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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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主子。如果奴才没有记错,那病痨鬼正是尚书府的二小姐,小名敏儿。”

“哦——”朱隶点了下额头,恍悟,“那个病痨鬼?”

“主子,您莫非忘了?传说中,城里有个举世闻名的,听说谁只要沾上马上会得一身晦气,隔日可能一块死了的。”

岂知伏燕摇了摇头,表示,这个尚书府二小姐的名声,并不比李华李莹逊色半分,只是这个两者的名声拥有天壤之别。

“天壤之别?”朱隶是一时记不起尚书府居然有个二小姐这回事。恐怕这个小姐是比李华李莹差远了,所以默默无闻。

伏燕却不依不挠,对朱隶说:“主子,千万别上了尚书府的当。谁不知道,尚书府的三位小姐有着天壤之别。”

公孙良生被他喷了一脸的唾沫。书生本就斯文秀气爱干净的。皱着清秀的眉宇退了半步。

“什么叫不得罪护国公府?”伏燕一双浓黑大眉挑得高高的,他个子本来就高,长得生龙猛虎,吼声犹如虎啸。

见朱隶沉默不语,公孙良生以为他没听清楚,又说:“尚书府可能是考虑到最后,不想得罪护国公府。”

公孙良生说:“属下是奉了王爷的命令,回到护国公府一趟,结果,正巧遇上从宫里来的人。”

“你说尚书府的二小姐?”刚拿起筷子的朱隶,悄然放下了筷子。

【21】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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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用脚踢了下凳腿,摆正在简陋的木桌子旁边后,拂拂拖曳有点碍事的裙装,刚坐下。『』身边忽然像是一阵风刮过,她抬头,只见一名男子坐在了她左手边的板凳上。

念夏赶紧给她找了个位子坐。李敏闻到了刚出炉的包子香气,吩咐道:“给我来两个包子,再来杯豆浆。”念夏听了她的命令即转身离开。

喊停了轿子之后,李敏走了过去。

物美价廉,正合她李敏心意。

茶楼,人那么多,而且都是些像璃王和李莹之类的。李敏兴致缺缺。一只手揭开车帘,瞧着刚好斜对面路口有人摆了个包子摊,不止卖包子,还有豆浆煎饼等小吃。

念夏听她这样说,想起了个地方:“小姐,前面有家茶楼,早点还不错,小姐要不要进?”

摸摸肚子,早上出来的急没吃东西,正好是饿了。随便在街上找个地方填饱了肚子好干活。

李敏道:“先找个地方吃早饭。”

念夏问她是不是要回府。

在徐氏药堂巡视一圈,见时间差不多,李敏见大家都在忙,没有必要在这里耽搁大家干活,负手走出了药堂。

“嗯。疑难杂症,仅靠一碗凉茶是没法完全康复的。只能说,对方这个病,有点对了我这个方子。”

徐掌柜宛如醍醐灌醒:“这个人,肯定是病了一段时间了,而且有可能是看了好几家大夫都看不好。ww”

“你想想,富贵人家,一般会看得上我们家的免费凉茶吗?”

“哎?”徐掌柜对她这话不解。

徐掌柜正要再招来药童问详细是什么人放的银锭。李敏对他摆手:“这人迟早会出现来见我们的。”

手指捏起碗里的银锭,李敏放在掌心里抛了抛,一丝喜悦同样飞上眉梢:这可是她到这个时代后赚的第一笔银两。

徐掌柜的高兴正来源于此。

数字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对经营惨淡的徐氏药堂来说,绝对是近期最可观的一笔收入了。更重要的是说明了一点,来喝她凉茶的,不止有底下普通百姓,还有富裕的人群。药堂嘛,真正要赚钱,当然是要以富人为对象。普通老百姓,是不能太强求的。

小瓷碗里,放的是一锭银子。

徐掌柜点点头,按照李敏的话告诉底下人,接着,接过药童递来的小碗给李敏瞧,眉眼之间全是喜悦的神色:“小姐,不过半日,有金主捐助小姐了。”

当然收,人家一片真诚的心意,收了下来,自己用不了,都可以接济给其他有需要的人。

不等徐掌柜答,李敏道:“收。”

药童说:“除了铜板银子,有人拿了玉米馒头,掌柜你说收不收?”

