞跃性地突破,地界之内几乎少有对手,寻常武者甚至不是他一剑之敌,更别说这些御前侍卫了。
人们只是不解,为何当这被头散发、满身血污的疯子,仗剑杀入中都皇宫,被千百士兵团团包围的时候,他都只是单手使剑,另一手却牢牢守护着一团包裹似的衣囊,仿佛那团东西比他自己性命更重要,若非如此,他双手灵便,杀伤力肯定更强。
“……妈的,为什么好事坏事都冲着皇宫来?这里成为疯子试剑的必考题了吗?”
一个御前侍卫在狼狈退却时,惊恐不已地喊了这句哀嚎,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句话带有某种命运性──在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李煜第三次闯入皇城破门时,他被剑气余威波及,横死当场。
本来听说有疯狂剑士杀入皇城时,内侍通告正熟睡如死猪的皇帝陛下,预备暂时躲避,但公瑾来得太快,又熟悉皇宫建筑,一下子直冲到皇帝寝宫,杀退所有侍卫,把几名拦路的内侍斩得支离破碎,凛冽剑气透过单薄纸门,遥遥锁住里头那个不住颤抖的人影。
公瑾的眼睛无法透视,但是剑气所告诉他的感觉,让他知道自己没有找错人。明白一场辛苦没有浪费后,他把怀里的包袱放下,小心翼翼地不吹到风,默默祝祷,以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轻轻说话。
“……小乔,你很遗憾自己从没见过父亲,对吗?我带你来见你爹了……”
公瑾的长剑已经收回鞘中,但空手傲立的他,身上散发的森寒剑气,却令周围十尺空间冷澈心肺,埋伏着的士兵与侍卫为其威势所慑,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去救援那个靠在门边、发抖求饶的窝囊皇帝。
“曹寿!你给我听好,我带我妻子到这里来,是为了见她的父亲。她是这世上最好的女人,但她的父亲……是这世上最愚蠢的猪狗,为了自己荒唐的繁衍愚行,糟蹋女性,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了一个这么好的女儿。”
“她的父亲注定是个亡国君,但她为了保护这个不曾照顾过她的父亲,她拼命地付出,替她的父亲去爱这个国家的子民,为他们着想,带领他们和平共存,找回失去的幸福与安宁,她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她的父亲,不让她父亲被革命的暴民送上死刑台!”
“我妻子她……她真的很爱这个国家,真心祈祷这个国家的幸福,担起她父亲没有担起的责任,扛起她不该扛的原罪。当所有人都背弃了这片土地,她一直到死……都还在为了她父亲与这个国家祈祷。她是真正关心这片土地、这些百姓的人……她现在死掉了!”
怒声吼着,公瑾的狂啸犹如千军万马,撼动云霄,震得满庭满院的树叶飞舞飘动。
“曹寿,你听到没有!你的女儿死掉了!”
一喝之威,足以震倒虎豹,本来蠢蠢欲动的士兵们,纷纷退回原位,面面相觑。他们当中的不少人,曾经目睹昨晚的那场剧变,再听到这番说辞,心里隐约猜到了一点东西;也不知道由什么人开始,每个士兵放下了手中的武器,纷纷垂首致意。
公瑾用力吼出那句话后,并没有得到多少快意,胸口就像是破了个大洞似的,空空荡荡,甚是难受;看着最后几片树叶孤零零地飘坠,凄清得一如自己的悲伤,公瑾心痛欲裂,几乎忍不住再次掉下泪来。
“……小乔,这样够了吧?你爹知道你了,知道你为他做过什么了,这样你有没有好过一点?”
拾起包着骨灰的衣囊,公瑾轻轻婆娑,脸上表情一下悲痛莫名,一下却又怜惜不舍,最后猛地一咬牙,他带着妻子离开这个富丽堂皇却腐败的宫廷内院。
公瑾并未预期曹寿会有什么良好反应,可是在自己转身的一刹那,他没有听见预料中的呼救与奔逃声,反而是一种很小声、很小声的哭泣,从纸门的另一侧,悄悄地传了过来。
这很不可思议,但公瑾却无法不信任自己的耳朵与感知,那个脑满肠肥、愚蠢肤浅的狗皇帝,哭了……
“……你一定会高兴吧!你爹为了你而感到悲伤,如果你能听得见,善良的你一定会很高兴吧?”
