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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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旁人知道,她是一个在抚养孩子,家里没有夫君,恐怕……结果,王诺兰是真的不想,也是已经不愿去想……

小瑞儿还小,自己又分身乏术,旁边,也总少不得人照顾,说不好听的,就是烧水煮饭,给孩子洗尿布,也不是她一个人能应付得了的!

在这个没有月嫂的年代,柳王诺兰第一次觉得,自己也不是无所不能,也是个需要人照料,需要人疼的女子。

这,可怎么办呢?

总不能再回去拓拔野身边,受那个小翠的迫害吧!……

“妹妹初来咱们镇子上,有没有想过,要给孩子,找个妥当的奶娘啊?我瞧你这瘦瘦小小的,八成儿,奶是不能够孩子吃的!”

俗话说,有福之人不用愁。

还没等王诺兰发愁为难,跟她一起并排着走路的李大哥就好像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一样的,就跟她问了一句,“我瞧你来的时候,也没带个贴身丫鬟,适才很比聊天,又说孩子还小需要哺丨乳丨,想必一定是没有称心如意的人选吧!身边儿没个人端茶倒水,总不方便吧?你家夫君待你再好,也终究是个男人,让男人伺候孩子,怕是哪个男子也不愿意做的事情吧!换句话说,纵使他愿意,怕是,多不吉利啊!”

“我也是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家里婆婆又年事已高,怕是有心无力,现在真好有这个机会,正想给孩子找个妥当的奶娘回来呢,这不是还没顾得上么……”

被李大哥这么一提醒,王诺兰顿时便意识到,在这个时代,是有奶娘这么个职业存在的,心下一喜,就忙不迭的跟那汉子“抱怨”了起来,“这都怪我家的那个冤家!原本,在我们住得那里,我都已经找下稳妥人了,这一搬家到这边儿来,人家奶娘就嫌离家太远,不肯跟着来了!到了这边儿,我又人生地不熟的……这可真是只让我想想,就觉得发愁的不行呢!”

“这不怕!赶明儿一早,我去你家喊你,咱们一起去趟镇子东头的人市,花点儿银子,贴张找奶娘的告示上去,只要价钱合适,奔儿半个时辰都不用,就能找到你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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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不老实的家伙

这个李清虽说长得难看,但是毕竟是这小镇里的人,对这小镇的大小事情,也了解的颇为全面,听王诺兰说还没给孩子寻到奶娘,忙就跟她建议起了最划算,最方便的招人法子,“当年,我家那个黄脸婆刚有第一个孩子的时候,也是奶水不够吃,临时才去的人市招的奶娘,我记得,我家那个黄脸婆那时候才叫一个大方!当时是许了人家管吃管住,五两银子的月钱,结果,你猜怎么着?来应招的奶娘,险些踩烂了我家的门槛儿,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里面挑了一个最中意的出来,那奶娘得了高月银的活儿,可叫一个勤快,洗衣做饭带孩子,全她一个人,就都包了!我觉得啊,你也别不舍得钱,多出一点儿,找个好的,以后啊,有你觉得省心划算的时候!”

“花银子倒没什么,只要能找到称心的人,怎么都好的。”

王诺兰心里一惊,喜上心来,答应了一句,笑着扭头,看了一眼那个汉子,从李清刚才的话来看,她听得出来,李清也并不一直都是个小气抠门儿,雁过拔毛,爱沾人便宜的人,这个发现,让她很是开心,对自己能把一个堂堂的汉子“教育好”的这事儿,顿时便更有信心了起来,“时候也不早了,我这就先回去家里,准备今儿晚上的吃喝了,明儿一早,我去你铺子门口儿等你,咱们一起去人市,顺带着,再去瞧瞧早市,买点儿新鲜的蔬果回来。”

凑合着临时买来的被褥睡了一夜,临到天亮,王诺兰便在委屈中被饿醒了起来。

以前,她总听她的那些病人们说,由于这样或者是那样的原因自己会时不时的被饿醒,当时的王诺兰对此根本不屑于顾,她还觉得是她们太娇气,现在,自己亲身体验了,才是明白,饿,根本就不是“不娇气”就能承受的了的,这就像……就像胃里有一只饿了的小虫子,闹腾起来,就能让人抓心挠肝一般!

这可怎么办?王诺兰有些为难!古代不似现代,家里能备上一堆的零食儿,什么时候饿了,就打开一包来吃,而王诺兰,是在古代……这在现代里,也只会煮面,煮鸡蛋的人,到了这买不到方便面的古代,仅剩的“煮饭技能”,也就只剩下了煮鸡蛋!