徐掌柜按照她这个话做了,这会儿药童拿来的小碗,正是他按照李敏吩咐放在凉茶边的一个。

如果有百姓愿意给钱,自愿给多少银两,他们都收。如果实在给不起,当做做慈善,何乐而不为。大夫本职是救死扶伤,不可以太计较利益得失。

说是免费,但是昨晚上李敏和徐掌柜说了。咱不能完全做赔本买卖,因为徐氏药堂的经费根本扛不住如此消耗。所以怎么办。免费凉茶可以定期开放。在招揽到人气的同时,可以适当地放两三个小碗,放在凉茶旁边。

一个药童匆匆走进了院内,手里拿着个碗兴奋地对徐掌柜说:“掌柜,您看?”

用伤寒论的经典名方小柴胡汤,把扶正的药额度多一些,驱邪的药适量而用,是能满足大多数平常百姓的要求。

按照这样的情况,人的正气差一些,但不是像夏季酷热导致的中暑或是冬季酷寒导致的风寒,正中了少阳的症状。

眼下正值季节交换,夏季与秋季发生转换,人体在这个时候稍有不注意,便是会得病。不得病,也会体内有与突然转变的气候不适的感觉。

要知道,很多人生病,是由于外因加内因。大多数正常人,在没有内因的情况下,多是由于外因发病,即中医所谓的邪气。外因的造成,简单来说就是天灾人祸。日常可见的天灾,不正是当地的气候变化了。

说起来,李敏精心挑选了小柴胡汤作为凉茶在这儿卖是有原因的△为一个大夫,观察当地的气候情况是一种本能和习惯。

一个药方开出来,无论是基于什么理论都好,实践最重要,好比白猫黑猫只要抓得住老鼠是好猫。大夫嘛,只要治得好病人,是好大夫。

李敏只是笑了笑,并不强求于他能听懂。徐掌柜本是个专注做生意的,听不懂医学理论很正常。

恐怕这个世界这个朝代里,少阳和解等伤寒理论并没有出现。所以徐掌柜听着她的话像听天书。

徐掌柜连连摇头,擦擦额头的汗说:“本人以为,小姐比起当年夫人的医术,是青出于蓝远胜于蓝。在下惭愧,实在听不大懂。”

“怎么?我说的有哪里不对的?”李敏不喜欢高傲自大,与他人探讨医学是她研究揣摩医学的一种模式,眼瞧徐掌柜的神情有些不对,她就此问了句。

李敏在和徐掌柜讲解这些的时候,徐掌柜边听边张大嘴巴,好半天合不拢。

把人差一些的正气扶起来,让邪气出一点,再驱邪,一举两得,所谓和解,就是这样来的。

怎么办?

先说少阳病。中医里说的少阳病,是指病在半表半里之间的病。邪气在半表半里之间,说明人的正气是差一些,但不是差到极致导致邪气入里。在这样的情况下,用解表剂发汗,邪气不在表面发不了,同样的道理,用攻下剂在体内驱邪也达不到目的。

这要说到两个词了,一个和解,一个少阳。

和解少阳是什么意思?

作为伤寒论其中一个著名的方子,小柴胡汤主治和解少阳。

小柴胡汤起源于《伤寒杂病论》。伤寒论这样的著作,只要学过中医的,没有个不知道的。这是中医体系中很著名的一个学派,其鼻祖为张仲景师祖爷≡张仲景写了本伤寒论以后,这张仲景是一炮而红,研究他的专著的学者越来越多,形成了伤寒派。

【22】第一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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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隶由她的吃相,再望到她和念夏都不算丰满要比正常人偏瘦的身材,她们主仆两人身上的衣服首饰,更不用提了,简直是不堪入眼。『』

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后,李敏是一直在补这个身子,可是,这个身子以前实在亏太多了,没法那么快补回来。

十足的饥饿相,像是被饿了多少天。

朱隶看着她们主仆俩,念夏不用说,拿了包子不一定敢吃,李敏是拿起包子放进嘴巴里大咬一口。

知道小丫鬟严守规矩死都不会坐的了,李敏只好从碟子上捏了个包子给她,自己再拿一个。

念夏接到李敏的眼神,不甘不愿地退到李敏后面,道:“小姐请用餐。”

