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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凡汐的手臂,陷入沉思的灵兽主人惊醒了!

“噢噢,好的——什么?不去那边,为什么啊?那边灵气比店里浓郁啊,你去那边修炼对你有好处的nad2(”沈凡汐明显有点心不在焉地回答道。

“店里的灵气对我来说够用了,这里是从我出生到现在遇到的灵气最浓郁的地方,而且我们灵兽修炼不是光靠灵气的,还要吸收日月精华的,像今天是满月之夜,我就要出去找个地方吸收月之华的,去那边我怕行动没有自由,而且一想到他要放我血我就害怕——呜呜,希瑞,我不要去那边啊!”加腓继续撒娇道,它现在已经摸清楚这个凶女人的脾气了,吃软不吃硬,只要一示弱一哀求,肯定百求百应。

沈凡汐果然心软了,好言安慰道:“你放心,有我在他不会放你血的。那边的灵气比这里还要浓郁,你上次去的时候睡着了所以不知道没感觉,你去过那边后就知道那边好了。而且,你如果不跟我去那边的话,像现在这样的满月之夜,谁来开门放你出去呢?我可不想两边跑来跑去哦!”

加腓兴奋地从沈凡汐的怀里挣脱了出来,跳到了桌子,得意地挥舞着毛茸茸的爪子说道:“我怎么出去你就不用担心了,山人自有妙计!”

“哦——什么妙计?”沈凡汐好奇起来,难道她店里还有暗道,或者加腓有穿墙术?

“那我如果能够自己出店门的话,你就不要带我去那边!”加腓可伶兮兮地讨厌还价nad3(

“行行行——你只要自己能出去,我就不管你了,你爱待在哪里就待在哪里?”沈凡汐最见不得它这种可伶的小模样了。

“耶!那你可不能反悔啊!看好了!瞧我的——”加腓高兴地在桌子上翻了个跟斗,一溜烟地朝门口跑去。

沈凡汐瞪大眼睛看着,只见加腓冲到了卷闸门的门口突然汀了,沿着墙壁从卷闸门两边的铁架子上爬了上去,然后从卷闸门最顶上的缝隙钻到了外面的吊顶里。

沈凡汐的店里有两重门,最外面是一道玻璃门,第二道门是卷闸门,卷闸门和玻璃门之间有一米左右的距离,这个空间有点类似于住宅里的入户花园,被沈凡汐设计成了一个玄关,两边放了一些花草树木,墙壁上贴了水晶的宣传画报,还打了漂亮的灯光。

这个玄关处沈凡汐还做了个吊顶,盖住了卷闸门顶上难看的卷轴。现在,加腓就是从这个吊顶和卷闸门只间的缝隙里钻了进去。

但是外面的那道玻璃门可是全密封的啊,不像卷闸门那样有缝隙,它怎么出去啊?

沈凡汐好奇地盯着吊顶,心念一动用神识探了过去。

只见加腓沿着吊顶从旁边墙上的一个小洞钻了过去,这样就到了隔壁的店门头上,隔壁店是没有装玻璃门的,所以,加腓顺利地从隔壁门头上的一个小洞钻了出来,出现在了店门口。

——原来如此!难怪这次回来后她发现店里有老鼠出现的痕迹,原来就是从这个洞里钻过来的!

加腓威风凛凛地站在大门口,得意洋洋地看着沈凡汐,摆出一副“你快点夸我吧”的小贱样!

沈凡汐忍俊不住,嗤笑道:“原来你说的办法就是钻老鼠洞啊,好吧好吧,我服了你了,你快点去吸收月之精华吧!”

加腓得意的猫脸垮了下来,又不敢在店门口出声反驳沈凡汐,狠狠地拍拍猫屁股一溜烟地跑了。

沈凡汐又用神识观察了一下那个洞口,这个洞以前应该是没有的,估计是隔壁在装修时震出来的一个小洞,被老鼠又啃大了一点,刚好够让小巧的加腓通过。那些老鼠沈凡汐回来后就没有再发现过了,估计是被加腓吓跑了吧!

