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儿此刻也清醒过来了,绮念全消,问道:「那铃儿姐姐怎麽办?她醉成这样子,怎麽和我们一起施法呀?」
「你们先把她弄醒,等会再让她喝点茶应该就不会有事了。」我边说边拿过茶具,泡起茶来。舞儿与笙儿则走到铃儿睡觉的床边,打算将铃儿弄醒。谁知这一次,铃儿似乎是铁定了心不肯配合。被两个姊妹在耳边大叫名字,又捏鼻子,居然还是没有醒过来。我见舞笙两女似乎束手无策了,只好亲自出马,将铃儿剥光了衣服扔进浴池之中……
「爷,你真是好狠心,差点没把铃儿呛死。」落入水中的铃儿如我所愿醒了过来,小妮子被呛了几口水,於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控诉我的「残忍」。我笑著下水,将铃儿抱了起来,一边柔声哄著她,一边让舞儿拿来衣服为她穿上。等小妮子穿好衣服坐在桌旁喝著我沏好的热茶时,她已经忘记了不快,开始有说有笑了。
月过柳稍,寒风中传来一两声夜枭的鸣叫……
装束停当的我们带著几个卫兵,离开了将军府。一行四人策马疾驰,前往不死僵尸战士驻扎的营地。这里,是城中一个相对比较独立的区域,鳞次栉比的帐幕排列得整整齐齐,唯一的空地在正中央,这里是警戒用的了望塔所在。除了守夜和巡逻的士兵,整个营地静悄悄的,似乎所有人都已进入了梦乡。我和三女的突然到访,守夜和巡逻的士兵丝毫不见惊讶,只是向我们立正敬礼,之後便对我们不再理会。
知道这是没有思考能力的僵尸战士的正常反应,我和舞铃笙三女并未介怀。迳自到了在大营正中央的空地上。三女各自相距一丈有馀,呈品字形站立。然後同时念动起咒语:
「应召而来的亡灵,地狱之门将再度开启,屈服於我的僵尸亡灵们啊,我命令你们回归血与火的十字空间。让一切消散,归於本源……」
随著三女咒语念毕,阴惨惨的寒风忽然平地掀起,一道淡淡的十字光芒从三女品字形站立的中心点亮起,逐渐扩大,最後如水银泻地般蔓延开去。很快,整个营寨,数百个帐幕就被裹入到了这似有若无的白色光芒之中。
「亡灵十字法阵已经启动,爷,你将自己的血滴落到法阵阵心,法阵会根据你的血的多少,自动让一定数量的不死僵尸战士真正复活。而且它会自动选择战力最高的人。」舞儿提醒愣愣站在一旁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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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怠慢,我立刻走到三女围成的三角形的中心,用剑划破的自己的手腕,任由血液滴落在如有实质的法阵阵心。血液滴落阵心,立刻化成缕缕细细血丝,诡异地随著白色光芒四处飘散。希望能救回多几个不死僵尸战士的我直到失血过多,头晕目眩依然没有停下来为自己止血。三女看穿我的心思,又惊又怕,却不敢立刻停止法阵(这样会令到配合施法的我受到严重伤害),只是苦苦哀求我停止。算算目前所失去的血液,至少占了我体内总血量的一成有多,换了别人早已一命呜呼,纵是我强悍无比,也已经元气大伤。见三女心急如焚地看著我,一个个几乎都要哭出声来,而我,也开始觉得眼前发黑了,知道不宜再强撑下去,於是收手为自己止血。
我一收手,三女立刻松了口气。同时双掌交叠推出,嗤啦的异声响起,闪耀著血光的巨大十字急剧地闪动起来,无数的亡灵灵体发出尖利的锐啸,从各个帐幕中飘身而出,顿时鬼影幢幢,万千鬼灵争先恐後地扑向那闪耀著血光的大十字。血光十字此刻仿佛变成了一个超级大皮囊,因鬼灵的钻入而逐渐变得臃肿肥大起来,最後,当所有的鬼灵都挤入到血光十字後,极度膨胀的血光十字便轰然一声,爆散开来,化作了一天的璀璨光雨。
光雨消失,整个空间霎时恢复了黑暗,数十缕色呈暗红的鬼灵飘回各自营帐,偌大的空间里眨眼间只剩下立於一片静寂中的我和舞铃笙三女。