虽然不知道这男子是什么身份,可是,既然可以看出其来历不凡,没有必要硬顶无意中得罪了。她李敏现在几层危机在身,忽然和一个陌生人结仇没有什么好处。何况,这男子并没有做出出格的事,最多,不就是要和她拼桌吃早饭。

“坐!”李敏对自己的丫鬟低声命令。

此刻,他是对于自己未来的新娘子存有的疑点太多了。

只见这个酒鬼,突然手指摸了把自己的大胡子,头发后面的黑眸眯了一眼,像是对于念夏上蹿下跳一心护主的行为有点兴趣和疑问。

“小姐!”念夏跺脚,一定要把这个敢偷窥她家小姐美色的酒鬼赶走了!

“念夏。”李敏开声。

公孙良生和伏燕只知道一件事,这会儿再亲眼一瞧,确实很震惊。尚书府那位病痨鬼,什么时候变成如此健康,不止健康,而且变成了女神医?

况且,朱隶真的对自己这个未来的新娘子很满意?

哎,说来说去,人家是不知道身边坐的酒鬼是自己的老公。ww

伏燕这个着急:“可,可是,她不知道我们隶爷也是她未来的主子——”

打狗也得看主人。李敏未来是朱隶要明媒正娶的妻子了,李敏的丫鬟,当然是要由李敏自己来处置为当。

“哎呀。那也是人家两口子的事,不是我们未来国夫人的丫鬟吗?”

“她张口污蔑我们主子——”

公孙良生伸手,挡住伏燕,道:“隶爷说了,叫我们不要轻举妄动。”

伏燕一只手按在了刀柄上:胡说!他家主子什么女子会没有?什么家的闺女都喜欢嫁给朱隶!像之前,要不是人家误以为朱隶死了,堪称京城美女的李莹还不是巴着他主子。

在念夏的骂声中,朱隶俨然成为了非礼勿视的色——鬼。

为了保护主子,念夏的音量很大,是使得站在斜对面藏在某处护驾的伏燕和公孙良生都听见了。

念夏端着豆浆和包子走过来服侍自家小姐时,刚好看见一个酒鬼正流着口水样看着李敏的样子,惊讶时手中的盘子都抖了起来,急忙走过来,喝道:“你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吗?快闭上你的狗眼睛!我家小姐不是随便人可以看的。非礼勿视!”

朱隶微张下巴时,酒水顺着他的胡须流下来半截。

可畏!

谣言可畏!

气色红润的小下巴脸,如蝶儿飞闪的整齐浓密的眼睫毛,时而能突然对对方射出锋芒犹如刀子出鞘的一双秋水眸子,哪一点,是快要死了的少女?

不,是太健康不过了。

这人是病痨鬼?

怎么看?

却不是那种病了许久病怏怏的药味儿,而是清爽怡人的仿佛透着仙气儿的神医药味儿。

周身药味儿。

是她。

真是令他吃惊。在公孙良生确定了上回在永芝堂门前施展医术的女神医正是他未来的新娘子时,伏燕的下巴垮了半截,公孙良生擦着额头的汗对他再三保证此事已经调查了几遍结果无误。

不。

如墨的玉眉往上一扬,透了几分兴致和疑问:病痨鬼?真的是病痨鬼?所以身上都是药味儿?

仔细考究,在看到她握住筷子的手指尖中残余的一点药材时,似乎有了答案。

不浓不淡,闻之身体哪儿都舒服了起来,从来没有闻过的,没有花香的浓郁,也没有酒气的诱人,只是淡淡的,在空气中舒服地洋溢的一股气味。

是什么香?

见到她那双美丽的秋水眼瞳中射来一束锋芒时,朱隶举起了手中的酒瓶,就着嘴唇喝了一口。香甜的酒气,却俨然没有此刻他鼻间里所闻到的,来自于她身上的香味来的沁入脾心。

不知道什么缘故,会突然想和她拼桌吃早饭。

此人不简单!