沈凡汐走出了店门,已经十点多了,清冷的月光下,马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四周一片萧瑟的景象。现在是冬天了,晚上的风还是有点刺骨的,虽然现在沈凡汐已经不怕冷了,但是还是莫名地感受到了一丝寒意。

望着天上那一轮又大又亮圆月,沈凡汐伤感起来:天若有情天亦老,月如无恨月长圆啊!

不管这么多了,今晚她一定要见到凌枫!

——月圆人也要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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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柔情蜜意

沈凡汐打了个电话给凌枫,让他过了十一点到店里来。

十一点后就是子时了,是修士最佳的修炼时间。这个时候谢连城就算没有走也是在修炼吧!而且,今天是月圆之夜,灵气也比平时要浓郁一点,他应该不会把这个修炼的好时机浪费在她身上。

按照以前的规律,谢连城一般是在天快亮的时候出现的,这个时间正好是修士结束了一整晚打坐修炼的时间,符合他这个修炼狂人的行为习惯。

所以,沈凡汐觉得凌枫这个时间来应该不会碰到谢连城。

凌枫接到电话的时候明显很惊喜,但是周围的声音却很是嘈咋。她也没问他是在哪里,说了来店里后没聊几句就挂了电话。她相信凌枫。

十一点半的时候,凌枫到了店里,比沈凡汐预计的晚了十分钟。不过,沈凡汐没有空去计较这区区的十分钟,她关好店门摆好隔绝阵后就一头扑到了凌枫的怀里,贪婪地吸取着他身上那令人安心又温暖的气息,觉得好像一下子从寒冷的冬天跨越到了温暖的春天,她的心也像花一样盛开了。

凌枫静静地抱着她,温情脉脉地说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打电话让我来接你?”

“今天又不是休息天,就没有让你接。反正也没有什么重的行李,一下车就打的,很方便的。”沈凡汐含含糊糊地说道,心里却又把谢连城狠狠地骂了一百零八遍。

——都怪那个讨厌的黄衣人,害得她不断地在凌枫面前撒谎!

“没什么行李?怎么会没有啊?你每次回家不都要大包小包的带吃的回来吗?这次回家你妈没烧一百粒肉丸子,十斤糖醋排骨给你带回来当零食吃吗?”凌枫惊讶的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笑意。

沈家伯父伯母也是个妙人,一方面担心女儿吃太多,一方面又拼命地烧好吃的给她,每次沈凡汐离家要走时,更是摆出一副对付十年饥荒的架势,大包小包地准备了很多吃的让她带回来nad1(每次沈凡汐拿不下叫凌枫来帮忙的时候,他总要被行李的内容小小地惊一下。

他记得上次她回家带回来的行李有三只鸡、三只鸭、一只鹅,当然都是烧熟的,是沈凡汐最爱的红烧法烹制的,可以直接当零食吃的,而且这些鸡鸭鹅都是沈大人自己养的,纯天然纯放养;有一大包沈夫人包的水饺,足够沈凡汐吃一个月的夜宵了;还有十斤的熟牛肉,这个牛肉据说是那边的招牌名菜,是有秘方的牛肉,沈凡汐是百次不厌。

这些也就算了还好并不是很重,但是除此之外一般还会有一箱鸡蛋,这是真正的放养鸡下的蛋,给沈凡汐补身体的;半箱咸鸭蛋,也是自己养的鸭下的蛋然后沈大人自己腌制的,不像买的咸鸭蛋那么咸,下粥很好吃;另外,还有一些自己种的果树结的果子。琳琅满目,真是让他叹为观止啊!

“咳咳——我这次在家吃太多了,就没带吃的回来了,减减肥!”沈凡汐干咳了几声,讪讪地说道。

“减肥?让我看看,是不是胖成一只小猪了——难怪一见我就躲起来了!”凌枫闷笑起来,轻轻地捧起了沈凡汐的小脸。

店里通明的灯火勾勒出她美好的脸廓,散发着淡淡的柔光,巧笑倩兮间,只觉玉面芙蓉,明眸生辉。

凌枫忍不住在那粉嘟嘟的脸颊上捏了一把,手指上传来的柔软滑腻真是感觉好极了,他的手在她脸上流连起来,舍不得离去。

“干吗呀——”沈凡汐似嗔非嗔地推开了凌枫的狼爪,红着脸佯怒道。

“果然比原来的肉多了一点——”凌枫微微一笑,凑近她耳边轻语道:“不过不用减肥,我就喜欢你这样肉肉的——”

沈凡汐的脸更红了,她一把推开凌枫,怒道:“哪里肉多了,我是千肉不胖的好不好!”

