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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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走在路上的她小跑一会儿之后,就突然胆子比之前又大了一些,停下来思量起了是不是该让王诺兰就这么被气死了,她好趁机取代的事情。

然后,小翠儿放着归王诺兰所有的药铺不去,拐弯去了另一家药铺,给了那药铺的大夫十两银子,告诉那大夫,等会儿去了宅子里,不管遇上什么情况,都告诉家里的男主子,大人没得救了,孩子还可以试一试,当然,如果是孩子“也没得救了”,事后,她还会给那大夫十两银子的好处。

那大夫贪财,当然不会放着眼见能到手的十两银子不要,跟着小翠儿去府上随便瞧了一眼王诺兰之后,就告诉拓拔野,人都已经没气儿了,救不了了,趁早找个棺材装了吧,不然,等尸体硬了,就该入棺都难了。

拓拔野听说王诺兰已经死了,当下就坐倒在了地上,小翠儿便趁着他没了主意的档儿,使人去买了棺材回来,把王诺兰装了进去。

当时,王诺兰是真的逢了生死绝境,气息微弱,小翠儿那不懂什么医术的人,也瞧不出什么来,见大夫收了她给的“赏银”之后,就匆匆走了,再摸王诺兰的鼻子,也摸不着还有气息进出,便以为这事儿是成了,只等着把她在灵堂里摆上三天,盖上棺材盖儿下葬,她就可以放心大胆的等着当拓拔野家里的姨娘,把持着王诺兰的嫁妆,舒舒服服过下半辈子了,不曾想,王诺兰没死,还在下葬之前,又醒了过来,把她的美梦砸了个粉碎。

给王诺兰陪嫁的两个奶娘,正在铺子里做事,突然听说自家小姐死了,当下就觉得不对了,叫了几个掌柜商议之后,就遣了其中一人,去往沈家,把这事儿禀报给沈家老爷子知道,彼时,沈家老爷子正出门访友,不在家中,那被遣去的人思量再三,只得找上了从小儿跟王诺兰一起长大的沈家大少爷,也就是之前时候,到江南宅子里探望王诺兰的那位,沈宇,王诺兰的表哥。

沈宇知道王诺兰突然死了的这消息后,当时就暴怒了起来,一边对自己的姑丈,也就是王诺兰的爹爹破口大骂,一边策马直奔王诺兰所在的江南小镇而去,据那去找孙大光寻王诺兰的婆子说,当时,王家老爷要不顺朝廷意愿,把王诺兰嫁给拓拔野那蛮牛的时候,沈宇就是极力反对,奈何身为晚辈,没能说服沈家老爷子也一同反对此事,而不得不眼睁睁的瞧着王诺兰被王家送去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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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回不回去

沈宇赶到王诺兰所在的那江南小镇的时候,王诺兰已经醒转过来,正迷晕了拓拔野和小翠儿,收拾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准备逃家,潜进宅子的沈宇见此,以为她是要回沈家去,心生欢喜,便由了她喜欢的帮她打晕了拓拔野的几个手下,支开宅子里的一应下人,还把照看院门的两个小厮打晕了,摆成偷懒睡着的样子,打开院门,供她出门儿方便。¥f小說,ww

结果,王诺兰离开小院之后,没有径直回返周庄沈家,而是连城都没有出,就直接找了一处客栈睡觉,沈宇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知她是从没吃过苦的人,便没往多里想,就在她歇下之后,径直跟那客栈掌柜包下了整间客栈,来保证她的安全,以及她睡在那里的这事儿,不会被同住的人宣扬出去,被拓拔野听闻后赶来,再把她给带回去。

再后来,王诺兰使银子让客栈老板雇车,沈宇就也跟着雇车跟着,她走到那座城里换车,他也跟着她换,结果,就光见着她兜兜转转的绕,半点儿也没有要回去沈家的意思,到末了,更是失心疯了般得找了间客栈住下,拿了她嫁妆的铺子文契,要托人卖掉。