李敏的目光落在对方的那只手上时,似乎心里面能再次确定了几分:

美丽神秘的黑瞳,让自己头发故意乱糟糟好比戴着面具不知庐山面目的脸,而且,捏着酒瓶子的那只手,手指修长而美丽,一点都不像是生活在社会底层操劳的贫苦老百姓。

不过,这样的男子真的是乞丐?

她李敏有过害怕的事情吗?说句不好听的,她死人都不知道见过多少了,能害怕个乞丐?

诡异。

自己莫非是在紧张?

李敏的手,拿起了桌子上随意摆放的筷子筒,从里头抽出一支筷子。接着,她好像才想起自己不知道拿筷子做什么。

黑黑的,幽幽的,像是完美的一颗黑钻石。如果这世界上有黑钻石的话,无疑,这是最美的一对,举世无双的一对。

邋遢的胡子毛发,是很容易让人忽略了底下的真容。其实这男子一点都不邋遢。只要闻闻都知道,没有汗味没有臭味,只有清美的酒气包裹着男子的全身。更不用说,男子长发之间隐约露出的那双眸子。

那又长又难看的头发,盖住了男子上面半张脸,乱糟糟的大胡子,又将男子下半部分的脸盖了个严实。

眉头微拧,李敏无意间,像是与长发下隐藏的眸子短兵接触。瞬间,空气绷紧了,时间好像停滞了。

普通人能买得起这酒吗?

好美的酒!

李敏身体突然打了个激灵,只闻着淡淡的梨花酒香像是从男子身上徐徐飘来,惬意的香气飘入鼻间,顺经脉游走,都有一股让人浑身都不禁能飘起来的仙气。

或真的只是个喝酒的醉汉。

丐帮帮主?

武侠小说里的大侠?

怎么看,这人是——

右手捏了个酒瓶子,一条腿踩在板凳上,那幅像是半醉半仙的姿态。

乱蓬蓬的头发,满嘴的大胡子,像农民工一样的衣服,没穿袜子的脚穿了双廉价的草鞋。

【23】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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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之,把刚赚来的那颗银锭子放到了木桌子上:“我身上只剩这点银子了。ww大叔若不嫌弃,拿了去,买点薏苡仁,保点小米粥喝。”

李敏道:“喝酒伤身。我虽然不知道大叔为何喝酒,或许是借酒消愁,然而,酒喝多了,必然对身体不好。尤其大叔的身体,在我看来,有些寒相,有些湿气内蕴。烈酒或许可以驱寒,但是,也会蕴湿。对大叔身体不利。想驱寒,有更好的法子,并不需要喝酒。”

又一声大叔,不如雷劈了他吧。朱隶皱了眉,回头,却没想会对上她一双温和的眸子。

“大叔。”

朱隶被金毛的眼,以及念夏的眼,好几双眼睛质疑着,只得别过脸去,拿起酒瓶子预备再灌一口酒水。

不说念夏,金毛都一样质疑主子是不是想勾搭人家姑娘。

在金毛的狗脑袋里,主子这样亲密地和一个女子坐在一个桌子,史无前例。

金毛斜睨李敏的丫鬟,回头,又看自己的主子:她说我们流氓耶。主子,你怎么想的?

念夏走过来,盘子往桌子上一摔,直瞪着对面的狗和人: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狗。这狗和这主子一样,满脸流氓相,整天瞧着她小姐干嘛?

朱隶庄重地点头。

见这条壮实犹如北极熊的狗貌似与“酒鬼大叔”有关,李敏干笑一声:“大叔,是你的狗?”

听到主子貌似生气了的一哼,金毛缩回了脑袋,摇摇尾巴,恋恋不舍的狗眼看了看李敏,接着,蹲坐在了主子身边不敢再随意冒犯。

金毛是他的爱犬,金毛喜欢她是好事情,但是再喜欢也不能越轨了。ww

朱隶见状,重重地咳了一声嗓子。

金毛在她身子左右溜达,狗鼻子在她裙子上,手上,嗅了又嗅,嗅着感觉和自己主子朱隶一样,感觉她身上的气味很好闻,因此一只狗脑袋都要钻进她衣服里。

李敏也是顿然一惊,坐在了板凳上不敢动。

哪来的大狗,好大一只,快是她念夏的个头了。

老天!

端</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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