「大功告成!」三女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个大功告成事实上并不值得庆祝,因为经过「亡灵十字法阵」的作用,无论是那些正在巡逻的,还是已休息就寝的,几乎所有的不死僵尸战士都提前汽化解体,重归於虚空。而那些经法阵选择出来,得到我神晶之血以重新激活生命的战力最高的几十个战士,则进入到了复活前的短暂昏迷阶段……
※※※
阿尔塞城的轮廓渐渐离开了视线,我和舞铃笙三女,率领著近两万骑兵以及一万多的步兵,充当快速先头部队,踏上了返回王城范斯特的旅途。舞儿策马和我几乎走了个并肩,铃笙两女则紧跟在後。在她们的後方,首先是那三十六个生命已经真正复活的不死僵尸战士。昨夜子时三刻,这些被神晶之血激活生命的战士苏醒之後,无需舞铃笙三女解说,便因神晶之血的神异感应知道是我赋予了他们第二次的生命,满怀感激的他们全都毫不犹豫就立下了此生追随于我、效忠於我的誓言。我对此并不感意外,安抚了他们一番之後,便按最初的设想,把他们编组在一起,成为我的近身卫队。
由「亡灵十字法阵」从近万不死僵尸战士中挑出来的三十六个佼佼者,这些人的战力之高已出乎我的想像。我曾经考较过其中几个的战力,差不多全部接近甚至达到了大剑士的级别。他们在军中要想得到个百骑长,甚至千骑长级别的官职应该都不是难事。不过,由於他们一心一意只希望能留在我的身边,而我也并不想让他们的实力过早暴露於人前。我只好采用折衷的方法让他们组成我的近身卫队。
根据他们的要求,希望服饰有别於其它的战斗单位,我为他们选择了清一色的黑色玄铁铠甲。於是,我身边便多了一队装束与众不同的人马,而马上那些黑盔黑铠的骑士那种冷傲气势更是其它任何番号的战斗单位都无法比拟。
在他们的身後,是迤逦而行的雪狼军团的十几万人马。
为何要如此急著赶回范斯特去呢?刚刚才开完了庆功宴,本来是毋需这样匆忙离开阿尔塞城的。可是由於一大早就收到布鲁克尔的飞隼传讯。沃尔夫不得不只用半天时间来处理阿尔塞城的各项事务。他考虑再三,决定让麾下的得力将领巴特留下,取代原来的守城主将行使城主之职。由於巴特麾下有三万雪狼军战士,沃尔夫於是将原来城中守军的三分之二(约两万人)调离,遣散到雪狼军团内各个不同的战斗单位。剩下的约三分之一(一万人左右)就保留并划归巴特指挥。这样,阿尔塞的守城兵力就达到了四万多人。虽然人数上和最初的阿尔塞守军相当,但战力却已不可同日而语。
事先混入城中的斥候人员,经过一天一夜的资料收集,已经将包括雪狼军团入城前城中的情况完全弄清楚,天一亮他们便据实向狼帅沃尔夫作了汇报。於是沃尔夫知道:击败圣光水师,攻取阿尔塞,并运走了城内所有碘盐的真正主脑人物是已经顺利撤离的沙迦和他的地下城人。而我和舞铃笙三女,只不过是沙迦的棋子。因我的献城之举使得时间得到缓冲,间接地为沙迦他们顺利撤走创造了条件。狼帅沃尔夫得知这些後有种被戏耍了的感觉,大有向我兴师问罪之意。对此,我亦早有心理准备,耐心地向沃尔夫做了解释:我告诉沃尔夫,由於之前舞铃笙三女欠了沙迦人情,为了还人情我们不得不听他指挥、为他做事,条件就是为他坚守城池到午时三刻。当然,这样做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我确实不想让阿尔塞城毁於一旦。至於沙迦的顺利撤走,我承认自己确实负有主要责任,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的同时,也信誓旦旦地声明自己有把握找得到他的巢|丨穴。如果狼帅认为有必要,我愿意第一个领兵出征,誓将沙迦一举剿灭。不知道沃尔夫是否相信了我的话,总之,他的火气是降了下来。并未处罚我,反而真的让我做好随时出征寻找并清剿沙迦的地下城的心理准备。