那些铺子,都是王家和沈家的产业,为了她能在婆家过得舒服,特意挑出来的生意好,位置好的几间,莫说寻常商人,不可能一下子就拿得出这许多的银子置办,就是置办的起的,也没人敢随便购买牌匾上刻有王家和沈家印记的铺子回去占为己用,沈宇怕她卖不掉铺子,就一直在那客栈里住着,招来歹人危险。就私自去就近的沈家钱庄支了银票,雇了几个人,打扮商人模样,去跟她把这些铺子都“买”了下来。

沈宇虽是沈家的大少爷,却终究不是家里的掌权之人,一下子支了这许多银票,肯定要被沈家老爷子问责。他想着。该在被沈家老爷子问起这事儿之前,先一步写信回去,跟沈家老爷子解释清楚。却做梦都没料到,他就写了个信,送去沈家的铺子,让下人帮忙递送的工夫儿。王诺兰就不见了,东西收拾的干干净净。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王诺兰不见了的这事儿,可吓坏了沈宇,生怕她携带着大量的金票银票,会遇上歹人。图她的财,害她的命,当然。前者还没什么要紧的,重要的。是后者,如果,王诺兰因为这原因,而被人给怎么样了……莫说是沈家老爷子,不可能饶了他,就是他自己,也一准儿得狠狠的抽死了他自己去!

到处找寻王诺兰的沈宇,在找遍了与她失散的那城池四周,大小十几座城池,仍未得着她半点儿消息之时,周庄沈家那边,也收到了王诺兰托人送去的信函。

拓拔野放任丫鬟小翠儿谋害王诺兰的这事儿,顷刻间,就传遍了沈家和王家,所有人的耳朵,沈家老爷子更是一怒之下,带人直往王诺兰住过的那个江南小镇,硬生生的使人把已经埋了半截土的棺材从坑里拖了出来,开棺验尸。

王诺兰早就逃了,棺材里哪里来的尸体?

拓拔野心惊的拒绝开棺,说是怕惊扰了王诺兰的安眠,打算用亲情攻势,孤注一掷的薄自己面子,结果,被怒火中烧的沈家老爷子使人一顿暴揍不说,还当众劈开了那口空棺材,响亮亮的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子。

拓拔野家族还指望着沈家和王家帮他们出钱,填补税赋窟窿,自然不敢对拓拔野这不肖子孙出言袒护,身为家主的拓拔野的父亲一纸信函写来,就把拓拔野和家族之间,撇清的一干二净,道是将拓拔野这逆子逐出家门,何时寻回他原配妻子王诺兰,何时才认他这个儿子,他永远只认王诺兰那一个儿媳,其他女子,休想进他家大门。

沈家老爷子做了几十年生意,商战的刀光剑影里摸爬滚打,什么事儿没见过,如何精明的一个人,怎可能被拓拔野的父亲的这断臂求生之计蒙骗?

当下,一封商界布告公诸天下,拓拔野宠妾灭妻,妄图谋害沈家外孙女王诺兰,事虽未遂,其心可诛,自即日起。沈家所有商铺,不再做拓拔野家族生意,不再有车队途经。不再接待任何拓拔野家之人,不再给拓拔野家提供任何帮扶资助。

世人常说,有钱能叫鬼推磨。

一个从太祖皇帝登位之前,就在叱咤商界,手中还掌握着江北盐米运输生意的家族,发出这样一份布告。对拓拔野家的影响。可以说是半点儿都不比隆庆皇帝发兵讨伐少半点儿的。

只不过,发兵征讨,是明刀明枪的腥风血雨。这样的一份布告,是让拓拔野家族有苦难言的暗度陈仓,前者,尚可一战,后者,直接就是灭族之危!