煮了几只鸡蛋,挑出了其中没有被煮破的,剥掉蛋壳,凑合着吃了充饥,王诺兰苦笑了一声,只觉得,将来自己过的日子,漫长的有些可怖。

她需要适应的,不仅仅是变成一个孩子娘,更多的,恐怕是,要让她自己,变成一个属于这个时代,适应这个时代的人……比如,连想吃碗面,都得自己会和面,会擀面,会……这样的日子,是她以前时候,做梦都不曾想过的艰难,或者说,举步维艰。

“儿子,为了你,你娘我可是什么都不顾了,以后,你长大了,可得争气啊!”

王诺兰看了一眼窗外,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长叹一声,一手扶了桌子,一手扶了自己有些酸软的腰,小心翼翼的站起了身来,瞧现在这情景,只雇一个奶娘,恐怕是不够的了,要不……再雇个厨娘?反正,丫鬟是一定不能再买了,在小翠儿那贱婢身上,吃一次亏,就足足够她仇恨一辈子的了!

很快,在王诺兰的纠结中,黎明前的黑暗就过去,紧接而来的,便是初升的朝阳。

王诺兰给自己换了身儿衣裳,就慢慢溜达着出了门儿去。

这里的空气很好,没有半点儿污染的新鲜,这是在未来,或者说在未来自己工作的地方是享受不到的。

李清家的绸缎庄在她新买的这铺子,隔壁的隔壁,正常人步行,只需要半盏茶的工夫,但由于近期赶路收拾店铺,累的腰酸背痛的,所以王诺兰走的十分缓慢。

当王诺兰走到李清家绸缎庄的时候,李嫂已是手里拎了一个篮子,在那里等着她了。

见她只空着手出门来,连个装东西的物件都没带,李嫂不禁一笑,快步迎了上来。

“你这一看,就是寻常里在家被夫君娇惯,没自己出力干过活儿的。”

经过前一天李清的交代,李嫂已是把王诺兰当成了自己的知心人儿,跟她说起话来,自然也就多了几分亲近,“昨儿,不是你自己跟咱家李清说,要去完了人市,再去赶个早市么?你这篮子都不拎一个,一会儿买了菜啊,肉啊什么的,怎么带回来呢?”

“瞧你说的,李嫂,我这不是刚刚才搬过来么,什么的都还没来得及置办呢么!”

王诺兰的做事习惯,还是没能从一个现代人扭转过来,在她想来,出门去买东西,只需要等买好了,让店家给装个袋子就好了,带篮子什么的……当然,在李嫂的面前,她是不能这么说的,不然,不被当成是个胡言乱语的疯子才怪,“我寻思着,今儿去人市,除了要给孩子雇个奶娘之外,还要再给家里雇个厨娘,不用住家,每天来给做三顿饭就成,管吃,柴米油盐都算我的,一个月,得多少银子?”

“我寻思着,至多三两银子一个月,也就不得了了!我家雇得这个厨娘,每天做三顿饭,一顿点心,住家,才四两银子!”

想想王诺兰的确是才刚搬来小镇里,的确是还没得着空儿出去置办东西,那个李嫂不禁一笑,又调侃了她一句道,“你家夫君也是,放你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女人在这人生地不熟的镇子里,好歹,也该先买几个丫鬟回来,对你有些照应才对!”

在李嫂想来,买几个丫鬟在家里干活儿,是很划算的,跟人牙子买到手里,十两二十两的事儿,买回来之后,只需要管吃管住管穿,心情好了,丢几个铜子儿的零花儿,心情不好了,一文钱都可以不用给,招惹了自己不高兴,打死了官府也不会追究,当然,最最主要的是,随便使唤,什么时候想起来了,就可以什么时候使唤,不用跟雇来的下人般得,这事儿,那事儿的麻烦!

李嫂的话,让王诺兰的心揪了一次,她稍稍沉默了一下。

她何尝不想去给自己买几个丫鬟来使唤?

可是,有小翠儿那个贱婢的前车之鉴……她不敢,确切的说,现如今的她,输不起。

“在想什么呢,妹妹!妹妹?”

往前走了几步,见王诺兰没跟上来,那个李嫂不禁一愣,扭头,看向了她去,不解的跟她问了一句,“你没事儿罢?脸色怎这么差的?”