低声对着不存在的人说话,公瑾再无半分迟疑,施展轻功,一下子就离开了皇宫,在之后的两个月里,没有人再见到他,尽管中都城的百姓很希望找到公瑾将军,重重酬谢他拯救中都城的功绩,但他就像那些再也无从辨认的鬼夷人般,人间蒸发,消失了踪影。
白家、麦第奇家的部队,连同其领导人,无声无息地撤离了艾尔铁诺,行踪隐密得像是未曾来过。但这次事件的伤害,却在两名领导人的心中留下痕迹,不管是武炼霸主,或是白家的头号恐怖份子,都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形下,承受了这个打击,让他们好一阵子雄心尽失,沉寂在各自的领地里,缅怀失去亲人的伤痛。
忽必烈闭门苦思,试图突破地界,深信自己如若拥有天位力量,就能够弥补这次无力的悔恨;白军皇感于人力有时而穷,纵有天位力量,仍未足稳操胜券,遂下令恶魔岛研究团队,加强太古魔道技术研发。
相较之下,必须担起白鹿洞重整工作的陆游,则是非常在意弟子的情形。比起暂时失去生命目标的胭凝,陆游更担心行踪不明的公瑾,当两个月的时间过去,公瑾仍没有回到玫瑰红,也没有来到白鹿洞,陆游就对弟子颓丧失志的状态感到不满。
经由天心意识的感应,陆游找到了弟子的位置,并且虚化影像,来到艾尔铁诺的皇家墓园。在那里新增的一个无名土坟前,公瑾就坐在那里,目光直直地望向荒冢,随手洒着刚刚采来的花瓣。
陆游明白弟子在这里做什么,但他深感讶异,因为公瑾身上一尘不染,甚至已经重新披上锦袍与军徽,盛装以待,这显示他已经知道了自己会来,不愧是自己调教六百年的得意弟子。
“师父你来了……白鹿洞还是需要一个在黑暗里做事的人吧?我相信我自己是还有利用价值、活命价值的。”
陆游沉吟不语。他到这里来,原本是想安慰公瑾,并且为坟中那个勇气可佳的少女致上哀悼,但看到公瑾的反应,他有了别的想法。
自己的得意弟子,无疑是弄错了自己的来意,但他却很乐意见到这样的误会,并且主动促成。
“非常好,公瑾你较诸之前大有长进,这一番对你的磨练,你总算是通过了,不枉费为师这两年半来对你的苦心设计,你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果然成才啊!”
这样的回答,似乎已经代表双方达成协议,但公瑾在回身之前,却仍不合礼仪与身分地问了一个问题。
“多谢恩师的栽培,但公瑾有一事不明,必须向恩师请教。”
“唔?”
“师父重收我归入门墙,当真不后悔吗?”
“为师自信生平决定从未错过,你日后成就若能超越于我,我只会更为欣慰,证明我眼光无差,教育无差,何来后悔?”
公瑾恭恭敬敬地向恩师叩首行礼,可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在行礼同时,他心里发着什么样的仇恨誓言。
(……杀了你……总有一天……一定会杀了你……)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十七日,绵延千年的鬼夷之祸,终于宣告结束,在艾尔铁诺的史册上明确记载:
白鹿洞的周公瑾元帅,率军大破鬼夷叛军于中都之前,擒斩其首领陶胭凝,坑杀所有鬼夷军士于万人冢内,鬼夷之血从此灭绝,世上再不存在鬼夷人。
原本放浪形骸的艾尔铁诺皇帝,从这一天起,停止了他毫无节制的配种行为,遣散招集与俘虏拘禁的数千妇女。重新出现在群臣之前的他,恍若一夕之间苍老百年,没有人知道是什么理由,促使这名曹姓皇帝发生改变。
一度离开白鹿洞的陶潜将军,则在此事之后,结束了机密任务,回到白鹿洞,并在周公瑾元帅的保荐下,就任掌门,但一直到他因为南唐事件,与师门反目为止,这名曾经展现过高度才华的男子,庸庸碌碌,再无作为,以平实古板的形象,为外界所知。
百年后,武炼爆发槿花之乱,艾尔铁诺调军平乱,但手握重大兵权的周公瑾元帅,拒不从命,因此令麦第奇家叛乱坐大,举世皆以为怪,艾尔铁诺宫廷震怒,种下了日后将周公瑾元帅放逐海牙的因子。
风,缓缓的吹着,在皇家墓园的树荫之下,随着晨光的绽露,穿越在层层青山,带着微凉的冰雪气味,飘过山顶,到处流窜。
一声耳语般的低低叹息,混在风里,穿越千里之遥,来到群山层叠的千雪峰顶。
武炼,花果山。
峰顶的银杏树,已然生枝茁壮,屹立在花果山顶,俯视着脚下的无尽大地。
传说中的史实,又翻过了一页。
《银杏篇》全卷完
银杏之卷·下卷 作者后话
手机电子书·飞库网 更新时间:2007-4-12 14:57:00 本章字数:702
其实,我觉得,不必平等神锤和博爱神铠,小乔的博爱和理想就是最可怕的神器,带给她无比的力量,却又榨干她所有的生命。其实,当公瑾扪心自问,能否平淡过一生的时候,我想的却是,小乔她能平淡过一生吗?