没有食盐,马跑不动。人没力气,牛羊生的小崽儿也会体质孱弱,不易存活,没有米粮,不已农耕为主,却又在这些年吃惯了中原粮食。放弃种植青稞的当地百姓。便会顷刻陷入口粮危机,动摇拓拔野家的统治。

沈家老爷子的这一招。不可谓不狠。

但跟王家相比,这还是轻的。

听闻女儿被害,一直把王诺兰当做是掌上明珠的王诺兰的母亲也是勃然大怒,当下撕毁了与拓拔野家的结义文书不说,还通告全族,所有王家商铺,不得再与拓拔野有任何生意往来,已在递送路上,尚未到达的车队,闻信后立刻回返,原作为陪嫁,给了王诺兰的铺子田庄,也悉数收回,所属金银商铺,对尾端刻有“兰”字标记的首饰,不予收购

当然,倒霉的人不是只有拓拔野,也不是只有拓拔野家,沈鸿雪,这明知王诺兰逃家,却没把她安然带回沈家,放任她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走失的,也挨了沈家老爷子的家法,沈家老爷子有言:你不给老子把宝贝外孙女儿找回来,老子就跟你没完,三个月一次家法伺候,直到找到为止,三年之内找不回来,你也给我滚出沈家去,老子不要你这孙子了!

被沈家老爷子赶出家门来找寻王诺兰的沈鸿雪,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又找了一遍与王诺兰失散的那座城池周围,连占山为王的山匪,也托人打上了交道,入山寨去挨个儿找了一圈儿,末了,实在是没了法子,才不得不在旁人的介绍下,找到了孙大光,以重金相许,求孙大光倾力相帮,找到王诺兰,并将她完好无损的送于面前。

沈王两家对她这般在意,为了她,不惜弃了大生意不做,与手中掌握兵权的拓拔野翻脸,这是王诺兰做梦都不曾想到的。

在她的印象中,商人都是以利为重,尤其是在古代这种女子地位低下,动辄就会被当成是筹码嫁人的年代……更该是如此的才是!

当然,她也不是没想过,于王家和沈家而言,她会不会是个比较特殊的存在,不然,王沈两家,也不可能给她那许多田庄铺子,经营好了,足够养活一座城的嫁妆,但结果却是,她不敢赌,她怕跟故事里的那些在夫家受了委屈,就跑回娘家去告状,结果,却又被娘家送回去夫家的女人们一样,再想逃家,也没了可能。

“大光,你能联系上我的那位表兄吗?”

知道为了自己,她那位名唤沈鸿雪的表哥,竟是做了这么多事情,王诺兰不禁对他心生愧疚了起来,虽然,他只是这身子原主的亲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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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养眼的白

但……现在,她已经接管了这个身子,受了人家施恩的,也是她,“我想见见他,跟他说些话,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不要在这里,不要在医坊里。阁『≤小『≤说,ww”

“你还是不想回家?”

王诺兰的话,让孙大光微微一愣,继而,便眉头微拧的又看向了她,“以前,你不知他们会在钱财和你之间,选择哪个,才不敢回去,现在,你已经知道沈家和王家的态度了,为什么还不肯回去?”

“你已经知道,我不是以前的王诺兰了,难道就不觉得,我跟沈鸿雪回去之后,是会露馅的吗?”

抬头,看了看孙大光,王诺兰也是满脸的无奈,她不是不想替她这身体回去家里尽孝,而是……对过去几乎可以算是一无所知的她,跟着沈鸿雪回去,只会让事情变得比现在更加糟糕,更加麻烦,“还有瑞儿,我要怎么跟沈家和王家解释,他为什么是萧一奇的孩子?现如今,陛下都已经拿他当孙子了,我再改口,说他……你说,沈家和王家能承担的了陛下的雷霆之怒,还是我去背着一个偷人的名声儿,被浸猪笼?”

王诺兰突然觉得自己这日子过得有点儿糟心,一个谎编出来,后面,就需要再编十个谎来圆,然后,圆来圆去,把自己绕了进去,到头来,想要反悔了,已来不及。

“谁敢!”

从小在本门里长大的孙大光,并没有受这个时代俗世的影响,在他看来,喜欢的就是喜欢,喜欢的就要保护。就好比王诺兰,他瞧着喜欢,觉得有趣儿,就一定不会让她遭受半点委屈,不管她是什么身份,也不管她是谁的人,只要她是她。是他认识的王诺兰。就足够,“谁敢伤你,我就让谁满门上下。鸡犬也不留!”

“瞧你凶的,就差张嘴咬人了!哎,我刚才跟你问的话呢,我那表兄。你倒是能找到不能啊?!”