“没事,李嫂,只是想起了一些以前的事儿,不自觉的就站下了。”

被里嫂这么一唤,王诺兰便回过了神儿,见她正站在远处,满眼好奇的盯着自己看,忙编了一个不能全算是谎话的理由出来,否了李嫂的这个“建议”,“丫鬟我是不打算买的,以前,我有一个从娘家带过来的丫鬟,从小儿就跟在我身边儿长,我一直拿她当自己姐妹的,结果……她竟是想要趁着我有身子的时候,勾搭我夫君,还给我下堕胎药,想害死了我和孩子,她能鸠占鹊巢……李嫂,不是妹妹我多心,不肯信人,而实在是这丫鬟啊……想要飞上枝头变凤凰,当姨娘享福,不想嫁给下人,过一辈子苦日子的多……”

“天呐!这世上,怎么竟有这么不要脸的奴才!你怎么处置她的?这要是我,不使人乱棍打死了,才是见鬼了!”

李嫂是家里的正房正妻,她夫君又是那样的一副嘴脸,自然,她就要比旁人,更深恶痛绝妾室的多,反正,满镇子的人都知道,她是个不好招惹的“母老虎”,她不让李清纳妾,也就是“理所应当”的很了,“要我说,这世上的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见了女人,就拔不动驴蹄子,不抽鞭子,不老实!”

听那李嫂说的话,王诺兰深吸了一口气,纵使对自家夫君再是不满,可是毕竟家丑不能外扬,考虑到这一点,王诺兰恢复了脸上的笑容,“想来,我家夫君又多金,有为,那些女子还不拼命的想博得我夫君的喜欢?可是在这方面,我家夫君做的还好,有定力,前几天趁着我出门的时候,家中有个贱婢勾引他,他愣是没上当,直接唤了人来,把那贱婢给拎出去,卖红楼了。”

说这番话的时候,王诺兰恨得牙根直痒痒,可恶的小翠,可恶的拓拔野,但是眼下不是发牢骚的时候,以后王诺兰要带着瑞儿生活在这里,她是要一人扮两人的,自然不能跟那李嫂说,拓拔野就是个混蛋,上了那贱婢的当不说,还惦记着要跟那贱婢合伙,打算谋她性命贪图她的钱财!

第四十五章 解决温饱

虽然心里对拓拔野恨得不行,恨不得千刀万剐了他,但脸面上,还是要不能改色,强颜欢笑装作出一副幸福的模样,“像是那种贱婢,直接乱棍打死,都便宜她了!就把她卖去红楼,她不是喜欢勾搭男人吗?就遂了她的心意,那里男人又多,就让她一辈子都勾搭男人,勾搭个够!我们也算是做了一个大好事呢!”

“妹妹,说的真是太好了!说得太对了!就应该像是妹妹那样的想法,卖去红楼,打死都是便宜了!”

想到自己家里的那几个年轻貌美的丫鬟,再想想王诺兰说的,那个被她夫君“卖去了红楼”的贱婢,一种不安,本能的就涌上了心头,她家的那个死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平日里,都是她拿着钱,但……那死鬼会不会,也对家里的丫鬟们下手?

这个李嫂,当年也是十里八乡的一只花,可是,架不住岁月的残害,自打她从生完了孩子,变胖,变丑了之后,她家那死鬼就不怎么爱跟她亲近了,那死鬼……会不会背着自己,和那些贱婢们勾搭?

不,这不行,这样的事情绝对不能在自己身上发生!不,不行。

心里不安的想了想,趁着自己还没有被赶出府去,得早作打算!她得找个机会,偷偷的观察一下那些丫鬟们,看她们有没有跟她家死鬼打情骂俏,动手动脚,若是让她发现……一准儿,也都给她们卖到了红楼去,让她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不要脸的贱婢们,看还有没有敢勾搭她家的那死鬼!

尽管心里有事,但李嫂毕竟也是过来人,所以,压着着自己,两人一路闲聊着,就到了人市,花几文钱贴了两个告示,很快,就有一群人围了上来,看过王诺兰开出的优厚待遇之后,立刻就开始跟管人市的人牙子讨起了王诺兰的住处来,准备尽早儿的去应招,看能不能称了主人家的心意,拿下这份好差事。

索性跟人牙子说好了,要到辰时末家里才会有人,王诺兰便跟那个李嫂一起,慢悠悠的往早市的方向走去,刚才,她只吃了几只鸡蛋顶饿,这会儿,已是觉得肚子里空落落了起来。

有早市的地方,一准儿就有各式花样儿的早点卖,王诺兰自是明白这个道理,她打算,就打着这逛早市的幌子,在外边儿吃些早点,顺带着,去买个提篮,捎带点儿自己想吃的蔬菜回去……不用等到中午,就能有厨娘去应招了,等她选好了称心的,就直接让她把自己想吃的菜给做了