她对着店里的镜子仔细照了起来,左看看右看看,哪里肉多了啊!她这段时间又要修炼又要学阵法还要烧饭,很累的好不好,不可能会长肉啊!

凌枫好笑地看着沈凡汐对着镜子皱眉,他的眼中满是温柔,上前从身后将她轻轻抱住nad2(

凌枫暧昧地亲了亲她的耳朵,呼着热气说道:“不用看了,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

沈凡汐觉得浑身发热、心跳加速,正要开口说话,凌枫突然将她转了过来,低下头吻住了她。

他的吻既轻柔又霸道,沈凡汐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灵巧地撬开她的唇舌,熟门熟路地在她的嘴里浅尝深探。

沈凡汐觉得自己的心脏几乎都要停止跳动了,她双手搂紧了他,惦起脚去回吻他,热情地回应着,唇舌缠绵间,如同蜜糖一样的甜,寂静的空间里充满了柔情蜜意……

一番热吻后两人的气息都已经开始不稳,相拥着一起倒在了沙发上。

凌枫低着头继续温柔绵绵地用炙热的丰唇细细描绘着她的眉毛、眼睛、脖子,一路向下,最后停留在她曲线优美的锁骨上……

沈凡汐晕乎乎地沉浸在这柔腻的甜蜜中,一刻也不想醒来。

突然,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碰到了她热得发烫的肌肤,打破了这个旖旎火热的美梦,沈凡汐猛地睁开了眼睛。

“这是什么啊——你怎么把它挂在脖子上了呀!”沈凡汐坐了起来,摸着从凌枫脖颈处漏出的一个挂坠疑惑地问道。

这颗挂坠圆溜溜的,呈灰白色,几股银丝绕成一个网状,将它固定在了中间,凌枫用一根黑色的绳子穿过银丝把它牢牢地系在了脖子上。

——这颗挂坠正是那颗没有了小黑点的水胆水晶,凌枫答应帮她保管三年的“无价之宝”!

凌枫搂着沈凡汐在沙发上坐正了,无奈地苦笑道:“没办法啊!凌珑来了!”

沈凡汐恍然大悟nad3(

——原来是女孟尝君来啦!难怪难怪!

后面的人物陆续登场咯,要不要给他们各自安排一个具体的星座呢!

~o(n_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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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女孟尝君

凌珑——乃凌枫的妹妹也,一母同胞,亲妹妹!

话说这位凌珑小妹可是个极品中的极品,沈凡汐不止一次地从凌枫口中得知她的丰功伟绩,可以说是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了!

凌珑,属马,金霹。

属马之人性格开朗、思维敏捷、装扮入时、善于辞令、洞察力强。他们喜欢凑热闹,对人慷慨,乐于助人。所以,属马的人交际广,朋友多,每一天都能交上新朋友。

凌珑小妹从小就体现了属马之人的交游广阔、仗义疏财,对待朋友那叫一个古道热肠、豪爽大方!

不过,金霹的她所谓的仗义疏财,疏的是别人的财,最擅长的就是打劫亲人的财物送给她所谓的朋友们。

凌珑的这一特长在有求必应的亲哥哥凌枫身上更是发挥到了极致。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把哥哥的藏书啊、手工作品啊不声不响地拿去送给同学作生日礼物。长大以后更是变本加厉,凡是她看中的东西,不管凌枫有多么的不愿意,最后都会落入她的魔掌,然后被她不知转送给了何人!

所以,凌枫一听凌珑要来,当机立断马上找首饰加工店做了个银圈将水晶石戴在了身上。不然,凌二小姐可不管这颗水晶石谁送的,对她的哥哥有何重大意义,看顺眼了就会拿走,然后在某个场合又会很干脆地送了出去。

面对这位现代版的“女孟尝君”,只有随身携带寸步不离才能保证水晶石的安全!