笑着跟孙大光调侃了一句,王诺兰本能的就想起她养的那只小狗崽子来了。“啊,对了,还有,还有。豆丁什么时候能回来啊?你不是说,就让人带它回去一趟,打造副护具吗?这都三天了!”

“明天就回来了。”

在孙大光的概念里。豆丁,是比大部分人都要值钱的。当然,这人也分三六九等,像王诺兰和他自己,就是那种比豆丁值钱的,沈鸿雪那种,就是没有豆丁值钱的,“你想见那个沈鸿雪的话,我就使人去联络他,介时,你跟我去一趟接单的铺子,见一见他,也就得了。”

“行,就依着你安排的办吧,明儿赶紧把豆丁给我抱回来,我一时见不着它,就心里不舒服的慌。”

是人都有个依赖心理,王诺兰当然也不例外,虽然,豆丁才只是个奶牙都还没换完的小崽子,但有它那会呲牙的小家伙儿在,她就会本能的觉得安心,“还有,以前的事儿啊,我都不记得了,等见了沈鸿雪,他要是跟我提起来,我该怎么应对才好?”

“我师父说,人在受了严重的打击之后,会忘掉许多以前的事情,你被自己信任的丫鬟背叛,险些没命,受的打击,该也不小的才是。”

抬头,看了一眼王诺兰,孙大光话里有话的给她提点了一句,“反正,王诺兰是如假包换的柳轻心,那沈鸿雪想要比对手印,都比不出差别的,你怕的什么?你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不想回家去让沈王两家的老人担心,不是比任何理由,都更妥当,都更有说服力吗?”

“哎?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王诺兰并不是个笨的,听孙大光这么一提醒,自然就想明白了他的意思,高兴之余,本能的双手抓住了他放在了桌子上的手臂,“我说孙大光啊孙大光,你可真是聪明!

在古代,是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的。

就算孙大光没有这样的观念,王诺兰也会本能想到。

发现自己行为不妥,王诺兰顿时就脸色爆红了起来,忙不迭的收回自己的手,轻咳一声,连自己的臂弯以下,都藏到了桌子底下,“咳,那个,我,我是说,你,你可真是聪明,这样的好办法,都能想的出来!”

在孙大光的安排下,三天后,王诺兰便见到了传说中的那位,为了庇护她,成全她,让她高兴,不惜冒了被沈家赶出家门风险的表哥,沈鸿雪,地点,是在一处让谁看都不像是会跟“杀/手”这个词儿扯上关系的茶楼。

王诺兰跟着孙大光走进房间的时候,沈鸿雪正背对着房门,听到声响,便忙不迭的回转身,往进门来的他们两人看了过去。

待看清跟在孙大光身后进来的女子,的确是王诺兰,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表妹,平静如水的脸上,才像是泛起了涟漪的水潭,蓦的有了表情。

“诺兰!真的是你!你,你可吓死我了!”

沈鸿雪一个箭步上前,到了王诺兰的近处,见她只是有些懵懵的盯着自己看,没有半点儿要跟自己亲近的意思,才是微微一愣,不自觉的拧紧了眉头,跟她唤了一句,“诺兰?”

“这是你表哥,女人,为了找你,他可是下了极大的工夫,花了不少银子。”

孙大光了解王诺兰,知道她只一言不发的站着,是在等自己开口,便轻轻的叹了口气,替她“引见”了起来,“你还记得起他来吗?”

见孙大光这么给面儿的帮她圆场,王诺兰当然要趁机装糊涂,满脸无辜的眨了几下眼睛,盯着沈鸿雪又看了看,才懊恼的抿起了唇角来,无奈又可怜的摇了摇头。

王诺兰的陌生态度,让沈鸿雪的心稍稍紧绷了一下,心疼的神色,顷刻间,便满溢了脸上,他不知此时的王诺兰,已非彼时的王诺兰,在他的概念里,她会变成这样,一准儿是因为他跟她走失,没能对她保护好,才造成的不良后果!