「固所愿也,不敢请尔。」这是我内心的回答。事实上,沃尔夫是颇有远见的,他知道,沙迦既然会袭取阿尔塞,自然也会袭取其它城池。先下手为强,如果能找到他的巢|丨穴(地下城),一举摧毁之,方能永绝後患,是为上策。当然,是否这麽快就派这个雷德带领部队进行清剿,还是要等回到范斯特後向布鲁克尔请示才能决定。
范斯特城的灯火,在远方是迷蒙的一片红光。经过了大半天的旅程,圣光王国的王城终於再一次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天上星光点点,黑夜里,那块在眼中逐渐放大的红光,如同瑰丽的红宝石,又如同一个重新唤醒的梦--这座城市,我实在太熟悉了。
和阿烈一起纵酒狂歌的日子,清晰地浮现眼前。可惜,物是人非,阿烈再也不会出现,那个我身为圣光王国枪兵时最好的兄弟,已经为了救我而永远地离开这个世界。对於他的妻子秀秀,我违背了当初答应他的诺言,一夕欢娱後我竟狠心选择了离开。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时候的我,对自己并没有信心,我担心自己会就此迷失在温柔乡里,永远找不著自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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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经历了生与死的洗礼,我的心变得不再懦弱。我终於回来了,不再是当初那个普通枪兵,而是以雪狼军团大将军的身份。
是到了兑现对阿烈的承诺的时候了。可是,那个一度令我迷醉的女人,那个我兄弟的娇妻,她现在还好吗?那滑如凝脂的肌肤,幽怨缠绵的眼神此刻浮现我的脑海,这一瞬间,我的心忽然变得热切起来:心结既然已经解开,我决心让邪恶的天性发扬光大--今晚,就要让秀秀重新回到我的怀抱,就要重新聆听她动人的娇吟。
离城尚有两三公里,一队灯火从城门处亮起,蜿蜒而来,是布鲁克尔派了官员出城迎接。
大部分的人马被安置在城外扎营,各战斗单位千骑长以上级别的将领则跟随沃尔夫一起,进城去谒见国王布鲁克尔,我和舞铃笙三女自然也在同行之列。
金壁辉煌的王宫之前,是一个方形的广场,虽然是晚上,这里依旧灯火通明。在这里,能清楚看到王宫的主殿那金色的圆形殿顶,由於主殿高高耸立,鎏金的殿顶便在清冷的月光下奕奕生辉,折射出殿之主人那桀骜孤高的个性。
我们一行近百人,包括欢迎的官员和士兵,便足足有了过千之数。大家在广场上静静地肃立著。等待著圣光王国的君主,国王布鲁克尔的莅临。
得得的马蹄声中,布鲁克尔在群臣的簇拥下,终於骑著高头大马出现了。魁梧的身材,碧绿的眼眸,高挺略带鹰勾的鼻子,坐在马上腰背依然挺直得如同铁板。布鲁克尔刻意以军人的姿态出现,他身穿一袭金黄|色的战甲,坎肩处有著闪耀亮丽芒气的龙形饰物。足蹬黄金战靴,胯下是一匹神俊异常的白马,处处流露出非同寻常的王者气息。
「吾王万岁,万万岁!」当布鲁克尔的战马跨过白玉石桥,进入广场的一刻,广场上响起了如雷的呐喊。我装模作样地张了张口,却并未发出声音。
布鲁克尔顾盼自豪,向沃尔夫表示了慰问之後,发表了一番热情洋溢的讲话。大意自然离不开「大家辛苦了……为国家做出了贡献向国王表示了忠心……」等等,当我听得开始有些昏昏欲睡的时候,布鲁克尔口风忽然一转,道:
「这次急著召各位回来,是因为国中出现了一些意外的变故,需对各位再次委以重任。朕要求各位先休息两三天,军团众将领自千骑长以上,每人可得到相当於一千两黄金价值的消费点卷,有效期为两天,两天之内,大家可以在范斯特城内任何场所使用。後天下午,各位的休假结束,大家集中到朕的第二偏殿参加会议,朕有任务向各位下达。现在,请狼帅随朕回宫议事,其馀人等就地解散。」