沈凡汐知道凌珑的陈年逸事也是因为有一次她借给凌枫的一套刘墉的书籍被凌二小姐挪用了,这套书的最后结果当然是消失了,不知道被她转送给谁了。

这套书对沈凡汐意义重大,因为上面有刘墉先生的亲笔签名。那是她大一的时候和纪侠一起逃课溜出去参加刘墉先生的讲座时购买的nad1(那是她有生以来的第一次逃课,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和名人近距离接触,因此这套书对沈凡汐有着非常重要的纪念意义。

这套书被凌枫借去了一段时间,结果他还回来的时候却是一套全新的刘墉全集,沈凡汐气的吐血。

凌枫只好无奈地向她解释了凌珑二小姐从小到大的丰功伟绩,又向她承诺以后一定会想办法再弄到刘墉先生的签名,沈凡汐也就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了。

如今,这位混世魔王居然又出现了。沈凡汐完全明白了凌枫把水晶石挂在身上的良苦用心,暗暗庆幸他能够先下手为强。要是水晶石被凌二小姐拿走了的话,她连哭都没有地方哭去!这颗水晶石可是独一无二的啊!只此一块,别无分号!

“你妹妹是来玩的吗?”沈凡汐好奇地问道,上次凌二小姐来就是打着游山玩水旗号顺便打劫凌枫的。

“不是,我妈让她到这边来找工作!”凌枫苦笑地说道,一谈到他妹妹的话题,他除了苦笑就只有苦笑了!

“啊!她来这里找工作啊?她好像没有读大学吧,这个城市如果没有学历的话是很难找到称心的工作的啊!”沈凡汐的八卦之心被勾起来了,“她在家那边待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找工作啊!”

凌枫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她在家里哪里是好好的啊!既不愿意读书也不愿意去工作,我妈就想既然这样就早点嫁人好了,可是她这个也看不上,那个也看不上,问她到底看不上人家哪里,听了真是让人气死了!她嫌人家不够富,穿得衣服不是名牌,开得车不是豪车,真是让人头痛!我妈就把她扔给我了,说让她到大城市里清醒清醒,顺便给她找个工作,总比整天在家混吃等死的好。她来了已经有一个月了,你刚回家没多久她就来了,这段时间我又要帮她找工作,又要照顾她生活起居,比上班加班还要累,都没空想你了!”

凌枫搂住了沈凡汐,在她额头上深情地吻一下。

沈凡汐乐了,难怪这段时间凌枫找她找得并不勤,原来是被凌二小姐拖住了!

名牌?豪车?原来凌珑二小姐是拜金女?

“那她找到工作了吗?”沈凡汐继续八卦地问道,对这位凌二小姐更感兴趣了!

“没有!本来她这个条件就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她又嫌这个工作太累,那个工作太远,挑来挑去现在干脆连面试都不愿意去了,整天在家玩游戏看小说,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nad2(刚才你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在陪她吃夜宵!这个人每天除了睡觉就是上网,你不陪她去吃饭她就整天都不吃,我真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凌枫一肚子的苦水。

沈凡汐看着一贯云淡风轻温雅和煦的凌枫难得地露出愁眉苦脸一筹莫展的样子,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乐什么啊!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跟我妹有点像啊!你们这些小魔女,天生就是来折磨我们这些老实人的!”“老实人”凌枫将“小魔女”沈凡汐摁在了沙发上,不老实地亲了好一会儿才气喘吁吁地放开了她。

“那她到底想要找什么样的工作啊!”沈凡汐气喘吁吁地问道,决定想办法帮凌枫解决这个难题,省得他老是把在“小魔女”凌珑那里受的气转移到她这个“小魔女”身上。

“她要找一份自由、不累、有趣、钱多的工作!你说这样的工作存在吗?”凌枫无奈地耸了耸肩,一副心灰意冷的模样。

沈凡汐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这样的工作有是有,但是一般是给那些“富二代”预备的吧!

——真是物质第一,享受第一的金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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