“门主,我表妹这是……”

沈鸿雪轻轻的咬了下唇瓣,扭头,看向了站在王诺兰旁边的孙大光,跟他问询起了王诺兰变成这样的因由,“还有,她的孩子……”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这样了,我告诉她,你在找她,她也不记得有你这人,具体情况,你还是自己跟她问吧。”

孙大光不喜欢说谎,但为了王诺兰,他已是破戒了不知多少回,现如今,面对沈鸿雪,委托自己生意的事主,再继续编谎话,就有些不太合适,也不太像话了,他决定,把这谎话,留给王诺兰自己去编,毕竟,这是她的家事,还是得她自己来处理,更加妥当,他……终究是个外人,就算寻常里,跟她足够亲近,也不行,“我先出去一会儿,安排下面人做事,你们慢慢叙旧吧。”

说罢,孙大光便转身出了门去。

他知道,沈鸿雪不是会伤害王诺兰的人,确切的说,是宁可自己受伤,也绝不忍心让王诺兰受半点儿委屈的人。

跟转身出门的孙大光致谢一声,沈鸿雪便扭头看向了从进门,就一直站在了门旁边,“不敢”上前的王诺兰,因为心疼,而眉头拧得更紧了起来,尽量放轻了声音,小心翼翼的跟她说话起来,生怕下着了她,让她丢下他,落荒而逃,又找不着了。

“诺兰,我叫沈鸿雪,是你表哥,从小跟你一起长大的,来,过来,咱们先坐下来,再慢慢说话,好不好?”

沈鸿雪比孙大光高,王诺兰站直身子,头皮也该是刚刚能到他的肩膀,许是出身沈家,从小都没吃过什么苦,他的皮肤,不像大部分北方人般得带着麦子样的浅黄,而是更像生于江南的那种,让人看着就养眼的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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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他老人家

他给人的感受,就如他的名字一般,翩若惊鸿,肤白若雪,让人只是看着,就忍不住要生出喜欢来,想要跟他多多亲近才好。,ww

王诺兰自诩不是个以貌取人的,但见到沈鸿雪之后,也是忍不住稍稍惊愣了一下,对偶然自古书典籍里见到描写的那些,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美男子,也本能的信了起来。

原来,书里写的,也不全是骗人的,至少,沈鸿雪,的确是让她看到了古代美男子的“冰山一角”。

“好。”

王诺兰轻轻的点了下头,缓步走到了桌子旁边,跟沈鸿雪隔着一张桌子,慢慢的坐了下来,“先生说,你是我表哥,一直在寻找我……可是,我不认识你,确切的说,是不记得你……我只认识救了我性命,还教我本事的师父,还有……还有瑞儿的爹爹,我偶然出手救治,却巧合了就是与我失散了的夫君的那人……”

故事梗概是王诺兰想了好几天,才勉强编了出来的,与她现在情景,颇有几分“关联”的样子,早晨出门的时候,她已经跟孙大光说了一遍,孙大光听过之后,又帮她提议改了几处,其中一处,就是把她记得拓拔野这事儿,改成不记得,把萧一奇,直接就编纂成她名正言顺的夫君。

“你说什么?!你还巧合的救了拓拔野那个混蛋!你,你傻么你!你怎么不让他死!”

错以为王诺兰是对拓拔野出手相救的沈鸿雪,当下便一拍桌子,眉头紧拧,满脸恼怒的站起了身来,“那畜生在哪里?!你告诉我。瞧我打死他那险些害死了你,还能恬不知耻的跑来让救的混蛋去!”

“拓拔野是谁?”

沈鸿雪的反应,没有超出王诺兰的预料,看着他恼怒,她只觉得自己心里,微微一暖,虽然还是在装傻。但对沈鸿雪的态度。却是本能的,亲近了几分,“我夫君……不叫这个名字啊?我夫君叫萧一奇。家里是皇城的望族,我见过他爹爹,很好很和蔼的一个老人……他说,等过些时候。就要来迎我和瑞儿回去皇城居住了的……你是不是……”

萧一奇。

这名字对沈鸿雪来说,绝对可以算是如雷贯耳。

当今陛下的三子。商业奇才,一个没有母家庇护,却垄断了西北物质供给的,可以算是传奇的人。

商界之中。人们都会称呼他一声“三爷”,他自己,也是对这个称呼喜欢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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