当即使是忘恩负义,赶走小乔的那一群人遇难时,小乔都觉得对他们有一份不能割舍,不能放下的情感和责任时,试问这样的人又能如何自私的享受那属于她自己的小小幸福了?
那么,小乔的结局,从忽必烈在比武大会问她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是被决定的了。
因此从小乔来看,她应该会觉得自己是何等的幸运,能在为理想奉献生命之前,得到一生的挚爱和幸福的时光。
忽必烈、白军皇、山中老人,这三个在本传之中戏份不多的重要人物,堪称是银杏中最华丽的临时演员。部分读者觉得这三人的戏份不多,这点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公瑾与小乔的故事,如果临时演员戏份太多,就本末倒置了。
最后一战中,白军皇与忽必烈的激烈表现,或许会让读者觉得奇怪,因为他们似乎不该是这样的人。不过,如果在这种打得最激烈的时候,夹着尾巴逃跑,那感觉不是太奇怪了吗?我不想让他们变成讨人厌的角色,所以就让他们做出了不合个性的事,希望读者能够接受这种热血剧情,如果不能,那……这就是银杏的bug之一了吧!
银杏这一篇的bug可能不少,很多地方或许还和本传有相冲突的设定,不过都无所谓,因为小乔改变了命运,所以很多本传里的不同设定与记载,是因为被小乔改变了命运,所以才变得与外传的纪录不同。这是很贼的解释方法,也是我把五极天式第五式如此定位的理由,附带一提,第五式因果转轮,我自己取的外号是“作者的立可白”。
第一部 第一卷 第一章 恶名一刀
手机电子书·飞库网 更新时间:2007-4-12 14:57:00 本章字数:6267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暹罗,属于自由都市同盟里的中级城市,经济力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因为先天上的障碍,难有什么大发展,唯一所有的特色,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异,现在虽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阳,仍晒得人昏昏欲睡。
但是,仅仅百里外的另一城市,斯歌德,却仍未脱离冬雪的笼罩,弥漫在一片银白世界里,事实上,该城市四季如冬,回暖的机会根本就不多。
相隔百里,顶的都是同样一片天,之所以有这么古怪的气候差异,只能归因于地域性的磁场极度混乱。
磁场就是存在于一地之内的自然能源总称,行诸于外,便能造成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
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磁场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过该区的商船,常常无故失踪,未曾有被寻获的例子。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磁场最不稳定的一带,最显着的特徵,便是如暹罗这类的酷热,或是不稳定如昨天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的情形;至于如“东边太阳西边雨”那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经过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磁场。譬如在都市边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个都市终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异极大的天气,锁定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连下一个月的豪雨,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隆!隆!隆!”
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大批人马奔近的声音。
这里是入城几条要道必经之处,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这么糟糕,本大爷等了一个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事实上非但有人,而且还很多,多到都是一两百人同行,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洛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于长期以来过大的贫富差距,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及少数区域外,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动乱是免不了的。
平民穷饿到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欠佳。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闯荡江湖,闯出名堂前还得忍受落魄生活;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掠夺大量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什么修练比这还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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