讲话结束後,布鲁克尔召了狼帅沃尔夫伴其回王宫内议事,其馀众将则交给属下官员安排住行。家室在范斯特城内的人当然是自己回家,其馀人则被安排到城中最大的客栈暂住。听了布鲁克尔结束语的说法,众将领开始都议论纷纷,猜测是何事居然令到国王这样紧张?是某处又起战事?还是要将雪狼军团做大的调整?捕风捉影的猜测自然不会有结果,既然後天能够知道答案,大家於是陆续散去。
跟随带路的官员,我和舞铃笙三女到城中最大的客栈--圣光客栈住下,同时领取了总共价值四千两黄金的消费点卷。我不由大为感叹。想当初,身为圣光王国枪兵时,整天出生入死,一年的总薪水也不过是千两黄金,即使打了胜仗,并且因杀敌多而立下一级战功(普通士兵的战功分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得到的奖赏也仅仅是黄金一百两。现在,居然毫不费力,就轻松领了四人份的四千两,虽然是消费点卷而不是「现金」,但做将领和当普通士兵的待遇也算得上是天地之别了。说起这消费点卷,也算是圣光王国的特色物品,这是圣光王国十年前由当时的长老议会提出的,此後王室的奖赏有很大一部分是采用这样的方式,这种带时效性的点卷主要作用是能刺激消费,而且由於仅限在范斯特城内使用,对繁荣范斯特城的经济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这里表过不提。
离睡觉时间尚早,舞铃笙三女兴致高昂,知道这里曾经是我住过的地方,於是一起怂恿我带她们去逛街,顺便看看范斯特城的夜景。我拗不过她们,只好客串了一次向导。
范斯特不愧是圣光王国的王城。即使是晚上,属於商业区的地段依然热闹无比。华灯盛放,一众商铺以及饮食娱乐场所,正是开门迎客的时候。我专门带她们去逛那些卖高档服装与饰品的商铺,三女从前到过的地方,除了物质水平极为落後的鬼域,就是没什麽东西可买的魂绝地下城了,哪有见过这等店铺绵延不绝,商品琳琅满目的景象。姑娘家本就爱俏,手上有钱,又有喜欢的东西可买,舞铃笙三女未过多久,便花掉了近两千两黄金点卷。如果不是因为拿不了那麽多,我相信不把四千两点卷用光她们都不会满足。通过这次采购,我发觉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女人买东西与男人买东西是不同的。男人买东西往往是事先想好要买物品的用途才直奔目标;女人买东西则一般是事先没计划,买之前也往往不细加考虑,只是凭著一时兴致就决定买了,买回去以後呢?又常常会发觉买回来的东西其实根本派不上用场。舞铃笙三女刻下就是这种情况了。
最後一站,是城中最大、也是级别最高的商铺--圣绮莎购物中心。这里,仿佛一个小型的城镇,是整个圣光王国商品最齐全的地方,当然商品的售价也是最高级别的。
在一个卖极品水晶玉器饰物的柜台面前,我停下了脚步。一枚拇指大小、闪著莹莹白光的水晶瓶吸引了我的目光,这小小的磨砂水晶做成的瓶子,瓶颈上系著一条细细的银链,可以悬在胸前做饰物。奇异的是把晶瓶倾倒过来时,仿佛一片|丨乳丨白色的雾光漫过,澄清之後便出现了一个明豔的少女形象。瓶侧,有四个凸出阳文「秀丽无双」及一行蝇头小字「千里寄相思」。
我内心的震动差点就形之於色。长吸了一口气,我没有还价便将这件饰品买了下来,三百两黄金的售价使得这个小瓶几乎已是这间商铺内最贵的物品。但我付钱时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这位客官您可真有眼光,这件饰品名叫-晶瓶美人璧-,整个范斯特王城之内,仅此一件哩。可惜一直以来没人识货。」店中服务生见我出手阔绰,谄媚地恭维道。
「不知贵店从何处得来这样的好东西?」我强压著内心的不快问道。
「回禀客官,据小人所知,这是一位女子典当给敝东家之物,因过了期限未来赎回,敝东家乃识货之人,知道此物能卖个好价钱,就将它拿到此处来售卖了。」服务生毕恭毕敬地回答道。
我知道他没有骗我。在范斯特城,甚至圣光王国全境内,这种卖高级首饰的商铺,一般都有兼营典当业务的。可是,她--这个美人璧原来的主人,难道竟然潦倒到要靠典当首饰来维生了吗?