在早市上请张嫂一起吃了一碗小馄饨,几张烙得焦黄的鸡蛋饼,柳轻心顿时便觉得,自己从刚才就饿得倒悬的心,落到了实处。

见王诺兰吃东西吃得狼吞虎咽的,就好像是好几天都没吃过了一般,那李嫂不禁失笑,使手臂捅了捅她,压低了声音跟她问道,妹妹是不是最近都没有休息好,吃饭吃成这个样子,那边的汉子都看的惊呆了。

王诺兰看了一眼四周,擦了一下嘴,心知李嫂是故意逗自己的,王诺兰也不跟她恼,只装镊样的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肚子,笑着回了她一句,“李嫂,你是不知,作为女人,什么都能亏待自己,就是不能亏待了嘴,吃的好,才能更漂亮!这样男人才爱!”

说起男人,王诺兰本能的就想起了拓拔野,想起拓拔野,王诺兰莫名的这恨意,本能的就涌了上来,恨不能下一刻,就把他那个负心人撕个稀巴烂,再使脚狠狠的踩上几脚去,方才解恨。

说实话,她真是为这原来的王诺兰,这身子的原主不值,这般貌美如花的一个女子,死心塌地的嫁给那么一个相貌实在称不得帅气的,还心甘情愿的帮他养活自己族群的人,为他担惊受怕,给他生孩子,到头来……那拓拔野居然做出这等罪恶滔天的事情,简直就是个畜生都不如的混账玩意儿!

王诺兰恶狠狠的想着,要不是她刚过来,没本事,一准儿得叫他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也算替原主报仇了!

依着史书记载,现在是隆庆年,再过几年,就是万历年,到万历二十年,就该是宁夏之战,拓拔野的家族被万历皇帝一窝端平,满门抄斩的时候。

如果,她不能凭着自己的本事,在这之前找拓拔野报仇,到那个时候,也有万历皇帝来帮她雪恨……说白了,她只要好好儿活着,活得比那个负心汉还要久,就足足能在有生之年,看着他人头落地,暴尸荒野,然后,拿上一把刀子,狠狠的在他的尸体上多刺上几刀,给他碎尸万段了!

“瞧你这吃相,真不像是一个大家闺秀!想当年,我怀我家老大的时候,也就像你现在这样,看见事物都像是没命了一样,一顿饭足足能吃下一头牛,过不一个时辰,就又饿得心急火燎的!”

说起家里的孩子,李嫂的脸上本能的露出了暖暖的笑意,就好像她在说的,是于她而言,无可比拟的珍宝一般,“许是我带着我家老大的时候,吃得太多太好,生得时候,可没少遭罪,你是不知道,从前一天晚上半夜,破了羊水,一直到第二天过了晌午,都愣没下来半根儿头发!当时,给我接生的那稳婆急的啊,就怕我一个挺不住,昏死过去,就该大人孩子都保不住了……你想啊,我是那种自己有福不享,让旁的女人来住我的房,花我的钱,使唤我买的丫鬟的人么?狠狠的一使劲儿,就把娃的头给下来了……你猜猜,我家老大生下来的时候多重?九斤半!这么大个儿!稳婆都说,她接生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见着,有人生下这么大个儿的孩子来的!”

“九斤多的孩子?!李嫂,你这也太牛了点吧!你这是得遭了多少罪,才生下来的啊,太危险了!这孩子,要是长大了以后,敢不孝顺你,真是该天打五雷轰的!”

古代不比现代,孩子太大了,可以剖腹产,虽然,古医书上也有讲破腹取子的,但,那是万不得已之下,才会用的法子……麻醉,可以用麻沸散和银针,但手术中不能输血,手术之后,实现不了无菌环境,无疑就等于,让那产子的孕妇,再过一回鬼门关!

有身子好的,发几天烧,能挺过去,有身子不好的,直接就会死在产床上面!

说白了,在古代,给人做外科手术,就是跟谋害人的性命,没什么两样!

所以一般人很少冒险如此

“我家的那几个孩子,就属我家老大最孝顺,今年过了年,就该十岁了,天天晚上帮我端洗脚水,给我捶背揉肩,啧啧,小小的人儿,可是比我家那死鬼,贴心得多了。”

说起自己家里大儿子的孝顺,那李嫂顿时便笑成了一朵花儿,端起自己面前的粗瓷大碗,又喝一口水润了润嗓子,才继续又跟王诺兰说道,“养儿防老,养儿防老,有这么个儿子,我啊,是什么都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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