第八十一章 邂逅
我不再多问,收好了「晶瓶美人璧」。见三女还在隔壁的柜台挑选饰物,便踱了过去。舞铃两女此时已各自选好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铃儿选了一对价值二百三十两黄金的翡翠手镯;舞儿则看中了一个价值二百两黄金的紫色水晶吊坠。笙儿本来也看中了翡翠手镯的,见铃儿已先拿起来试戴,却不好意思与姊姊争了。见我来到身後,乾脆央求我帮她挑选合适的饰品。见到小妮子满脸期待的样子,我不愿扫她的兴致,便根据笙儿活泼好动的性格,为她挑选了两只直径逾寸、边上镶著一圈细碎晶钻的亮银色耳环,在舞铃两女豔羡的目光中,我亲手将这价值二百八十两黄金的耳环为她戴在了耳珠上,笙儿获此殊宠,又看到镜中戴上了耳环的自己变得豔光四射,自然是喜不自胜。
回到圣光客栈,明月已是高挂中天。舞铃两女虽然不至於吃自己小妹的醋,还是急不可耐地穿上了各自选购的新衣,戴上了自己心爱的饰物,和笙儿一起,在我的面前轮番展示不同风情,目的自然是让我评鉴一番,看谁更有品味,谁的打扮更漂亮得体。
三女样貌长相几乎是从同一个模子里印出。如果穿同样的衣服,不言不笑站在我面前,连我都没把握能分辨出她们谁是谁。不过,由於她们此刻的打扮令人耳目一新,我不用看脸就已知道戴著紫水晶吊坠的是舞儿,左右手都戴著翡翠手镯的则是铃儿,而戴著亮闪闪晶钻耳环的,自然就是笙儿了。
三女样貌一般无二,性格却各异其趣。舞儿稳重而娴静,考虑问题较周到;铃儿聪颖好奇心重,非常容易害羞;笙儿性格活泼俏皮,但平日做事却十分马虎。这些,从她们挑选的衣服也能看出些许端倪,舞儿买的衣服大多是紫色,黑色,黛绿等深色系的服装;铃儿买的则多为鹅黄,白色,浅蓝等浅色系的衣裙;笙儿喜好也是偏向浅色系,但她的著装风格却比两位姊姊大胆得多,她既买了和自己皮质软甲一样浅绿色系的衣裙,也买了黑白对比强烈的紧身劲装,甚至还买了件性感无比的红色肚兜,说是打算穿给我看的。
虽然笙儿最後真的穿上了肚兜,真空上阵对我这个「裁判」进行「色诱」,我却仍然不为所动,将全场最佳服装奖授予了舞儿。因为,她穿上那套紫色晚装时的样子实在太美了,不但神秘而高贵,并且充满了隐晦的诱惑:大v型开领的领口,露出了半截雪白酥胸,胸前又恰到好处地点缀著那颗心形的紫水晶吊坠,给我的感觉除了赏心悦目之外,剩下的就只能用如梦似幻来形容。
得到我的由衷夸奖,舞儿自是喜笑颜开,铃笙两女则有些神色黯然。为了不厚此薄彼,我只好另设了「最佳美裙奖」,「最佳饰品奖」,分别授予铃儿与笙儿。两女虽然知道我意在安慰,却也仍然皆大欢喜。纷纷表示要授予我「最佳裁判奖」,奖品就是三姊妹一起服侍我洗个香豔无比的鸳鸯浴。
对於这样的奖品,我当然来者不拒。不过,由於心中有事未能放下,我没有立刻接受三女的「颁奖」,而是表示要将领奖时间推迟到明天。在三女诧异的眼神中,我收起了</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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